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 4 月 19日以当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 年 4 月 29日在洛阳洛龙区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监 事 会 |
2021 年 4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