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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三名,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傅建中:男,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从事数控技术与装备自动化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浙江大学制造技术及装备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兼任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宝庆:男,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会计专业)。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瞿丹鸣: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获“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湖州市优秀青年律师”、“湖州市优秀女律师”称号。现任浙江常益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本年度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傅建中4130011
王宝庆4130011
瞿丹鸣41300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聘任或者更换审计机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6月5日实施完毕。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进行了梳理,承诺均规范履行。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历次定期报告披露前,我们均认真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为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1、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并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运作、规范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傅建中、王宝庆、瞿丹鸣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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