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86 公司简称:广东骏亚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603386)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小锋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广东骏亚、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骏亚企业 | 指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龙南骏亚 | 指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骏亚数字 | 指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骏亚国际 | 指 |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龙南骏亚精密 | 指 |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珠海骏亚 | 指 |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龙南骏亚柔性 | 指 | 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龙南骏亚全资子公司 |
深圳骏亚 | 指 | 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州骏亚电路 | 指 | 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牧泰莱 | 指 | 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骏亚国际全资子公司 |
深圳牧泰莱 | 指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长沙牧泰莱 | 指 | 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德牧泰莱 | 指 | 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全资子公司 |
住友电工 | 指 | 住友电工电子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
SEPH | 指 | 指住友电工香港电子线制品有限公司,持有住友电工 100%股权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印制电路板/PCB | 指 | 英文全称“Printed Circuit Board”,指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又可称为“印制线路板”、“印刷线路板” |
SMT | 指 |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即表面贴装技术 |
PCBA | 指 |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经贴装元件的PCB板称为PCBA,同时也指PCB空板经过SMT上件,再经过插件的整个制程 |
刚性板/RPCB | 指 | Rigid PCB,由不易弯曲、具有一定强韧度的刚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板,其优点为可以附着上的电子元件提供一定支撑 |
挠性电路板 | 指 | Flexible PCB,也称柔性板、软板,由柔性基材制成的印制电路板,其优点是可以弯曲,便于电器部件的组装 |
刚挠结合板 | 指 | Rigid-flex PCB,由刚性板和挠性板有序地层压在一起,并以金属化孔形成电气连接的电路板 |
HDI | 指 | 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or,高密度互联技术,使用微盲埋孔技术的一种线路分布密度与层级较高的电路板 |
报告期、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财务报告中加括号的金额 | 指 | 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出现的加括号的金额,如(423)通常表示该项目为减项或该项目为负数。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广东骏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 Champion Asia Electron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mpion Asi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叶晓彬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朋 | 李康媛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A第17楼董事会办公室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A第17楼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 | 0755-82800329 | 0755-82800329 |
传真 | 0755-82800329 | 0755-82800329 |
电子信箱 | investor@championasia.hk | investor@championasia.hk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6003 |
公司网址 | http://www.championasia.hk/ |
电子信箱 | investor@championasia.hk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广东骏亚 | 603386 | 不适用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241,249,291.38 | 892,377,909.64 | 39.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456,528.20 | 37,560,782.08 | 207.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2,142,725.70 | 34,165,775.85 | 198.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803,252.80 | 14,479,379.81 | 464.9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85,012,542.11 | 1,119,771,930.39 | 5.83 |
总资产 | 3,125,257,673.12 | 2,987,446,948.14 | 4.61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17 | 205.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17 | 205.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5 | 20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7 | 3.64 | 增加6.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2 | 3.32 | 增加5.5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51,040.37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668,799.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154.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2,346,192.26 | |
合计 | 13,313,802.50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细分领域涵盖印制电路板的研发样板、小批量板及中大批量板。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刚性电路板(RPCB)、柔性电路板(FPC)、刚柔结合板(RFPC)、高密度互联电路板(HDI)和PCBA,产品结构类型丰富,拥有1-108层线路板研制能力,兼具刚柔印制电路板批量生产、小批量研发及整机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及医疗、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汽车电子、安防电子和航空航天等领域,能够满足客户不同产品组合需求、快速响应客户新产品开发,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为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车载智能终端线路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龙南骏亚为江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龙南骏亚精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度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江西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江西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公司深耕PCB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PCB制造经验。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398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制造”之“3982电子电路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及外发机构评分程序》以严格控制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程序及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行为。针对不同特性的原材料,公司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采购:
(1)按照预计产量采购:对于通用型原材料,如覆铜板、锡球、铜球、半固化片、铜箔、化学物料和一般辅料等,公司按照预计产量进行月度计划采购。
(2)按照实际订单需求采购:对于特殊型的覆铜板、铜箔、半固化片等材料,公司据实际订单需求采购。公司亦根据历史数据对客户订单的数量及综合实际用量进行预测,并据此准备适量的安全库存。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未发生变化。
2、生产模式
由于不同电子产品对使用的电子元器件有不同的工程设计、电器性能以及质量要求,不同客户的产品会有所差异,公司印制电路板(含SMT)是定制化产品而非标准件产品。基于这一特点,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根据订单来组织和安排生产。公司设立有计划部,对公司的生
产排期和物料管理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生产、采购和仓库等各相关部门,保障生产的有序进行。公司会优先满足自身生产线的生产,当出现订单量超过公司产能时,会安排外协加工,满足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式未发生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目前绝大部分来自向终端客户的直接销售,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由于印制电路板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与客户均签订买断式销售合同或订单,客户根据需求向公司发出具体的采购订单,约定销售价格、数量、出货日期、支付条款、送货方式等,公司据此安排生产及交货。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又称作印刷电路板或印刷线路板,是指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组件的印制板,主要由绝缘基材与导体两类材料组成,其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零组件形成预定电路的连接,起到中继传输的作用。作为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印制电路板的制造品质不但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可靠性,而且影响系统产品整体竞争力,因此被称为"电子系统产品之母"。印制电路板产业的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产业的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
PCB产品种类众多,按基材材质可分为刚性板、柔性板和刚挠结合板,按导电图形层数可分为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按具体应用领域可分为通讯用板、消费电子用板、计算机用板、汽车电子用板、军事航天航空用板、工业控制用板及医疗用板等。
根据Prismark(Q4 2019)的统计数据,从PCB的细分产品结构来看,多层板已占据全球PCB产品结构的主要部分。2020年,多层板产值为247.63亿美元,在全球PCB产值中占38%;其次为柔性板,产值为124.83亿美元,占比19.1%;HDI板占比15.1%;单/双面板占比12.1%;封装基板占比15.6%。
2、行业发展趋势
(1)全球PCB产业中心向亚洲转移,国内PCB产品正从中低端向高端迈进
近二十余年,受益于亚洲地区在劳动力、资源、政策、产业聚集等方面的优势,全球电子制造业产能开始向亚洲地区进行转移,PCB行业逐渐呈现以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为制造中心的新格局。自2006年开始,中国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PCB生产国,PCB产量和产值均位列世界第一。据Prismark数据,中国大陆作为全PCB行业的最大生产地区,占全球PCB行业总产值的比例已由2000年的8.1%上升至2020年的53.7%。
目前,中国PCB产品主要集中在具有成本优势的中低端PCB上。但随着中国PCB行业技术的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正在逐步优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多层板、HDI板、封装基板、挠
性板等产品销售占比正在不断提高。根据Prismark(Q42019)的数据,2019年,多层板中,中国八层以下在全球的占有率高达72%;HDI板、挠性线路板产值均超过54亿美元,在全球的占有率分别为61%和45%;但在18层以上电路板领域,中国产值则相对较低,全球市场占有率低于32%。
(2)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PCB企业正朝着"大型化、集中化"的趋势发展,一方面是由本行业资金需求大、技术要求高及业内竞争激烈的特点所决定,另一方面也是受到下游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速、品牌集中度日益提高的影响。未来,优质企业将进一步抢占中小企业市场份额,推动集中度提升,提升自身规模和竞争力。
小型PCB企业资金有限,较难实施工艺技术改进,规模和盈利能力差异导致技术差距拉大;大型PCB企业积极扩产,自动化运营优势显著,产品良率、毛利率及供应链成本管控优势继续扩大,较强的议价能力或将持续挤压小型PCB企业盈利空间;在环保管控日趋严格的形势下,小企业扩产更加受限,环保设备配套投入高,受资金限制,很多小厂商难以在高环保要求下维持生产。
(3)下游需求持续释放,PCB市场有望保持增长
受益于通信、服务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释放、技术升级,Prismark(2021年5月)预测2021年全球PCB销售将同比增长14%,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
5.80%。未来几年,预计随着贸易战的结束以及5G、AI、物联网(IoT)等高端应用市场的扩大,国内外PCB市场仍将保持持续增长。到2024年全球PCB产值预计达到863.25亿美元,年复合增速将达5.8%。其中,中国大陆PCB产值预计达到460.44亿美元,年复合增速将达5.6%。
3、行业政策
印制电路板在连接各种元器组件中起着关键作用,是现代电子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印制电路板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产品,国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印制电路板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推进行业的产业升级及战略性调整。
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文件将印制电路板相关产业列为"鼓励类"发展产业,将PCB相关产品列为重点发展对象,从而推进行业的产业升级及结构性调整。
同时,2019年初施行的《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对PCB企业新建项目的规模与产出投入比、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有利于印制电路板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集中度。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原名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之一。根据2021年5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同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第二十届(2020)中
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在综合PCB百强企业中排名第36名。
(五)报告期内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2.41亿元,同比增长39.0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992.50万元,同比增长36.64%,实现净利润11,545.65万元,同比增长207.39%。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为销售规模扩大、产品合格率提升、产品结构改善,以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管理优势
1、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制订了严格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生产经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经过日常经营的积累以及不断学习行业先进生产技术,公司在原料采购、人力配备、生产安排等方面严密管控,并能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合理调整生产经营方案。此外,公司根据自身的管理需要,量身定制了一套ERP管理软件,有效提升了公司经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时性。在ERP实时数据的基础上,公司还延伸开发了各种管理模块,陆续应用于物料、人力、能耗、风险资产、应收/应付账款、任务跟踪、客户维护等具体管理项目中,形成精益生产、风险债权管控、成本管理优化的管理体系,高效率的管理模式为企业发展壮大打下良好基础。
2、成本管控优势
公司实施严格的成本管理措施,从各个方面有效控制成本:
(1)控制物料采购成本:实时监控主要原材料单价变动,各工厂集中议价发挥规模优势,控制采购单价。向主要物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2)杜绝成本浪费:杜绝物料使用浪费,以各主要物料为单位,利用ERP系统实时监控单位产量的物料耗用量,由成本控制小组及管理团队监控物料耗用的正常水平;杜绝人力投入浪费,标准产量对应标准工时,充分调动车间工作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
(3)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成立了精益生产小组,持续对各工序进行工艺流程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良率,减少物料或工具耗用;
(4)节约能源耗用:成立了设备改造小组,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改造,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
(二)客户资源优势
国内印制电路板行业的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有效地开发和维护客户资源是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在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时,印制电路板质量的优劣直接关乎电子产品的性能和使用寿命,印制电路板下游客户倾向于同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印制电路板制造商合作,并在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有严格标准,并对供应商设置1-2年的考察期。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拥有众多优质客户,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下游细分市场客户,拥有伟创力、搜路研、视源股份、长虹、冠捷、TCL、比亚迪、光宝科技、Hansol、华为、小米、蓝微电子、欣旺达、中兴、大华股份、卓翼、共进股份、北斗星通、德赛西威等知名企业客户。
(三)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质量管理,在采购、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均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公司遵循“客户至上,品质第一;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的方针,先后通过各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并引入其他各类认证等一系列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通过长期切实有效的质量管理,公司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四)人才优势
公司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主要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及丰富的经验。公司管理层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主要人员善于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在团队协同、人员合作方面默契度高,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创新能力。技术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对产品、设备、技术的认识充分,从业经验丰富,在日常工作中遵从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
(五)公司产品线优势
公司注重为客户群提供完整的PCB产品系列服务,产品类型较为完善,产品涵盖刚性线路板、挠性线路板、刚挠结合线路板批量制造能力,具备研发样板、小批量板、中大批量板专业工厂并配套SMT加工厂,是目前国内少有的兼具刚性线路板、挠性线路板、刚挠结合线路板批量生产能力与较强研发能力的PCB制造商,能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产品选择和一站式线路板研发、小批量试产、中大规模制造、PCBA及整机组装的完整服务。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经济附加值高的新兴应用领域产品。公司刚性电路板产品在消费电子、网络通信、工业控制、能源、安防、汽车电子、服务器等细分领域广泛应用;FPC(含RFPC)及HDI主要应用于手机锂电池、摄像头模组(CCM)、无线充、TWS、智能穿戴、车载等细分领域;研发样板及小批量板客户累计近10,000家,产品涵盖高精密多层板、金属基(芯)板、高频高速板、高Tg厚铜板、电源模块板、平面绕组板、混合介质高频多层板、大尺寸PMI泡沫板及根据客户要求定做特殊印制线路板,应用于5G通信、功率模块、大功率LED、汽车毫米波雷达、测试底板等领域。
完善的产品结构、丰富的产品类别、广泛的市场应用领域,有利于防范市场与客户需求波动的影响,构建公司强有力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1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完善和优化,产能持续提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1亿元,同比增长39.0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992.50万元,同比增长36.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545.65万元,同比增长207.39%;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14.27万元,同比增长198.96%。报告期内,在原材料持续大幅上涨的宏观形势下,公司通过加强与主要供应商战略合作、积极与客户协调重新定价、智能制造提升生产效率及品质良率等措施,客户订单与平均单价均实现同比增长。在中大批量板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惠州PCB工厂订单稳定增长,品质良率及制程管控能力提升,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母公司实现盈利917.30万元;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产能释放、智能制造提升效率及品质等因素,盈利能力提升,实现净利润3,189.22万元,同比增长371%。
在研发样板及小批量板方面,因订单存在种类多、面积小、交期短的特点,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含其全资子公司广德牧泰莱)管理团队坚持“高、精、特、快”经营理念,即时生产、快速交付,满足客户的产品研发及试产,公司样板及小批量板业务保持稳定。
2、业务拓展及产品结构优化情况
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持续巩固消费电子、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能源类产品等成熟业务的发展基础上,加快对通讯、安防、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客户业务的拓展,报告期内开拓博达通信、萤石网络、新华三、凯视达等多家客户,可为客户提供用于通信、服务器、摄像头等线路板产品。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新客户的开拓,争取更大市场份额。
在优化产品结构方面,公司在保持刚性电路板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大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力度,多层板、挠性板、刚挠结合板、HDI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同时,为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将不断加大对高多层电路板、高频/高速板、任意互联RFPC/HDI、IC测试板、光电模块板、摄像头模组板等产品的投入与布局,持续切入5G通信、新型高清显示(MiniLED、OLED)、新能源汽车电子、智能穿戴(TWS等)、锂电池、服务器等新兴市场领域。
3、技术研发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在技术方面的投入,2021年上半年研发投入5,9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4.82%。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11个,其中发明专利8个,软件著作权2个。公司积极建设“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工厂,报告期内,龙南骏亚精密入选“江西省数字经济典型案例100例”。
4、已并购标的公司情况
2019年9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通过并购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完成了研发样板及小批量板、大批量板及PCBA在业务、技术和产品组合上的协同。并购完成后,公司立足已有批量板业务,积极整合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研发样板、小批量板业务,延伸拓展惠州工厂中批量
板业务,形成研发+小批量+中批量+大批量+SMT贴装+成品组装的一站式业务模式,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大大增加客户稳定合作粘性。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已于2020年度结束,业绩承诺已超额完成。2021年上半年,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实现营业收入
2.33亿元,同比增长35.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61.26万元,同比增长0.52%,在原材料持续大幅上涨的宏观形势下,业绩保持稳定持续增长。
(1)管理和组织结构调整
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仍以独立法人主体存在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管理团队、技术团队保持稳定,并积极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公司调整事业部架构,设立牧泰莱事业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保持高效运转。公司对财务、运营、销售、人事、法务、研发等部门进行整合,达到了良好的协同以及管理效果。
(2)技术和业务协同
