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采购人江西省崇义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赣州华赣环境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1、项目编号:ZXY2021-CY-G001
2、项目名称: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3、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
4、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一座日处理垃圾能力为8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日处理垃圾400吨,二期适时增加一条400吨/日的焚烧线。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52亿元(不含二期建设费用)。
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18个月。
二、联合体主要情况
1、赣州华赣环境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股比为:赣州华赣环境有限公司出资占项目公司股权的80%;公司出资占项目公司股权的20%。
3、公司主要职责:公司承担本项目全厂的生产设备供应及建设、运营。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有助于增加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承建及运营规模,拓展江西省固废处理市场。本项目中标对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
四、风险提示
该项目目前尚未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对价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还需进一步签署合同明确。公司将按规定另行披露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