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也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0年 预计金额 (未税) | 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 (未税)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租赁费、水电费) | 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 | 417.66 |
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 | 60.00 | 47.00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线路板) | 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1,727.99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酒类) | 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 50.00 | 5.84 |
接受关联人住宿、 会议接待服务 |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 200.00 | 59.47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面膜) | 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19 | |
合计 | 5,810.00 | 2,260.15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 300.00 | |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 100.00 | ||
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15.05 | |
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7.09 | |
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 | 253.78 | |
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27.90 | |
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 | 1,200.00 | 88.92 | |
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00.00 | 27.88 | |
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182.68 | |
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 | 100.00 | ||
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145.63 | |
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41.26 | |
尼盛置业(苏州)有限公司 | 150.00 | 128.87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租赁费、水电费) | 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72.84 |
合计 | 4,770.00 | 991.90 |
(三)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估金额 (未税)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租赁费、水电费) | 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 | 800.00 |
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 | 500.00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线路板) | 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酒类) | 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 100.00 |
接受关联人住宿、 会议接待服务 |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 200.00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咖啡机) | 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合计 | 7,100.0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 300.00 |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 50.00 | |
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
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
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
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 | 500.00 | |
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50.00 | |
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
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 | 50.00 | |
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 | |
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
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租赁费、水电费) | 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合计 | 4,100.00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太仓市璜泾镇创新工业园主营业务:生产、加工塑料制品(不含吸尘器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90.56万元,净资产为2,757.71万元;营业收入为431.45万元,净利润为-20.60万元。苏州华利塑化模具有限公司持有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70%的股权,而苏州华利塑化模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倪祖根的哥哥倪祖贤和妹夫高引明,同时公司董事倪祖根现任太仓华美达塑料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
2、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工业区主营业务:出租自有房产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649.57万元,净资产为4,123.88万元;营业收入为164.48万元,净利润为
34.59万元。
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是由Kingclean International Limtied (毛里求斯)100%控股,而Kingclean International Limtied (毛里求斯)实际控制人是倪祖根。因此,公司与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29号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及配套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店管理、游泳池经营等。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132.71万元,净资产为16,281.36万元;营业收入为7,086.36万元,净利
润为-831.64万元。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高新区迎宾路39号1幢
主营业务:房屋设施租赁、物业服务、预包装食品(酒类)批发零售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339.92万元,净资产为36,787.47万元;营业收入为1,770.87万元,净利润为94.85万元。
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高新区横塘迎宾路39号1幢
主营业务:品牌管理;营销策划;销售:家居用品、橱柜、厨房电器设备及厨房用品,台面、软装饰品、五金材料、电子元器件、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及配件、机电设备、百货、劳保用品;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及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养,房屋租赁、交易,庭院绿化设计施工;代办家居服务及其相关的物业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1,949.93万元,净资产为8,315.55万元;营业收入为11,689.75万元,净利润为116.08万元。
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由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西曼帝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428号苏春工业坊15A厂房
主营业务:从事印刷线路板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用于移动通信设备系统及通信电源)、电脑及周边产品的研发、生产、组装、测试,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配套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880.28万元,净资产为33,641.03万元;营业收入为87,593.71万元,净利润为3,876.50万元。
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85%股权,Rayv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持有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37%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Rayval Holding CompanyLimited是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 International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中山东路268号20幢317、318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房地产、工业、商业、服务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及咨询;自有房屋及机器设备的租赁;销售:家具、机电设备及零配件。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4,169.58万元,净资产为113,715.00万元;营业收入为29,311.85万元,净
利润为3,945.14万元。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由尼盛置业(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尼盛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由Success Harvest Group Limited 100%控股,Success HarvestGroup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地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高新区横塘迎宾路35号3幢315/316号。主营业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等。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4.44万元,净资产为110.71万元;营业收入为552.33万元,净利润为-12.74万元。
苏州好易家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而苏州好易家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由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100%控股。尼盛家居(苏州)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Nison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好易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淮安市淮阴区瑞林国际家居建材广场40889室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服务,设备维修保养(不含特种设备等需审批的项目),建筑水电安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2.09万元,净资产为-62.46万元;营业收入为832.18万元,净利润为-111.67万元。
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
权,而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因此,公司与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淮安尼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10、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55号3号厂房。主营业务:咖啡机整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咖啡机及相关电器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与咖啡机相关的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587.71万元,净资产为7,818.03万元;营业收入为15,223.86万元,净利润为5,499.36万元。
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公司与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咖博士咖啡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05号1幢603室。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美容用品,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3.56万元,净资产为187.68万元;营业收入为102.51万元,净利润为-151.18万元。
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34.82%的股权,而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倪祖根100%控股的。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倪祖根担任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伊思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2、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05号。主营业务:在批准受让的苏园土挂(2007)06号地块内从事普通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509.24万元,净资产为52,419.43万元;营业收入为2,652.85万元,净利润为-90.06万元。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由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100%控股,而Niso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是倪祖根100%控股的。因此,公司与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广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3、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05号。
主营业务:商业项目营销策划服务、招商咨询;自有房屋出租、房屋经纪、柜台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物业服务;批发与零售:建材、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钟表眼镜、文教用品、美容化妆品、玩具、假发、装潢材料、工艺美术品、摩托车、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工艺饰品、金银首饰、珠宝、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健身器材、通信设备、摄影器材、家具、计算机、软件及相关设备、卫生洁具、日用化学品、母婴用品、食品、一类医疗器械;零售香烟;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64.20万元,净资产为2,401.52万元;营业收入为7,841.18万元,净利润为367.99万元。
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而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倪祖根。因此,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尼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4、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苏州迎宾路39号1幢。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投资工业、商业、房地产、服务行业以及提供相关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机器设备的租赁业务;销售日用百货、机电设备及零配件。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908.39万元,净资产为55,367.35万元;营业收入为2,213.89万元,净利润为3,976.28万元。
倪祖根持有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的股权,因此,公司与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苏州尼盛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若在实际执行中交易金额超过上述预计金额的,应当根据超过金额大小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