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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微信、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关于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刘水波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刘水波先生同时任职公司硬板事业部总经办主任,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48.33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刘水波先生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2《关于监事彭湘宾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彭湘宾女士同时任职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监,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52.70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彭湘宾女士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3《关于监事潘海恒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潘海恒女士同时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8.26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潘海恒

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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