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代码:603300公司简称:华铁应急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伟
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60,899,36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7,885,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966,294.3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华铁科技、华铁应急 | 指 |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华铁支护 | 指 | 浙江华铁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 |
华铁宇硕 | 指 | 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 |
华铁恒升 | 指 | 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
黄山华铁 | 指 | 黄山华铁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成都华诚 | 指 | 成都华诚中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湖北仁泰 | 指 | 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铭昇 | 指 | 杭州铭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广昇 | 指 | 杭州广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成昇 | 指 | 杭州成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贵州久磊 | 指 | 贵州久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仁泰 | 指 | 贵州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明思特 | 指 | 浙江明思特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瑞成 | 指 | 江苏瑞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吉通 | 指 | 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大黄蜂 | 指 | 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景天 | 指 | 浙江景天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黄山大黄蜂 | 指 | 黄山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华铁大黄蜂 | 指 | 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钰程大黄蜂 | 指 | 浙江钰程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大黄蜂大数据 | 指 | 浙江大黄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杭州大黄蜂 | 指 | 杭州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大黄蜂 | 指 | 成都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大黄蜂 | 指 | 广州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西安大黄蜂 | 指 | 西安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济南大黄蜂 | 指 | 济南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大黄蜂 | 指 | 北京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东莞大黄蜂 | 指 | 东莞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郑州大黄蜂 | 指 | 郑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闳雷特 | 指 | 上海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天津赫雷特 | 指 | 天津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明思特应急 | 指 | 浙江明思特应急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华铁优高 | 指 | 浙江华铁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双资 | 指 | 浙江双资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粤顺 | 指 | 浙江粤顺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恒铝 | 指 | 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河北中锦 | 指 | 河北中锦模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优高 | 指 | 浙江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华铁设备 | 指 | 浙江华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贵州华胜 | 指 | 贵州华胜制造有限公司 |
华铁双资 | 指 | 浙江华铁双资建设有限公司 |
贵州恒铝 | 指 | 贵州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赫雷特 | 指 | 重庆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无锡大黄蜂 | 指 | 无锡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赫雷特 | 指 | 杭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青岛大黄蜂 | 指 | 青岛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南昌赫雷特 | 指 | 南昌赫雷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长沙赫雷特 | 指 | 长沙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珠海大黄蜂 | 指 | 珠海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徐州大黄蜂 | 指 | 徐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南通大黄蜂 | 指 | 南通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常州赫雷特 | 指 | 常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闳雷特 | 指 | 北京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济南闳雷特 | 指 | 济南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大黄蜂 | 指 | 乌鲁木齐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武汉赫雷特 | 指 | 武汉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南京大黄蜂 | 指 | 南京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赫雷特 | 指 | 西安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赫雷特 | 指 | 广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太原大黄蜂 | 指 | 太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兰州大黄蜂 | 指 | 兰州大黄蜂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邦博比 | 指 | 上海邦博比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闳雷特 | 指 | 杭州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吉安大黄蜂 | 指 | 吉安华铁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浙江哈雷 | 指 | 浙江哈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大黄蜂 | 指 | 南宁大黄蜂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深圳赫雷特 | 指 | 深圳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福州大黄蜂 | 指 | 福州大黄蜂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金华赫雷特 | 指 | 金华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赫雷特 | 指 | 北京赫雷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滨州赫雷特 | 指 | 滨州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启宇 | 指 | 杭州启宇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昆山大黄蜂 | 指 | 昆山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淄博赫雷特 | 指 | 淄博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厦门赫雷特 | 指 | 厦门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宁波哈雷 | 指 | 宁波哈雷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城投华铁 | 指 | 浙江城投华铁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宁波哈雷 | 指 | 宁波哈雷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洛阳大黄蜂 | 指 | 洛阳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扬州赫雷特 | 指 | 扬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浙江艾达 | 指 | 浙江艾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宜宾华铁大黄蜂 | 指 | 宜宾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淮安大黄蜂 | 指 | 淮安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启蜂 | 指 | 上海启蜂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旻蜂 | 指 | 上海旻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
浙江华铁供应链 | 指 | 浙江华铁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华铁大黄蜂 | 指 | 苏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临沂华铁哈雷 | 指 | 临沂华铁哈雷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重庆闳雷特 | 指 | 重庆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盐城华铁大黄蜂 | 指 | 盐城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可生 | 指 | 杭州可生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烟台赫雷特 | 指 | 烟台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德州赫雷特 | 指 | 德州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哈雷 | 指 | 浙江哈雷华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大黄蜂 | 指 | 长春大黄蜂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北京邦博比 | 指 | 北京邦博比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石家庄闳雷特 | 指 | 石家庄闳雷特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哈雷 | 指 | 天津哈雷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郑州赫雷特 | 指 | 郑州赫雷特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邦博比 | 指 | 天津邦博比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青岛赫雷特 | 指 | 青岛赫雷特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华硕建筑 | 指 | 浙江华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恒铝新材料 | 指 | 浙江恒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哈雷建筑 | 指 | 浙江哈雷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科思翰智算 | 指 | 上海科思翰智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大黄蜂 | 指 | 呼和浩特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泸州大黄蜂 | 指 | 泸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福鼎大黄蜂 | 指 | 福鼎市华铁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大黄蜂国际 | 指 | 华铁大黄蜂国际有限公司 |
昆明邦博比 | 指 | 昆明邦博比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赣州大黄蜂 | 指 | 赣州华铁大黄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华铁大黄蜂科技 | 指 | 华铁大黄蜂(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襄阳大黄蜂 | 指 | 襄阳市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柳州大黄蜂 | 指 | 柳州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思玖麟 | 指 | 上海思玖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贵阳大黄蜂 | 指 | 贵阳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成都哈雷 | 指 | 成都哈雷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铁应急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HuatieEmergencyEquipmentScience&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UATI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丹锋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海滨 | 狄骁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3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 | 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3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 |
电话 | 0571-86038116 | 0571-86038116 |
传真 | 0571-88258777 | 0571-88258777 |
电子信箱 | ghb@zjhuatie.cn | dixiao@zjhuatie.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3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9年4月2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杭州市拱墅区新昌路100号2幢一层西侧03室”变更为“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4幢B4011室”;2012年2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4幢B4011室”变更为“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05幢4层”;2018年10月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05幢4层”变更为“杭州市江干区胜康街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详见《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420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5);2022年6月10日,因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公司所在地杭州市江干区现已调整为杭州市上城区,公司将注册地址进行同步修订,详见《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2023年6月14日,因启用新的门牌号码,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3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详见《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3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19 |
公司网址 | http://www.zjhuatie.cn |
电子信箱 | 603300@zjhuatie.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铁应急 | 603300 | 华铁科技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200号圣奥中央商务大厦3501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颖、徐天仕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金林、马腾飞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0月11日-2023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4,443,581,615.61 | 3,278,198,263.80 | 35.55 | 2,606,861,908.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0,844,324.77 | 639,725,837.12 | 25.19 | 498,127,469.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3,508,270.70 | 555,101,870.73 | 17.73 | 464,496,949.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917,243.46 | 1,404,545,693.97 | 38.47 | 1,104,964,168.7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29,065,630.60 | 4,587,388,863.53 | 20.53 | 3,709,050,710.76 |
总资产 | 19,221,033,166.30 | 14,354,549,617.65 | 33.90 | 10,566,176,836.9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 | 2021年 |
/
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6 | 16.67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5 | 17.14 | 0.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31 | 9.68 | 0.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7 | 16.18 | 减少0.31个百分点 | 14.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5 | 14.05 | 减少1.10个百分点 | 13.4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1年、2022年每股收益已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数重新计算。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43,489,056.95 | 1,095,530,865.21 | 1,275,908,973.22 | 1,228,652,720.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0,338,147.73 | 184,723,132.52 | 237,290,012.35 | 238,493,032.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8,816,143.45 | 175,149,662.79 | 231,470,339.87 | 118,072,12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937,725.92 | 300,343,530.60 | 614,592,660.76 | 703,043,326.1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2,647.83 | 5,219,883.52 | 2,611,241.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12,601.43 | 36,241,366.67 | 31,732,006.8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6,241,103.80 | 17,042,902.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8,309.74 | 72,886.37 | 72,886.3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680,424.84 | 5,025,583.94 | 8,411,093.2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31,565.77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87,695.68 | 566,028.23 | 495,026.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116,675.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011,893.23 | 10,411,130.66 | 9,424,593.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149.00 | 1,881,795.42 | 267,140.74 | |
合计 | 147,336,054.07 | 84,623,966.39 | 33,630,520.5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对高空工作平台主要制造企业统计,2023年主要制造企业合计销售各类高空工作平台206531台,同比增长5.3%;其中,国内129889台,同比增长4.2%;出口76642台,同比增长7.2%。截至报告期末,国内高空作业平台保有量已超60万台,同比增长超25%。在此背景下,公司紧抓扩大市占率的机遇期,将高空作业平台管理规模提升至12万台以上,市占率提升至20%,并基于设备租赁数字化底座,积极尝试AI、算力等新质生产力与设备租赁运营管理相结合,提升关键要素生产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渠道+运营+服务”的核心经营理念巩固运营优势。渠道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线下网点布局达到274个,其中包含轻资产模式运营主体城投华铁的14个网点,并成立海外拓展部,以韩国为试点积极探索海外市场;400电话、小程序、APP等线上业务渠道创收超1.31亿元,同比增长284.17%;报告期末累计服务客户超16万,渠道优势持续巩固。运营端:高空作业平台设备管理规模达12.11万台,同比增长55.33%,平均台量出租率达
85.31%,基于高空作业平台建立的渠道优势,公司重点推进多品类战略,将客户重叠度较高的叉车作为重点拓展品类;报告期内轻资产战略持续推进,管理规模超1.9万台,同比增长84.15%,其中合资公司城投华铁设备管理规模超3400台,来源于转租的设备近1.6万台;此外,公司围绕员工、客户、产业伙伴优化用户数字化体验,加速流程变革、提升数字赋能,基于系统上线AI服务助手“1号数字员工”、“蜂运”物流平台、IOT及“一物一码”零配件管理、服务任务智能分配等功能,组织数字化运营能力持续提升。服务端:报告期内公司揭牌企业大学——哈勃学堂,扩充具备优秀经营理念和高超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并基于哈勃学堂跟踪完善服务人员的各类培训计划,科学化服务人员能力定级标准,提升服务人员专业水平的同时,运用算法模型将服务工单与最优服务人员实现智能匹配,提升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以大黄蜂为设计理念推出大黄蜂IP“黄蜂哥”智能机器人形象,以IP形象为载体,通过APP、小程序、公众号等渠道输出“专业、高效、亲和”的服务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3年IRN全球租赁百强榜第35、2023年Access50排行榜全球第4、2023年亚洲设备租赁商(T50)10强等荣誉,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IP形象——黄蜂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44亿元,同比增长35.55%,其中高空作业平台营业收入达到31.07亿元,同比增长45.57%,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69.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亿元,同比增长25.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3亿元,同比增长
41.9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3.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29亿元。
(一)渠道端:线下网点达274个,线上创收超1.3亿元,同比增长281.81%
图注:公司运营框架图
/
线下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新增82个网点,报告期末网点总数达274个,其中包含轻资产模式运营主体城投华铁的14个网点。根据2023年城市魅力排行榜划分,公司在一二线城市共有118个网点,其他城市共有156个网点。报告期内云贵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区域高空作业平台需求提升明显,呈现租金价格和出租率双高的特点。因此公司继续加密东南沿海地区网点布局的同时,稳步推进西北、西南、云贵区域核心城市的网点布局,其中西宁网点和拉萨网点的相继设立,填补公司在青海和西藏的业务空白,完成国内除港澳台外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网点布局。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成立海外拓展部,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将韩国作为业务拓展及经验吸收的海外战略试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成功在韩国拓展高空作业平台租赁业务,并完成前期工作,预计2024年将产生效益。
线上方面,公司通过400电话、小程序、APP等平台开拓线上业务渠道,并组建业务中台负责客源转化及全流程跟踪,与线下门店形成协同。业务中台主要工作包括潜在需求客户促成交易、线上平台用户转化及全流程交付、在租客户定期维护及满意度调研、已退租客户定期回访维护等。线上渠道的电销模式开发客户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且更容易形成客户粘性,可作为拓新渠道创造更多业务增量。报告期内,线上业务渠道共出租设备超2.6万台、创造收入超1.31亿元,同比增长284.17%,其中36%来源于内部推荐、32%来源于中台自拓、32%来源于400电话及小程序等线上平台。线上渠道签订合同近1万份,预付金额占比达占比35%,业务中台人均月创收超64万元,效率高于线下渠道一倍以上。
基于不断完善的渠道网络,公司继续探索多品类经营。除已引入的玻璃吸盘车、打桩机、蜘蛛车、蜘蛛吊等新型设备外,公司结合一线反馈、市场需求等信息来源,将叉车作为重点拓展品类。叉车可用于工地、港口、物流等,在减少人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方面优势显著,其潜在客户与高空作业平台存在重叠,且潜在租赁市场空间广阔。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供应链、团队建设及数字化系统调试等前期工作,2024年预计将形成较大运营规模。
得益于全国网点布局、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服务客户超过16万个,累计签订合同超过25万单,中小客户数量占比稳定在99%,已在中小客户群体中初步建立品牌效应。
图注:公司现有的全国网点分布
/
(二)数字化建设:提升组织服务能力,推进数字化流程改革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公司于2020年上线自主研发的高空作业平台-擎天数字化管理系统。公司对擎天数字化管理系统进行持续优化升级,通过数字化赋能人力资源、供应链、租赁业务运营、客户运营、财法等领域,并搭建IOT平台、任务中心、客户中心、消息中心、风控中心、商品配件中心等公共服务组件,支撑系统高扩展性。报告期内,公司深化通过运营实现用户增长、留存、促活、转化的理念,推进围绕价值创造的项目制度,加速公司的数字化发展。同时,公司完善规则引擎并建立智能分析和风控模型,逐步提升系统辅助和替代人工决策比例,大幅度提升业务流程效率和用户体验。在报告期内重点完成以下事项:
业务运营: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业务管理能力,上线单网点和单合同利润模型,助力洞察业务和市场;推进财务数字化,提升业财一体能力。1、上线业务双表:报告期内擎天系统上线业务双表模块,完善以店长、业务人员、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的数据赋能系统。业务双表模块包括各类精细化数据看板,真实客观反馈门店实际经营情况。2、单合同核算:报告期内系统实现单合同原子化利润核算。单合同核算指基于数字化管理系统拆解单合同成本、费用,并根据单合同利润自动生成业务人员利润分成数额。单合同核算功能将利润核算的颗粒度由按年度核算细化至合同实时核算,有效加强以利润分红驱动业务发展的经营理念,保障业务健康有序增长。3、财务数字化:报告期内,系统针对实际需求重点优化财务模块,包括实现一线员工基于业务流程的实时报销、结算系统持续完善场景和改进算法。报告期末系统已实现无审核结算单占比提升至90%,整体对账结算效率提升80%,大幅度提升作业效率和用户体验。
图注:业务双表模块和单合同利润模块
资产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设备全生命周期、零配件仓储和物流管理等。1、零配件管理:报告期内系统上线零配件一物一码管理功能,通过每一台高空作业平台设备二维码的“体检扫描”,快速获取设备核心部件的各项信息,准确追踪每一个贴码零件的状态,将设备的健康状态以数据化的方式呈现,实现以“数据孪生”为基础的精细化设备管理。一物一码功能不仅使仓库的布局和配件的存储情况更加清晰,作业流程、物流周转、仓储管理更加标准化、智能化,更能以此为基础实现设备数字孪生,为设备的维保、残值评估等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支持。2、物流管理:公司于报告期内上线自主研发的蜂运APP。蜂运APP是基于现有高空作业平台运输任务研发的新物流调度平台,可提供过程管理、计费结算、设备交接等多项功能,并对设备调度、配载、运输等任务流程实现可视化跟踪。蜂运APP将低附加值的设备物流调度任务以“派单+激励”的方式派送给最优的物流司机,使服务人员在维保工作上投入更多精力。3、服务任务智能匹
/
配:系统基于服务人员任务密集度、技能等级、实时定位等参数,运用算法模型将服务人员与服务工单实现智能匹配,将工单分配给最优的服务人员,提升服务人员数字化工作效率。
图注:“一物一码”零配件管理及数字孪生
创新应用:1、AI数字员工: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服务工程师工作的专业度和标准化水平,沿用IP形象“黄蜂哥”上线系统智能助手。依托AI算法和自然语言处理能力,服务工程师能够以自然对话的方式与智能助手互动,迅速获取维保方案和标准化回复,实现客户咨询等待时间缩短200%,服务人员工作效率提升30%。此外,AI数字员工输出统一的工作标准和维保知识,将服务人员培训周期缩短50%以上。2、业务协同平台:因各业务板块客户重合度较高,公司于2022年上线小程序——“华铁业务协同平台”,共享各业务渠道获取的项目信息,实现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报告期内,通过业务协同平台签订的合同金额达2.34亿元,同比增长65.17%。
(三)轻资产模式推进顺利,管理设备超1.9万台,同比增长84.15%
公司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高空作业平台板块试点轻资产运营。轻资产模式通过引入外部资金方或资产闲置方,能够有效降低对资本的依赖,是公司突破未来发展瓶颈,资产规模实现突破性增长的重要模式。目前公司的轻资产合作模式分为合资模式和转租模式两种。
合资模式即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作方出资比例高于公司,因此资产负债均由合作方并表,后续由合作方为合资公司筹备设备采购资金。公司提供管理团队和业务支持。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为投资收益。公司分别与浙江东阳城投、江西贵溪国控两家合作方成立合资公司城投华铁和铜都华铁,战略合作金额均为1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与东阳城投的合作顺利推进,首批设备共计3400台、资产总额为3.3亿元,目前已全部交付,剩余12亿元设备将在后期逐步落实。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为城投华铁在上海、成都、重庆、惠州、南昌、唐山、济南等地设立14家门店并投入运营。
转租模式即由资金方或设备闲置方负责出资购买设备,并以一定价格转租给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出租,产生的租金收入和转租成本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报告期末,公司分别从徐工广联、苏银金租、海蓝集团等公司转租设备近16000台,同比增长