通过近两年的整合,在产品技术、产品规划、客户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已逐步显现。在产品研发上,牧泰莱研制出108层高多层线路板,拥有1-108层线路板制造能力,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完善了公司技术研发体系。在销售业务客户端,通过整合并共享客户渠道,支持进一步拓展客户业务区域,优化订单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提高客户粘性,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动力。在供应链方面整合,提升了覆铜板、半固化片等原材料的供货保障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41,249,291.38 | 892,377,909.64 | 39.09 |
营业成本 | 950,028,338.74 | 692,218,663.51 | 37.24 |
销售费用 | 28,989,000.74 | 34,367,510.37 | -15.65 |
管理费用 | 70,195,595.51 | 61,024,492.00 | 15.03 |
财务费用 | 15,929,703.71 | 13,455,610.40 | 18.39 |
研发费用 | 59,848,703.80 | 54,796,349.76 | 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803,252.80 | 14,479,379.81 | 464.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810,056.54 | -114,005,897.33 | -12.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98,438.01 | 132,292,784.08 | -124.79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将销售商品发生的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为提高管控能力,增加人才储备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主营销售规模增加,对应的应收款流入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拟收购股权,按照相关合同支付给交易对方相关保证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息支付增加及借款发生额同比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6,530.94 | 5.29 | 24,405.49 | 8.17 | -32.27 |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存款余额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311.10 | 2.02 | 10,410.05 | 3.48 | -39.37 | 主要系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337.81 | 0.43 | 529.64 | 0.18 | 152.59 |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809.82 | 0.90 | 659.98 | 0.22 | 325.74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拟收购住友电工股权支付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46,904.12 | 15.01 | 33,430.26 | 11.19 | 40.30 | 主要系报告期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
在建工程 | 7,147.92 | 2.29 | 3,197.18 | 1.07 | 123.57 |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车间改造、厂房工程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008.73 | 0.96 | 0.00 | - | 主要系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合同负债 | 601.52 | 0.19 | 291.85 | 0.10 | 106.11 |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合同客户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7,551.63 | 2.42 | 13,528.18 | 4.53 | -44.1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收购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100%股权的现金对价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78.20 | 0.03 | 37.84 | 0.01 | 106.65 | 主要系报告期合同负债对应销项税待转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9,150.42 | 6.13 | 14,150.42 | 4.74 | 35.33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长期贷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3,143.77 | 1.01 | 0.00 | - | 主要系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库存股 | 1,190.49 | 0.38 | 2,278.82 | 0.76 | -47.76 | 主要系报告期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3.76 | -0.004 | 6.53 | - | -310.72 | 主要系报告期外币折算差额所致。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437,189.82 | 票据承兑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23,730,056.70 | 票据承兑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79,706,123.63 | 金融机构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132,585.43 | 金融机构贷款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34,649.07 | 金融机构贷款质押 |
合计 | 170,240,604.65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全资子公司 | 主要业务 | 类型 | 注册资本 | 报告期末总资产 | 报告期末净资产 | 报告期营业收入 | 报告期净利润 |
龙南骏亚 | 印制线路板研发、生产、销售 | 一级 | 15,000 | 85,715.10 | 32,198.85 | 42,503.96 | 3,321.26 |
骏亚国际 | 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 | 一级 | 港币20 | 19,021.07 | 1,636.91 | 22,504.81 | 447.14 |
骏亚数字 | 电子数码产品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一级 | 5,000 | 16,418.47 | 10,524.52 | 4,093.27 | 453.31 |
龙南骏亚精密 | 生产、销售、研发多层高密度印制线路板、FPC、HDI、软硬结合PCB及电子组装 | 一级 | 15,000 | 69,667.84 | 35,636.21 | 30,489.29 | 3,189.22 |
龙南骏亚柔性 | FPC、RFPC、HDI、电子数码产品及元器件等研发、生产、销售 | 二级 | 1,000 | 11,082.64 | 887.43 | 6,348.60 | 625.54 |
深圳骏亚 | 研发和销售印制电路板、高精密互联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 | 一级 | 200 | 1,802.29 | -1,449.82 | -296.76 | |
珠海骏亚 | 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 | 一级 | 10,000 | 5,454.65 | 3,604.88 | -66.61 | |
深圳牧泰莱 | 电路板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的销售 | 一级 | 900 | 23,060.18 | 12,389.25 | 19,681.92 | 1,391.21 |
长沙牧泰莱 | 电子电路制造;房屋租赁 | 一级 | 3,500 | 21,284.66 | 16,186.01 | 10,632.13 | 1,118.48 |
广德牧泰莱 | 印制电路板及电子产品和专用材料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 | 二级 | 6,000 | 13,080.73 | 9,533.92 | 5,950.56 | 1,264.79 |
2、报告期内龙南骏亚精密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332.5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291.32万元,净利润3,189.22万元,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371%,主要系龙南骏亚精密募投项目一期产能进一步释放,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3、报告期内深圳牧泰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187.5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904.82万元。
4、报告期内广德牧泰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43.0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074.11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走势将影响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公司直接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锡、金盐等,上述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市场铜、石油、黄金等大宗商品价格、市场供求关系、阶段性环保监管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主要原材料供应链的稳定性以及价格波动对公司当期业绩及未来盈利能力均存在重要影响。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向下游转移、技术工艺创新、提升精益生产水平等方式应对原材料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铜、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先后出现上涨,公司覆铜板、铜球、铜箔、半固化片、锡条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相应上涨。为应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通过加强与供应商战略合作、内部推行成本下降、与客户协商重新定价、优化订单结构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材料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2、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其发展与下游行业联系密切,并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相关性较大。宏观经济波动对PCB下游行业如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行业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PCB行业的需求。近年来,我国已逐渐成为全球印制电路板的主要生产基地,我国印制电路板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亦日趋明显,因此,若未来全球经济出现较大下滑,印制电路板行业发展速度放缓或陷入下滑,将会对公司的收入及盈利造成消极的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球PCB行业集中度较低、生产厂商众多,受行业下游终端产品性能更新速度快、消费者偏好变化快等因素影响,该行业竞争日趋加剧,且生产厂商“大型化、集中化”趋势明显,
拥有领先技术研发实力、高效批量供货能力及良好产品质量的大型PCB厂商不断积累竞争优势,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而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则相对较弱。未来公司若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持续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生产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公司核心竞争实力,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市场竞争而导致盈利下滑的风险。
4、商誉减值风险
2019年9月,公司完成了对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的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并购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合并报表的商誉,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商誉金额为45,112.93万元,如果公司未能顺利整合标的公司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或因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因素变化导致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经营情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5、租赁厂房搬迁风险
深圳牧泰莱租赁的生产经营厂房因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该部分物业租赁合同均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在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虽然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现机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经出具该房屋所在地“尚未经我局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但如果有关单位按照我市城市更新政策向相关部门提出改造申请,或因城市发展需要等,该地块仍然有可能在未来五年内被纳入更新改造范围进行改造”的证明,且该房屋出租方出具了相同内容的证明,但仍存在因上述瑕疵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或房屋无法续租的情形,因此存在可能搬迁的风险。
未来,若出现上述搬迁风险,如公司未能合理安排搬迁过程,则存在影响正常生产和交货期,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6、环保相关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排放物和噪声。在生产运营中,公司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履行环保义务,投入相关资金、人力完善环保设施、提高环保能力,并制定了相对严格的环保制度。但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或现场失误等原因出现环境事故的可能。若出现环保方面的意外事件、对环境造成污染、触犯环保方面法律法规,则会对公司的声誉及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对环保方面的要求日趋提高,环保督查在未来仍将保持高压态势,而且将更加全面、细致,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多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并不断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要求,这都将导致公司的环保成本增加,从而对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7、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不断发展,对公司的管理、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提出来更高要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管理方式上及时创新,以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可能会
出现交货期延长、竞争力削弱、成本上升等风险。这对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以及经营管理人才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如果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有效地解决高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制约公司的发展。
8、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PCB作为电子产品的基础元器件,是其它元器件的载体,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则包含所有接插在其上的元器件在内的整块集成电路板会全部报废,所以客户对PCB的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相应的赔偿风险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同时不断优化作业流程、提高信息化管理程度、落实控制流程,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年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4月27日 | 议案均已审议通过,详见《广东骏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郑昱聪 | 监事 | 离任 |
肖林 | 监事 | 选举 |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激励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及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共计1,060,8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1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6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同意修订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案》,同意取消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一名持有人离职,不再适合参加公司持股计划,其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由管理委员会依据《广东骏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协商确定处置。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惠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21年赣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全资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赣州市环境保局《2021年赣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全资子公司长沙牧泰莱属于《湖南省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排污单位、《长沙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龙南骏亚、龙南骏亚精密、长沙牧泰莱主营业务均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CB生产中由于涉及到钻孔、蚀刻、电镀等生产工序及硫酸、硝酸等原材料,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废物等污染物。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公司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处理,建立环保体系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上述主体主要排污信息如下:
(1)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废水排放污染物及执行标准
排放口 | 排放去向 |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核定排放总量(吨/年) | 年废水排放量限值(万吨/年)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生产废水总排口 |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 (DB-44/1597-2015) | 化学需氧量 | 80 | 10.56 | 13.20 | 1 | 中心经度/中心纬度114°27′52″/22°58′57″ | 不规律、间断排放 | 无 |
氨氮 | 15 | 1.98 | ||||||||
总铜 | 0.5 | - | ||||||||
总镍 | 0.5 | - | ||||||||
总锌 | 1 | - |
污染口名称 |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工艺废气排口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氯化氢 | 30 | 4 | 中心经度/中心 | 连续排放 | 无 |
硫酸雾 | 30 |
有机废气排口 | (气)(DB-44/27-200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气)(GB-21900-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气)(GB-14554-93)《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 苯 | 12 | 纬度114°27′52″/22°58′57″ | |
甲苯 | 40 | ||||
二甲苯 | 70 | ||||
碳氢化合物(含非甲烷总烃) | 120 | ||||
恶臭污染源源排排口 | 氨气 | 14 | |||
处理后废气排放口 | VOCs | 80 |
总排口 | 排放去向 |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核定排放总量(吨/年) | 年废水排放量限值(万吨/年)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废水总排口、含镍废水排 放口 | 桃江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总镍 | 0.5 | 123 | 1 | 北纬/东经24°50′16.19″ /114°48′50.07″ | 间接性排放 | 无 | |
悬浮物 | 50 | |||||||||
总氮(以N计) | 20 | |||||||||
氟化物(以F-计) | 10 | |||||||||
总磷(以P计) | 1 | |||||||||
石油类 | 3 | |||||||||
总铜 | 0.5 | |||||||||
色度 | 50 | |||||||||
总氰化物 | 0.3 | |||||||||
化学需氧量 | 80 | 62.76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
PH值 | 6-9 | |||||||||
氨氮 | 15 | 10.042 |
排放口名称 |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 | 许可排放速率限值 | 排放口位 | 排放 | 超标排放 |
(mg/m3) | (kg/h) | 置 | 方式 | 情况 | |||
含尘废气排放口(2个) 涂布废气排放口 DES废气排放口(2个) 碱性蚀刻废气排放口 电镀废气排放口(2个) 绿油废气排放口 文字印刷废气排放口 喷锡废气排放口 沉铜废气排放口 沉金废气排放口(2个) 酸蚀液回收废气排放口(2个) 印刷废气排放口 黑孔线废气排放口 碱蚀液回收废气排放口 锅炉废气排放口 | 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 1101.1-2019DB36 1101.1-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氯化氢 | 30 | 北纬/东经24°50′16.19″ /114°48′50.07″ | 有组织、无组织排放 | 无 | |
氨(氨气) | 8.7 | ||||||
氮氧化物 | 200 | ||||||
锡及其化合物 | 8.5 | 0.52 | |||||
氯(氯气) | 65 | 0.52 | |||||
硫酸雾 | 30 | ||||||
颗粒物 | 120 | 5.9 | |||||
氰化氢 | 0.5 | ||||||
甲醛 | 25 | 0.43 | |||||
挥发性有机物 | 100 | ||||||
二氧化硫 | 50 | ||||||
氮氧化物 | 200 | ||||||
颗粒物 | 20 | ||||||
林格曼黑度 | 1 |
总排口 | 排放去向 |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核定排放总量(吨/年) | 年废水排放量限值(万吨/年)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废水总排口 | 桃江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PH值 | 6-9 | 134.04 | 1 | 北纬/东经24°50′19″ /114°48′45″ | 间接性排放 | 无 | |
氟化物(以F-计) | 10 | |||||||||
总氮(以N计) | 20 | |||||||||
色度 | 50 | |||||||||
悬浮物 | 50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0 | |||||||||
石油类 | 3 | |||||||||
总锌 | 1.5 | |||||||||
总磷(以P | 1 |
计) | ||
总镍 | 0.5 | |
总铜 | 0.5 | |
化学需氧量 | 80 | 44.6 |
氨氮 | 15 | 8.37 |
总氰化物 | 0.3 |
污染口名称 |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许可排放速率限值 (kg/h)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PTH1#废气排放口(DA001)OSP、DES线废气排放口(DA002)含尘废气1#排放口(DA003)含尘废气2#排放口(DA004)棕化、电镀1#废气排放口(DA005)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6)蚀刻液回用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7)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8)棕化、电镀2#废气排放口(DA009)中央加药废气排放口(DA010)PTH2#废气排放口(DA011)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氯化氢 | 30 | 北纬/东经24°50′19″ /114°48′45″ | 净化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无 | |
二氧化硫 | 50 | ||||||
氯(氯气) | 65 | 0.52 | |||||
氮氧化物 | 200 | ||||||
硫酸雾 | 30 | ||||||
颗粒物 | 120 | 5.9 | |||||
甲醛 | 25 | 0.43 | |||||
挥发性有机物 | 50 |
总排口 | 排放去向 |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核定排放总量(吨/年) | 年废水排放量限值(万吨/年)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废 | 进入 | 污水综合排 | 总铜 | 2 | / | 18 | 1 | 中心经 | 连 | 无 |
水总排口 | 城镇污水管网 | 放标准GB8978-1996 | PH值 | 6~9 | / | 度/纬度112°54′0″/28°14′23″ | 续排放 | |
COD(化学需氧量) | 500 | 15.4 | ||||||
氨氮 | 45 | 2.3 |
排放口名称 |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许可排放速率限值 (kg/h)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1#废气处理塔 2#电镀废气处理塔 3#阻焊废气处理塔 4#有机废气处理塔 5#内层废气处理塔 6#废气处理塔 7#中央集尘器 8#中央集尘器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颗粒物 | 120 | 5.9 | 经度:113°08′30.96″ 纬度:28°14′23.35″ | 净化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无 |
氮氧化物 | 200 | / | |||||
硫酸雾 | 30 | / | |||||
挥发性有机物 | 50 | / | |||||
苯 | 12 | 0.9 | |||||
非甲炕总经 | 120 | 17 | |||||
二甲苯 | 40 | 5.2 | |||||
甲苯 | 70 | 1.7 | |||||
