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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亚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骏亚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29,975股,发行价格为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0,099,97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87,877.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12,095.68元。2021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额度及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93.3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813.34万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24.14
项目金额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15,50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200.00
减:项目支出3,312.03
加:利息收入1.30
减:手续费支出0.0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34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机构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存单号码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6007880170000006518,538.3010.34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40060078801300000075-3.00活期
合计-13.34/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龙南精密”)已分别于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3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骏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骏亚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耀 王 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391.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12.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93.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80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18,391.2118,391.2118,391.213,312.037,593.33-10,797.8841.29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8,391.2118,391.2118,391.213,312.037,593.33-10,797.8841.2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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