51.22%,资产规模超23亿元。为更好解决轻资产合作中的分账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在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指导下,协同网商银行和蚂蚁链,与海蓝控股完成首笔基于数字人民币的“链上”自动化贸易结算,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轻资产合作中的财务结算环节,实现单笔收款智能合约结算分账,降低结算成本并提升结算准确度。
除上述合作外,报告期末公司分别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轻资产战略合作协议,意向合作金额分别为20亿元和10亿元,未来将逐步落地。
(四)基于哈勃学堂完善人才标准化培养
为强化人才的复制体系和文化传播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揭牌企业大学——哈勃学堂,通过各类培训项目,结合岗位技能认证评估体系,增强关键条线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能力。其中,店长、业务及服务等一线人员是哈勃学堂培训的重要对象。哈勃学堂筛选出具备高专业水平、强业务能力的一线人员作为授课讲师,带领学员完成导师带教、挂职训练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扩充具备优秀经营理念和高超专业技能的一线人才队伍。
(五)产品规模持续扩大,各板块协同发展
1、高空作业平台,设备管理规模达12.11万台,平均台量出租率达85.3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高空作业平台管理规模达12.11万台,较上年末新增超4.3万台,增长
55.33%,平均出租率达85.31%,较去年同期提升4.17个百分点(注:该出租率计算方式为设备出租天数总和/(设备入库天数*设备总台数)),资产管理效率行业领先。
/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动设备电动化,为客户提供更环保、更节能、更智能的产品,为绿色低碳社会贡献力量。目前公司整体设备电动化率达93.35%,同比提升1.66个百分点。
2、建筑支护设备,增强业务协同,实现稳健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筑支护设备总保有量已达47.79万吨,较上年末增长6.49%,其中地铁钢支撑业务作为建筑支护设备中最大的业务板块,设备保有量达34.42万吨,较上年末增长
7.20%,公司重点发展的铝合金模板、民用钢支撑保有量分别达到95.56万方和2.28万吨,较上年末增长18.03%和6.26%。凭借长期积累的良好口碑和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建筑支护设备业务体量保持稳定增长。
3、地下维修维护,继续开拓水利工程场景,顺利切入轨道交通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传统基坑施工领域的施工优势,在商业地产、体育场馆、房屋建设等领域均有大批项目落地。在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等创新应用领域中,于2021年中标的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仍在顺利实施中,同时公司顺利中标杭州京杭运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继续开拓TRD工法在水利建设中的应用。此外,2023年公司顺利将TRD工法应用至轨道交通基坑施工,顺利中标沪杭高铁加固、杭海城际铁路下穿段航道修复、南通至宁波高铁施工、雄忻高铁施工等项目。轨道交通作为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从密集建设转为建设与维护并重。TRD工法能够在轨道交通的新建与维护中发挥良好成效,有望在该领域快速渗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支护设备租赁、高空作业平台及地下维修维护设备等各类工程设备租赁与服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下的“租赁业(L71)”。
(一)工程设备租赁市场发展状况
1.工程设备租赁优势明显,市场规模逐步放量
建筑工程设备有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安全性,进而提升资本收益并带动社会经济发展,而我国不断提升的人工成本、持续减少的建筑业从业人数与日益渗透的经济环保理念持续推动建筑工程设备行业的发展和工程市场保有量的稳步提升,为工程设备租赁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工程设备租赁相较于购买具有显著的经济优势。购买和保养建筑工程设备将占有企业大量资金及经营成本。自购设备将导致设备闲置、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而租赁有助于缓解下游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运营成本,同时能够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随着下游企业对设备租赁认知度的提高,设备“以租代买”的优势将持续显现,建筑工程设备租赁将进一步普及,市场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伴随着设备保有量持续增长、租赁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2023年中国工程设备租赁市场规模已突破万亿元,自2018年以来年复合增速在10%以上。
2.工程设备租赁行业仍处于初级阶段,行业整体较分散,亟待整合
我国工程设备租赁行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市场规模大、参与竞争企业多、市场集中度低的特征。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口径,国内目前工程设备租赁服务企业达两万多家,但大部分企业的规模都较小。从租赁市场成熟的北美市场来看,根据头部租赁企业联合租赁2023年报显示,联合租赁2023年度营业收入143.32亿美元,同比增长23%,在北美设备租赁市场的市占率为15%。北美前三大租赁商占据30%的市场份额。当前我国工程设备租赁行业整体处于分散状态,前3大租赁商市场占比仅1.5%,前100强租赁商占比仅为3%,行业集中度亟待提高。
工程设备租赁行业存在显著的马太效应,大型企业往往凭借网点密集、资质齐全、资金充足、专业服务能力强等优势更容易获得客户的认可,不断做大做强;小企业往往由于规模较小、资金不足、网点不足、缺乏实施经验等劣势极易被市场淘汰,企业之间“优胜劣汰”的分化会越来越明显。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市场规范度的提升、市场监管的趋严等因素将进一步加速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图注:中美设备租赁行业集中度对比
/
数据来源:URI2023年报、弗若斯特沙利文
3.行业信息化、数字化赋能头部企业再上新台阶伴随中国高速发展的几十年,工程设备行业发展迅速,工程设备品类多,规模大,触达的客户群体多,头部租赁商设备管理规模和需要维护的客户数量高速增长,出租资产的运营管理压力持续增大。在此背景下,头部租赁商开始建立数字化系统,通过科技赋能传统行业,焕发行业新的生命力。目前头部租赁商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对内管理、业务等流程的部分赋能,信息化的深入已经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可观的效益。未来,信息化将全方位进一步渗透在规模化、大型化的工程机械租赁企业中,提升服务质量及效率,率先完成变革和升级迭代的企业将进一步受益于数字化的赋能再上新台阶。
(二)高空作业平台租赁市场发展状况
1.高空作业平台市场需求不断提升
图注:设备替代人工,机械设备市场前景广阔(从左到右:建筑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筑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农民工平均年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一方面,持续减少的建筑从业人数、快速增长的人工成本和逐渐老龄化的施工队伍促使相关单位大量使用高空作业平台,以弥补劳动力缺失和降低人工成本支出;另一方面,近年来由于我国高处作业安全事故数量在不断攀升,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因此在高空施工场景中,安全性更高的高空作业平台设备渗透率快速提升。在高空作业平台快速普及后,工人高处坠落风险明显下降。
在人工成本增长、安全关注度提升的大背景下,我国高空作业平台市场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提升。
2.高空作业平台租赁市场快速发展
高空作业平台具有使用频率高,单次使用周期短的特点,使其更适合通过租赁的方式进行供应,因此在成熟市场,设备制造商一般不直接对终端客户进行销售,而是以租赁商为中间渠道向市场提供产品。在我国,由于高空作业平台进入我国市场较晚,社会认知度不高,市场初期以客户自行采购为主,但随着社会认知度提高,专业租赁厂商布局高空作业平台租赁业务,高空作业平台租赁市场快速发展。
/
从市场保有量来看,2014年中国全市场高空作业平台保有量为2.5万台,2023年国内市场保有量已达60万台以上,年复合增长率超40%,人均保有量约为4台/万人(设备保有量/总人口),建筑业增加值覆盖率约为7台/亿元人民币(设备保有量/建筑业增加值)。从北美成熟市场来看,2022年美国全市场保有量为77万台,人均保有量为23.12台/万人,建筑业增加值覆盖率为11.08台/亿元人民币。中国市场目前的保有量、人均保有量和建筑业增加值覆盖率等指标仍低于北美市场,未来仍有增长空间。且从建筑业增加值和基建投资水平的横向比较来看,高空作业平台在中国的应用场景更多,需求提升空间更大。预计2025年国内高空作业平台保有量将增至100万台。
3.规模优势更甚,成本管控和服务质量是决定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
相比传统工程机械设备,高空作业平台市场集中度较高,截至报告期末,国内头部三家租赁商市场占有率接近50%,高于海外市场。行业内同时存在近2000家中小租赁商。
高空作业平台租赁业务中,成本管控和服务质量是决定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头部租赁商积极推广市场,已逐渐形成品牌效应。同时头部租赁商均积极开发适合符合自身经营理念的数字化管理系统,管理成本持续下降。竞争要素持续优化有利于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此外,头部租赁商与各大设备厂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能够享受更优惠的采购条件,预计未来头部租赁商仍是市场增量的主要推动者。
(三)建筑支护设备市场发展状况
1.市场高度分散,拥有设备综合服务能力的租赁商将拥有更大的发展机遇
建筑支护设备租赁市场当前仍高度分散,租赁商合计超过10000家,大多均为中小租赁商,主要提供单一品类的租赁服务,服务能力和资产规模受限。随着头部租赁商规模效应逐渐体现,叠加数字化赋能管理,管理效率持续提升,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当前上游建设工程企业积极开展供应链改革和成本管控,经营模式逐渐向轻资产运行转变,更倾向于和拥有设备综合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合作,以满足其多样化的设备需求与服务需求。预期未来能提供多种产品租赁的综合服务商将拥有更大的发展机遇。
2.新型化、绿色低碳化,引领支护设备行业发展新风向
公司建筑支护设备租赁服务板块主要包括地铁钢支撑、民用钢支撑、铝合金模板和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等。在中国向世界发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承诺后,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等指引,大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建筑业绿色改造升级。在此背景下,公司主营的钢支撑、铝模板等可回收可周转的新型支护设备,能够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同时有效缩短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对混凝土支撑、木模板等传统支护设备形成快速替代,引领支护设备行业发展新风向。
(四)地下维修维护市场
1.创新施工工艺技术壁垒高,目前仅有少数头部企业参与
地下维修维护中以TRD、IMS、MJS、TAD等为代表的创新施工工艺工程技术壁垒高,施工难度大,因此行业份额主要由少数头部企业占有。公司作为国内最早引入TRD项目的服务供应商,同时拥有IMS、MJS、TAD等独有工法。在公司的大力开拓下,TRD已成为普及度最高的创新地下施工工艺,行业内也逐渐出现一批以TRD作为主营经营产品的服务商。随着工法应用场景日趋复杂与施工精密度要求日渐提升,建设工程企业对服务供应商的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拥有更多工法、更强施工能力的企业将面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下游应用场景不断扩展,市场空间广阔
目前工法的应用领域主要为房屋建筑、市政建筑、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等项目中的各类基坑建设,水利工程、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新的应用场景近年来也不断涌现。目前各应用领域市场需求正快速增长,将带动地下维修维护市场持续扩张。
基坑建设:建筑业中房屋建设、场馆建设、市政建设或轨道交通建设,均会涉及到基坑的开挖与支护,而基坑围护工程量能占到项目总工程量的10%-20%。因此密集的基坑建设为各类土
/
方开挖施工工艺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传统基坑开挖以三轴搅拌桩(SMW)为主要施工工艺。该施工工艺开挖深度受限、施工扰动大、设备存在侧翻等安全隐患,因此扰动更小、开挖深度更深的TRD工法快速替代传统工艺,逐渐成为主流的土方开挖施工工艺。
轨道交通: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内地城轨交通线路概况》中统计,报告期内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884.55公里,其中地铁线路539.50公里,占比60.99%,地铁的密集建设带动轨道交通市场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全国城轨交通运营线路总长11232.65公里,其中地铁8547.67公里,占比76.10%,持续增长的线路总长将带来巨大的轨道交通维保需求。
水利建设:目前国内有超过8万座水库,其中3万余座被认为是病险水库,存在水坝老化失修、质量较差等问题,此外还有不计其数的江河湖泊,存在大量水坝修缮、桥梁建设等需求。在护岸侵蚀防护、江河大坝隔水、河川堤坝加固等领域中,TRD、IMS等工法可对老旧坝体进行填充灌浆,且对坝体本身不会造成伤害,在坝体加固工程中取得很好的效果。2023年,全国水利投资达到11996亿元,创造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0.1%。
土壤改良: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通常用填埋法进行处理,为此兴建大量垃圾填埋场。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形成污水,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因此垃圾填埋场需进行防渗系统。目前大部分地区依靠人工防渗系统结构,采用高密度防渗膜作为主材。随着防渗膜的大量使用,大量垃圾填埋场反馈防渗膜出现渗漏、损坏等情况。而TRD工法行程的地下水泥土连续墙具有优良的止水防渗性能,因此成为阻止地下污水渗漏的最佳方案。
图注:从左到右为全国水利建设年度完成投资与土壤改良市场空间(亿元)
数据来源:水利部、共研网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经营模式
图注: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以租赁服务为核心,通过数字赋能和充分激励,持续优化“渠道+运营+服务”三大核心要素,实现经营效率的持续提升。
/
1.渠道(线上线下、业务服务一体化运营)公司通过全国网络布局、小程序、APP、服务热线等多种手段构建线上线下业务及服务渠道。
图注:公司线下业务渠道(全国网络布局)
线下渠道主要为全国布局网点,实现业务范围覆盖全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共设有274个网点。网点不仅提供线下业务渠道,同时也是公司的设备储存场地与售后服务基地。网点数量与密度的增加,能够在提升业务覆盖范围,并缩短单个网点的辐射半径,提升服务效率。
图注:公司线上业务渠道(小程序、APP、服务热线)
线上渠道包括小程序、APP、服务热线等,支持线上查询实时价格、在线下单、物流跟踪、报停报修等业务及服务功能。公司组建业务中台负责客源转化及全流程跟踪,具体包括潜在需求客户促成交易、线上平台用户转化及全流程交付、在租客户定期维护及满意度调研,并通过对客户的定期回访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2.运营(数字化+AI管理升级)
公司通过对设备、人员、流程三大要素的效率迭代优化,实现采购、周转、维保等多个运营环节的全生命周期高效运营管理。
(1)设备采购
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性现金流、银行信贷、融资租赁等自有自筹资金。此外公司积极试点轻资产合作模式,由合作方出资采购设备,公司负责设备运营,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以实现设备规模的持续扩张。
在采购环节,对于部分建筑支护设备,公司会提出具体质量指标、设计图纸用于产品改造,使设备更贴近客户需求;对于高空作业平台,公司通过擎天系统实现与生产厂商管理系统对接,能够从采购订单对接、工厂订单确认、发货物流跟踪、接货验收全流程在线跟踪,协助一线人员检验设备质量。
(2)设备周转
公司通过租赁业务保持设备周转,使设备持续产出。在租赁业务中,保持较高的租金价格和出租率,是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关键。租金价格取决于经营环境和市场竞争,而高出租率可以通过优秀的管理效率和强有力的激励手段实现。因此公司通过数字赋能和充分激励手段,加强在周转阶段的人员和资产管理,确保设备出租率长期处于高水平。
数字赋能方面,擎天系统通过对业务数据进行搜集分析,掌握各品类出租率、租金价格的走势,辅助一线人员完成设备调拨、设备租赁等关键决策,从而优化产品结构与出租率,提升设备效益产出。同时公司通过RCC等外部信息平台,为一线人员提供最新的项目信息,协助一线人员精确开发客户。充分激励方面,为充分激发一线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建立底薪+业务提成+利润分成的薪酬机制,并辅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薪酬设计向能力突出、绩效优异的优秀
/
人员倾斜,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发展、个人价值创造相匹配。
(3)设备维保设备维保的最终目的为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提升设备残值。建筑支护设备主要为钢管、钢条、铝型材等,残值率较高且维保压力较小,因此设备维保主要针对高空作业平台等工程机械设备。为了确保后服务质量,公司在持续提升售后团队专业性和积极性的基础上,通过擎天系统实现设备的监测、维护及配件管理。
设备监测方面,公司基于物联网IOT技术,通过擎天系统和设备ECU通信能远程掌控设备的实时定位、举升次数、载荷、剩余电量、开机时长等运行状态,并实现设备的上下电、远程开锁机、一键找机、云围栏等操作,依托累计的数据信息自动生成设备维护任务,从而对设备实施精确管理。
设备维护方面,擎天系统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等多维度规则自动生成维修、巡检、保养等任务,并根据地理位置、任务类型等原则派发给最优的服务人员,由服务人员执行任务,并针对任务性质设置完成质量、及时性等考核指标。系统会记录设备维保的全履历信息,确保维护质量。
配件管理方面,由于高空作业平台有上千种零配件,仅零配件的更换成本每年会达到千万级。因此对于设备零配件的采购、领用、更换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不仅统计配件寿命,筛选出最优配件供应商,保障配件质量;而且可以精确把控配件更换履历,保障设备残值。目前擎天系统已实现零配件从需求、采购、入库、领用、维修、处置报废全流程跟踪,后续基于零部件使用数据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比对分析,筛选出最优的零部件供应商,实现降本增效。
3.服务(围绕客户需求的产品及服务)
公司不仅为客户提供多品高质的产品,匹配客户在各种应用场景的设备需求,并围绕产品提供方案设计、安装、维保、运输等各类综合服务。
设计服务:公司可针对客户的实际应用场景提出所需设备类型、规格及数量的建议,并针对部分非标准化需求提供设备改装、设备定制等服务。
安装服务:针对钢支撑、铝合金模板、爬架等设备,公司可提供项目管理团队,并委托外部施工团队按照客户施工方案完成设备的安装工作,保障施工的安全与效率。
维保服务:针对高空作业平台、铝合金模板等产品,公司通过全国网络布局与专业的服务团队,可提供设备的维保、翻新、清洗等服务,确保设备及产品能够充分满足施工需要。
运输服务:公司与外部物流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设备进退场服务。公司将不断加密服务网点,并通过数字化系统规划最佳服务路线,持续降低物流运输半径与运输时长。
(二)公司主要业务构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设备租赁业务,现形成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建筑支护设备租赁服务和地下维修维护服务三大板块业务布局。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空作业平台、钢支撑、铝模板地下维修维护工法等,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建设、市政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文物保护、水利工程等领域。公司不断扩充网点实现全国性布局,不断优化管理体系和激励体系吸引租赁人才,通过建设数字化平台为网点集中赋能,提升管理效率。经过长期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头部设备租赁企业。
1.高空作业平台
公司重点布局高空作业平台租赁业务。高空作业平台可以运用于房屋修缮、外墙修缮、工程施工、场馆建设、市政绿化、影视拍摄等多元化场景,具有施工效率高、作业速度快、安全性好、节能环保等特点,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公司的高空作业平台主要租赁产品包括剪叉式、曲臂式和直臂式。随着在建筑工程、装备制造、电力行业、仓储物流、市政绿化、军事工程、应急救援等领域中普及率的逐步提升,高空作业平台的需求不断增长。
2019年3月,公司进军高空作业平台租赁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已管理高空作业平台超12万台,在全国开设274家网点,布局的城市超过400个,站位国内高空设备租赁第一梯队。
通过前期网点铺设,公司已初步形成网络效应,有效缩短服务半径,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节约运输费用。此外,布局全国网络有助于公司实时了解市场需求,布局长尾产品。公司尝试引入叉车、玻璃吸盘车、打桩机、蜘蛛车、蜘蛛吊等应用于各种环境的作业设备,在有需求的地区不断流转,提高低频产品的使用效率,探索多品类设备租赁。
/
图注:多品类的工程机械布局
2.建筑支护设备建筑支护设备租赁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主营包括地铁钢支撑、民用钢支撑、铝合金模板、盘扣式脚手架、贝雷片、伺服轴力系统和集成式升降操作平台(爬架)等,为客户提供成套方案优化以及深基坑维护等专业服务。其中地铁钢支撑连续多年位列市场第一,其他品类保有量均处于行业头部。
图注:多品类的建筑支护设备布局
3.地下维修维护工程公司地下维修维护工程业务聚焦微创、非开挖式施工,以深基坑围护技术研发与地下连接搅拌墙桩机工程为核心领域,地下空间建筑科技开拓创新为引领,服务于国家、省、市级政府及民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地铁、隧道的地下维修维护等项目。公司为地铁、隧道、城市管廊、地下商业、地下停车场等大型基础设施地下空间的安全施工及后期维修、维护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图注:TRD工法的主要应用领域
/
地下维修维护板块由子公司浙江吉通负责经营。浙江吉通主要专注于TRD工法施工领域。TRD工法又称为“深层地下水泥土连续墙工法”或“渠式切割深层搅拌地下水泥土连续墙工法”,无缝水泥土墙具有极佳的止水效果,兼具挡土功能,取代地连墙、灌注桩、三轴搅拌桩(SMW工法)等围护结构,可广泛适用于地下室开挖、地铁、隧道、水库、围堰、填埋场等。TRD工法通过在地面上垂直插入链锯型刀端口,连接刀链锯,在其侧面移动的同时,切割出沟体并注入固化液使之和原位土混合,并进行搅拌,形成等厚的水泥土地下连续墙,起到止水的功能。再插入H型钢等芯材,形成刚性挡土墙,起到挡土的功能。
图注:TRD施工方法及传统工艺对比图
浙江吉通2009年率先引入国内首个TRD工法技术及设备,TRD工法桩机设备数量居于同行业前列。在TRD工法的基础上,浙江吉通消化吸收国外的相关技术,开创性地将TRD工法升级成TAD工法,并于2020年4月在德信空港城首次得到应用,并取得圆满成功。2019年8月,浙江吉通引入全国首台IMS工法机,目前是拥有IMS设备型号最全的企业。在前期充分的试验与推广后,IMS工法在道路改建、地基加固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布局,卓越的获客能力和服务客户能力
在租赁行业中,触达客户能力和服务客户能力至关重要,是提升核心资产出租率,增加客户粘度的重要能力支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布局,旨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扩展服务半径。截至目前,公司已在北京、郑州、南京、杭州、福州、深圳、武汉、长沙、南宁、成都等全国重点城市设立274个网点、服务400余个城市。此外,公司通过开发小程序等创设线上获客渠道,其中高空作业平台板块电子合同签约率已达99%。通过线下网点及线上获客渠道实现线上线下有效结合,提升营销能力。全国化的终端布局优势和多年的经验积累有助于公司实现品类拓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二)强大的数字化运营能力,持续优化业务流程
顺应互联网时代进行数字化转型,赋能业务发展,是未来公司增长的重要支撑。在数字化能力打造方面,为有效支持创新业务发展,公司积极布局数字化,建立了专门的数字化建设团队,搭建符合企业自身业务的“擎天系统”,有效协同各职能部门和业务中心。通过数字化创新和数据
/
智能推动内部组织革新和业务增长。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公司能够实现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运用物联网技术,远程实时掌控设备状态,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在业务管理过程中,公司不断推进每个工作节点的标准化、“结算+财务”数据化,实现业务全链条的高效数字管理。持续强化的数字化能力,为公司设备的管控、业务流程的优化、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业务的有效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综合性租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营的高空作业平台、建筑支护设备、地下维修维护等业务覆盖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装饰、后续维护等场景,各业务板块相互协同,具备项目周期全覆盖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设备租赁服务并提升单个客户价值。围绕租赁服务,公司同时提供设备维保、设备安装、设备运输等衍生服务,用更全面、更精细、更高效的服务提升客户粘性。
(四)深耕租赁行业,突出的品牌优势
公司专注设备租赁服务十余年,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服务品质得到了核心客户认可。公司主要客户有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建筑等大型建筑业央企,多年来为多项国家重大工程的建筑物资租赁、设计、安装提供物资租赁及技术服务。在高空作业平台业务中,随着产品的不断推广,高空作业平台的应用场景已经逐渐渗透,吸引了大量需求多元化的小散客户,公司自有品牌“大黄蜂”已积累了优异的品牌口碑。通过专业的服务和良好的客户维护,公司不断提升整体客户粘性,并形成稳定的客户群体,充分体现公司的品牌效应。
(五)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租赁行业中,优秀的租赁人才队伍不仅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租户体验;还可以通过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拓展业务,提升业务规模。一方面,客户开发主要通过一线人员地推,因此一线人员的专业性和谈判能力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在客户使用中存在维修、保养等大量服务需求。快速响应客户的服务需求、提供专业的服务是提高客户性的重要方式。公司为此组建专业的人才队伍,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机制优势,不仅成立企业大学——哈勃学堂加强人才标准化培养,并建立多层次、立体的激励机制,吸引、留住、壮大优秀员工队伍,优化绩效评价体系、丰富激励体系,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一,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多次开展股权激励计划,促使公司核心业务、技术及管理各方人才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
图注:公司2021年以来期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业绩承诺
第二,公司持续推行共创、共享、共赢理念。除上述激励计划外,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深度捆绑核心管理人才,公司推出了合伙人计划。针对业务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强的板块业务,公司通过合伙制保持核心经营团队稳定性和积极性。
第三,公司重点打造以净利润和现金流为主的考核体系,通过对不同回款时间设置不同的提成比例,提高一线人员收入的同时激发一线人员主动加强回款;通过网点各级人员净利润分成的
/
模式,使一线人员充分享受网点的经营成果,提高一线人员收入的同时使其主动进行成本管理。第四,为强化人才的复制体系和文化传播体系,公司成立企业大学——哈勃学堂,通过各类培训项目,结合岗位技能认证评估体系,增强关键条线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业务能力。
(六)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多次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曾参与《基坑工程钢管支撑施工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编写,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获得251项专利,其中包含35个发明专利,216个实用新型专利。公司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先后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签署合作协议,引进高校研发团队并与多名院士级专家开展技术研发工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443,581,615.61 | 3,278,198,263.80 | 35.55 |
营业成本 | 2,377,097,111.07 | 1,630,328,526.59 | 45.80 |
销售费用 | 397,895,551.54 | 287,140,493.07 | 38.57 |
管理费用 | 178,521,203.08 | 177,709,194.55 | 0.46 |
财务费用 | 487,650,831.33 | 312,712,743.65 | 55.94 |
研发费用 | 83,323,174.10 | 72,160,978.61 | 15.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917,243.46 | 1,404,545,693.97 | 38.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8,306,547.35 | -701,265,086.9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5,736,396.89 | -697,987,086.8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高空作业平台等设备的管理规模增大,租赁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张导致相应的成本提升。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增加相应人员,职工薪酬以及办公车辆费上升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增加引起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同时公司加强了业务回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融资租赁还款额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收入与成本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年 |
/
年增减(%) | 年增减(%) | 增减(%) |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4,369,945,766.38 | 2,342,088,237.24 | 46.40% | 34.92% | 46.30% | -4.17% |
加工销售 | 42,495,630.49 | 4,535,114.02 | 89.33% | 256.05% | -20.05% | 36.86% |
合计 | 4,412,441,396.87 | 2,346,623,351.26 | 46.82% | 35.73% | 46.07% | -3.76%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高空作业平台 | 3,107,033,709.45 | 1,691,077,864.76 | 45.57% | 68.60% | 77.22% | -2.65% |
建筑支护设备 | 1,305,407,687.42 | 655,545,486.50 | 49.78% | -7.29% | 0.49% | -3.89% |
合计 | 4,412,441,396.87 | 2,346,623,351.26 | 46.82% | 35.73% | 46.07% | -3.76%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4,412,441,396.87 | 2,346,623,351.26 | 46.82% | 35.73% | 46.07% | -3.76%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折旧成本 | 1,253,253,608.38 | 53.41% | 721,133,933.72 | 44.89% | 73.79% |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施工成本 | 292,791,438.09 | 12.48% | 286,581,853.66 | 17.84% | 2.17% |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租赁成本 | 201,451,251.11 | 8.58% | 217,573,014.66 | 13.54% | -7.41% |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维修成本 | 312,882,922.12 | 13.33% | 220,771,761.80 | 13.74% | 41.72%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运输成本 | 281,581,859.44 | 12.00% | 154,786,481.08 | 9.63% | 81.92% |
加工销售 | 生产成本 | 4,662,272.12 | 0.20% | 5,672,782.71 | 0.35% | -17.81% |