氯化氢 | 30 | /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环评批复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龙南骏亚、龙南骏亚精密、长沙牧泰莱均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环评批复 | 获得批复时间 | 发证机关 |
广东骏亚 | 《关于骏亚(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惠市环建[2006]160号 | 2006年9月21日 |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骏亚(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建[2013]235号 | 2013年10月24日 |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城区分局 | |
龙南骏亚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龙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5万平方米多层和高密度印刷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评字[2016]40号) | 2016年6月1日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
《关于<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5万平方米多层和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0]137号) | 2020年8月26日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
龙南骏亚精密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高精度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评字[2016]28号) | 2016年4月22日 |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
《关于<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高精度多层印刷电路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0]171号) | 2020年11月5日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
长沙牧泰莱 | 《关于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多层印刷电路板及刚柔结合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长环分局字([2008]第18号 | 2008年4月29日 |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持有主体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龙南骏亚 | 91360727079001080E001Y | 2020年04月20日 | 2023年04月19日 |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
龙南骏亚精密 | 91360727343307637T001Q | 2020年03月31日 | 2023年03月30日 |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
长沙牧泰 | 914301006685554366001W | 自2020年05月 | 2023年05月 | 长沙市生态环境 |
莱 | 26日 | 25日 | 局 |
长沙牧泰莱的环保《自行监测方案》已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自行监测手段采用手工监测+在线监测相结合,工业废水污水站总排口中总铜、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采用在线监测,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厂门口总排口、废气排口、噪声、土壤采用手工监测。工业总废水自动监测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司实现24小时运维,厂门口总排口废水由长沙牧泰莱内部化验室每天进行监测,废气、噪声、土壤委托具有CMA资质的公司进行委外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除公司及子公司龙南骏亚、龙南骏亚精密、长沙牧泰莱外,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未有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
(1)深圳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牧泰莱主要从事电路板研发、生产及销售。2005年,全资子公司深圳牧泰莱“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获得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深环批函[2005]089号);同时,深圳牧泰莱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备案号:440306-2019-0251-L),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深圳牧泰莱自行监测手段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方式,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确定废水、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及频次。目前深圳牧泰莱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300777158472Y001Z,有效日期至2022年11月13日。
?主要废水排放污染物及执行标准
总排口 | 排放去向 |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核定排放总量(吨/年)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废水总排口 | 进入福永污水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 总铜 | 1 | / | 1 | 经度113°48′8.93″ | 间断排 | 无 |
PH值 | 6~9 | / | |||||||
COD(化 | 160 | 5.9136 |
处理厂 | 44/1597-2015)纳管标准 | 学需氧量) | 纬度22°42′1.73″ | 放 | |||
氨氮 | 30 | 1.1088 | |||||
总磷 | 2 | / | |||||
总氮 | 40 | 1.4784 |
污染口名称 |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有机废气排口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 苯 | 12 | 1 | 生产经营场所3楼顶中心,经度 113°48′9.94″ 中心纬度 22°42′1.33″ | 处理后集中连续排放 | 无 |
甲苯 | 40 | ||||||
二甲苯 | 70 | ||||||
挥发性有机物 | 120 | ||||||
酸性废气排口 | 硫酸雾 | 30 | 1 | ||||
氯化氢 | 30 | ||||||
碱性废气排口 | 氮氧化物 | 200 | 1 | ||||
电镀环境空气排放口 | 硫酸雾 | 30 | 1 | ||||
前处理环境空气排放口 | 硫酸雾 | 30 | 1 | ||||
氯化氢 | 30 | ||||||
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 硫化氢 | / | 1 | ||||
甲烷 | / |
了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广环验[2019]147号)。目前广德牧泰莱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41822MA2NAYCD1W001U,有效日期至2023年5月18日。?主要废水排放污染物及执行标准
总排口 | 排放去向 |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L) | 废水排放量限值(吨/年天)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废水总排口 | 开发区PCB园区污水处理厂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 总铜 | 0.5 | 660.56 | 1 | 中心经度/纬度119°26′/30°54′ | 通过管道泵送至污水处理厂 | 无 |
PH值 | 6~9 | ||||||||
COD(化学需氧量) | 80 | ||||||||
悬浮物 | 50 | ||||||||
石油类 | 3 |
污染口名称 |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限值(mg/m3)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超标排放情况 |
含尘废气排口、 酸性废气排口、 碱性废气排口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氯化氢 | 30 | 1 | 生产经营场所3楼顶中心,经度/纬度 119°26′/30°54′ | 净化塔净化后有组织排放 | 无 |
硫酸雾 | 30 | ||||||
甲醛 | 25 | ||||||
氮氧化物 | 200 | ||||||
有机挥发物 | 50 | ||||||
颗粒物 | 120 | ||||||
氨 | 4.9 |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一系列节能减耗措施提升能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如通过组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增加高效节能超导余热回收系统、磁悬浮离心冷水机组更替螺杆式冷水机组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空压机云智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优化空压机单位产气量能耗水平节;通过废水回用改造将纯水机设备产生中水至废水处理厂回用,提升使用率、降低生产用水;通过新建热媒锅炉系统工程,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代替生物质颗粒作为锅炉热源。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承诺:1、本公司保证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该等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 2018年9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不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广东骏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把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 | 2018年9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广东骏亚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等和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不存在违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广东骏亚的资金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涉及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广东骏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广东骏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广东骏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广东骏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5、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 2018年9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广东骏亚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6、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等合法权益,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如因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未履行本承诺所作的承诺而给广东骏亚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其他 | 交易对方 | 1、本人保证将及时向广东骏亚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保证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人提供的与本次交 | 2018年9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该等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与本人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交易对方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本人关联方不存在违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资金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 | 2018年9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交易对方 | 1、本人在广东骏亚、深圳牧泰莱、长沙牧泰莱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广东骏亚同意的,不得在广东骏亚、深圳牧泰莱、长沙牧泰莱及其子公司以外,从事与广东骏亚、深圳牧泰莱、长沙牧泰莱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2、本人在广东骏亚、深圳牧泰莱、长沙牧泰莱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不在其他与广东骏亚、深圳牧泰莱、长沙牧泰莱及其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广东骏亚、深圳牧泰莱、长沙牧泰莱的子公司除外)。3、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广东骏亚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18年9月1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承诺:1、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方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该等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 2020年12月28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1、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本人尚未有减持广东骏亚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广东骏亚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减持股份的收益归广东骏亚所有,赔偿因此给广东骏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将不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参与拥有、管理、控制、投资其他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等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广东骏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遇到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把该等合作机会让予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如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广东骏亚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等和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不存在违规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 | 2020年12月28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联交易 | 项等)占用或转移广东骏亚的资金的情形。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决预防和杜绝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规范涉及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将尽可能减少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广东骏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广东骏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广东骏亚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广东骏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5、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广东骏亚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6、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 |
/本人关联方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等合法权益,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如因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未履行本承诺所作的承诺而给广东骏亚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其他 | SEPH、住友电工 | 1、本公司保证将及时向广东骏亚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保证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0年12月28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SEPH | 1、住友电工实施存续分立后,标的公司(分立后住友电工)系依据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 | 2020年12月28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自广东骏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广东骏亚股份,也不由广东骏亚回购该部分股份;广东骏亚上市后6个月内,如广东骏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广东骏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有骏亚电子股份总数的10%,24个月内合计不超过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广东骏亚上市后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本公司减持广东骏亚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广东骏亚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广东骏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公司持有的广东骏亚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骏亚企业、叶晓彬 |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广东骏亚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任何与广东骏亚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广东骏亚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广东骏亚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广东骏亚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广东骏亚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广东骏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广东骏亚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本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
其他 | 骏亚企业 | 1、骏亚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广东骏亚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如与广东骏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骏亚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广东骏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广东骏亚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广东骏亚的资金;3、如骏亚企业或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广东骏亚或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害,骏亚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骏亚企业为广东骏亚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 ||||||||
其他 | 骏亚企业、叶晓彬 | 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在报告期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处罚或员工索赔,或应有权部门要求需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全额承担该等责任,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承诺人对骏亚企业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 2020年5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承诺;7、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本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接受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0年5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年度,公司连续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达到披露标准,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骏亚: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上述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龙南骏亚柔性 | 深圳特发 | 买卖合同纠纷 | 见表下概述 | 55.36 | 一审判决,中止诉讼 | 见表下概述 | 见表下概述 |
级人民法院并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物料回购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2021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粤03民初终21930号民事裁定书,本案中止上诉。2021年4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粤0305民初71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深圳特发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宿舍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宿舍。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1,725.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6,449.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6,449.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8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报告期内,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现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17,564 | 5.84 | -11,793,324 | -11,793,324 | 1,324,240 | 0.5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117,564 | 5.84 | -11,793,324 | -11,793,324 | 1,324,240 | 0.5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117,564 | 5.84 | -11,793,324 | -11,793,324 | 1,324,240 | 0.5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1,374,844 | 94.16 | 10,582,724 | 10,582,724 | 221,957,568 | 99.4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1,374,844 | 94.16 | 10,582,724 | 10,582,724 | 221,957,568 | 99.4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24,492,408 | 100 | -1,210,600 | -1,210,600 | 223,281,808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要求,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1,210,6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相应股份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为224,492,408股变更为223,281,8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骏亚: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2021-052)。
2、2021年4月28日,股东陈兴农发行、谢湘、彭湘、陈绍德、颜更生、陈川东、颜振祥、殷建斌、李峻华、周利华合计10,582,724股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实现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广东骏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1,210,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23,281,808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报表上的股本为223,281,808股,公司已按最新的股本计算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陈兴农 | 5,132,621 | 5,132,621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谢湘 | 1,322,840 | 1,322,840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 |
完成业绩承诺 | ||||||
