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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普莱柯-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

证券代码: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1-016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计政策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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