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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年5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 7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 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 9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1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7

(八)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 19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 20

(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 20

(二)对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22

(三)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 23

六、结论 ...... 23

七、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 23

八、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24

(一)备查文件 ...... 24

(二)咨询方式 ...... 24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尚纬股份、公司、本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尚纬股份股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尚纬股份聘请担任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根据尚纬股份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公开披露的信息出具本报告,对尚纬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均由尚纬股份提供或来自于其公开披露之信息,尚纬股份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并对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报告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专业态度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报告旨在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出具意见,不构成对尚纬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四)本报告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尚纬股份发布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文;

(五)本报告仅供尚纬股份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按《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本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尚纬股份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四)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2、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标准,在本岗位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董事会认同的在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4人,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1、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55,803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30,055,803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

2、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尚纬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回购事项,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77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回购最高价格6.5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60元/股,回购均价5.5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0,000,225元(不含交易费用)。

3、购买股票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2.79元/股,约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5.57元/股的50.09%。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79元/股,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公司核心骨干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79元/股,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4、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10,77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加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合计出资2,120,400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05%;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认购总金额不超过27,935,403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92.95%,具体如下:

持有人职务持有股数上限 (股)持有份数上限 (份)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骆亚君董事,副董事长100,000279,0000.93%
李广文董事,副总经理100,000279,0000.93%
盛业武董事,总经理80,000223,2000.74%
姜向东董事,董事会秘书80,000223,2000.74%
陈光高总工程师80,000223,2000.74%
梁晓明副总经理80,000223,2000.74%
朱晓星副总经理80,000223,2000.74%
段永秀监事会主席60,000167,4000.56%
靳荐宇监事60,000167,4000.56%
霍彪职工监事40,000111,6000.3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不超过494人)10,012,68927,935,40392.95%
合计(不超过504人)10,772,68930,055,803100%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30%、2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每期解锁日后12个月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①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关于未设置公司层面整体业绩考核目标的说明

公司各关键部门的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是支撑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

的中坚力量,是保持公司竞争力和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中流砥柱,对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实现具有重要影响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以公司骨干员工为主,约占公司总人数的36%,其拟获授权益份额约占本持股计划份额的92.95%。因骨干员工的个人绩效考核与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挂钩,与公司层面业绩关联性不强,故未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4、员工持股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根据经营目标、业务拓展等完成情况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具体如下:

类别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
董事、高管个人考核指标达到目标值可100%解除限售,未达到不得解除限售
销售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得分≥80分以上可100%解除限售,未达到不得解除限售; 年度绩效考得分=年底绩效奖金权重得分*30%+月度绩效考核得分*70%
行政、生产核心骨干年度绩效考核得分≥92分以上可100%解除限售,未达到不得解除限售;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月度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评估

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1、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①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③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

④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⑤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⑥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⑦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⑧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

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的时间、地点;

②会议的召开方式;

③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④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⑤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⑥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⑦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⑧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①、②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①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③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④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⑤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⑥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

有人临时会议。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①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②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③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④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⑤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①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②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③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④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⑤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⑥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⑦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⑧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⑨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⑩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②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③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日期和地点;

②会议期限;

③事由及议题;

④发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所有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①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②按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③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①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非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持有本计划的份额;

②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

③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5、管理机构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每期解锁日后12个月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5、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

资产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每期解锁日后12个月内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6))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6、持有人权益处置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若出现重大过错,或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且其不再享有收益分配,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出资回购相应份额。

(2)员工离职(含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解除)

①对于尚未解锁部分,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出资回购相应份额。

①对于当期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部分,需持有至当期股票卖出变现后清算退出,

按持有比例对应分配金额退出;当期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部分,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丧失劳动能力、退岗、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其已实现收益的部分,由原持有人或其继承人继承并享有;对于尚未实现收益的部分,则不再享有,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出资回购相应份额。

(八)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五、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查阅公司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已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了信息披露,不存在他人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的情形,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一)项关于依法合规原则的要求。

2、根据公司的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二)项关于自愿参与原则的要求。

3、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三)项关于风险自担原则的要求。

4、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经董事会认定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参加对象共计不超过50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以上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四)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规定。

5、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五)项第1款关于资金来源的规定。

6、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30%、20%。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

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以上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六)项第1款的规定。

7、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10,77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以上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六)项第2款的规定。

8、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对以下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资金、股票来源;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3)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员工发生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情况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5)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

(6)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其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对持有人会议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以及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7)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据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项的规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尚纬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的规定。

(二)对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7日,并于201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简称为“尚纬股份”,股票代码为“603333”。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尚纬股份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指导意见》规定的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尚纬股份的可持续发展和凝聚力的提高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操作程序上具有可行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对以下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①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资金、股票来源;

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①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员工发生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情况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

①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①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据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除尚需履行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这些操作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在操作上是可行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尚纬股份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在操作程序具各可操作性,因

此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可行的。

(三)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1、尚纬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体现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长期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尚纬股份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并有利于股东权益的持续增值。从长远看,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

六、结论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尚纬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并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股东权益的持续增值,是合法、合规和可行的。

七、提请投资者注意的事项

作为尚纬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特请投资者注意,本员工计划的实施尚需尚纬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5、《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6、《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经办人:张飞联系电话:021-52588686传真:021-52583528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邮编: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张飞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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