彭湘 | 1,058,272 | 1,058,272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陈绍德 | 1,005,359 | 1,005,359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颜更生 | 1,005,359 | 1,005,359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陈川东 | 529,136 | 529,136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颜振祥 | 264,568 | 264,568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殷建斌 | 158,741 | 158,741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李峻华 | 52,914 | 52,914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周利华 | 52,914 | 52,914 | 0 | 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 |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且完成业绩承诺 |
李强 | 210,000 | 0 | 0 | 120,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股权激励计划限售相关锁定要求 |
李朋 | 210,000 | 0 | 0 | 120,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股权激励计划限售相关锁定要求 |
雷以平 | 84,000 | 0 | 0 | 48,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股权激励计划限售相关锁定要求 |
汪强 | 35,000 | 0 | 0 | 20,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股权激励计划限售相关锁定要求 |
其他激励对象 | 1,995,840 | 0 | 0 | 1,016,24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股权激励计划限售相关锁定要求 |
合计 | 13,117,564 | 10,582,724 | 0 | 1,324,24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575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0 | 145,125,000 | 65.0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陈兴农 | -1,398,900 | 7,677,521 | 3.4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广东大兴华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兴骏才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7,077,800 | 3.17 | 0 | 无 | 0 | 其他 | |
谢湘 | -342,800 | 2,036,896 | 0.9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董友全 | 549,000 | 1,683,782 | 0.7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彭湘 | -381,200 | 1,624,557 | 0.7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颜更生 | -160,400 | 1,563,769 | 0.7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绍德 | -330,700 | 1,474,269 | 0.6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川东 | 0 | 1,007,878 | 0.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麦 | 14,900 | 973,600 | 0.44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145,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125,000 | |||||
陈兴农 | 7,677,521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7,521 |
广东大兴华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兴骏才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07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77,800 |
谢湘 | 2,036,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6,896 |
董友全 | 1,683,7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3,782 |
彭湘 | 1,624,55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4,557 |
颜更生 | 1,563,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3,769 |
陈绍德 | 1,474,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4,269 |
陈川东 | 1,007,8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7,878 |
张麦 | 97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3,6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陈兴农与陈绍德为兄弟关系,颜更生为陈兴农的妹夫,谢湘为陈绍德配偶的姐妹,根据相关规定,陈兴农、谢湘、陈绍德、颜更生4名自然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广东大兴华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兴骏才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平台。 公司未知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强 | 120,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2 | 李朋 | 120,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3 | 罗湘晋 | 92,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4 | 雷以平 | 48,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5 | 岳林 | 48,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6 | 樊领 | 48,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7 | 吕洪安 | 32,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8 | 李闯燕 | 32,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9 | 胡建兵 | 32,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10 | 韩顺添 | 32,000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罗湘晋先生、吕洪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之近亲属。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李强 | 董事 | 210,000 | 120,000 | -90,000 | 激励股份回购 |
李朋 | 董事 | 210,000 | 120,000 | -90,000 | 激励股份回购 |
雷以平 | 董事 | 84,000 | 48,000 | -36,000 | 激励股份回购 |
汪强 | 董事 | 35,000 | 20,000 | -15,000 | 激励股份回购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注释1 | 165,309,376.95 | 244,054,949.7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注释5 | 548,713,227.61 | 502,753,659.24 |
应收款项融资 | 注释6 | 63,111,037.15 | 104,100,533.98 |
预付款项 | 注释7 | 13,378,096.83 | 5,296,390.9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8 | 28,098,233.86 | 6,599,804.9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注释9 | 469,041,241.01 | 334,302,563.3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注释13 | 71,081,836.75 | 64,853,130.71 |
流动资产合计 | 1,358,733,050.16 | 1,261,961,032.9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注释20 | 368,834.55 | 381,073.47 |
固定资产 | 注释21 | 991,182,184.75 | 1,015,608,755.29 |
在建工程 | 注释22 | 71,479,159.05 | 31,971,751.9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注释25 | 30,087,342.62 | |
无形资产 | 注释26 | 120,448,027.60 | 125,171,890.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注释28 | 451,129,288.41 | 451,129,288.41 |
长期待摊费用 | 注释29 | 46,749,825.68 | 50,494,925.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注释30 | 35,777,837.82 | 34,987,059.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注释31 | 19,302,122.48 | 15,741,171.0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66,524,622.96 | 1,725,485,915.24 | |
资产总计 | 3,125,257,673.12 | 2,987,446,948.1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注释32 | 563,824,143.52 | 525,506,951.1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注释35 | 250,349,220.36 | 220,750,994.24 |
应付账款 | 注释36 | 659,333,407.67 | 652,250,992.7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注释38 | 6,015,188.33 | 2,918,469.0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注释39 | 38,263,523.58 | 43,056,436.17 |
应交税费 | 注释40 | 13,091,767.14 | 16,558,009.70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41 | 75,516,313.26 | 135,281,800.0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注释43 | 51,702,207.57 | 53,459,831.59 |
其他流动负债 | 注释44 | 781,974.48 | 378,398.31 |
流动负债合计 | 1,658,877,745.91 | 1,650,161,882.9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注释45 | 191,504,199.51 | 141,504,199.5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注释47 | 31,437,723.96 | |
长期应付款 | 注释48 | 42,533,333.20 | 59,364,021.7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注释51 | 7,737,779.88 | 7,714,292.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注释30 | 8,154,348.55 | 8,930,621.3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1,367,385.10 | 217,513,134.84 | |
负债合计 | 1,940,245,131.01 | 1,867,675,017.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注释53 | 223,281,808.00 | 224,492,4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注释55 | 586,323,080.84 | 596,005,445.19 |
减:库存股 | 注释56 | 11,904,917.60 | 22,788,211.60 |
其他综合收益 | 注释57 | -137,573.70 | 65,313.8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注释59 | 18,885,572.10 | 18,885,572.1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注释60 | 368,564,572.47 | 303,111,402.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5,012,542.11 | 1,119,771,930.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5,012,542.11 | 1,119,771,930.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25,257,673.12 | 2,987,446,948.14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603,077.67 | 45,912,330.8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注释1 | 238,301,940.27 | 226,908,966.85 |
应收款项融资 | 6,365,051.97 | 55,064,326.70 | |
预付款项 | 36,885,989.66 | 11,030,048.60 | |
其他应收款 | 注释2 | 117,879,150.03 | 139,495,881.0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注释2 | 60,000,000.00 | |
存货 | 162,205,870.59 | 124,161,471.2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693,566.10 | 20,501,586.64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7,934,646.29 | 623,074,611.9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注释3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2,327,084.49 | 150,767,690.76 | |
在建工程 | 691,311.03 | 1,364,591.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458,483.10 | 8,289,017.8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918,114.75 | 11,056,154.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84,040.09 | 19,314,545.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45,175.75 | 4,671,080.2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60,519,560.92 | 1,471,658,432.62 | |
资产总计 | 2,088,454,207.21 | 2,094,733,044.5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65,424,947.52 | 431,251,776.0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6,641,284.63 | 96,908,035.85 | |
应付账款 | 198,331,729.36 | 268,334,193.5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024,753.97 | 22,295,912.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61,335.41 | 7,149,739.56 | |
应交税费 | 885,974.48 | 514,053.57 | |
其他应付款 | 148,631,409.78 | 141,598,423.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905,706.67 | 47,392,256.1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43,218.02 | 2,898,468.6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8,450,359.84 | 1,018,342,860.0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0,960,000.00 | 140,96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2,533,333.20 | 58,483,333.2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161,873.49 | 3,406,205.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6,655,206.69 | 202,849,538.77 | |
负债合计 | 1,255,105,566.53 | 1,221,192,398.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3,281,808.00 | 224,492,4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86,323,080.84 | 596,005,444.19 | |
减:库存股 | 11,904,917.60 | 22,788,211.6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85,572.10 | 18,885,572.1 | |
未分配利润 | 16,763,097.34 | 56,945,433.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33,348,640.68 | 873,540,645.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88,454,207.21 | 2,094,733,044.5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41,249,291.38 | 892,377,909.64 | |
其中:营业收入 | 注释61 | 1,241,249,291.38 | 892,377,909.6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30,215,741.24 | 859,623,577.54 | |
其中:营业成本 | 注释61 | 950,028,338.74 | 692,218,663.5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注释62 | 5,224,398.74 | 3,760,951.50 |
销售费用 | 注释63 | 28,989,000.74 | 34,367,510.37 |
管理费用 | 注释64 | 70,195,595.51 | 61,024,492.00 |
研发费用 | 注释65 | 59,848,703.80 | 54,796,349.76 |
财务费用 | 注释66 | 15,929,703.71 | 13,455,610.40 |
其中:利息费用 | 17,612,060.43 | 14,384,898.64 | |
利息收入 | -4,408,835.27 | -928,957.80 |
加:其他收益 | 注释67 | 11,668,799.50 | 6,134,116.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68 | 454,149.2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1 | -142,740.81 | 948,742.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2 | -1,048,701.99 | -2,029,580.2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注释73 | 3,851,040.37 | 9,087.8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5,361,947.21 | 38,270,847.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注释74 | 452,576.14 | 114,311.11 |
减:营业外支出 | 注释75 | 312,421.25 | 541,583.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5,502,102.10 | 37,843,575.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注释76 | 10,045,573.90 | 282,793.8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456,528.20 | 37,560,782.0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456,528.20 | 37,560,782.0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456,528.20 | 37,560,782.0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2,887.58 | -24,742.5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2,887.58 | -24,742.5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2,887.58 | -24,742.5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2,887.58 | -24,742.5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5,253,640.62 | 37,536,039.5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253,640.62 | 37,536,039.5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17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注释4 | 491,906,795.12 | 392,167,076.33 |
减:营业成本 | 注释4 | 428,490,209.70 | 380,748,469.17 |
税金及附加 | 2,026,943.67 | 1,567,841.40 | |
销售费用 | 8,636,706.08 | 8,727,778.21 | |
管理费用 | 14,873,080.21 | 13,553,121.50 | |
研发费用 | 14,825,015.91 | 11,568,753.33 | |
财务费用 | 15,797,323.34 | 11,270,502.6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286,834.12 | 11,583,122.97 | |
利息收入 | -891,372.98 | -250,583.94 | |
加:其他收益 | 856,528.10 | 412,271.6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6,465.46 | -332,721.0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3,094.06 | -1,202,477.5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46.1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317,415.71 | -36,383,570.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72,418.43 | 15,619.9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4,751.57 | 3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365,082.57 | -36,397,950.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807,955.49 | -6,623,934.7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73,038.06 | -29,774,015.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73,038.06 | -29,774,015.9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173,038.06 | -29,774,015.90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3,674,644.29 | 656,295,943.4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69,563.48 | 2,048,189.5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111,138,784.44 | 54,208,790.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6,482,992.21 | 712,552,923.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8,100,667.71 | 412,539,033.6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3,857,228.44 | 212,235,637.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475,115.55 | 26,406,835.5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69,246,727.71 | 46,892,036.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4,679,739.41 | 698,073,543.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803,252.80 | 14,479,379.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45,667.48 | 61,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765.5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45,667.48 | 54,234.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3,858,352.53 | 62,600,131.7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700,000.00 | 51,46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23,997,371.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555,724.02 | 114,060,131.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810,056.54 | -114,005,897.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1,786,603.40 | 490,671,603.6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767,475.21 | 29,518,032.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2,554,078.61 | 520,189,636.5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8,750,203.51 | 352,856,705.9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3,984,090.35 | 14,545,359.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00 | 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78 | 62,618,222.76 | 20,494,786.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5,352,516.62 | 387,896,852.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798,438.01 | 132,292,784.