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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603333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二一年六月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7日下午14:3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广胜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会议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一)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特邀人员。

(二)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推选表决结果统计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报告人
1《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李广胜
2《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李广胜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李广胜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李广胜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附件:

1、《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附件:

1、《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年11月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

7、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19年5月30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

9、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19年10月24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在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手续。

10、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0年5月22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在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手续。

11、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0年10月24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在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手续。

12、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年度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是否达成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考核目标为:2020年净利润目标值为2亿。若净利润大于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0.16
或等于2亿则当期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净利润小于2亿且大于等于1.6亿则当期限制性股票按实际完成比例解除限售;若净利润低于1.6亿则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低于业绩考核要求,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9,905,000股变更为516,765,68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139,3180.60%-3,139,318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516,765,68299.40%0516,765,682100.00%
股份总数519,905,000100.00%-3,139,318516,765,68210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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