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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9,862,216股变更为409,802,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9,862,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9,802,21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镇创纬路118号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3、联系人:刘宽宇

4、联系电话:0851-84607958

5、传真:0851-38113572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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