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17,660.60 | 500,415.5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222,902.35 | 33,266,682.1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0,095,089.48 | 104,970,564.6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872,187.13 | 138,237,246.75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3,702,877.94 | 178,800,241.8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5,461,172.05 | 435,514,831.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9,164,049.99 | 614,315,073.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7,766,756.67 | 220,053,003.2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493,162.47 | 48,545,321.7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39,105.33 | 1,936,535.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4,513,020.16 | 469,668,301.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9,012,044.63 | 740,203,162.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52,005.36 | -125,888,088.6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61,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0 | 61,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620,967.45 | 7,784,772.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700,000.00 | 51,46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320,967.45 | 59,244,773.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79,032.55 | -59,183,773.9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9,386,603.40 | 427,202,018.2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9,694,577.1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9,386,603.40 | 436,896,595.3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4,668,632.48 | 232,121,341.5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993,284.87 | 11,625,949.8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654,628.08 | 12,116,362.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4,316,545.43 | 255,863,653.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29,942.03 | 181,032,941.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73,011.69 | 432,604.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71,915.81 | -3,606,316.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868,872.41 | 22,393,826.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96,956.60 | 18,787,509.94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4,492,408.00 | 596,005,445.19 | 22,788,211.60 | 65,313.88 | 18,885,572.10 | 303,111,402.82 | 1,119,771,930.39 | 1,119,771,930.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47,984.79 | -647,984.79 | -647,984.79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492,408.00 | 596,005,445.19 | 22,788,211.60 | 65,313.88 | 18,885,572.10 | 302,463,418.03 | 1,119,123,945.60 | 1,119,123,945.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210,600.00 | -9,682,364.35 | -10,883,294.00 | -202,887.58 | 66,101,154.44 | 65,888,596.51 | 65,888,596.51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2,887.58 | 115,456,528.20 | 115,253,640.62 | 115,253,640.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0,600.00 | -9,682,363.35 | -10,883,294.00 | -9,669.35 | -9,669.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10,600.00 | -9,682,363.35 | -10,892,963.35 | -10,892,963.3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883,294.00 | 10,883,294.00 | 10,883,294.00 | ||||||||||||
4.其他 | 0.00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49,355,373.76 | -49,355,373.76 | -49,355,373.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 | 0.00 | 0.00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355,373.76 | -49,355,373.76 | -49,355,373.76 | ||||||||||||
4.其他 | 0.00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0.00 | 0.00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0.00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
1.本期提取 | 0.00 | 0.00 | |||||||||||||
2.本期使用 | 0.00 | 0.00 | |||||||||||||
(六)其他 | -1.00 | -1.00 | -1.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3,281,808.00 | 586,323,080.84 | 11,904,917.60 | -137,573.70 | 18,885,572.10 | 368,564,572.47 | 1,185,012,542.11 | 1,185,012,542.11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6,300,768.00 | 610,504,695.25 | 39,045,368.00 | 817,378.39 | 17,768,305.37 | 195,478,129.39 | 1,011,823,908.40 | 1,229,660.51 | 1,013,053,568.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 |
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6,300,768.00 | 610,504,695.25 | 39,045,368.00 | 817,378.39 | 17,768,305.37 | 195,478,129.39 | 1,011,823,908.40 | 1,229,660.51 | 1,013,053,568.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47,760.00 | -10,890,968.64 | -12,116,362.40 | -24,742.53 | 37,560,782.08 | 37,413,673.31 | -1,229,660.51 | 36,184,012.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742.53 | 37,560,782.08 | 37,536,039.55 | 37,536,039.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47,760.00 | -10,890,968.64 | -12,116,362.40 | -122,366.24 | -1,229,660.51 | -1,352,026.7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47,760.00 | -10,890,968.64 | -12,116,362.40 | -122,366.24 | -122,366.2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29,660.51 | -1,229,660.51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953,008.00 | 599,613,726.61 | 26,929,005.60 | 792,635.86 | 17,768,305.37 | 233,038,911.47 | 1,049,237,581.71 | 1,049,237,581.71 |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小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4,492,408.00 | 596,005,444.19 | 22,788,211.60 | 18,885,572.10 | 56,945,433.04 | 873,540,645.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492,408.00 | 596,005,444.19 | 22,788,211.60 | 18,885,572.10 | 56,945,433.04 | 873,540,645.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0,600.00 | -9,682,363.35 | -10,883,294.00 | -40,182,335.70 | -40,192,005.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173,038.06 | 9,173,038.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0,600.00 | -9,682,363.35 | -10,883,294.00 | -9,669.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10,600.00 | -9,682,363.35 | -10,892,963.3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883,294.00 | 10,883,294.00 | |||||||||
4.其他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49,355,373.76 | -49,355,373.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355,373.76 | -49,355,373.76 |
3.其他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6.其他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
1.本期提取 | 0.00 | ||||||||||
2.本期使用 | 0.00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3,281,808.00 | 586,323,080.84 | 11,904,917.60 | 18,885,572.10 | 16,763,097.34 | 833,348,640.68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6,300,768.00 | 610,504,695.25 | 39,045,368.00 | 17,768,305.37 | 58,205,168.79 | 873,733,569.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6,300,768.00 | 610,504,695.25 | 39,045,368.00 | 17,768,305.37 | 58,205,168.79 | 873,733,569.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47,760.00 | -10,890,969.64 | -12,116,362.40 | -29,774,015.90 | -29,896,383.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774,015.90 | -29,774,015.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47,760.00 | -10,890,969.64 | -12,116,362.40 | -122,367.24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47,760.00 | -10,890,969.64 | -12,116,362.40 | -122,367.2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953,008.00 | 599,613,725.61 | 26,929,005.60 | 17,768,305.37 | 28,431,152.89 | 843,837,186.27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注册地址
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商外资粤惠外资证字(2005)03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惠城外经贸资字(2005)262号”批复批准,由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投资成立。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07820108867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2,328.1808万股,注册资本为22,328.1808万元,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控股股东为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晓彬。
(二)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贴组装测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对在“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的自有厂房进行出租。(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印制电路板行业,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主要产品包括双面板、多层板等(含SMT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及医疗、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汽车电子、安防等领域。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深圳市牧泰莱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 | 100 |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 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 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 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 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1.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4)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7)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8)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9)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0)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11)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13)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15)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5.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
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6)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7)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18)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19)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0)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6.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为非金融机构 | 参考(十二)应收账款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高风险组合 | 近一年无交易或回款、经催款仍未回款等情况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保险组合 | 已申请信用保险额度的承保客户款项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关联款项 | |
其他款项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组合 | 应收退税款、与员工的往来(备用金、代扣社保等)款项 |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提信用损失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款项 | |
其他款项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
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6)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7)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8)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9)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
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6.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20 | 3-5 | 4.75-4.8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 | 3-5 | 9.50-9.70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5 | 3-5 | 19.00-19.4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5 | 3-5 | 19.00-32.33 |
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4-5 | 3-5 | 19.00-24.25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外购软件及专利、自创软件及专利及商标权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 |
自创软件及专利 | 10年 | 估计使用寿命 |
外购软件及专利 | 10年 | 估计使用寿命 |
商标权 | 10年 | 商标权证 |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按受益期确定。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一)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二)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三)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四)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五)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实质固定付款额,是指在形式上可能包含变量但实质上无法避免的付款额。
可变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为取得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向出租人支付的因租赁期开始日后的事实或情况发生变化(而非时间推移)而变动的款项。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包括与消费者价格指数挂钩的款项、与基准利率挂钩的款项和为反映市场租金费率变化而变动的款项等。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对于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且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计量,如果其权益工具未公开交易,则考虑其条款和条件估计其市场价格。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 对于存在修改条款和条件的情况的,本期的修改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当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支付条款;
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公司对客户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做进一步的划分,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
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4)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的合同:评估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进一步确定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则在下列两项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公司履行相关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④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四(十三))。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印制电路板的收入确认原则
1)公司与客户以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方式进行交易的,在客户领用公司产品并与公司确认领用商品数量及金额后,确认销售收入;
2)对于非VMI模式,其中国内销售,公司产品交货后,按月定期与客户确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国外销售,公司发出商品并向海关申报出口后,就经客户确认的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予以确认销售收入。
(2)SMT加工服务的收入确认原则
对于国内销售,公司完成产品加工并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与客户确认加工数量及结算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国外销售,公司发出商品并向海关申报出口,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
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要求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 | 见其他说明 |
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影响 |
使用权资产 | 0.00 | 6,321,325.50 | 6,321,325.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987,059.19 | 35,203,054.12 | 215,994.93 |
租赁负债 | 0.00 | 7,185,305.22 | 7,185,305.22 |
未分配利润 | 303,111,402.82 | 302,463,418.03 | -647,984.79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4,054,949.72 | 244,054,949.7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02,753,659.24 | 502,753,659.2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4,100,533.98 | 104,100,533.98 | |
预付款项 | 5,296,390.94 | 5,296,390.9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599,804.96 | 6,599,804.9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34,302,563.35 | 334,302,563.3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853,130.71 | 64,853,130.71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1,961,032.90 | 1,261,961,032.9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81,073.47 | 381,073.47 | |
固定资产 | 1,015,608,755.29 | 1,015,608,755.29 | |
在建工程 | 31,971,751.98 | 31,971,751.9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321,325.50 | 6,321,325.50 | |
无形资产 | 125,171,890.33 | 125,171,890.3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51,129,288.41 | 451,129,288.41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494,925.52 | 50,494,925.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987,059.19 | 35,203,054.12 | 215,994.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741,171.05 | 15,741,171.0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25,485,915.24 | 1,732,023,235.67 | 6,537,320.43 |
资产总计 | 2,987,446,948.14 | 2,993,984,268.57 | 6,537,320.4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5,506,951.10 | 525,506,951.1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0,750,994.24 | 220,750,994.24 | |
应付账款 | 652,250,992.77 | 652,250,992.7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18,469.01 | 2,918,469.0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056,436.17 | 43,056,436.17 | |
应交税费 | 16,558,009.70 | 16,558,009.70 | |
