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起步股票代码:603557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住所: 温州市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2502室通讯地址: 温州市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25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转让方、香港起步 | 指 | 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 指 | 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公司、上市公司、起步股份 | 指 |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公司26,013,6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截止2021年5月12日,下同)的5.24%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5月13日与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本报告书 | 指 |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0年04月0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码:SJW438),其管理人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05月08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12870)。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人姓名/名称 | 实际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投资人类型 |
名称 | 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编码 | SJW438 |
产品类别 | 私募证券基金 |
成立时间及有效期 | 2020年3月31日至2030年3月30日 |
基金托管人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编码 | P1012870 |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 胡开 |
注册地址 | 温州市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2502室 |
通讯地址 | 温州市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2502室 |
邮政编码 | 325000 |
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基金管理人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业务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302323471026M |
注册有效期 | 2014年12月02日至长期 |
1 | 拓牌兴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05 | 33.44% | 私募基金 |
2 | 拓牌兴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000 | 66.56% | 私募基金 |
合计 | 3,005 | 100.00% | - |
一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二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
股东名称 | 实际出资金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实际出资金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拓牌兴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05 | 33.44% | 蒋伟伟 | 783.39 | 26.07% |
李林 | 64.17 | 2.14% | |||
苏兴松 | 0.78 | 0.02% | |||
张颖 | 156.52 | 5.21% | |||
拓牌兴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000 | 66.56% | 崔世山 | 12.10 | 0.40% |
蒋伟伟 | 174.58 | 5.81% | |||
孙文明 | 1,807.72 | 60.16% | |||
周枳岑 | 5.74 | 0.19% | |||
合计 | 3,005 | 100.00% | - | 3,005 | 100.00%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蒋伟伟、李林、苏兴松、张颖、崔世山、孙文明和周枳岑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蒋伟伟、李林、苏兴松、张颖、崔世山、孙文明和周枳岑与起步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基金,为定期开放型产品,上述穿透后的投资人构成可能因开放期申购赎回情况发生变化。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基金规模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实际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拓牌兴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蒋伟伟 | 5,005 | 11.26% |
李林 | 410 | 0.92% | |
苏兴松 | 5 | 0.01% | |
张颖 | 1,000 | 2.25% | |
拓牌兴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崔世山 | 230 | 0.52% |
蒋伟伟 | 3,318 | 7.47% | |
孙文明 | 34,358 | 77.32% | |
周枳岑 | 109 | 0.25% | |
合计 | - | 44,435 | 100%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所在任职单位 | 职务 |
胡开 | 男 | 中国 | 浙江温州 | 无 |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基金经理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于对起步股份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起步股份26,01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6,013,6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5.24%。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有数量 (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26,013,600 | 5.24% |
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订时间:2021年5月13日;生效时间:签署日生效,即2021年5月13日;
签署双方:甲方(转让方):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转让标的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起步股份【26,013,600】股(占起步股份总股本的【5.24】%,按照交易时点实际总股本计算,如有调整另行计算确定)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份。经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乙方受让的标的股份包括了与该等股份相关的股份所有权、股东投票权、利润分配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之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股东应承担的一切义务。
2、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5.95】元/股,合计人民币【154,780,920.00】元(大写:【壹亿伍仟肆佰柒拾捌万零玖佰贰拾元整】)。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及支出。
3、税费承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4、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作为本次交易的履约保证金,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如因乙方原因,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或不配合甲方实施本协议,或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自身或配合其他方进行相关的公告或备案,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保证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保证金。
5、支付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协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履约保证金可冲抵转让对价。
转让对价分2次支付,第一次为自标的股份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即“过户完成日”,包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第二次为标的股份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即“过户完成日”,包含当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转让对价。
6、支付方式
乙方以转账汇款形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7、合规确认
甲乙双方应积极互相配合,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转让合规性确认的书面申请。
8、过户登记
甲乙双方应积极互相配合,在取得上述上交所合规确认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自甲方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自标的股份登记于乙方名下之日(即“过户完成日”,包含当日)起,乙方即作为起步股份的股东,就标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利、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责任。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义务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依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义务披露人: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年5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丽水市 | ||
股票简称 | ST起步 | 股票代码 | 60355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启元私享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温州市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2502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26,013,600 股 变动比例:5.2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