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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四) 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 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六) 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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