合计 | 主营成本合计 | 2,346,623,351.26 | 100.00% | 1,606,519,827.63 | 100.00% | 46.07%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8,718.4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2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43,580.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4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397,895,551.54 | 287,140,493.07 | 38.57 |
管理费用 | 178,521,203.08 | 177,709,194.55 | 0.46 |
财务费用 | 487,650,831.33 | 312,712,743.65 | 55.94 |
研发费用 | 83,323,174.10 | 72,160,978.61 | 15.47 |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3,323,174.1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83,323,174.1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8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1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89%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6 |
本科 | 149 |
专科 | 50 |
高中及以下 | 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3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917,243.46 | 1,404,545,693.97 | 38.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0,748,001.95 | -701,265,086.9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5,736,396.89 | -697,987,086.80 | 不适用 |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5,401,112.15 | 0.44 | 135,508,771.70 | 0.94 | -36.98 | 主要系偿还债务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241,103.80 | 0.81 | 17,181,652.25 | 0.12 | 809.35 | 主要系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62,504,770.92 | 0.33 | 47,926,387.98 | 0.33 | 30.42 | 主要系本期收款中商业承兑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3,525,508,357.89 | 18.34 | 2,762,174,672.90 | 19.24 | 27.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67,800.66 | 0.02 | 6,085,945.20 | 0.04 | -49.59 | 主要系本期收款中银行承兑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25,677,759.23 | 0.13 | 21,244,912.38 | 0.15 | 20.87 | |
其他应收款 | 83,184,822.01 | 0.43 | 73,114,252.29 | 0.51 | 13.77 | |
存货 | 22,449,166.63 | 0.12 | 23,232,288.65 | 0.16 | -3.37 | |
合同资产 | 123,158,455.42 | 0.64 | 131,332,522.86 | 0.91 | -6.2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757,025.06 | 0.78 | 110,846,002.71 | 0.77 | 35.10 | 主要系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830,788,636.05 | 4.32 | 890,460,743.18 | 6.2 | -6.70 | |
投资性房 | 250,585,658.52 | 1.30 | 227,732,149.45 | 1.59 | 10.04 |
/
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49,363,445.44 | 20.03 | 3,046,891,224.71 | 21.23 | 26.34 | |
在建工程 | 6,631,532.28 | 0.03 | 10,630,379.23 | 0.07 | -37.62 | 主要系在产品减少所致 |
无形资产 | 16,587,496.14 | 0.09 | 8,162,394.62 | 0.06 | 103.22 | 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
商誉 | 181,853,162.47 | 0.95 | 201,464,586.98 | 1.4 | -9.73 | |
使用权资产 | 9,749,446,363.15 | 50.72 | 6,542,385,756.84 | 45.58 | 49.02 | 主要系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高空作业平台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456,982.93 | 0.04 | 12,669,133.08 | 0.09 | -41.14 | 主要系本期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289,766.42 | 0.28 | 73,989,219.56 | 0.52 | -26.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079,749.13 | 0.19 | 11,516,621.08 | 0.08 | 221.97 | 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919,059,502.74 | 4.78 | 918,815,869.18 | 6.4 | 0.03 | |
应付账款 | 1,145,869,970.52 | 5.96 | 1,001,594,689.67 | 6.98 | 14.40 | |
合同负债 | 59,625,477.41 | 0.31 | 61,283,873.04 | 0.43 | -2.71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256,154.65 | 0.39 | 53,335,386.30 | 0.37 | 41.10 | 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人员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00,309,678.39 | 0.52 | 92,408,365.69 | 0.64 | 8.55 | |
其他应付款 | 556,703,313.81 | 2.90 | 901,309,922.70 | 6.28 | -38.23 | 主要系本期偿还往来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9,741,409.19 | 13.79 | 1,385,752,466.44 | 9.65 | 91.21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与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3,779,445.59 | 0.18 | 20,524,158.59 | 0.14 | 64.58 | 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788,870,000.00 | 4.10 | 364,700,000.00 | 2.54 | 116.31 | 主要系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5,928,015,041.06 | 30.84 | 4,128,192,816.12 | 28.76 | 43.60 | 主要系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高 |
/
空作业平台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1,071,689,028.33 | 5.58 | 517,866,092.53 | 3.61 | 106.94 | 主要系分期付款方式购入高空作业平台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9,303.87 | - | - | 0 | 不适用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9,000,000.00 | 1.19 | 217,000,000.00 | 1.51 | 5.53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60,889,560.00 | 10.20 | 1,387,609,407.00 | 9.67 | 41.31 |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资本公积 | 827,605,443.16 | 4.31 | 1,259,225,403.86 | 8.77 | -34.28 |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减:库存股 | 52,000,000.00 | 0.27 | 51,172,250.00 | 0.36 | 1.62 | |
盈余公积 | 106,108,950.24 | 0.55 | 93,511,449.08 | 0.65 | 13.47 | |
未分配利润 | 2,686,461,677.20 | 13.98 | 1,898,214,853.59 | 13.22 | 41.53 | 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29,065,630.60 | 28.77 | 4,587,388,863.53 | 31.96 | 20.5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3,709,210.14 | 0.70 | 104,377,113.86 | 0.73 | 28.10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765,495.38 | 保证金、冻结 |
应收票据 | 36,322,162.71 | 已背书、贴现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
应收账款 | 758,888,670.95 | 银行借款质押 |
合同资产 | 49,591,945.98 | 银行借款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17,506,241.87 | 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362,296,879.35 | 银行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租赁 |
无形资产 | 4,136,624.97 | 银行借款抵押 |
使用权资产 | 11,916,427,152.21 | 融资租赁 |
长期股权投资 | 654,022,198.38 | 银行借款质押 |
子公司浙江恒铝股权 | 201,795,899.59 | 银行借款质押 |
合计 | 15,209,753,271.39 | /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情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具体分析。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净利润(元) |
浙江大黄蜂 | 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 | 11,676 | 94.21 | 12,228,860,435.75 | 1,094,462,140.54 | 403,600,142.82 |
华铁大黄蜂 | 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 | 80,000 | 100 | 6,128,848,787.91 | 923,396,584.79 | 12,606,848.19 |
湖北仁泰 |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铝合金模板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制造;建筑工程设备销售、租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销售;建筑劳务分包;脚手架制作、安装;仓储服务;普通货运。 | 6,830 | 100 | 280,742,494.95 | 172,676,273.88 | 20,939,733.80 |
江苏瑞成 | 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研发、租赁与技术服务、钢便桥、钢平台、钢围堰施工与租赁;综合管廊施工;钢板桩租赁与销售;桥梁、房屋现 | 2,502.50 | 60 | 367,930,376.02 | 80,764,098.25 | 23,961,499.16 |
/
浇支架工程设计与施工;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 | ||||||
浙江吉通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 6,885 | 100 | 633,554,815.93 | 494,400,615.60 | 61,332,620.32 |
浙江恒铝 | 电子商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建筑设备、五金配件的租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管道配件、钢材、木制品、陶瓷 | 4,748 | 100 | 1,130,154,928.43 | 476,913,359.81 | 56,104,511.71 |
/
制品、防水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建筑铝合金模板设计、生产、销售、租赁。 | ||||||
浙江粤顺 | 建筑安全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高空作业平台的租赁、销售、维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装、租赁;承揽脚手架、建筑模板工程施工;铝合金模板的研发、设计、加工、安装、维修、销售、租赁;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 | 6,900 | 100 | 175,386,085.52 | 153,811,942.33 | 24,013,791.50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七)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参见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八)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让蓝领工作更快乐”的使命,围绕轻资产、数字化、强激励巩固核心竞争力,实现设备与蓝领高效衔接,提升其工作效率,并通过数字化、AI化赋能工程设备租赁产业互联网变革。
(九)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继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深入贯彻数字化和轻资产两大战略,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公司将持续推动产业数字化、AI化变革,大力推动线上化业务、多品类及多元化服务落地,持续践行轻资产战略,打造“渠道+运营+服务”一体化竞争优势。
1.加速产业数字化及AI化成果,打造产业2.0数字化平台
2024年,公司将加速推进数字化发展,全面启动流程变革,将公司打造成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性组织;通过体系化流程建设、面向未来发展的顶层架构和深入业务场景的需求分析,结合AI和数字孪生等技术,打造智能化面向用户精益协同的产业2.0数字化平台,助力公司实现精益管理和成本领先,赋能产业数字化升级。同时公司将积极探索打造工程设备租赁行业AI垂直模
/
型,应用于产业生态各环节,带动行业运行效率大幅提升。
2.完善渠道网络搭建,增厚网点协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渠道建设,并基于渠道协同效应,多品类战略和服务品牌推广成果显著。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全国网点布局,增强网点广度及密度。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拓展韩国市场,迈出国际化第一步,后续将逐步探索包括日本、欧美等成熟市场及东南亚、中东等蕴藏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的新兴市场。
3.以叉车为重点,探索多品类设备及多元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已明确将协同度较高的叉车作为重点拓展品类,预计在2024年将形成较大经营规模。报告期末,公司针对叉车运营,完成供应链、设备维保、数字流程等前期准备工作,将充分运用高空作业平台的业务渠道,打造多品类设备协同优势。
4.完善轻资产模式及标准,强化落地效益报告期末,公司分别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意向合作金额分别为20亿元和10亿元,后续将逐步落地。此外,前期公司与浙江东阳城投成立合资公司城投华铁,共同运营高空作业平台,战略合作金额为1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城投华铁设备管理规模已超3亿元,剩余12亿元设备将于2024年陆续到货。当前,公司正结合前期合作经验,完善标准模式建设并加大拓展力度,推进轻资产模式持续落地。
5.强化人员素养,优化系统运转效率,助推线上业务高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线上业务呈现几何级增长,验证公司对于当期设备租赁市场服务持续标准化、“大黄蜂”服务品牌力提升以及工程领域客户使用习惯逐步线上化等判断。2024年,公司将继续推进线上业务高速发展,稳步提升线上业务营收占比,重点提升中台人员素养和数字系统运转效率,包括提升中台人员的信息搜集能力、客户分析能力;通过整合产品端、业务端需求,优化数字化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匹配度,提升数字化系统运转效率。
(十)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当前正在大力拓展各类产品的应用场景,重点开拓建筑翻新、设施维护、市政绿化等后服务场景。但目前整体业务与建筑业仍存在一定关联。建筑业中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受国家及地区的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房屋建筑主要受房地产政策、消费者需求及自身周期性等因素影响,同时两者均受制于宏观经济波动。宏观经济的波动,容易引发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放缓或投资重点的变动,对建筑业细分领域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进而造成工程设备租赁行业业绩的波动。
2、业务开拓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未来将加大对轻资产运营模式的探索。由合作方购买设备,公司开展后续设备维护运营的经营模式将是公司未来的重要战略走向。持续扩大的管理设备规模无疑会对公司的管理效率产生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筑设备租赁行业的经营,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支护设备规模、业务网络布局、客户资源及技术等方面已有较为深厚的积累。若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匹配公司发展的需求,资产管理能力不能得到相应提升,将限制公司的发展速度。公司自营规模增加及轻资产模式大力拓展,将带动公司设备管理规模持续扩大,并将对公司管理效率产生更高的要求。
3、市场竞争风险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主要是在设备租赁行业。设备租赁行业目前属于完全性竞争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而且行业内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市场集中度较低。此外,目前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能够维持较高水平,导致该行业具备较高的吸引力。若未来市场竞争可能会加剧,导致租金下降,企业毛利率降低。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和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并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职责,认真表决,并就会议中相关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公司的决策更加规范科学。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4次监事会,公司监事认真负责的履行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支出及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和119份临时公告的披露,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回购股份、对外投资、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了公告,使投资者能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状况。
6、关于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邮件、电话、网上互动平台和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公平对待每个投资者,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关于内控规范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初步建立起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对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优化,以便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各自独立运行,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3-10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19 | 2023-03-1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4-19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2 | 2023-04-2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6-29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67 | 2023-06-3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9-13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89 | 2023-09-14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08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104 | 2023-11-09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20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118 | 2023-12-2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胡丹锋 | 董事长 | 男 | 45 | 2021-1-4 | 2024-1-4 | 168,493,360 | 235,890,704 | 67,397,344 | 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 | 66.34 | 否 |
彭杰中 | 总经理 | 男 | 47 | 2021-12-2 | 2024-1-4 | 28,000 | 39,200 | 11,200 | 原因同上 | 137.60 | 否 |
张伟丽 | 董事、财务总监 | 女 | 47 | 2021-1-4 | 2024-1-4 | 35.04 | 否 | ||||
郭海滨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8 | 2021-1-4 | 2024-1-4 | 568,120 | 795,368 | 227,248 | 原因同上 | 45.04 | 否 |
益智 | 董事 | 男 | 53 | 2021-1-4 | 2024-1-4 | 否 | |||||
周丽红 | 董事 | 女 | 48 | 2021-1-4 | 2024-1-4 | 否 | |||||
顾国达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1-4 | 2024-1-4 | 3.00 | 否 | ||||
张雷宝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1-1-4 | 2024-1-4 | 3.00 | 否 | ||||
许诗浩 | 独立董事 | 男 | 35 | 2021-1-4 | 2024-1-4 | 3.00 | 否 | ||||
马勇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7 | 2021-1-4 | 2024-1-4 | 16.43 | 否 |
/
桂林 | 监事 | 女 | 42 | 2021-1-4 | 2024-1-4 | 115,640 | 161,896 | 46,256 | 原因同上 | 21.91 | 否 |
唐胤侃 | 监事 | 男 | 35 | 2021-1-4 | 2024-1-4 | 12.3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343.71 | / |
注:根据公司2024年1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胡丹锋 | 胡丹锋,男,197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杭州大通业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杭州中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08年11月至2021年12月1日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彭杰中 | 彭杰中,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2005年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工程师、高级客户经理;2005年2月~2015年5月,任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移动通信事业部北方区经理;2015年8月~2018年4月,任杭州橡树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2021年11月,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享出行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12月2日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
张伟丽 | 张伟丽,女,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2年5月任浙江万丰奥特集团内部审计员;2002年6月至2005年5月任浙江中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5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杭州永裕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6月任浙江九恒建筑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 |
郭海滨 | 郭海滨,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8年8月至2015年9月,历任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客户经理、信贷部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益智 | 益智,男,1971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金融学博士后。1995年3月至2000年9月,任上海证券报专题部记者编辑,研究部副主任;2003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2010年1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周丽红 | 周丽红,女,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集团董事长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浙江复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浙江新锐浙商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浙江帕帝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杭州帕帝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宁波海视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杭州若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北京极智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深迪半导体(绍兴)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青海中控 |
/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顾国达 | 顾国达,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至2017年8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2018年3月至今任浙江大学中国与全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2019年5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2020年11月至今浙江省钱塘数字贸易研究院院长。 |
张雷宝 | 张雷宝,男,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云南省地税局局长助理;2016年1月至2020年2月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学科建设办主任;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导;2022年1月至今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现任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许诗浩 | 许诗浩,男,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至2015年4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财务;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浙江她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任浙江林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分管行政事务;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3年9月至今任大连圣亚旅游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大连圣亚企业管理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马勇 | 马勇,男,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17年7月至2021年5月,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021年5月至今任浙江大黄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监察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桂林 | 桂林,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宁海项目人力资源部职员;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南京朗诗集团朗诗物业杭州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2011年3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
唐胤侃 | 唐胤侃,男,1989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行政部行政助理;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内审部内审专员;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采购部采购专员;2022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黄蜂业务专员。现任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丹锋 | 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1年2月 | |
胡丹锋 | 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丹锋 | 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4年5月 | 2023年1月 |
胡丹锋 | 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10月 | |
胡丹锋 | 浙江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6月 | |
胡丹锋 | 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7月 | |
郭海滨 | 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郭海滨 | 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益智 | 浙江财经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0年10月 | |
益智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8月 | |
益智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5月 | |
益智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
益智 |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益智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月 | |
