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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累计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2项议案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届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时间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1.11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3.301、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4.26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6.91、《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5、《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7、《关于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8、《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8.24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9.191、《关于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4、《关于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10.26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12.11、《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山东辰欣佛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3、《关于公司增加与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12.29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赵恩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刘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对公司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报告真实合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管和规范使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审核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议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

辰欣药业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及时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重点,落实对公司经营活动和资产管理状况、经营成本的控制及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掌握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遵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3、坚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4、持续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监事会成员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会计知识、审计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的权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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