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研发;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的研发(不含化工项目)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不含化工项目)及技术服务;贵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回收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研发;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的研发(不含化工项目)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不含化工项目)及技术服务;贵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回收与销售;增值电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