其他应付款 | 135,281,800.02 | 135,281,800.0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459,831.59 | 53,459,831.59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8,398.31 | 378,398.3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50,161,882.91 | 1,650,161,882.91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1,504,199.51 | 141,504,199.51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185,305.22 | 7,185,305.22 | |
长期应付款 | 59,364,021.72 | 59,364,021.7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714,292.24 | 7,714,292.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930,621.37 | 8,930,621.3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7,513,134.84 | 224,698,440.06 | 7,185,305.22 |
负债合计 | 1,867,675,017.75 | 1,874,860,322.97 | 7,185,305.2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4,492,408.00 | 224,492,4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96,005,445.19 | 596,005,445.19 | |
减:库存股 | 22,788,211.60 | 22,788,211.60 | |
其他综合收益 | 65,313.88 | 65,313.8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85,572.10 | 18,885,572.1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03,111,402.82 | 302,463,418.03 | -647,984.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9,771,930.39 | 1,119,123,945.60 | -647,984.79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9,771,930.39 | 1,119,123,945.60 | -647,984.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87,446,948.14 | 2,993,984,268.57 | 6,537,320.43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912,330.86 | 45,912,330.8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26,908,966.85 | 226,908,966.85 |
应收款项融资 | 55,064,326.70 | 55,064,326.70 | |
预付款项 | 11,030,048.60 | 11,030,048.60 | |
其他应收款 | 139,495,881.09 | 139,495,881.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存货 | 124,161,471.23 | 124,161,471.2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501,586.64 | 20,501,586.64 | |
流动资产合计 | 623,074,611.97 | 623,074,611.9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0,767,690.76 | 150,767,690.76 | |
在建工程 | 1,364,591.51 | 1,364,591.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289,017.87 | 8,289,017.8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56,154.68 | 11,056,154.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314,545.8 | 19,314,54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71,080.29 | 4,671,080.2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71,658,432.62 | 1,471,658,432.62 | |
资产总计 | 2,094,733,044.59 | 2,094,733,044.5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31,251,776.09 | 431,251,776.0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6,908,035.85 | 96,908,035.85 | |
应付账款 | 268,334,193.56 | 268,334,193.5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295,912.77 | 22,295,912.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49,739.56 | 7,149,739.56 | |
应交税费 | 514,053.57 | 514,053.57 | |
其他应付款 | 141,598,423.85 | 141,598,423.8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392,256.18 | 47,392,256.18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98,468.66 | 2,898,468.6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8,342,860.09 | 1,018,342,860.0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0,960,000.00 | 140,96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8,483,333.24 | 58,483,333.2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406,205.53 | 3,406,205.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2,849,538.77 | 202,849,538.77 | |
负债合计 | 1,221,192,398.86 | 1,221,192,398.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4,492,408.00 | 224,492,4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96,005,444.19 | 596,005,444.19 | |
减:库存股 | 22,788,211.60 | 22,788,211.6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885,572.1 | 18,885,572.1 | |
未分配利润 | 56,945,433.04 | 56,945,433.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3,540,645.73 | 873,540,645.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94,733,044.59 | 2,094,733,044.59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劳务;提供租赁服务等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1% |
企业所得税 | 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6.5%、15% |
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1 | 15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 | 15 |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16.5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 | 15 |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3 | 15 |
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 | 15 |
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 | 16.5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4 | 15 |
深圳市牧泰莱投资有限公司*6 | 20 |
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5 | 15 |
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7 | 15 |
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关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2014年9月30日公司获取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201748),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公司2014年至2017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2017年10月31日经复审通过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4140),2020年12月11日经复审通过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4148),有效期三年。*5.2013年9月2日公司获取了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43000006),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9年9月20日,重新认定取得由湖南省科技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批准编号为GR20194300109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6.深圳市牧泰莱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低于100万部分减按25%、高于100万但低于300万部分减按照50%分别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 2020年8月17日,广德牧泰莱获取了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1194),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其他子公司报告期内均系按法定税率纳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86.00 | 0.00 |
银行存款 | 108,869,801.13 | 190,095,089.48 |
其他货币资金 | 56,437,189.82 | 53,959,860.24 |
合计 | 165,309,376.95 | 244,054,949.7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419,138.35 | 20,919,853.7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56,059,764.48 |
1至2年 | 3,674,858.41 |
2至3年 | 5,694,151.61 |
3年以上 | 4,578,609.80 |
合计 | 570,007,384.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高风险组合 | 5,969,709.07 | 1.05% | 5,069,709.07 | 84.92% | 900,000.00 | 5,863,154.12 | 1.12 | 4,963,154.12 | 84.65 | 900,000.00 |
信用保险组合 | 209,239,018.40 | 36.71% | 2,209,446.04 | 1.06% | 207,029,572.36 | 154,588,114.46 | 29.62 | 1,206,491.75 | 0.78 | 153,381,622.71 |
其他组合 | 354,798,656.83 | 62.25% | 14,015,001.58 | 3.96% | 340,783,655.25 | 361,441,366.48 | 69.26 | 12,969,329.95 | 3.59 | 348,472,036.53 |
合计 | 570,007,384.30 | / | 21,294,156.69 | / | 548,713,227.61 | 521,892,635.06 | / | 19,138,975.82 | / | 502,753,659.24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高风险组合 | 5,969,709.07 | 5,069,709.07 | 84.92 |
合计 | 5,969,709.07 | 5,069,709.07 | 84.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保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保险组合 | 209,239,018.40 | 2,209,446.04 | 1.06 |
合计 | 209,239,018.40 | 2,209,446.04 | 1.06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组合 | 354,798,656.83 | 14,015,001.58 | 3.95 |
合计 | 354,798,656.83 | 14,015,001.58 | 3.9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高风险组合 | 4,963,154.12 | 106,554.95 | - | - | - | 5,069,709.07 |
信用保险组合 | 1,206,491.75 | 1,008,609.31 | 5,655.02 | - | - | 2,209,446.04 |
其他组合 | 12,969,329.95 | 2,766,060.66 | 1,720,389.03 | - | - | 14,015,001.58 |
合计 | 19,138,975.82 | 3,881,224.92 | 1,726,044.05 | - | - | 21,294,156.69 |
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非关联 | 33,076,590.41 | 1年以内 | 5.80 |
第二名 | 非关联 | 30,867,167.66 | 1年以内 | 5.41 |
第三名 | 非关联 | 29,814,361.75 | 1年以内 | 5.23 |
第四名 | 非关联 | 26,958,860.98 | 1年以内 | 4.73 |
第五名 | 非关联 | 17,681,182.56 | 1年以内 | 3.10 |
合计 | 138,398,163.36 | 24.2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833,421.54 | 55,537,810.95 |
商业承兑汇票 | 5,277,615.61 | 48,562,723.03 |
合计 | 63,111,037.15 | 104,100,533.9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情况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1,501,939.88 | 1,174,119.35 | 2,451,125.28 | 224,933.95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501,939.88 | 1,174,119.35 | 2,451,125.28 | 224,933.95 | ||
合计 | 1,501,939.88 | 1,174,119.35 | 2,451,125.28 | 224,933.95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359,167.89 | 99.86 | 5,157,403.64 | 97.38 |
1至2年 | 7,625.66 | 0.06 | 36,261.99 | 0.68 |
2至3年 | 11,303.28 | 0.08 | 10,530 | 0.20 |
3年以上 | 0.00 | 0.00 | 92,195.31 | 1.74 |
合计 | 13,378,096.83 | 100 | 5,296,390.94 | 100 |
客户类别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龄 | 所预付账款总额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1,056,359.27 | 1年以内 | 7.90 | 未到结算期 |
第二名 | 792,920.32 | 1年以内 | 5.93 | 未到结算期 |
第三名 | 770,789.73 | 1年以内 | 5.76 | 未到结算期 |
第四名 | 754,911.32 | 1年以内 | 5.64 | 未到结算期 |
第五名 | 743,140.04 | 1年以内 | 5.55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4,118,120.68 | 30.7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8,098,233.86 | 6,599,804.96 |
合计 | 28,098,233.86 | 6,599,804.9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5,605,759.63 |
1至2年 | 2,009,655.94 |
2至3年 | 1,590,873.31 |
3年以上 | 632,748.13 |
合计 | 29,839,037.01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3,994,713.34 | 4,232,687.03 |
备用金(员工借款) | 3,593,184.50 | 858,592.24 |
往来款 | 508,665.95 | 1,000,821.79 |
出口退税 | 2,355.65 | 225,042.84 |
代扣社保及其他 | 1,740,117.57 | 1,693,239.45 |
合计 | 29,839,037.01 | 8,010,383.35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410,578.39 | 1,410,578.39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05,809.44 | 405,809.44 | ||
本期转回 | 75,584.68 | 75,584.6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740,803.15 | 1,740,803.1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无风险组合 | ||||||
其他款项组合 | 1,410,578.39 | 405,809.44 | 75,584.68 | 1,740,803.15 | ||
合计 | 1,410,578.39 | 405,809.44 | 75,584.68 | 1,740,803.15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19,936,513.47 | 1年以内 | 66.81 | 0.00 |
第二名 | 保证金 | 1,330,624.14 | 1-3年 | 4.46 | 665,312.07 |
第三名 | 股权转让款 | 734,000.00 | 1年以内 | 2.46 | 146,800.0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583,486.00 | 1年以内/1-3年 | 1.96 | 17,504.58 |
第五名 | 保证金 | 483,172.00 | 1-2年 | 1.62 | 81,385.40 |
合计 | / | 23,067,795.61 | / | 77.31 | 911,002.0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7,747,988.49 | 1,987,967.78 | 115,760,020.71 | 82,586,477.34 | 2,240,044.61 | 80,346,432.73 |
在产品 | 51,828,902.98 | - | 51,828,902.98 | 36,621,104.26 | - | 36,621,104.26 |
库存商品 | 98,472,450.64 | 2,917,111.48 | 95,555,339.16 | 69,367,040.22 | 3,566,894.68 | 65,800,145.54 |
周转材料 | 7,141,598.96 | 240,381.00 | 6,901,217.96 | 6,685,702.28 | 114,158.91 | 6,571,543.37 |
发出商品 | 206,364,517.96 | 7,368,757.76 | 198,995,760.20 | 150,700,878.13 | 5,737,540.68 | 144,963,337.45 |
合计 | 481,555,459.03 | 12,514,218.02 | 469,041,241.01 | 345,961,202.23 | 11,658,638.88 | 334,302,563.3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240,044.61 | 29,299.53 | - | 281,376.36 | - | 1,987,967.78 |
库存商品 | 3,566,894.68 | 1,040,254.33 | - | 1,690,037.53 | - | 2,917,111.48 |
周转材料 | 114,158.91 | 175,906.49 | - | 49,684.40 | - | 240,381.00 |
发出商品 | 5,737,540.68 | 4,335,860.18 | - | 2,704,643.10 | - | 7,368,757.76 |
合计 | 11,658,638.88 | 5,581,320.53 | - | 4,725,741.39 | - | 12,514,218.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留抵增值税 | 69,994,055.14 | 64,419,772.5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87,781.61 | 433,358.20 |
合计 | 71,081,836.75 | 64,853,130.71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3,164.97 | 443,164.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43,164.97 | 443,164.9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2,091.50 | 62,091.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38.92 | 12,238.92 | ||
(1)计提或摊销 | 12,238.92 | 12,238.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4,330.42 | 74,330.4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8,834.55 | 368,834.5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1,073.47 | 381,073.4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91,149,458.47 | 1,015,606,882.15 |
固定资产清理 | 32,726.28 | 1,873.14 |
合计 | 991,182,184.75 | 1,015,608,755.29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1,012,117.54 | 1,004,817,077.44 | 7,690,143.64 | 68,501,925.39 | 1,482,021,264.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730,564.66 | 817,205.80 | 1,057,914.91 | 36,605,685.37 | |
(1)购置 | 28,652,688.44 | 817,205.80 | 842,071.18 | 30,311,965.4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77,876.22 | 215,843.73 | 6,293,719.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18,109.86 | 135,473.68 | 132,540.45 | 9,186,123.99 | |
(1)处置或报废 | 8,918,109.86 | 135,473.68 | 132,540.45 | 9,186,123.99 | |
4.期末余额 | 401,012,117.54 | 1,030,629,532.24 | 8,371,875.76 | 69,427,299.85 | 1,509,440,825.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5,263,116.00 | 343,841,157.78 | 3,643,640.45 | 43,666,467.63 | 466,414,381.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20,847.92 | 45,825,225.15 | 373,555.37 | 4,110,358.26 | 59,629,986.70 |
(1)计提 | 9,320,847.92 | 45,825,225.15 | 373,555.37 | 4,110,358.26 | 59,629,986.70 |
(2)企业合并曾 | |||||
(3)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55,934.08 | 131,409.47 | 65,658.09 | 7,753,001.64 | |
(1)处置或报废 | 7,555,934.08 | 131,409.47 | 65,658.09 | 7,753,001.64 | |
4.期末余额 | 84,583,963.92 | 382,110,448.85 | 3,885,786.35 | 47,711,167.80 | 518,291,366.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6,428,153.62 | 648,519,083.39 | 4,486,089.41 | 21,716,132.05 | 991,149,458.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5,749,001.54 | 660,975,919.66 | 4,046,503.19 | 24,835,457.76 | 1,015,606,882.15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3,133,126.72 | 2,674,591.03 | 10,458,535.69 | |
合计 | 13,133,126.72 | 2,674,591.03 | 10,458,535.69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龙南骏亚精密一期宿舍 | 6,542,380.42 | 办理中 |
龙南骏亚精密一期厂房 | 77,343,095.79 | 办理中 |
合计 | 83,885,476.2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32,726.28 | 1,873.14 |
合计 | 32,726.28 | 1,873.1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1,479,159.05 | 31,971,751.98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71,479,159.05 | 31,971,751.98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二期厂房工程 | 14,706,098.24 | 14,706,098.24 | 9,388,519.69 | 9,388,519.69 | ||
废气污水环保工程 | 91,265.30 | 91,265.30 | 878,113.37 | 878,113.37 | ||
车间改造工程 | 24,983,642.35 | 24,983,642.35 | 7,036,405.39 | 7,036,405.39 | ||
生产线改造工程 | 117,064.25 | 117,064.25 | - | - | ||
珠海厂房工程 | 11,849,054.01 | 11,849,054.01 | 998,744.32 | 998,744.32 | ||
待安装设备 | 19,732,034.90 | 19,732,034.90 | 13,669,969.21 | 13,669,969.21 | ||
合计 | 71,479,159.05 | 71,479,159.05 | 31,971,751.98 | 31,971,751.98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二期厂房宿舍工程 | 1625万元 | 8,248,243.83 | 6,457,854.41 | 14,706,098.24 | 90.52 | 自筹 | ||||||
龙南骏亚精密厂待安装设备 | 7,623,189.58 | 4,489,594.59 | 1,382,654.76 | 10,730,129.41 | ||||||||
惠州数字厂待安装设备 | 244,933.63 | 1,581,463.26 | 603,209.96 | 1,223,186.93 | ||||||||
惠州数字厂装修工程 | 14,129,719.17 | 14,129,719.17 |
广德牧泰莱厂待安装设备 | 5,199,000.98 | 6,343,408.20 | 3,990,069.97 | 7,552,339.21 | ||||||||
龙南骏亚柔性厂房装修工程 | 3,693,577.91 | 3,693,577.91 | ||||||||||
珠海骏亚厂房工程 | 998,744.32 | 10,850,309.69 | 11,849,054.01 | |||||||||
合计 | 1625万元 | 22,314,112.34 | 47,545,927.23 | 5,975,934.69 | - | 63,884,104.88 | / | / | / | / |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使用权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35,542.21 | 10,535,542.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87,183.34 | 25,087,183.34 |