益智 | 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2月 | |
益智 | 上海同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9月 | |
益智 | 杭州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1年5月 | |
周丽红 | 浙江复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年8月 |
/
周丽红 | 浙江帕帝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4年5月 | |
周丽红 | 浙江新锐浙商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3年6月 | |
周丽红 | 杭州帕帝商贸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10月 | |
周丽红 | 宁波复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4月 | |
周丽红 | 浙江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
周丽红 | 宁波复聚复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2年8月 | |
周丽红 | 宁波海视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0月 | |
周丽红 | 杭州优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 | |
周丽红 | 杭州若联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
周丽红 | 北京极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
周丽红 | 青海中控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
周丽红 | 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2月 | |
周丽红 | 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
周丽红 | 杭州东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 | |
周丽红 | 浙江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
顾国达 | 浙江大学 | 教授、博导 | 2018年3月 | |
张雷宝 | 浙大城市学院 | 教授、博导 | 2022年1月 | |
张雷宝 |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6月 | |
张雷宝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许诗浩 |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部部长、监事 | 2020年9月 | 2023年9月 |
许诗浩 |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3年9月 | |
许诗浩 | 大连圣亚企业管理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11月 | |
马勇 | 浙江大黄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人事经理、监察经理 | 2021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无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董事薪酬方案(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3万元/年(税前)。2、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并根据薪酬管理要求执行,按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付报酬已支付,和本报告披露的薪酬总额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43.71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1年11月26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关于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胡丹锋、张守鑫、郭海滨、张伟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监公司字(2021)112号),相关决定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7日发布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21)。(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1-4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2-22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3-3-29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4-6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4-2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3-4-27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3-6-13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3-6-27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3-7-24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3-8-16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2023-8-28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2023-9-1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2023-9-18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3-10-23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3-12-4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3-12-2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胡丹锋 | 否 | 16 | 16 | 2 | 0 | 0 | 否 | 6 |
张伟丽 | 否 | 16 | 16 | 0 | 0 | 0 | 否 | 6 |
益智 | 否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2 |
周丽红 | 否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1 |
顾国达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1 |
张雷宝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1 |
许诗浩 | 是 | 16 | 16 | 16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6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许诗浩、顾国达、益智 |
提名委员会 | 顾国达、胡丹锋、许诗浩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雷宝、顾国达、周丽红 |
战略委员会 | 胡丹锋、张伟丽、益智、张雷宝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4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内部审计部2022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 无 |
2023年3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10、《关于内审人员调整的议案》 | 无 |
2023年4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内部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 无 |
2023年6月12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子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 无 |
2023年7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内部审计部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2、《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无 |
2023年8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 | 无 |
/
会议 | 案》 | ||
2023年9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3、《内部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 无 |
2023年12月1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子公司投资高空作业平台并办理融资租赁及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9月8日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 无 |
2023年12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3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及增资的议案》 | 无 |
2023年2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无 |
2023年4月6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设立子公司浙江哈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 无 |
2023年8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 | 无 |
/
稿)>的议案》 | |||
2023年8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无 |
2023年9月8日 |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49%股权的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08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38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财务人员 | 151 |
服务人员 | 1744 |
技术人员 | 214 |
管理人员 | 644 |
工程人员 | 248 |
业务人员 | 1138 |
其他人员 | 241 |
合计 | 4,38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961 |
大专 | 2384 |
高中及以下 | 1035 |
合计 | 4,38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奖金分配方式,增进核心骨干团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建立并完善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薪酬管控机制,进一步鼓励提高运作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提高人均效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全面保障员工享有“五险一金”、带薪体假、劳保用品等法定福利,根据企业实际提供员工宿舍、免费班车、工作餐、节日福利、生日祝福等福利项目组合。
/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人才队伍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的驱动力,为员工创造不断成长的机会,构建了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公司紧扣“人才发展”统筹谋划,秉承“成就奋斗路上的你、我、他”的企业愿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特色人才培养体系。公司搭建数字化学习平台“哈勃学堂”,针对领导力、专业能力、通用能力为各系统与职级的员工制定适合其发展的培训计划,构建了关键岗位序列课程体系,根据不同职级人员设计精品培训项目,旨在全面提升员工能力,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实现公司的愿景和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期限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情况做了明确要求,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该政策无调整。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保持经营的稳定性及公司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年度现金分红42,966,294.3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296.63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084.43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3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98.42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395.0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49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
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12.50元/股调整为8.84元/股,授予的数量调整为2109.8万份。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
鉴于公司拟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进行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7.41元/股调整为5.29元/股,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368.1893万份调整为6115.4650万份,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749.3540万份调整为1049.0956万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84元/股调整为6.31元/股,授予的数量由2109.8万份调整为2953.72万份。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4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886.116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6.31元/股。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 |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截至2023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
/
年6月20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270.3518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合计856.4702万份。 | 2023-065)、《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6)。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7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1187.995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10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221.421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5.29元/股。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 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 |
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10日。 |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7)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岗位和绩效挂钩情况来确定,在现有管理框架内,实行的是月度及年度绩效薪酬激励机制。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在不影响独立自主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子公司严格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报告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信息,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报告期内,不存在子公司失去控制的现象。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胡丹锋、应大成、胡敏、杨子平、王羿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人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不包括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不包括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不包括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 | 2015年5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胡丹锋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敦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人及本人投资、任职的其他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投资、任职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及本人投资、任职的其他公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9年8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胡丹锋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人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 | 2019年8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控股子公司)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胡丹锋、应大成、胡敏、杨子平、王羿、徐海明 | 华铁应急经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占用华铁应急资金或其他资产。 | 2012年5月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胡丹锋、应大成、胡敏、杨子平、王羿、徐海明 | 如因华铁应急及其子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政府机关追缴、处罚的风险由本人承担。 | 2012年4月2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 2015年5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上述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
其他 | 胡丹锋、应大成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上述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应大成以其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若其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 2015年5月29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19年12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胡丹锋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2、若本人 | 2019年12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 | 不适 |
/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月4 | 用 | 用 | ||||||
股份限售 | 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 | 在本次发行完毕后,其认购的标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应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的有关事宜。 | 2022年10月12日 | 是 | 2024年4月12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股权激励存续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12月22日 | 是 | 股权激励存续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胡丹锋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向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其出资本金的保底承诺。 | 2021年10月8日 | 是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1、浙江恒铝2023年业绩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浙江恒铝2024年度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浙江恒铝经审计的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与业绩承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净利润实现数 | 净利润承诺数 | 差异 |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5,429.88 | 8,100 | -2,670.12 |
2、浙江吉通2023年业绩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浙江吉通2024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4年4月15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浙江吉通经审计的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与业绩承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项目 | 净利润实现数 | 净利润承诺数 | 差异 |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5,994.97 | 8,100 | -2,105.03 |
3、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第(2024)0120号),得出以下结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增值额 |
1 | 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33,399.11 | 32,145.91 | -1,253.20 |
2 | 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7,376.64 | 64,821.90 | -2,554.75 |
合计 | 100,775.76 | 96,967.81 | -3,807.95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696,158.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056,124.36 |
资本公积 | 30,744.77 |
盈余公积 | -39,957.25 |
未分配利润 | 61,852,546.58 |
少数股东权益 | 2,516,631.38 |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52,863,088.48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829,226.65 | -57,840,007.09 | 73,989,21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336,884.09 | -69,336,884.09 | - |
资本公积 | 1,259,194,659.09 | 30,744.77 | 1,259,225,403.86 |
盈余公积 | 93,572,499.24 | -61,050.16 | 93,511,449.08 |
未分配利润 | 1,887,517,019.50 | 10,697,834.09 | 1,898,214,853.59 |
少数股东权益 | 103,547,765.56 | 829,348.30 | 104,377,113.86 |
续:
/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75,490,737.37 | 1,638,940.98 | 77,129,678.35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482,722.55 | 12,230,793.37 | 54,713,515.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82,714.45 | -905,024.61 | 1,777,689.84 |
盈余公积 | 80,521,493.91 | -18,038.18 | 80,503,455.73 |
未分配利润 | 1,373,809,894.85 | 12,221,620.29 | 1,386,031,515.14 |
少数股东权益 | 375,487,935.56 | 932,235.87 | 376,420,171.43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颖、徐天仕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2年 |
注:审计服务累计年限为签字年限。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保荐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任职单位 | 售后回租 | 售后回租 | 市场价 | 市场价 | 5,000.00 | 19.92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净利润承诺数(万元) | 净利润实现数(万元) |
浙江恒铝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8,100 | 5,429.88 |
浙江吉通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 8,100 | 5,994.97 |
浙江优高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780 | 3,254.06 |
湖北仁泰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148 | 2,089.93 |
浙江粤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312 | 2,262.99 |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833,610,701.4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733,469,820.4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733,469,820.4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4.2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8,339,255,086.4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5,901,275,123.53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240,530,209.98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5,037,100 | 9.01 | 50,000,000 | -37,100 | 49,962,900 | 175,000,000 | 8.9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5,037,100 | 9.01 | 50,000,000 | -37,100 | 49,962,900 | 175,000,000 | 8.9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25,000,000 | 9.01 | 50,000,000 | 50,000,000 | 175,000,000 | 8.9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100 | 0 | -37,100 | -37,1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62,572,307 | 90.99 | 503,622,438 | 19,704,615 | 523,327,053 | 1,785,899,360 | 91.0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62,572,307 | 90.99 | 503,622,438 | 19,704,615 | 523,327,053 | 1,785,899,360 | 91.08 | ||
2、境内上市 |
/
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87,609,407 | 100 | 553,622,438 | 19,667,515 | 573,289,953 | 1,960,899,360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期初,公司股份总数为1,387,609,407股。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37,100股;
(2)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391,942,074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7,885,980股后的1,384,056,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553,622,438股。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9,704,615股股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普通股股份变动致使公司2023年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被摊薄,具体数据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二)“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0 | 50,000,000 | 175,000,000 | 非公开发行承诺 | 2024/4/12 |
合计 | 125,000,000 | 0 | 50,000,000 | 175,000,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5.29元/股 | 14,783,055 | / | / |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6.31元/股 | 4,921,560 | / | /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9,704,615股股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期初,公司股份总数为1,387,609,407股。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37,100股;
(2)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1,391,942,074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7,885,980股后的1,384,056,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553,622,438股。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9,704,615股股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93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81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胡丹锋 | 67,397,344 | 235,890,704 | 12.03 | 0 | 质押 | 180,146,704 | 境内自然人 |
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75,000,000 | 8.92 | 175,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 | 27,599,976 | 96,599,916 | 4.93 | 0 | 无 | 0 | 其他 |
/
阳金投-金谷信托-领会108号单一资金信托 | ||||||||
黄建新 | 12,279,444 | 42,978,055 | 2.19 | 0 | 质押 | 19,534,515 | 境内自然人 | |
南华基金-云南信托-云清6号单一资金信托-南华优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651,146 | 37,279,012 | 1.90 | 0 | 无 | 0 | 其他 | |
