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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泰健康: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万和证券”)作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健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荣泰健康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59,398.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0]648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0年11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投入的募投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亿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签署额度内,该4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六)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七)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二)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三)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

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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