(1)购置 | 25,087,183.34 | 25,087,183.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622,725.55 | 35,622,725.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14,216.71 | 4,214,216.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1,166.22 | 1,321,166.22 |
(1)计提 | 1,321,166.22 | 1,321,166.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535,382.93 | 5,535,382.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87,342.62 | 30,087,342.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21,325.50 | 6,321,325.50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 | 软件 | 商标 | 合计 |
技术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170,013.95 | 34,197,087.38 | 11,705,573.98 | 13,470,000.00 | 146,542,675.3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6,220.08 | 826,220.08 | ||||
(1)购置 | 826,220.08 | 826,220.0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7,170,013.95 | 34,197,087.38 | 12,531,794.06 | 13,470,000.00 | 147,368,895.3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95,123.92 | 9,096,569.57 | 3,983,091.49 | 1,796,000.00 | 21,370,784.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3,121.62 | 3,418,019.00 | 635,442.19 | 673,500.00 | 5,550,082.81 | |
(1)计提 | 823,121.62 | 3,418,019.00 | 635,442.19 | 673,500.00 | 5,550,082.8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318,245.54 | 12,514,588.57 | 4,618,533.68 | 2,469,500.00 | 26,920,867.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851,768.41 | 21,682,498.81 | 7,913,260.38 | 11,000,500.00 | 120,448,027.6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674,890.03 | 25,100,517.81 | 7,722,482.49 | 11,674,000.00 | 125,171,890.33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并购深圳牧泰莱及长沙牧泰莱100%股权事项 | 451,129,288.41 | 451,129,288.41 | ||||
合计 | 451,129,288.41 | 451,129,288.41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深圳牧泰莱和长沙牧泰莱估值预计收入增长率
本次估值以资产组相关的经济体即深圳牧泰莱和长沙牧泰莱持续经营为基础,故收益期确定为无限年,其中2021年至2025年为预测期,2026年及以后年度为永续期。基于历史相关数据及深圳牧泰莱和长沙牧泰莱特定经营情况的分析,预计深圳牧泰莱和长沙牧泰莱2021年至2025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59%、13.54%,稳定期后增长率为零。
(2)关于深圳牧泰莱和长沙牧泰莱估值使用的折现率
在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本次估值确定折现率时,考虑了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根据CAPM模型作适当调整后确定。调整时,考虑了与资产预计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政治风险、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等。经综合考量确定本次深圳牧泰莱和长沙牧泰莱估值折现率分别为13.36%、
13.86%。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改造支出 | 8,963,937.25 | 1,786,361.75 | 4,946,075.91 | 5,804,223.09 | |
装修工程 | 18,732,368.60 | - | 623,880.52 | 18,108,488.08 | |
厂房附属工程及其他 | 22,798,619.67 | 1,887,460.18 | 1,848,965.34 | 22,837,114.51 | |
合计 | 50,494,925.52 | 3,673,821.93 | 7,418,921.77 | - | 46,749,825.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2,551,738.30 | 5,397,072.43 | 21,531,738.38 | 3,667,173.5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435,297.10 | 1,265,887.09 | 17,065,608.08 | 2,561,039.96 |
可抵扣亏损 | 151,066,620.58 | 28,720,415.79 | 168,939,592.91 | 28,352,608.13 |
递延收益 | 2,629,750.09 | 394,462.51 | 2,708,250.07 | 406,237.51 |
合计 | 194,683,406.07 | 35,777,837.82 | 210,245,189.44 | 34,987,059.1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8,887,302.87 | 7,333,095.43 | 53,551,472.95 | 8,032,720.9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加速折旧 | 5,475,020.80 | 821,253.12 | 5,986,002.87 | 897,900.43 |
合计 | 54,362,323.67 | 8,154,348.55 | 59,537,475.82 | 8,930,621.3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7,067,473.41 | 17,067,473.41 | 13,480,686.34 | 13,480,686.34 | ||
保险款 | 2,234,649.07 | 2,234,649.07 | 2,260,484.71 | 2,260,484.71 | ||
合计 | 19,302,122.48 | 19,302,122.48 | 15,741,171.05 | 15,741,171.0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 |
抵押借款 | 63,901,000.00 | 35,289,513.68 |
保证借款 | - | - |
信用借款 | 9,626,999.20 | - |
未到期的应付利息 | 71,196.80 | 928,811.75 |
担保借款 | 490,224,947.52 | 475,376,275.19 |
已贴现的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 | 13,912,350.48 |
合计 | 563,824,143.52 | 525,506,951.1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50,349,220.36 | 220,750,994.24 |
合计 | 250,349,220.36 | 220,750,994.2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105,925,996.07 | 130,619,655.96 |
应付材料款及其他 | 553,407,411.60 | 521,631,336.81 |
合计 | 659,333,407.67 | 652,250,992.7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小蚁科技有限公司 | 2,942,841.76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942,841.76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6,015,188.33 | 2,918,469.01 |
合计 | 6,015,188.33 | 2,918,469.0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056,436.17 | 245,735,234.10 | 250,528,146.69 | 38,263,523.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9,945,037.60 | 9,945,037.60 | -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合计 | 43,056,436.17 | 255,680,271.70 | 260,473,184.29 | 38,263,523.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7,038,407.60 | 228,926,907.69 | 231,334,462.38 | 34,630,852.91 |
二、职工福利费 | 346,850.96 | 8,063,064.46 | 8,063,064.46 | 346,850.96 |
三、社会保险费 | 3,258,681.08 | 3,258,681.08 |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07,592.39 | 2,907,592.39 | - | |
工伤保险费 | 302,109.61 | 302,109.61 | - | |
生育保险费 | 48,979.08 | 48,979.08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2,896,658.91 | 2,896,658.91 |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21,424.58 | 2,434,124.22 | 2,378,297.28 | 577,251.5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5,149,753.03 | 155,797.74 | 2,596,982.58 | 2,708,568.19 |
合计 | 43,056,436.17 | 245,735,234.10 | 250,528,146.69 | 38,263,523.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652,603.28 | 9,652,603.28 |
2、失业保险费 | 292,434.32 | 292,434.3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合计 | 9,945,037.60 | 9,945,037.6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161,722.54 | 4,255,256.01 |
企业所得税 | 7,844,011.90 | 10,458,684.03 |
个人所得税 | 970,755.12 | 661,270.3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6,728.00 | 462,511.67 |
教育附加 | 352,767.80 | 501,367.04 |
印花税 | 75,520.88 | 83,052.89 |
其他 | 440,260.90 | 135,867.69 |
合计 | 13,091,767.14 | 16,558,009.7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5,516,313.26 | 135,281,800.02 |
合计 | 75,516,313.26 | 135,281,800.02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413,797.07 | 1,893,499.11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56,240,000.00 | 103,940,0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1,904,917.60 | 22,788,211.60 |
预提费用 | 3,534,441.83 | 5,824,560.03 |
往来款及其他 | 2,423,156.76 | 835,529.28 |
合计 | 75,516,313.26 | 135,281,800.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6,385,799.90 | 17,707,903.5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0.00 | 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4,262,727.12 | 35,359,671.9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0.00 | 0.0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 1,053,680.55 | 392,256.10 |
合计 | 51,702,207.57 | 53,459,831.5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781,974.48 | 378,398.31 |
合计 | 781,974.48 | 378,398.31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担保借款 | 191,504,199.51 | 141,504,199.51 |
合计 | 191,504,199.51 | 141,504,199.5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31,437,723.96 | 7,185,305.22 |
合计 | 31,437,723.96 | 7,185,305.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2,533,333.20 | 59,364,021.72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42,533,333.20 | 59,364,021.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880,688.48 |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
长期非金融借款 | 42,533,333.20 | 58,483,333.24 |
合计 | 42,533,333.20 | 59,364,021.72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714,292.24 | 500,000.00 | 476,512.36 | 7,737,779.88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
其他 | |||||
合计 | 7,714,292.24 | 500,000.00 | 476,512.36 | 7,737,779.88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2,968,933.58 | 197,935.16 | 2,770,998.42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1,584,728.17 | 151,355.18 | 1,433,372.99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车辆奖励 | 452,380.42 | 43,605.48 | 408,774.94 | 与资产相关 | |||
公租房补贴收入 | 2,708,250.07 | 78,499.98 | 2,629,750.09 | 与资产相关 | |||
江西省车载智能终端工程资金 | 500,000.00 | 5,116.56 | 494,883.4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714,292.24 | 500,000.00 | 476,512.36 | 7,737,779.88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24,492,408 | -1,210,600 | -1,210,600 | 223,281,808 |
其他说明:
2019年5月13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99人申购共计4,343,200股的股份。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所对应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股限制性股票,累计1,210,600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91,991,763.59 | 9,682,364.35 | 582,309,399.24 | |
其他资本公积 | 4,013,681.60 | - | 4,013,681.60 | |
合计 | 596,005,445.19 | 9,682,364.35 | 586,323,080.8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份支付 | 22,788,211.60 | 10,883,294.00 | 11,904,917.60 | |
合计 | 22,788,211.60 | 10,883,294.00 | 11,904,917.60 |
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2021年1-6月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股限制性股票部分,冲减库存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5,313.88 | -202,887.58 | -202,887.58 | -137,573.7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5,313.88 | -202,887.58 | -202,887.58 | -137,573.7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5,313.88 | -202,887.58 | -202,887.58 | -137,573.7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885,572.10 | 18,885,572.1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8,885,572.10 | 18,885,572.10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3,111,402.82 | 195,478,129.3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47,984.79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2,463,418.03 | 195,478,129.3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456,528.20 | 120,065,676.4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17,266.7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9,355,373.76 | 11,315,136.3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8,564,572.47 | 303,111,402.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79,925,012.33 | 949,297,099.01 | 863,524,681.36 | 690,589,044.98 |
其他业务 | 61,324,279.05 | 731,239.73 | 28,853,228.28 | 1,629,618.53 |
合计 | 1,241,249,291.38 | 950,028,338.74 | 892,377,909.64 | 692,218,663.5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79,209.92 | 1,438,626.91 |
教育费附加 | 1,639,681.88 | 1,327,481.40 |
房产税 | 477,098.84 | 219,460.24 |
印花税 | 584,452.28 | 472,351.03 |
土地使用税 | 185,044.38 | 127,452.53 |
其他 | 358,911.44 | 175,579.39 |
合计 | 5,224,398.74 | 3,760,951.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3,659,764.73 | 9,502,128.14 |
招待及差旅费 | 6,838,034.11 | 6,005,980.75 |
运输费 | 0.00 | 9,130,342.60 |
车辆费 | 192,280.74 | 353,449.76 |
办公费 | 52,023.35 | 141,926.90 |
报关费 | 74,853.29 | 188,793.01 |
售后服务费 | 3,543,371.80 | 4,094,695.22 |
佣金/推广费 | 2,912,468.72 | 3,190,183.47 |
其他 | 1,716,204.00 | 1,760,010.52 |
合计 | 28,989,000.74 | 34,367,510.3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37,536,582.50 | 31,955,114.79 |
办公费 | 1,461,812.16 | 1,639,709.29 |
维修费 | 7,695,315.25 | 4,411,648.42 |
折旧费 | 3,940,642.68 | 3,973,601.21 |
咨询费/评估/审计费 | 2,914,124.44 | 3,203,837.07 |
车辆费用 | 581,678.73 | 704,244.59 |
招待及差旅费 | 2,518,136.83 | 1,747,771.23 |
电话费 | 674,976.82 | 737,952.54 |
保险费 | 622,229.19 | 603,697.73 |
摊销费 | 6,027,371.04 | 5,565,011.82 |
水电费 | 2,912,294.10 | 2,480,528.00 |
股份支付 | 0.00 | 0.00 |
其他 | 3,310,431.77 | 4,001,375.31 |
合计 | 70,195,595.51 | 61,024,492.0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0,063,459.10 | 24,974,563.50 |
折旧费 | 3,939,714.55 | 3,852,492.84 |
物料消耗 | 24,037,969.71 | 24,368,937.68 |
招待及差旅费 | 58,750.74 | 77,060.40 |
专利费用 | 136,125.09 | 124,775.24 |
水电费 | 874,803.63 | 817,477.68 |
其他 | 737,880.98 | 581,042.42 |
合计 | 59,848,703.80 | 54,796,349.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612,060.43 | 14,578,711.17 |
减:利息收入 | -4,408,835.27 | -928,957.80 |
汇兑损益 | 2,438,884.88 | -558,758.02 |
手续费及其他 | 287,593.67 | 364,615.05 |
合计 | 15,929,703.71 | 13,455,610.4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624,252.95 | 4,007,194.93 |
个税手续费用返回 | 44,546.55 | 2,126,921.94 |
合计 | 11,668,799.50 | 6,134,116.8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4,149.25 | |
合计 | 454,149.2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342,664.82 | 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55,180.87 | 885,376.4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0,224.76 | 63,365.7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42,740.81 | 948,742.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0.00 | -20,466.96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48,701.99 | -2,009,113.2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48,701.99 | -2,029,580.2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851,040.37 | 9,087.80 |
合计 | 3,851,040.37 | 9,087.8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74,807.79 | 113.54 | 374,807.7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74,807.79 | 113.54 | 374,807.7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78,999.99 | ||
政府补助 | |||
赔偿收入 | 1,713.63 | 200.00 | 1,713.63 |
其他 | 76,054.72 | 34,997.58 | 76,054.72 |
合计 | 452,576.14 | 114,311.11 | 452,576.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8,192.72 | 1,202.04 | 48,192.7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8,192.72 | 1,202.04 | 48,192.7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
赞助费 | 60,000.00 | ||
其他 | 264,228.53 | 450,381.13 | 264,228.53 |
合计 | 312,421.25 | 541,583.17 | 312,421.2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760,393.44 | 2,500,183.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14,819.54 | -2,217,389.34 |
合计 | 10,045,573.90 | 282,793.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5,502,102.1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825,315.3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3.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4,873.1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2,636.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083.95 |
研发费加计扣除影响 | -8,693,601.00 |
所得税费用 | 10,045,573.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补贴收入款(除税收返还款) | 11,978,487.73 | 3,404,501.32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 99,160,296.71 | 50,804,289.09 |
合计 | 111,138,784.44 | 54,208,790.4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费用 | 41,675,242.60 | 32,478,520.00 |
支付的往来款 | 21,609,727.30 | 4,151,093.89 |
其他 | 5,961,757.81 | 10,262,422.87 |
合计 | 69,246,727.71 | 46,892,036.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竞标保证金 | 4,0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23,997,371.49 | |
发行股份股权收购发行费用 | ||
合计 | 23,997,371.4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767,475.21 | 29,518,032.85 |
融资抵押借款 | ||
合计 | 767,475.21 | 29,518,032.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35,292,849.70 | 18,625,088.57 |
回购限制性股票激励款 | 10,892,963.35 |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16,432,409.71 | |
支付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1,869,698.25 | |
合计 | 62,618,222.76 | 20,494,786.82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5,456,528.20 | 37,560,782.0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2,740.81 | -948,742.17 |