安吉远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461,840 | 36,861,940 | 1.8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马锡金 | 8,147,565 | 36,023,004 | 1.8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红塔红土基金-云南信托-云清5号单一资金信托-红塔红土致远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843,329 | 30,951,791 | 1.58 | 0 | 无 | 0 | 其他 | |
景宁恒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73,604 | 27,707,515 | 1.41 | 0 | 质押 | 21,2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 7,840,000 | 27,440,000 | 1.40 | 0 | 质押 | 27,44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胡丹锋 | 235,890,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890,704 |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阳金投-金谷信托-领会108号单一资金信托 | 96,599,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96,599,916 |
黄建新 | 42,978,055 | 人民币普通股 | 42,978,055 |
南华基金-云南信托-云清6号单一资金信托-南华优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7,279,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79,012 |
安吉远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861,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61,940 |
马锡金 | 36,023,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23,004 |
红塔红土基金-云南信托-云清5号单一资金信托-红塔红土致远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0,951,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51,791 |
景宁恒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707,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07,515 |
浙江华铁恒升科技有限公司 | 27,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40,000 |
徐根林 | 25,931,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31,38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胡丹锋持有大黄蜂控股81%的股权,大黄蜂控股持有公司8.92%的股份;胡丹锋持有华铁恒升93.3125%的股权,华铁恒升持有公司1.40%的股份。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2024年4 | 50,000,00 | 非公开 |
/
月12日 | 0 | 发行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胡丹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胡丹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数量约为500万股至1,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至0.72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7,885,98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332A011265号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应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铁应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铁应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7收入,附注五、39收入。
1、事项描述
本期华铁应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期收入金额444,358.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55%。
/
华铁应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支护设备租赁、高空作业平台及地下维修维护设备等各类工程设备租赁与服务业务,公司经营租赁业务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时点,以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实际发货量和租赁天数计算并确认收入;维护保养费、装卸费、清理费、场地费等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取得客户结算单后确认收入。工程安装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取得客户认可的工程量确认单据后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华铁应急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营业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
2、审计应对
我们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年度、大类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项目结算单、银行回单等;
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应收账款和本期收入金额;
⑥对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检查;
⑦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⑧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
(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1金融工具,附注五、3应收票据,附注五、4应收账款,附注五、5应收款项融资,附注五、7其他应收款,附注五、9合同资产,附注五、48信用减值损失,附注五、49资产减值损失。
1、事项描述
华铁应急公司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占总资产的19.74%。华铁应急公司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应收款项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管理层
/
以客户类型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我们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由于其对财务报表的重大性,而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评估及亏损减值的确认均在本质上具有主观性并需要重大管理层判断,其将增加出现错误或潜在管理层偏差的风险。
2、审计应对我们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评价并测试华铁应急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的关键控制,包括对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及对应收款项余额的可收回性的定期评估;
②分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依据、信用组合划分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③对期末的应收款项选取样本进行函证,并针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性测试;
④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的准确性进行测试;
⑤获取管理层对大额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可回收性评估的文件,特别关注账龄在一年以上的余额,通过了解客户背景、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查阅历史交易和回款情况来评价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
⑥获取华铁应急公司对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计提明细表,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重新计算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评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列报金额的准确性;
⑦评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商誉减值测试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附注三、22资产减值,附注五、17商誉。
1、事项描述
期末华铁应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18,185.3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管理层须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五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在评估可回收金额时涉及的关键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及折现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华铁应急公司管理层委聘外部估值专家,基于管理层
/
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模型计算各相关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由于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商誉减值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评价华铁应急公司对商誉减值评估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其中的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评价华铁应急公司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客观性、专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计算方法和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将预测时采用的未来若干年的销售增长率和毛利率等经营和财务假设,与标的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经批准的预算发展趋势进行比较。
(四)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的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6固定资产,附注三、32使用权资产,附注五、13固定资产,附注五、15使用权资产。
1、事项描述
期末华铁应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84,936.34万元,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74,944.64万元。
由于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对财务报表的重大性,我们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的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华铁应急公司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流程,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得到执行;
②了解华铁应急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地理分布,并从资产出入库单、固定资产清单、使用权资产清单等方面检查管理层提供的资产清单的完整性,并识别是否发生了重大或异常的变化;
③取得本期新增固定资产发票、结算单以及使用权资产的租赁合同、租金计划支付表等进行查验;
④查阅华铁应急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折旧明细,确认折旧的准确性;
/
⑤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分析期末公司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⑥取得并评价公司的年度资产盘点计划,抽样查看资产出入库明细、公司巡检和盘点记录;
⑦制定审计资产监盘计划,对期末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执行监盘程序。
四、其他信息
华铁应急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华铁应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铁应急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铁应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铁应急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铁应急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铁应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铁应急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华铁应急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401,112.15 | 135,508,771.7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62,504,770.92 | 47,926,387.98 | |
应收账款 | 3,525,508,357.89 | 2,762,174,672.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67,800.66 | 6,085,945.20 | |
预付款项 | 25,677,759.23 | 21,244,912.3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3,184,822.01 | 73,114,252.2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
/
存货 | 22,449,166.63 | 23,232,288.65 | |
合同资产 | 123,158,455.42 | 131,332,522.8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757,025.06 | 110,846,002.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36,950,373.77 | 3,328,647,408.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30,788,636.05 | 890,460,743.1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0,585,658.52 | 227,732,149.45 | |
固定资产 | 3,849,363,445.44 | 3,046,891,224.71 | |
在建工程 | 6,631,532.28 | 10,630,379.2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9,749,446,363.15 | 6,542,385,756.84 | |
无形资产 | 16,587,496.14 | 8,162,394.62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181,853,162.47 | 201,464,586.98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56,982.93 | 12,669,133.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289,766.42 | 73,989,219.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079,749.13 | 11,516,621.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984,082,792.53 | 11,025,902,208.73 | |
资产总计 | 19,221,033,166.30 | 14,354,549,617.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19,059,502.74 | 918,815,869.1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1,145,869,970.52 | 1,001,594,689.67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59,625,477.41 | 61,283,873.0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5,256,154.65 | 53,335,386.30 | |
应交税费 | 100,309,678.39 | 92,408,365.69 | |
其他应付款 | 556,703,313.81 | 901,309,922.7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9,741,409.19 | 1,385,752,466.4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779,445.59 | 20,524,158.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40,344,952.30 | 4,435,024,731.6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88,870,000.00 | 364,7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5,928,015,041.06 | 4,128,192,816.12 | |
长期应付款 | 1,071,689,028.33 | 517,866,092.5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9,303.87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9,000,000.00 | 217,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017,913,373.26 | 5,227,758,908.65 | |
负债合计 | 13,558,258,325.56 | 9,662,783,640.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60,889,560.00 | 1,387,609,40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827,605,443.16 | 1,259,225,403.86 | |
减:库存股 | 52,000,000.00 | 51,172,25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106,108,950.24 | 93,511,449.0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86,461,677.20 | 1,898,214,853.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29,065,630.60 | 4,587,388,863.5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3,709,210.14 | 104,377,113.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62,774,840.74 | 4,691,765,977.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221,033,166.30 | 14,354,549,617.65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291,795.65 | 66,788,792.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16,289,398.09 | 13,012,878.25 | |
应收账款 | 746,503,496.97 | 820,123,160.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0,000.00 | 5,436,745.20 | |
预付款项 | 7,846,401.04 | 6,637,056.72 | |
其他应收款 | 1,656,902,517.60 | 1,051,712,844.3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17,100,000.00 | 17,100,000.00 | |
存货 | 12,410,494.41 | 7,311,176.64 | |
合同资产 | 49,591,945.98 | 46,369,967.3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414,125.01 | 42,698,770.1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86,921,278.55 | 2,077,273,043.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17,872,683.76 | 3,437,818,162.7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3,064,582.85 | - | |
固定资产 | 1,164,234,413.82 | 1,124,681,889.04 | |
在建工程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36,820,472.92 | 44,083,301.65 | |
无形资产 | 1,308,281.93 | 1,887,182.57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53,239.98 | 2,595,956.7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23,026.08 | 40,723,003.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75,058.59 | 4,483,651.8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46,651,759.93 | 4,656,273,147.53 | |
资产总计 | 7,533,573,038.48 | 6,733,546,191.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54,687,314.46 | 839,637,155.1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211,705,385.63 | 208,292,088.33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3,123,191.95 | 12,578,851.11 | |
应付职工薪酬 | 8,231,833.59 | 7,205,675.33 | |
应交税费 | 400,339.38 | 345,623.03 |
/
其他应付款 | 566,033,613.30 | 652,917,630.3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5,074,113.11 | 83,926,293.24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42,134.38 | 2,425,213.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35,297,925.80 | 1,807,328,530.0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57,970,000.00 | 36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19,496,537.98 | 24,614,234.59 | |
长期应付款 | 318,859,036.07 | 318,837,803.7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29,000,000.00 | 217,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5,325,574.05 | 920,452,038.35 | |
负债合计 | 3,260,623,499.85 | 2,727,780,568.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60,889,560.00 | 1,387,609,40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1,426,701,635.40 | 1,857,945,134.37 | |
减:库存股 | 52,000,000.00 | 51,172,25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112,457,051.67 | 99,859,550.51 | |
未分配利润 | 824,901,291.56 | 711,523,781.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72,949,538.63 | 4,005,765,622.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533,573,038.48 | 6,733,546,191.36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443,581,615.61 | 3,278,198,263.80 | |
其中:营业收入 | 4,443,581,615.61 | 3,278,198,263.80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539,431,697.92 | 2,490,401,298.24 | |
其中:营业成本 | 2,377,097,111.07 | 1,630,328,526.5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943,826.80 | 10,349,361.77 | |
销售费用 | 397,895,551.54 | 287,140,493.07 | |
管理费用 | 178,521,203.08 | 177,709,194.55 | |
研发费用 | 83,323,174.10 | 72,160,978.61 | |
财务费用 | 487,650,831.33 | 312,712,743.65 | |
其中:利息费用 | 485,185,816.64 | 310,819,799.10 | |
利息收入 | 386,808.57 | 618,686.09 | |
加:其他收益 | 34,428,806.51 | 36,241,366.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79,125.22 | 13,449,542.7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06,809.59 | 13,588,292.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3,149,059.39 | -83,610,376.2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193,316.64 | -18,324,768.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7,571.92 | 8,950,479.5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0,515,898.67 | 761,684,862.04 | |
加:营业外收入 | 5,593,562.78 | 3,113,876.75 | |
减:营业外支出 | 9,759,162.58 | 5,646,878.7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76,350,298.87 | 759,151,860.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6,150,339.55 | 77,129,678.3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0,199,959.32 | 682,022,181.7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0,199,959.32 | 682,022,181.7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0,844,324.77 | 639,725,837.1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355,634.55 | 42,296,344.5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40,199,959.32 | 682,022,181.7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0,844,324.77 | 639,725,837.1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355,634.55 | 42,296,344.5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3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35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15,701,306.42 | 484,483,035.67 | |
减:营业成本 | 233,943,755.94 | 208,656,487.14 | |
税金及附加 | 720,290.91 | 1,709,674.88 |
/
销售费用 | 54,965,551.55 | 50,221,104.18 | |
管理费用 | 66,052,597.73 | 74,060,900.45 | |
研发费用 | 20,228,740.43 | 18,366,571.97 | |
财务费用 | 73,259,514.45 | 66,803,896.8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596,579.67 | 102,869,336.45 | |
利息收入 | 55,107,979.90 | 37,318,369.05 | |
加:其他收益 | 2,979,452.03 | 404,384.1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426,467.57 | 30,502,406.0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06,809.59 | 13,588,292.2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63,464.84 | -3,347,293.2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3,382.01 | -12,238,340.1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33,024.69 | 12,834,131.9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2,350,986.33 | 110,001,341.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37,332.27 | 1,852,387.38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02,830.02 | 651,151.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1,585,488.58 | 111,202,577.6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610,476.95 | -18,877,355.8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975,011.63 | 130,079,933.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5,975,011.63 | 130,079,933.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5,975,011.63 | 130,079,933.4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05,471,998.22 | 2,745,877,271.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59,751,751.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742,642.47 | 183,242,164.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8,214,640.69 | 2,988,871,186.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8,542,755.69 | 566,555,501.8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92,561,208.76 | 419,436,557.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4,156,049.67 | 236,894,859.0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037,383.11 | 361,438,573.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3,297,397.23 | 1,584,325,492.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917,243.46 | 1,404,545,693.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81,6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611,909.53 | 13,652,109.4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406,655.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793,509.53 | 17,058,764.7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60,244,620.28 | 716,323,931.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296,891.20 | 1,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999,92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3,541,511.48 | 718,323,851.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0,748,001.95 | -701,265,086.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469,468.59 | 591,420,629.0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68,793,583.33 | 1,573,206,155.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1,028,304.01 | 1,113,561,869.1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18,291,355.93 | 3,278,188,653.2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57,900,000.00 | 1,569,505,443.0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825,552.85 | 193,282,145.4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400,000.00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2,709,302,199.97 | 2,213,388,151.56 |
