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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泰健康: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等规定,在2023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树志、独立董事刘林森和董事吴小刚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谢树志先生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波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吴小刚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谢树志(召集人)、刘林森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吴小刚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03-2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公司2022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04-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07-2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认购苏州凯恩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10-2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单位,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年度工作总结,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2024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谢树志:

刘林森:

吴小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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