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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3.1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18,837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16,837.7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发行预案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公司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1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20,730.0010,814.00
2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26,461.0017,761.31
3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6,356.004,800.00
4补充流动资金8,453.008,453.00
合计62,000.0041,828.31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有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继续实施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子项目,预计建设期为36个月,预计项目整体建设完成期为2026年4月,包括前期准备、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其中一期子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为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使用募集资金;二期子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为2024年4月至2026月4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21.8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30.17%。

(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

结合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和订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建设节奏。公司拟调整“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36个月内完成”不变前提下,优化调整项目内部各产线投资建设进度,一期子项目预计达产时间调整至2025年4月。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36个月内完成,一期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2024年4月36个月内完成,一期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2025年4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1、为保证新增全自动混炼产线的设备先进性,公司前期充分调研、走访行业内专业厂家等,致使前期设备的方案设计、招标等环节花费的时间有所延长,同时其配套的预成型设备、环保设备和冷却机组等设备投入较预期也有所延后;

2、为保证设备投入的产出比更高,公司基于密封件新产品的开发进度及配套注射成型新工艺的研发进度,经过审慎测算后决定,在不影响当前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延缓相关工艺环节设备的投资进度。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市场需求和订单变化,结合公司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变化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子项目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子项目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子项目投资建设节奏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行调整。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世静王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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