/
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64,027,752.82 | 3,976,175,740.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5,736,396.89 | -697,987,086.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567,155.38 | 5,293,520.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202,772.15 | 122,909,251.9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635,616.77 | 128,202,772.15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7,911,635.67 | 364,204,570.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734,054.22 | 109,653,334.5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1,645,689.89 | 473,857,904.8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2,029,385.13 | 131,054,590.6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447,772.38 | 35,949,266.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79,630.89 | 24,979,145.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0,456,306.64 | 92,521,417.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2,613,095.04 | 284,504,420.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2,594.85 | 189,353,484.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181,600.00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0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671,383.61 | 6,960,874.8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861,170.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352,983.61 | 7,822,045.3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4,671,658.33 | 44,471,801.8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4,806,891.20 | 399,24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6,811,259.43 | 121,853,741.1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6,289,808.96 | 565,565,542.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4,936,825.35 | -557,743,497.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469,468.59 | 591,420,629.0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78,500,000.00 | 1,4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7,770,610.18 | 665,232,832.8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34,740,078.77 | 2,716,653,461.9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67,000,000.00 | 1,488,999,288.0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245,031.94 | 188,125,134.6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4,764,405.33 | 674,520,662.2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3,009,437.27 | 2,351,645,084.9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730,641.50 | 365,008,377.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173,589.00 | -3,381,636.3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683,869.60 | 64,065,505.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510,280.60 | 60,683,869.60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7,609,407.00 | 1,259,225,403.86 | 51,172,250.00 | 93,511,449.08 | 1,898,214,853.59 | 4,587,388,863.53 | 104,377,113.86 | 4,691,765,977.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7,609,407.00 | 1,259,225,403.86 | 51,172,250.00 | 93,511,449.08 | 1,898,214,853.59 | 4,587,388,863.53 | 104,377,113.86 | 4,691,765,977.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3,280,153.00 | -431,619,960.70 | 827,750.00 | 12,597,501.16 | 788,246,823.61 | 941,676,767.07 | 29,332,096.28 | 971,008,863.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0,844,324.77 | 800,844,324.77 | 39,355,634.55 | 840,199,959.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657,715.00 | 122,002,477.30 | -172,250.00 | 141,832,442.30 | 141,832,442.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694,815.00 | 98,774,653.59 | 118,469,468.59 | 118,469,468.59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3,739,435.44 | 23,739,435.44 | 23,739,435.44 | |||||||||
4.其他 | -37,100.00 | -511,611.73 | -172,250.00 | -376,461.73 | -376,461.73 | |||||||
(三)利润分配 | 12,597,501.16 | -12,597,501.16 | -10,400,000.00 | -10,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97,501.16 | -12,597,501.1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10,400,000.00 | -10,400,000.00 |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53,622,438.00 | -553,622,43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53,622,438.00 | -553,622,43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 |
/
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00,000.00 | -1,000,000.00 | 376,461.73 | -623,538.27 | ||||||||
四、本期期末 | 1,960,889,560.00 | 827,605,443.16 | 52,000,000.00 | 106,108,950.24 | 2,686,461,677.20 | 5,529,065,630.60 | 133,709,210.14 | 5,662,774,840.74 |
/
余额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2,554,505.00 | 1,430,983,547.10 | 78,818,730.10 | 80,521,493.91 | 1,373,809,894.85 | 3,709,050,710.76 | 375,487,935.56 | 4,084,538,646.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221,620.29 | 12,221,620.29 | 932,235.87 | 13,135,817.98 | |||||||||||
前期差错更正 | -18,038.18 | -18,038.18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2,554,505.00 | 1,430,983,547.10 | 78,818,730.10 | 80,503,455.73 | 1,386,031,515.14 | 3,721,254,292.87 | 376,420,171.43 | 4,097,674,464.30 | |||||||
三、 | 485,054,902 | - | - | 13,007,99 | 512,183,338 | 866,134,570 | - | 594,091,513 |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 | 171,758,143.24 | 27,646,480.10 | 3.35 | .45 | .66 | 272,043,057.57 | .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39,725,837.12 | 639,725,837.12 | 42,296,344.58 | 682,022,181.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316,300.00 | 188,980,458.76 | -78,646,480.10 | 391,943,238.86 | 391,943,238.8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5,024,300.00 | 466,396,329.09 | 591,420,629.09 | 591,420,629.0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
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376,895.40 | 37,376,895.40 | 37,376,895.40 | |||||||||
4.其他 | -708,000.00 | -314,792,765.73 | -78,646,480.10 | -236,854,285.63 | -236,854,285.63 | |||||||
(三)利润分配 | 13,007,993.35 | -127,542,498.67 | -114,534,505.32 | -114,534,505.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007,993.35 | -13,007,993.3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114,534,505.32 | -114,534,505.32 | -114,534,505.32 |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60,738,602.00 | -360,738,60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60,738,602.00 | -360,738,60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 |
/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314,339,402.15 | -365,339,402.1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7,609,407.00 | 1,259,225,403.86 | 51,172,250.00 | 93,511,449.08 | 1,898,214,853.59 | 4,587,388,863.53 | 104,377,113.86 | 4,691,765,977.39 |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87,609,407.00 | 1,857,945,134.37 | 51,172,250.00 | 99,859,550.51 | 711,523,781.09 | 4,005,765,622.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87,609,407.00 | 1,857,945,134.37 | 51,172,250.00 | 99,859,550.51 | 711,523,781.09 | 4,005,765,622.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3,280,153.00 | -431,243,498.97 | 827,750.00 | 12,597,501.16 | 113,377,510.47 | 267,183,915.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5,975,011.63 | 125,975,011.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657,715.00 | 122,378,939.03 | -172,250.00 | 142,208,904.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694,815.00 | 98,774,653.59 | 118,469,468.5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23,739, | 23,739, |
/
益的金额 | 435.44 | 435.44 | ||||||
4.其他 | -37,100.00 | -135,150.00 | -172,250.00 | |||||
(三)利润分配 | 12,597,501.16 | -12,597,501.1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597,501.16 | -12,597,501.1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53,622,438.00 | -553,622,43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53,622,438.00 | -553,622,43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000,000.00 | -1,000,0 |
/
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60,889,560.00 | 1,426,701,635.40 | 52,000,000.00 | 112,457,051.67 | 824,901,291.56 | 4,272,949,538.63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02,554,505.00 | 1,718,342,679.76 | 78,818,730.10 | 86,869,595.34 | 709,148,689.89 | 3,338,096,739.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038.18 | -162343.62 | -180381.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2,554,505.00 | 1,718,342,679.76 | 78,818,730.10 | 86,851,557.16 | 708,986,346.27 | 3,337,916,358.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5,054,902.00 | 139,602,454.61 | -27,646,480.10 | 13,007,993.35 | 2,537,434.82 | 667,849,264.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0,079,933.49 | 130,079,933.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316,300.00 | 500,341,056.61 | -78,646,480.10 | 703,303,836.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5,024,300.00 | 466,396,329.09 | 591,420,629.0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 37,376, |
/
入资本 | 895.4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376,895.40 | |||||||
4.其他 | -708,000.00 | -3,432,167.88 | -78,646,480.10 | 74,506,312.22 | ||||
(三)利润分配 | 13,007,993.35 | -127,542,498.67 | -114,534,505.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007,993.35 | -13,007,993.3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4,534,505.32 | -114,534,505.3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60,738,602.00 | -360,738,60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60,738,602.00 | -360,738,60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87,609,407.00 | 1,857,945,134.37 | 51,172,250.00 | 99,859,550.51 | 711,523,781.09 | 4,005,765,622.97 |
公司负责人:胡丹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丽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丽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曾用名“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浙江华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胡丹锋、胡敏、杨子平、应大成、王羿、徐海明、杭州华铁恒升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恒升)、杭州恒丰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11年6月21日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2900435M。本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胜康街3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1号《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67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670,000.00元。根据公司2016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70,000股。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647号文核准,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49,206,348股。根据公司2018年5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3,075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9年5月1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完成考核目标,对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申请减少股本15,425,000股。根据公司2019年9月20日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转增股份187,948,539股。根据公司2019年11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22,263,157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3月12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06号文核准,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199,275,361股。根据公司2020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向203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4,971,200股限制性股票。实际向159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3,348,100股限制性股票。
/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8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该10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申请减少股本152,000股。根据公司2021年12月22日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该2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申请减少股本602,000股。根据公司2022年6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该3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申请减少股本106,000股。根据公司2022年7月27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360,738,602股。根据公司2022年11月9日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53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25,000,000股。根据公司2022年11月9日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实际行权24,300股股票期权,相应增加股本24,300股。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87,609,407股。根据公司2023年3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该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申请减少股本37,100股。根据公司2022年11月9日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实际行权7,723,409股股票期权,相应增加股本7,723,409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1,391,942,0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7,885,980股后的1,384,056,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份553,622,438股。根据公司2022年11月9日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3年6月1日至
/
2023年6月30日实际行权3,350,606股股票期权,相应增加股本3,350,606股,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变更注册资本。根据公司2023年6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行权3,709,040股股票期权,相应增加股本3,709,040股,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变更注册资本。根据公司2023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行权4,921,560股股票期权,相应增加股本4,921,560股,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证券投资部、财务管理部、内审部、政务融资部、综合管理部、商业决策部、运营中心、产研中心、运营一部、运营二部等部门。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主要经营:建筑支护设备租赁、高空作业平台及地下维修维护设备等各类工程设备租赁与服务。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本部及下属22家子公司、84家孙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简称 |
黄山华铁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黄山华铁 |
湖北仁泰恒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仁泰 |
杭州成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成昇 |
杭州铭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铭昇 |
杭州广昇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广昇 |
成都华诚中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成都华诚 |
浙江明思特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明思特 |
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大黄蜂 |
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华铁大黄蜂 |
浙江大黄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大数据运营 |
江苏瑞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瑞成 |
浙江粤顺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粤顺 |
/
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吉通 |
浙江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恒铝 |
浙江双资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双资 |
杭州启宇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杭州启宇 |
浙江艾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艾达 |
浙江哈雷华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哈雷 |
浙江哈雷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哈雷建筑 |
上海科思翰智算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科思翰 |
华铁大黄蜂(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华铁大黄蜂 |
上海思玖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思玖麟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孙公司情况如下:
孙公司名称 | 孙公司简称 |
杭州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大黄蜂 |
济南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济南大黄蜂 |
广州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广州大黄蜂 |
东莞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东莞大黄蜂 |
成都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大黄蜂 |
北京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大黄蜂 |
西安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大黄蜂 |
郑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郑州大黄蜂 |
无锡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无锡大黄蜂 |
上海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闳雷特 |
天津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赫雷特 |
重庆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重庆赫雷特 |
浙江景天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景天 |
浙江钰程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钰程大黄蜂 |
杭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赫雷特 |
青岛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青岛大黄蜂 |
南昌赫雷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南昌赫雷特 |
长沙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长沙赫雷特 |
珠海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珠海大黄蜂 |
徐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徐州大黄蜂 |
南通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南通大黄蜂 |
常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常州赫雷特 |
/
北京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北京闳雷特 |
济南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济南闳雷特 |
乌鲁木齐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大黄蜂 |
武汉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武汉赫雷特 |
南京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南京大黄蜂 |
西安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西安赫雷特 |
广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广州赫雷特 |
太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太原大黄蜂 |
兰州大黄蜂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兰州大黄蜂 |
上海邦博比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邦博比 |
杭州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闳雷特 |
吉安华铁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吉安大黄蜂 |
浙江哈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哈雷 |
南宁大黄蜂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南宁大黄蜂 |
深圳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深圳赫雷特 |
福州大黄蜂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福州大黄蜂 |
北京赫雷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北京赫雷特 |
昆山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昆山大黄蜂 |
