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12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经对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现发表说明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