信用减值损失 | 1,048,701.99 | 2,029,580.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9,102,010.90 | 52,386,718.6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321,166.2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72,700.05 | 670,519.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163,889.45 | 6,031,228.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54,209.61 | -14,097.1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536.59 | 1,202.0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311,296.78 | 12,430,581.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4,149.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0,778.63 | -145,911.9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6,272.82 | -16,491.9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594,256.80 | -5,713,997.9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795,848.91 | 137,970,938.5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673,048.58 | -228,586,690.11 |
其他 | 0.00 | 1,277,909.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803,252.80 | 14,479,379.8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8,872,187.13 | 138,237,246.7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0,095,089.48 | 104,970,564.6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222,902.35 | 33,266,682.1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8,872,187.13 | 190,095,089.48 |
其中:库存现金 | 2,386.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8,869,801.13 | 190,095,089.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872,187.13 | 190,095,089.4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6,437,189.82 | 票据承兑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23,730,056.70 | 票据承兑保证金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79,706,123.63 | 金融机构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132,585.43 | 金融机构贷款抵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34,649.07 | 金融机构贷款抵押 |
合计 | 170,240,604.65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327,300.48 | 6.4601 | 8,574,493.83 |
日元 | 4,002.00 | 0.05843 | 233.83 |
港币 | 167,404.33 | 0.83208 | 139,293.7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3,728,729.31 | 6.4601 | 153,289,964.22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其中:美元 | 96,500.00 | 6.4601 | 623,399.65 |
欧元 | |||
港币 | 1,450,553.90 | 0.83208 | 1,206,976.89 |
其他应收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090,163.33 | 6.4601 | 19,962,764.13 |
港币 | 91,971.83 | 0.83208 | 76,527.92 |
欧元 | |||
短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3,174,524.16 | 6.4601 | 85,108,743.53 |
港币 | |||
欧元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807,963.60 | 6.4601 | 5,219,525.65 |
港币 | 68,681.50 | 0.83208 | 57,148.50 |
欧元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88,874.67 | 6.4601 | 574,139.26 |
港币 | 137,225.62 | 0.83208 | 114,182.69 |
欧元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 | 100,000.00 | 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50,000.00 | 2020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专项资金 | 3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0 | 2020年赣州市市长质量奖奖励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3,200.00 | 2020年龙南市园区企业新招员工补贴资金 | 2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277,763.00 |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扶持资金 | 277,763.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 | 2021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补助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7,050,000.00 | 工业发展奖励资金 | 7,0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05,509.25 | 龙南市2020年2-12月份工业园区招用“4050”项目 | 105,509.25 |
与收益相关 | 83,811.42 | 龙南市2021年1-3月份工业园区招聘用“4050”项目 | 83,811.42 |
与收益相关 | 71,825.67 | 企业复工复产奖励资金 | 71,825.67 |
与收益相关 | 369,000.00 |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一批资助 | 36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81,000.00 | 知识产权授权后奖励 | 8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70,000.00 | 智能制造项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专项资金 | 5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121,300.00 | 专利专项资金 | 1,121,300.00 |
与资产相关 | 500,000.00 | 江西省车载智能终端工程资金 | 5,116.56 |
合计 | 11,253,409.34 | 10,758,525.9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 | 赣州 | 多层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研发、生产、销售;自有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 | 设立 | |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负责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电子数码产品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赣州 | 赣州 | 生产、销售、研发多层高密度印制线路板、FPC板、HDI板、软硬结合PCB及电子组装;自有产品进出口经营。 | 100.00 | 设立 | |
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 | 赣州 | 电子数码产品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研发和销售印制电路板、高精密互联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研发、生产、销售:印制电路板、HDI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贴的组装、测试;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普通货运。 | 100.00 | 设立 | |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HDI 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贴组装测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线路板设计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路板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的销售。 | 100.00 | 并购 | |
深圳市牧泰莱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路板的设计与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 100.00 | 并购 | |
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电子电路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00.00 | 并购 | |
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德 | 广德 | 印制电路板及电子产品和专用材料的技术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 | 100.00 | 并购 |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63,111,037.15 | 63,111,037.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3,111,037.15 | 63,111,037.1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公司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技术采用现金流量折现。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 | 香港 | 投资贸易 | HKD100.00 | 64.9963 | 64.9963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企业的构成。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 | 关联方担任董事的公司 |
刘品 |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
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0.00 | 8,361,682.03 |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等建筑物 | 0.00 | 0.00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注1 | 13,000 | 2016年11月9日 | 2026年11月8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 | 13,000 | 2016年11月9日 | 2026年11月8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2 | HKD3,676.05 | 2016年1月26日 | 2023年1月6日 | 否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注2 | HKD3,676.05 | 2016年1月26日 | 2023年1月6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2 | USD91.68 | 2016年12月15日 | 2021年12月15日 | 否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注2 | USD91.68 | 2016年12月15日 | 2021年12月15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2 | HKD750.00 | 2016年12月15日 | 2021年12月15日 | 否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注2 | HKD750.00 | 2016年12月15日 | 2021年12月15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2 | HKD624.00 | 2017年3月22日 | 2022年3月22日 | 否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注2 | HKD624.00 | 2017年3月22日 | 2022年3月22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4 | 15,000 | 2020年3月11日 | 2021年3月10日 | 是 |
叶晓彬、刘品*注4 | 15,000 | 2021年4月8日 | 2022年4月7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5 | 2,000 | 2020年2月27日 | 2021年2月26日 | 是 |
叶晓彬、刘品*注6 | 15,000 | 2020年4月29日 | 2021年4月28日 | 是 |
叶晓彬、刘品*注7 | 10,000 | 2020年8月20日 | 2021年8月20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9 | 6,000 | 2020年4月1日 | 2021年4月1日 | 是 |
叶晓彬、刘品*注10 | 35,100 | 2019年9月16日 | 2024年9月15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1 | 15,000 | 2020年12月21日 | 2021年12月15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2 | 10,000 | 2020年9月8日 | 2021年9月8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3 | 2,000 | 2020年9月8日 | 2021年9月8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4 | 11,700 | 2020年9月24日 | 2021年9月23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5 | 15,000 | 2020年8月24日 | 2021年7月26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6 | 10,000 | 2021年4月19日 | 2022年04月18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7 | 2,500 | 2020年6月9日 | 2021年8月31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8 | 10,000 | 2020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6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8 | 10,000 | 2021年1月4日 | 2022年1月3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19 | 6,000 | 2021年3月19日 | 2022年3月19日 | 否 |
叶晓彬、刘品*注20 | 1,425 | 2021年2月18日 | 2021年8月31日 | 否 |
注10*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并购借款合同,叶晓彬、刘品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35100万元人民币,保证人就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以及追加长沙牧泰莱房地产抵押,追加广东骏亚持有的长沙牧泰莱100%股份质押。
注11*本公司及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3亿元人民币,其中敞口授信额度1.5亿元,分别由本公司、叶晓彬、刘品、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担保敞口1.5亿元。以及追加长沙牧泰莱房地产抵押,追加广东骏亚持有的长沙牧泰莱100%股份质押。
注12*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授信合同,叶晓彬、刘品、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人就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注13*子公司惠州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由叶晓彬、刘品、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注14*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龙南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9,000万元,由叶晓彬、刘品、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11,700万元。
注1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批复了3亿元授信额度,其中敞口授信额度1.5亿元,由叶晓彬和刘品、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1.5亿元,保证人就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注16*本公司与中国银行惠州江北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由叶晓彬、刘品提供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1亿元。
注17*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江北支行给本公司批复了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由叶晓彬、刘品提供担保2500万元。
注18*本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分别由叶晓彬、刘品、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1亿元人民币。
注19*本公司与九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6000万元人民币,分别由叶晓彬、刘品、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6000万元人民币。
注20*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江北支行给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批复了授信额度1425万元人民币,分别由叶晓彬、刘品、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1425万元人民币。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1.45 | 223.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产品加工 | 深圳市汉普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0,697,623.37 | 0.00 | 10,728,258.07 | 0.00 |
十二、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210,6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4,343,200股,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下,自授予限制性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期末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197元/股。 |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42,591,051.87 |
1至2年 | 108,102.61 |
2至3年 | 129,019.55 |
3年以上 | 1,437,291.75 |
合计 | 244,265,465.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高风险组合 | 1,437,291.75 | 0.59 | 1,437,291.75 | 100.00 | - | 1,436,551.75 | 0.62 | 1,436,551.75 | 100.00 | - |
信用保险组合 | 36,264,669.59 | 14.85 | 317,658.01 | 0.88 | 35,947,011.58 | 40,727,371.20 | 17.53 | 248,901.95 | 0.61 | 40,478,469.25 |
其他款项组合 | 206,563,504.44 | 84.57 | 4,208,575.75 | 2.04 | 202,354,928.69 | 190,134,768.50 | 81.85 | 3,704,270.90 | 1.95 | 186,430,497.60 |
合计 | 244,265,465.78 | / | 5,963,525.51 | / | 238,301,940.27 | 232,298,691.45 | / | 5,389,724.60 | / | 226,908,966.8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高风险组合 | 1,437,291.75 | 1,437,291.75 | 100 |
合计 | 1,437,291.75 | 1,437,291.75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保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保险组合 | 36,264,669.59 | 317,658.01 | 0.88 |
合计 | 36,264,669.59 | 317,658.01 | 0.88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款项组合 | 206,563,504.44 | 4,208,575.75 | 2.04 |
合计 | 206,563,504.44 | 4,208,575.75 | 2.0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高风险组合 | 1,436,551.75 | 740.00 | 1,437,291.75 | |||
信用保险组合 | 248,901.95 | 68,756.06 | 317,658.01 | |||
其他款项组合 | 3,704,270.90 | 580,681.20 | 76,376.35 | 4,208,575.75 | ||
合计 | 5,389,724.60 | 650,177.26 | 76,376.35 | - | - | 5,963,525.51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合并内关联方 | 88,837,965.73 | 半年以内 | 36.37 |
第二名 | 非关联方 | 12,936,830.69 | 半年以内 | 5.30 |
第三名 | 非关联方 | 1,0739,259.45 | 半年以内 | 4.40 |
第四名 | 非关联方 | 10,287,863.87 | 半年以内 | 4.21 |
第五名 | 非关联方 | 9,620,350.55 | 半年以内 | 3.94 |
合计 | 132,422,270.29 | 54.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0.00 | 6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17,879,150.03 | 79,495,881.09 |
合计 | 117,879,150.03 | 139,495,881.09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10,000,000.00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40,000,000.00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0.00 | 60,000,00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7,759,171.21 |
1至2年 | 150,000.00 |
2至3年 | - |
3年以上 | 546,335.13 |
合计 | 118,455,506.34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681,335.13 | 681,335.13 |
备用金(员工借款) | 2,356,236.90 | 548,496.00 |
往来款 | 115,190,191.87 | 78,617,404.30 |
其他 | 227,742.44 | 226,518.13 |
合计 | 118,455,506.34 | 80,073,753.56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77,872.47 | 577,872.47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516.16 | 1,516.1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576,356.31 | 576,356.3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无风险组合 | ||||||
其他款项组合 | 577,872.47 | 1,516.16 | 576,356.31 | |||
合计 | 577,872.47 | 1,516.16 | 576,356.31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78,593,326.66 | 1年以内 | 66.35 | 0.00 |
第二名 | 往来款 | 24,310,324.50 | 1年以内 | 20.52 | 0.00 |
第三名 | 往来款 | 7,700,000.00 | 1年以内 | 6.50 | 0.00 |
第四名 | 往来款 | 3,612,850.75 | 1年以内 | 3.05 | 0.00 |
第五名 | 往来款 | 973,689.96 | 1年以内 | 0.82 | 0.00 |
合计 | / | 115,190,191.87 | / | 97.24 | 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158,662.26 | 158,662.26 | ||||
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 298,836,689.45 | 298,836,689.45 | ||||
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
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439,000,000.00 | 439,000,000.00 |
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289,200,000.00 | 289,200,000.00 | ||||
合计 | 1,276,195,351.71 | 1,276,195,351.7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1,844,942.69 | 419,184,354.32 | 368,675,995.79 | 370,158,514.86 |
其他业务 | 30,061,852.43 | 9,305,855.38 | 23,491,080.54 | 10,589,954.31 |
合计 | 491,906,795.12 | 428,490,209.70 | 392,167,076.33 | 380,748,469.17 |
十七、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51,040.3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668,799.5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154.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2,346,192.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3,313,802.50 |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97 | 0.52 | 0.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2 | 0.46 | 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