金华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金华赫雷特 |
厦门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厦门赫雷特 |
滨州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滨州赫雷特 |
淄博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淄博赫雷特 |
宁波哈雷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宁波哈雷 |
宜宾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宜宾华铁大黄蜂 |
苏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苏州华铁大黄蜂 |
重庆闳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重庆闳雷特 |
上海旻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 上海旻蜂 |
上海启蜂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启蜂 |
临沂华铁哈雷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临沂华铁哈雷 |
洛阳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洛阳大黄蜂 |
扬州赫雷特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扬州赫雷特 |
淮安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淮安大黄蜂 |
盐城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盐城华铁大黄蜂 |
烟台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烟台赫雷特 |
/
杭州可生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可生 |
德州赫雷特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德州赫雷特 |
长春大黄蜂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长春大黄蜂 |
北京邦博比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北京邦博比 |
石家庄闳雷特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石家庄闳雷特 |
天津哈雷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哈雷 |
郑州赫雷特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郑州赫雷特 |
天津邦博比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天津邦博比 |
青岛赫雷特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青岛赫雷特 |
呼和浩特大黄蜂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大黄蜂 |
泸州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泸州华铁大黄蜂 |
福鼎市华铁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福鼎华铁大黄蜂 |
昆明邦博比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昆明邦博比 |
赣州华铁大黄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赣州华铁大黄蜂 |
襄阳市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襄阳大黄蜂 |
柳州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柳州大黄蜂 |
成都哈雷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成都哈雷 |
贵阳大黄蜂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贵阳大黄蜂 |
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 | 华铁宇硕 |
浙江华铁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华铁供应链 |
浙江华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华硕建筑 |
贵州恒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恒铝 |
贵州华胜制造有限公司 | 贵州华胜 |
浙江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优高 |
浙江华铁优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华铁优高 |
浙江恒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恒铝新材料 |
浙江华铁双资建设有限公司 | 华铁双资 |
华铁大黄蜂国际有限公司 | 大黄蜂国际 |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11、附注五、22、和附注五、3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达到或超过200万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达到或超过100万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过资产总额0.0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公司合并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的1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
/
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12。
(5)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合并关联方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应收国有企业客户?合同资产组合2:应收民营企业客户?合同资产组合3:应收合并关联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合并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
/
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民营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合并关联方
/
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应收国有企业客户?合同资产组合2:应收民营企业客户?合同资产组合3:应收合并关联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民营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合并关联方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应收国有企业客户?合同资产组合2:应收民营企业客户?合同资产组合3:应收合并关联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核算。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合并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
(4)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
/
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5 | 5 | 2.71 |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35 | 5 | 11.88、2.71 |
机器设备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5、10 | 5 | 19.00、9.50 |
办公设备 | 5 | 5 | 19.00 |
经营租赁资产 | 5-20 | 5、20 | 16.00-4.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
经营租赁资产 |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5 | 直线法 | 软件 |
专利权 | 5 | 直线法 | 专利权、著作权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设计及样品费用、加工检验费、技术服务费、租赁费、折旧与摊销及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指技术部人员当期薪酬。折旧与摊销包含技术部自用办公、机器设备折旧额,租赁费按技术部使用公司大楼面积摊销计入研发支出。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5)限制性股票
/
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被激励对象先认购股票,如果后续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在授予日,本公司根据收到的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库存股和其他应付款。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①经营租赁业务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时点,以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实际发货量和租赁天数计算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维护保养费、装卸费、清理费、场地费等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在取得客户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②提供劳务收入安装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取得客户认可的工程量确认单据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33。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
/
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商誉减值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696,158.8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056,124.36 |
资本公积 | 30,744.77 |
盈余公积 | -39,957.25 |
未分配利润 | 61,852,546.58 |
少数股东权益 | 2,516,631.38 |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52,863,088.48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1,829,226.65 | -57,840,007.09 | 73,989,21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336,884.09 | -69,336,884.09 | - |
资本公积 | 1,259,194,659.09 | 30,744.77 | 1,259,225,403.86 |
盈余公积 | 93,572,499.24 | -61,050.16 | 93,511,449.08 |
未分配利润 | 1,887,517,019.50 | 10,697,834.09 | 1,898,214,853.59 |
少数股东权益 | 103,547,765.56 | 829,348.30 | 104,377,113.86 |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75,490,737.37 | 1,638,940.98 | 77,129,678.35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482,722.55 | 12,230,793.37 | 54,713,515.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82,714.45 | -905,024.61 | 1,777,689.84 |
盈余公积 | 80,521,493.91 | -18,038.18 | 80,503,455.73 |
未分配利润 | 1,373,809,894.85 | 12,221,620.29 | 1,386,031,515.14 |
少数股东权益 | 375,487,935.56 | 932,235.87 | 376,420,171.43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1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华铁应急 | 15 |
浙江吉通 | 15 |
浙江恒铝 | 15 |
湖北仁泰 | 15 |
江苏瑞成 | 15 |
浙江明思特 | 15 |
浙江粤顺 | 15 |
华铁大黄蜂 | 15 |
浙江大黄蜂 | 15 |
浙江艾达 | 15 |
浙江恒铝 | 15 |
哈雷建筑 | 15 |
大黄蜂大数据 | 12.5 |
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011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
根据《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吉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78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浙江恒铝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877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湖北仁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420029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江苏瑞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201138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明思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133007738,有效期为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期贵州恒铝、贵州华胜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景宁畲族自治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17〕13号)以及公司与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胡丹锋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企业在丽景民族工业园投资新注册的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丽景民族工业园新注册企业自注册之日起10年内,可对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留成的部分实行免征。本期浙江粤顺、华铁优高、华铁双资、华铁大黄蜂、浙江大黄蜂、浙江景天、钰程大黄蜂享受本项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执行的所得税率为15%。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
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期大数据运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及孙公司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5,588.44 | 104,821.33 |
银行存款 | 71,579,155.11 | 124,700,152.06 |
其他货币资金 | 13,726,368.60 | 10,703,798.31 |
合计 | 85,401,112.15 | 135,508,771.70 |
其他说明
(1)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种类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函保证金 | 6,119,629.77 | 2,140,873.28 |
诉讼冻结资金 | 2,644,931.77 | |
借款保证金 | 5,164,626.27 | |
其他 | 933.84 | 500.00 |
合计 | 8,765,495.38 | 7,305,999.55 |
(2)期末除上述受限货币资金外,本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 |
合计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6,817,935.45 | 26,890,623.57 |
商业承兑票据 | 15,686,835.47 | 21,035,764.41 |
合计 | 62,504,770.92 | 47,926,387.9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105,118.53 | |
商业承兑票据 | 4,438,993.87 | |
合计 | 36,544,112.40 |
期末本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种类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6,000,00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
/
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330,393.83 | 100.00 | 825,622.91 | 1.30 | 62,504,770.92 | 49,033,533.48 | 100.00 | 1,107,145.50 | 2.26 | 47,926,387.98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6,817,935.45 | 73.93 | 46,817,935.45 | 26,890,623.57 | 54.84 | 26,890,623.57 | ||||
商业承兑汇票 | 16,512,458.38 | 26.07 | 825,622.91 | 5.00 | 15,686,835.47 | 22,142,909.91 | 45.16 | 1,107,145.50 | 5.00 | 21,035,764.41 |
合计 | 63,330,393.83 | 100.00 | 825,622.91 | 1.30 | 62,504,770.92 | 49,033,533.48 | 100.00 | 1,107,145.50 | 2.26 | 47,926,387.9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46,817,935.45 | 0 | |
合计 | 46,817,935.45 | 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6,512,458.38 | 825,622.91 | 5.00 |
合计 | 16,512,458.38 | 825,622.9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07,145.50 | 281,522.59 | 825,622.91 | |||
合计 | 1,107,145.50 | 281,522.59 | 825,622.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382,159,450.26 | 1,995,280,186.82 |
1年以内小计 | 2,382,159,450.26 | 1,995,280,186.82 |
1至2年 | 880,915,511.11 | 698,339,414.93 |
2至3年 | 423,981,349.68 | 214,898,693.11 |
3至4年 | 134,519,307.71 | 104,942,738.93 |
4年以上 | 81,938,906.19 | 50,180,723.07 |
合计 | 3,903,514,524.95 | 3,063,641,756.86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0,335,512.20 | 1.80 | 69,606,191.73 | 98.96 | 729,320.47 | 44,765,007.71 | 1.46 | 44,765,007.7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33,179,012.75 | 98.20 | 308,399,975.33 | 8.05 | 3,524,779,037.42 | 3,018,876,749.15 | 98.54 | 256,702,076.25 | 8.50 | 2,762,174,672.90 |
其中: | ||||||||||
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 1,064,748,594.85 | 27.28 | 139,537,991.47 | 13.11 | 925,210,603.38 | 1,076,814,120.10 | 35.15 | 123,205,165.06 | 11.44 | 953,608,955.04 |
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 2,768,430,417.90 | 70.92 | 168,861,983.86 | 6.10 | 2,599,568,434.04 | 1,942,062,629.05 | 63.39 | 133,496,911.19 | 6.87 | 1,808,565,717.86 |
合计 | 3,903,514,524.95 | 100.00 | 378,006,167.06 | 9.68 | 3,525,508,357.89 | 3,063,641,756.86 | 100.00 | 301,467,083.96 | 9.84 | 2,762,174,672.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6,834,405.65 | 6,834,405.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2 | 2,715,096.02 | 2,715,096.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3 | 2,567,001.78 | 2,567,001.7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4 | 2,538,791.14 | 2,538,791.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5 | 3,182,620.47 | 2,453,300.00 | 77.08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6 | 2,352,900.34 | 2,352,900.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7 | 2,167,967.00 | 2,167,96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位8 | 2,123,331.40 | 2,123,331.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45,853,398.40 | 45,853,398.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0,335,512.20 | 69,606,191.73 | 98.9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7,705,903.86 | 23,631,406.89 | 5.80 |
1至2年 | 334,470,848.15 | 37,046,091.36 | 11.08 |
2至3年 | 201,278,918.49 | 35,951,463.64 | 17.86 |
3至4年 | 76,925,712.67 | 21,262,266.97 | 27.64 |
4年以上 | 44,367,211.68 | 21,646,762.61 | 48.79 |
合计 | 1,064,748,594.85 | 139,537,991.47 | 13.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72,870,616.72 | 64,710,152.03 | 3.28 |
1至2年 | 540,932,801.87 | 45,276,079.56 | 8.37 |
2至3年 | 192,719,068.77 | 31,548,111.54 | 16.37 |
3至4年 | 40,819,496.98 | 13,419,818.81 | 32.88 |
4年以上 | 21,088,433.56 | 13,907,821.92 | 65.95 |
合计 | 2,768,430,417.90 | 168,861,983.86 | 6.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01,467,083.96 | 89,219,507.94 | 12,680,424.84 | 378,006,167.06 | ||
合计 | 301,467,083.96 | 89,219,507.94 | 12,680,424.84 | 378,006,167.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单位1 | 1,920,734.40 | 收到款项 | 货币 | 预计无法回收 |
单位2 | 1,560,788.04 | 收到款项 | 货币 | 预计无法回收 |
单位3 | 1,416,203.88 | 收到款项 | 货币 | 预计无法回收 |
单位4 | 1,122,157.83 | 收到款项 | 货币 | 预计无法回收 |
合计 | 6,019,884.15 | / | / | /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77,271,683.72 | 37,048,267.19 | 414,319,950.91 | 10.24 | 66,726,125.43 |
第二名 | 209,999,876.05 | 10,180,527.39 | 220,180,403.44 | 5.44 | 30,650,698.51 |
/
第三名 | 115,301,256.95 | 9,999,885.97 | 125,301,142.92 | 3.10 | 15,031,161.47 |
第四名 | 76,648,566.18 | 1,768,649.74 | 78,417,215.92 | 1.94 | 6,771,875.41 |
第五名 | 75,217,291.90 | 1,060,577.00 | 76,277,868.90 | 1.89 | 6,201,031.03 |
合计 | 854,438,674.80 | 60,057,907.29 | 914,496,582.09 | 22.60 | 125,380,891.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42,212,717.86 | 19,054,262.44 | 123,158,455.42 | 148,804,893.17 | 17,472,370.31 | 131,332,522.86 |
合计 | 142,212,717.86 | 19,054,262.44 | 123,158,455.42 | 148,804,893.17 | 17,472,370.31 | 131,332,522.8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 | 142,212,717.86 | 100.00 | 19,054,262.44 | 13.40 | 123,158,455.42 | 148,804,893.17 | 100.00 | 17,472,370.31 | 11.74 | 131,332,522.86 |
/
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 91,408,741.45 | 64.28 | 16,553,129.97 | 18.11 | 74,855,611.48 | 71,369,497.65 | 47.96 | 12,607,437.87 | 17.67 | 58,762,059.78 |
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 50,803,976.41 | 35.72 | 2,501,132.47 | 4.92 | 48,302,843.94 | 77,435,395.52 | 52.04 | 4,864,932.44 | 6.28 | 72,570,463.08 |
合计 | 142,212,717.86 | 100.00 | 19,054,262.44 | 13.40 | 123,158,455.42 | 148,804,893.17 | 100.00 | 17,472,370.31 | 11.74 | 131,332,522.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789,567.01 | 1,850,152.80 | 5.82 |
1至2年 | 9,190,410.08 | 1,019,216.49 | 11.09 |
2至3年 | 22,332,351.50 | 3,990,791.21 | 17.87 |
3至4年 | 18,984,729.86 | 5,247,379.33 | 27.64 |
4年以上 | 9,111,683.00 | 4,445,590.14 | 48.79 |
合计 | 91,408,741.45 | 16,553,129.97 | 18.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4,619,016.80 | 1,135,503.74 | 3.28 |
1至2年 | 16,048,114.46 | 1,343,227.18 | 8.37 |
2至3年 | 136,845.15 | 22,401.55 | 16.37 |
合计 | 50,803,976.41 | 2,501,132.47 | 4.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资产减值损失 | 1,581,892.13 | |||
合计 | 1,581,892.1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067,800.66 | 6,085,945.20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3,067,800.66 | 6,085,945.2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064,055.46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2,064,055.4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3,378,549.04 | 91.05 | 20,405,943.51 | 96.05 |
1至2年 | 2,024,216.94 | 7.88 | 764,242.84 | 3.60 |
2至3年 | 203,469.95 | 0.79 | 26,359.40 | 0.12 |
3年以上 | 71,523.30 | 0.28 | 48,366.63 | 0.23 |
合计 | 25,677,759.23 | 100.00 | 21,244,912.38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8,640,971.03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3.65%。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3,184,822.01 | 73,114,252.29 |
合计 | 83,184,822.01 | 73,114,252.2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1,086,507.42 | 40,371,431.72 |
1年以内小计 | 41,086,507.42 | 40,371,431.72 |
1至2年 | 30,822,652.55 | 41,665,413.53 |
2至3年 | 39,895,305.71 | 3,886,122.69 |
/
3年以上 | 17,861,435.18 | 16,792,864.32 |
合计 | 129,665,900.86 | 102,715,832.2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07,761,049.01 | 93,476,170.49 |
股权转让款 | 14,598,245.48 | |
暂借款 | 2,571,713.75 | 2,832,600.46 |
备用金 | 2,303,997.43 | 3,956,186.94 |
其他 | 2,430,895.19 | 2,450,874.37 |
合计 | 129,665,900.86 | 102,715,832.2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923,634.09 | 27,677,945.88 | 29,601,579.9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1,443,030.17 | 1,443,030.17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50,420.77 | -50,420.77 | - | |
本期计提 | 1,752,887.91 | 15,126,610.97 | 16,879,498.88 | |
本期转回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283,912.60 | 44,197,166.25 | 46,481,078.8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9,601,579.97 | 16,891,498.88 | 12,000.00 | 46,481,078.85 | ||
合计 | 29,601,579.97 | 16,891,498.88 | 12,000.00 | 46,481,078.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2,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0,000,000.00 | 15.42 | 保证金及押金 | 2-3年 | 10,000,000.00 |
第二名 | 19,214,695.63 | 14.78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1,915,270.31;1-2年3,829,548.13;2-3年4,227,955;3年以上9,241,922.19 | 12,217,572.83 |
第三名 | 14,598,245.48 | 11.26 | 股权转让款 | 1年以内 | 729,912.27 |
第四名 | 10,000,000.00 | 7.71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 | 2,000,000.00 |
第五名 | 9,766,323.00 | 7.53 | 保证金及押金 | 2-3年 | 4,883,161.50 |
合计 | 73,579,264.11 | 56.70 | / | / | 29,830,646.6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215,358.03 | 13,215,358.03 | 14,768,814.39 | 14,768,814.39 | ||
周转材料 | 6,883,980.60 | 6,883,980.60 | 2,668,695.26 | 2,668,695.26 | ||
合同履约成本 | 2,349,828.00 | 2,349,828.00 | 5,794,779.00 | 5,794,779.00 | ||
合计 | 22,449,166.63 | 22,449,166.63 | 23,232,288.65 | 23,232,288.65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进项税额 | 117,508,123.48 | 75,802,581.02 |
自有铝模板翻新改造 | 28,232,336.16 | 16,993,398.80 |
