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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8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19                                 公司简称:立霸股份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3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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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卢凤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伟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伟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862,551,817.82             741,452,145.48                        1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
                         673,507,700.21             655,222,343.10                         2.7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35,848,187.81                    979,182.78                  3,561.03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81,053,253.75             180,406,546.79                         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8,285,357.11              14,732,320.84                        24.12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2,284,042.19              14,732,320.84                       -16.6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2.75                          3.79        减少 1.04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3                          0.25                     -8.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3                          0.25                     -8.00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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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584.3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主要是上市奖励基金、外贸稳增
                                              5,570,528.69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长资金及地税手续费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47,599.76   主要是银行理财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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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3,657.73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1,059,055.58
               合计                               6,001,314.9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8,24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                                     数量
                                                   量              状态
卢凤仙                 35,851,300     44.81      35,851,300          无                境内自然人
朱菁                    4,700,000      5.88                          无                境内自然人
江苏锦诚投资有限
                        4,700,000      5.88                        冻结     4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公司
蒋达伟                  3,508,900      4.39       3,508,900          无                境内自然人
陈有舵                  2,500,000      3.13                          无                境内自然人
许伯新                  2,300,000      2.88                          无                境内自然人
周静                    2,200,000      2.75       2,200,000          无                境内自然人
储一平                  2,000,000      2.50                          无                境内自然人
王仕勤                  1,712,000      2.14                          无                境内自然人
江信基金-光大银
行-江信基金济安
                         951,273       1.19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财富策略 3 号资产管
理计划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朱菁                                              4,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0
江苏锦诚投资有限公司                              4,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0
陈有舵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许伯新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储一平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王仕勤                                            1,71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12,000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江信基金济
                                                       951,273      人民币普通股                   951,273
安财富策略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
                                                       865,300      人民币普通股                   865,30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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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信钢                                              821,250     人民币普通股           821,250
李欣                                                335,850     人民币普通股           335,8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卢凤仙女士与蒋达伟先生系母子关系,周静女士系卢凤仙女士
明                                 的外甥女。前十大股东中,除上述关系外,未知限售股东与非
                                   限售股东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人。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东中,未知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是否
                                   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225,931,112.73    110,045,062.82      105.31% 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           5,156,000.00    15,363,000.00      -66.44%   主要是公司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主要是公司生产旺季原材料采购
预付款项        103,910,555.74     62,158,632.10       67.17%
                                                                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                                                        主要是出差借款及备用金增加所
                   1,696,568.84      620,014.20       173.63%
款                                                              致。
                                                                主要是生产旺季原材料备货增加、
存货            115,261,649.60     88,260,478.00       30.59%
                                                                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其他流动
                110,000,000.00    171,000,000.00      -35.67%   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资产
                                                                主要是公司旺季采购量增加,采用
应付票据        120,910,736.00     19,300,000.00      526.48%
                                                                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945,598.12      1,593,487.64      -40.66%   主要是预收客户定金减少所致。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是公司运费增长、销售人员增
销售费用           6,462,305.23     3,924,045.33       64.68% 加,工资标准提高及差旅费、业务
                                                              费增加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由于美元汇率下降
财务费用            464,569.45       -256,973.59       不适用   导致汇兑损失增加以及现金折扣
                                                                增加所致。
                                           6 / 34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资产减值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
               1,047,826.32      782,877.25       33.84%
  损失                                                      款减少所致。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自有资金及
投资收益       1,447,599.76                       不适用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或结构性产品
                                                            等所致。
营业外收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发
               5,640,342.11                       不适用
  入                                                        放的上市专项奖励资金所致。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发
所得税费
               3,292,604.63     2,445,481.75      34.64% 放的上市专项奖励资金 547.6 万
  用
                                                         元,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收到的税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出口减少所
               1,517,614.37     4,220,474.16      -64.04%
  费返还                                                    致。
收到其他
与经营活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票据保证金
             10,926,783.75     33,448,399.63      -67.33%
动有关的                                                    收入减少所致。
  现金
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用票据支付
             15,025,461.23    80,518,293.25       -81.34%
支付的现                                                    增加所致。
    金
支付的各
               6,567,965.84     1,784,002.75     268.16% 主要是公司缴纳税费时间差所致。
  项税费
取得投资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自有资金及
收益收到       1,447,599.76                       不适用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或结构性产品
  的现金                                                    等所致。
吸收投资
                                                            主要是公司去年同期首次公开发
收到的现                      237,600,000.00       -100%
                                                            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金
偿还债务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没有相应需
支付的现                       30,000,000.00       -100%
                                                            要偿还的短期借款所致。
  金
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                                                    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没有短期借
                                 553,666.71        -100%
付利息支                                                    款所致。
付的现金
汇率变动
对现金及                                                    主要是报告期内美元汇率下降导
                -226,070.91      518,834.61      -143.57%
现金等价                                                    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物的影响
期初现金
                                                            主要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及现金等      90,745,062.82    65,423,138.77      38.70%
                                                            上市后资金较为充足。
价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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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
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继续停牌,预
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6-008)。停牌期间,公司已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 日、2016 年 4 月 12 日、2016 年 4
月 19 日、2016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09、
2016-010、2016-019、2016-020)。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拟自 2016 年 4 月 28 日起继续停牌,
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将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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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如未能
                                                                                                                            否
                                                                                                                       否        及时履   如未能
                                                                                                                            及
                                                                                                            承诺时     有        行应说   及时履
                                                                                                                            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及期     履        明未完   行应说
                                                                                                                            严
                                                                                                              限       行        成履行   明下一
                                                                                                                            格
                                                                                                                       期        的具体   步计划
                                                                                                                            履
                                                                                                                       限          原因
                                                                                                                            行
                                         自公司 A 股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自公司 A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暨实
与首次公开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股上市
                        际控制人卢凤
发行相关的   股份限售                    回购上述股份。                                                     之日起
                        仙及其亲属蒋
承诺                                                                                                        36 个月
                        达伟、周静
                                                                                                            内
                        控股股东卢凤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      承诺锁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仙、担任公司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定期或
                        董事、高级管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期满 2
与首次公开              理人员的其他     (3)若本人在所持公司 A 股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 A 股股   年内、锁
发行相关的     其他     股东蒋达伟、     票的,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       定期满
承诺                    陈有舵(已离     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担任董
                        职)、王仕勤、   务,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       监高期
                          周静(已离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       间或离
                        职)、储一平     除息处理);                                                       职后
                                                                    9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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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
                                   下自违反该项减持承诺之日起再次被锁定 6 个月。对于上述股份锁定
                                   期延长和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将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该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在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     在公司 A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续 20 个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的收盘     股股票
                                   价低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       上市后
                                   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三年内
                                   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
                                   下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与首次公开          公司、控股股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发行相关的   其他   东、公司董事
                                   起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承诺                  及高管
                                   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应当及时采取以下措
                                   施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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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
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低于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2%;
②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
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③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3)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
公司回购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预案须经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按
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不低于该次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1%。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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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对
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
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要求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3、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
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
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4、未能履行承诺的相关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实际履
行的,则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2)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如控股股
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公司董事会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提出的公司回
购股份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拟回购金额等额
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实施
股份回购;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完成有关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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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宜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董事、高管现金分红(在董事、
                                   高管为公司股东的情形下)、薪酬、津贴予以暂时扣留,直至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在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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