预缴所得税 | 2,069,105.07 | 15,042,507.72 |
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 | 1,599,850.21 | 2,780,178.89 |
预缴其他税费 | 347,610.14 | 227,336.28 |
合计 | 149,757,025.06 | 110,846,002.71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益 | 润 | ||||||||
联营企业 | |||||||||
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52,369,714.37 | 1,649,811.01 | 654,019,525.38 | ||||||
浙江华铁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 | 122,349,211.70 | -3,910,993.73 | 118,438,217.97 | ||||||
浙江华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56,666,973.13 | 1,663,919.57 | 58,330,892.70 | ||||||
浙江城投华铁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709,546.44 | -709,546.44 | |||||||
杭州热联华铁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 58,365,297.54 | 58,365,297.54 | |||||||
合计 | 890,460,743.18 | 58,365,297.54 | -1,306,809.59 | 830,788,636.05 |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49%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价格以《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股权所涉及的杭州热联华铁建筑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认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839.30万元,剩余1,459.82万元尚未收回。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6,847,539.27 | 236,847,539.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093,958.35 | 48,093,958.35 |
(1)其他 | 48,093,958.35 | 48,093,958.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438,487.77 | 18,438,487.77 |
(1)其他转出 | 18,438,487.77 | 18,438,487.77 |
4.期末余额 | 266,503,009.85 | 266,503,009.85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115,389.82 | 9,115,389.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79,312.09 | 8,879,312.09 |
(1)计提或摊销 | 8,879,312.09 | 8,879,312.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29,748.72 | 2,929,748.72 |
(1)其他转出 | 2,929,748.72 | 2,929,748.72 |
4.期末余额 | 15,064,953.19 | 15,064,953.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2,398.14 | 852,398.14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852,398.14 | 852,398.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52,398.14 | 852,398.1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0,585,658.52 | 250,585,658.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7,732,149.45 | 227,732,149.45 |
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公司接受的抵债房屋。其中子公司浙江恒铝原股东韦向群、贾海彬、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聚盛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人”)向本公司出具《承诺书》,针对在2023年12月31日尚未处置的业绩承诺人经营期间接收的抵债房屋,业绩承诺人保证按原抵债应收账款金额向本公司购买,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签订转让协议及付清转让价款;若未如期支付,对业绩承诺人未足额支付的金额,在本公司尚未支付给业绩承诺人的股权转让款中扣除;若股权转让款不足扣除的,由业绩承诺人在2024年4月30日前补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恒铝尚未处置的抵债房屋账面净值为3,131.54万元。
②期末公司尚有44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4,700.21万元。
③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49,363,445.44 | 3,046,891,224.7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849,363,445.44 | 3,046,891,224.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经营租赁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003,345.49 | 178,236,082.44 | 13,837,024.85 | 26,023,561.59 | 3,715,584,910.86 | 4,026,684,92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57,200.16 | 32,011,782.97 | 827,258.86 | 8,831,070.24 | 1,158,508,567.85 | 1,218,635,880.08 |
(1)购置 | 18,712.39 | 4,666,650.23 | 827,258.86 | 8,831,070.24 | 1,074,478,834.48 | 1,088,822,526.20 |
(2)在建工程转入 | 84,029,733.37 | 84,029,733.37 | ||||
(3)其他 | 18,438,487.77 | 27,345,132.74 | 45,783,620.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8,246.73 | 743,960.65 | 303,371.12 | 107,392,888.55 | 109,758,467.05 | |
(1)处置或报废 | 1,318,246.73 | 743,960.65 | 303,371.12 | 107,392,888.55 | 109,758,467.05 | |
4.期末余额 | 111,460,545.65 | 208,929,618.68 | 13,920,323.06 | 34,551,260.71 | 4,766,700,590.16 | 5,135,562,338.26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708,400.00 | 64,964,444.89 | 8,947,399.64 | 10,622,488.41 | 880,550,967.58 | 979,793,700.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13,365.50 | 23,353,004.64 | 914,292.48 | 4,786,528.40 | 288,732,145.70 | 325,199,336.72 |
(1)计提 | 4,483,616.78 | 17,796,549.35 | 914,292.48 | 4,786,528.40 | 288,732,145.70 | 316,713,132.71 |
(2)其他增加 | 2,929,748.72 | 5,556,455.29 | 8,486,204.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072.20 | 692,469.54 | 127,818.47 | 17,798,784.21 | 18,794,144.42 | |
(1)处置或报废 | 175,072.20 | 692,469.54 | 127,818.47 | 17,798,784.21 | 18,794,144.42 | |
4.期末余额 | 22,121,765.50 | 88,142,377.33 | 9,169,222.58 | 15,281,198.34 | 1,151,484,329.07 | 1,286,198,892.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9,338,780.15 | 120,787,241.35 | 4,751,100.48 | 19,270,062.37 | 3,615,216,261.09 | 3,849,363,445.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294,945.49 | 113,271,637.55 | 4,889,625.21 | 15,401,073.18 | 2,835,033,943.28 | 3,046,891,224.7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高空作业平台 | 915,770,712.70 |
钢支撑 | 631,699,343.95 |
铝模 | 377,744,124.94 |
爬架 | 126,892,330.68 |
/
脚手架 | 24,557,193.17 |
贝雷 | 81,698,389.18 |
TRD、钻机等机械设备 | 73,992,387.54 |
型钢支撑 | 81,933,719.34 |
伺服器 | 12,719,549.56 |
合计 | 2,327,007,751.0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江西厂房 | 3,326,307.99 | 租赁土地,无产权证 |
湖南厂房 | 3,808,233.94 | 租赁土地,无产权证 |
新厂房 | 2,091,898.79 | 租赁土地,无产权证 |
主厂房 | 1,216,391.87 | 租赁土地,无产权证 |
喷粉车间 | 546,400.35 | 租赁土地,无产权证 |
试拼装车间 | 410,326.42 | 租赁土地,无产权证 |
合计 | 11,399,559.36 |
期末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6,631,532.28 | 10,630,379.23 |
合计 | 6,631,532.28 | 10,630,379.2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铝模板加工 | 84,029,733.37 | 84,029,733.37 | ||||||||||
合计 | 84,029,733.37 | 84,029,733.37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6,631,532.28 | 6,631,532.28 | 10,630,379.23 | 10,630,379.23 | ||
合计 | 6,631,532.28 | 6,631,532.28 | 10,630,379.23 | 10,630,379.23 |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经营租赁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607,741.24 | 36,460,176.99 | 7,481,621,197.45 | 7,622,689,115.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713,525.99 | 4,295,531,675.60 | 4,306,245,201.59 | |
(1)租入 | 10,713,525.99 | 4,295,531,675.60 | 4,306,245,201.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78,420.58 | 27,345,132.74 | 1,956,106.20 | 37,479,659.52 |
(1)租赁终止 | 8,178,420.58 | 1,956,106.20 | 10,134,526.78 | |
(2)其他减少 | 27,345,132.74 | 27,345,132.74 | ||
4.期末余额 | 107,142,846.65 | 9,115,044.25 | 11,775,196,766.85 | 11,891,454,657.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935,674.76 | 5,051,308.62 | 1,049,316,375.46 | 1,080,303,358.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13,062.53 | 2,237,005.15 | 1,048,939,751.93 | 1,069,989,819.61 |
/
(1)计提 | 18,813,062.53 | 2,237,005.15 | 1,048,939,751.93 | 1,069,989,819.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52,669.29 | 5,556,455.29 | 375,759.27 | 8,284,883.85 |
(1)租赁终止 | 2,352,669.29 | 375,759.27 | 2,728,428.56 | |
(2)其他减少 | 5,556,455.29 | 5,556,455.29 | ||
4.期末余额 | 42,396,068.00 | 1,731,858.48 | 2,097,880,368.12 | 2,142,008,294.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746,778.65 | 7,383,185.77 | 9,677,316,398.73 | 9,749,446,363.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672,066.48 | 31,408,868.37 | 6,432,304,821.99 | 6,542,385,756.8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76,853.76 | 4,028,210.29 | 7,256,810.00 | 16,461,874.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882,700.65 | 919,823.56 | 10,802,524.21 | |
(1)购置 | 9,882,700.65 | 919,823.56 | 10,802,524.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2,524.27 | 182,524.27 | ||
(1)处置 | 182,524.27 | 182,524.27 | ||
4.期末余额 | 15,059,554.41 | 4,765,509.58 | 7,256,810.00 | 27,081,873.9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36,597.27 | 2,163,268.18 | 5,199,613.98 | 8,299,479.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102.69 | 818,458.16 | 1,438,861.84 | 2,377,422.69 |
(1)计提 | 120,102.69 | 818,458.16 | 1,438,861.84 | 2,377,422.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2,524.27 | 182,524.27 | ||
(1)处置 | 182,524.27 | 182,524.27 | ||
4.期末余额 | 1,056,699.96 | 2,799,202.07 | 6,638,475.82 | 10,494,377.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002,854.45 | 1,966,307.51 | 618,334.18 | 16,587,496.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40,256.49 | 1,864,942.11 | 2,057,196.02 | 8,162,394.62 |
期末,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浙江吉通 | 94,267,751.94 | 94,267,751.94 | ||
浙江恒铝 | 107,196,835.04 | 107,196,835.04 | ||
合计 | 201,464,586.98 | 201,464,586.98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浙江吉通 | 6,391,327.94 | 6,391,327.94 | ||
浙江恒铝 | 13,220,096.57 | 13,220,096.57 | ||
合计 | 19,611,424.51 | 19,611,424.51 |
①针对浙江吉通的商誉减值准备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
/
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1.02%(2022年:10.98%),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发生减值。
②针对浙江恒铝的商誉减值准备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48%(2022年:9.26%),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发生减值。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4).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资产改造 | 4,567,480.51 | 225,580.94 | 3,760,699.80 | 300,000.00 | 732,361.65 |
装修费 | 5,201,366.86 | 261,595.54 | 2,163,144.93 | 3,299,817.47 | |
临时仓库 | 1,815,937.14 | 1,694,125.22 | 647,371.21 | 2,862,691.15 | |
长期耗用品 | 501,293.68 | 156,992.40 | 344,301.28 |
/
监控安装工程 | 222,986.39 | 123,853.21 | 185,796.07 | 161,043.53 | |
可视化管理项目 | 316,756.88 | 38,050.32 | 298,039.35 | 56,767.85 | |
活动板房 | 43,311.62 | 43,311.62 | |||
合计 | 12,669,133.08 | 2,343,205.23 | 7,255,355.38 | 300,000.00 | 7,456,982.93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64,830,953.91 | 71,631,057.51 | 350,500,577.89 | 54,021,169.5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6,532,617.15 | 3,979,892.57 | 19,289,504.64 | 2,893,425.70 |
可抵扣亏损 | 305,896,298.40 | 49,024,975.22 | 350,776,196.67 | 54,385,536.05 |
预提利息费用 | 29,000,000.00 | 4,350,000.00 | 17,000,000.00 | 2,550,000.00 |
租赁负债 | 870,733,387.90 | 135,940,492.12 | 405,816,539.89 | 60,898,903.05 |
合计 | 1,696,993,257.36 | 264,926,417.42 | 1,143,382,819.09 | 174,749,034.3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2,930,710.44 | 2,113,386.31 | 16,311,416.00 | 2,629,200.6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56,241,103.80 | 23,436,165.57 | 17,181,652.25 | 2,577,247.84 |
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 | 746,433,624.86 | 113,845,876.35 | 427,536,237.25 | 64,130,435.59 |
使用权资产 | 477,110,772.09 | 71,580,526.64 | 209,307,860.93 | 31,422,930.74 |
合计 | 1,392,716,211.19 | 210,975,954.87 | 670,337,166.43 | 100,759,814.8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0,636,651.00 | 54,289,766.42 | 100,759,814.83 | 73,989,21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0,636,651.00 | 339,303.87 | 100,759,814.8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36,861,982.07 | 36,861,982.07 | 12,042,368.84 | 852,398.14 | 11,189,970.70 | |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 217,767.06 | 217,767.06 | 326,650.38 | 326,650.38 | ||
合计 | 37,079,749.13 | 37,079,749.13 | 12,369,019.22 | 852,398.14 | 11,516,621.08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 | 8,765,495.38 | 8,765,495.38 | 冻结 | 保证金、 | 7,305,999.55 | 7,305,999.55 | 冻结 | 保证金 |
/
金 | 冻结 | |||||||
应收票据 | 36,544,112.40 | 36,322,162.71 | 质押 | 已背书、贴现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 5,316,627.00 | 5,316,627.00 | 质押 | 已贴现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
应收账款 | 875,471,201.88 | 758,888,670.95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 | 822,801,997.05 | 822,664,425.50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应收账款保理 |
合同资产 | 62,901,269.98 | 49,591,945.98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 | 57,755,909.33 | 46,369,967.34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4,671,719.35 | 4,671,719.35 | 质押 | 已贴现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5,028,559.16 | 217,506,241.87 | 质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51,405,965.23 | 44,643,669.09 | 质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912,587,792.20 | 1,362,296,879.35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租赁 | 1,493,892,129.74 | 1,109,393,806.43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租赁 |
无形资产 | 5,176,853.76 | 4,136,624.97 | 质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5,176,853.76 | 4,240,256.49 | 质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使用权资产 | 14,202,026,344.34 | 11,916,427,152.21 | 其他 | 融资租赁 | 7,247,592,655.23 | 6,301,669,027.54 | 其他 | 融资租赁 |
长期股权投资 | 654,022,198.38 | 654,022,198.38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 | 652,369,714.37 | 652,369,714.37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 |
子公司浙江恒铝股权 | 201,795,899.59 | 201,795,899.59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 | 201,651,060.79 | 201,651,060.79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 |
/
合计 | 18,194,319,727.07 | 15,209,753,271.39 | / | / | 10,549,940,631.40 | 9,200,296,273.45 | / | /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质押借款 | 408,000,000.00 | 35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40,000,000.00 | 350,000,000.00 |
保证抵押借款 | 240,000,000.00 | 200,000,000.00 |
质押借款 | 29,888,677.74 | 17,481,308.06 |
应付利息 | 1,170,825.00 | 1,334,561.12 |
合计 | 919,059,502.74 | 918,815,869.18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145,869,970.52 | 1,001,594,689.67 |
合计 | 1,145,869,970.52 | 1,001,594,689.6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25,908,320.99 | 对方未催收 |
供应商2 | 17,405,485.48 | 对方未催收 |
供应商3 | 8,115,584.87 | 对方未催收 |
供应商4 | 6,818,056.33 | 对方未催收 |
供应商5 | 2,798,309.81 | 对方未催收 |
供应商6 | 2,733,449.80 | 对方未催收 |
供应商7 | 2,227,306.66 | 对方未催收 |
合计 | 66,006,513.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9,625,477.41 | 61,283,873.04 |
减: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 ||
合计 | 59,625,477.41 | 61,283,873.0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1,843,778.46 | 587,816,456.05 | 566,963,626.86 | 72,696,607.6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91,607.84 | 28,542,114.64 | 27,474,175.48 | 2,559,547.00 |
三、辞退福利 | 377,850.00 | 377,850.00 | ||
合计 | 53,335,386.30 | 616,736,420.69 | 594,815,652.34 | 75,256,154.65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6,332,442.12 | 515,759,726.94 | 496,458,093.40 | 65,634,075.66 |
二、职工福利费 | 8,997,895.71 | 8,997,895.71 | ||
三、社会保险费 | 888,311.24 | 17,277,177.15 | 16,679,746.59 | 1,485,741.8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86,194.77 | 15,628,392.48 | 15,095,827.45 | 1,318,759.80 |
工伤保险费 | 100,037.28 | 1,567,707.06 | 1,502,841.53 | 164,902.81 |
生育保险费 | 2,079.19 | 81,077.61 | 81,077.61 | 2,079.19 |
四、住房公积金 | 5,873.00 | 18,038,199.72 | 18,019,317.72 | 24,75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2,409.30 | 3,032,175.98 | 3,294,236.42 | 30,348.86 |
六、其他短期薪酬 | 4,324,742.80 | 24,711,280.55 | 23,514,337.02 | 5,521,686.33 |
合计 | 51,843,778.46 | 587,816,456.05 | 566,963,626.86 | 72,696,607.6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离职后福利 | 1,491,607.84 | 28,542,114.64 | 27,474,175.48 | 2,559,547.00 |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 1,438,439.98 | 27,567,318.59 | 26,545,777.29 | 2,459,981.28 |
失业保险费 | 53,167.86 | 974,796.05 | 928,398.19 | 99,565.72 |
合计 | 1,491,607.84 | 28,542,114.64 | 27,474,175.48 | 2,559,547.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57,423,197.23 | 52,508,454.54 |
增值税 | 35,440,973.17 | 34,422,118.68 |
个人所得税 | 2,961,642.14 | 702,820.23 |
印花税 | 2,008,677.91 | 834,858.42 |
房产税 | 1,609,372.53 | 1,508,595.2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3,935.41 | 1,281,475.8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2,719.47 | 472,331.94 |
教育费附加 | 196,494.58 | 651,057.46 |
其他 | 72,665.95 | 26,653.30 |
合计 | 100,309,678.39 | 92,408,365.69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56,703,313.81 | 901,309,922.70 |
合计 | 556,703,313.81 | 901,309,922.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投资款 | 409,681,908.80 | 442,978,800.00 |
往来款 | 88,191,554.10 | 399,048,291.46 |
押金 | 45,104,470.21 | 49,169,946.90 |
应付报销款 | 2,713,691.17 | 2,570,089.10 |
其他 | 11,011,689.53 | 7,542,795.24 |
合计 | 556,703,313.81 | 901,309,922.70 |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7,140,808.13 | 25,622,844.4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66,932,690.26 | 192,454,268.6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55,667,910.80 | 1,167,675,353.39 |
合计 | 2,649,741,409.19 | 1,385,752,466.44 |
其中: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72,230,000.00 | 25,000,000.00 |
保证质押借款 | 50,000,000.00 | |
保证抵押借款 | 3,600,000.00 | |
应付利息 | 1,310,808.13 | 622,844.44 |
合计 | 127,140,808.13 | 25,622,844.44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 | 223,214,535.90 | 14,034,279.33 |
应付售后回租款 | 243,718,154.36 | 178,419,989.28 |
合计 | 466,932,690.26 | 192,454,268.61 |
(3)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租赁负债 | 2,055,667,910.80 | 1,167,675,353.39 |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26,829,257.76 | 13,910,858.97 |
待转销项税额 | 6,950,187.83 | 6,613,299.62 |
合计 | 33,779,445.59 | 20,524,158.59 |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质押借款 | 531,792,250.00 | 360,589,111.11 |
保证抵押借款 | 229,306,249.99 | |
保证借款 | 154,912,308.14 | 29,733,733.33 |
小计 | 916,010,808.13 | 390,322,844.4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7,140,808.13 | 25,622,844.44 |
合计 | 788,870,000.00 | 364,7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983,682,951.86 | 5,295,868,169.51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904,795,910.16 | 647,450,132.06 |
小计 | 7,983,682,951.86 | 5,295,868,169.5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55,667,910.80 | 1,167,675,353.39 |
合计 | 5,928,015,041.06 | 4,128,192,816.12 |
其他说明:
2023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343,858,691.75元,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额中。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071,689,028.33 | 517,866,092.53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071,689,028.33 | 517,866,092.5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 | 1,118,644,550.51 | 243,636,620.92 |
应付售后回租款 | 419,977,168.08 | 466,683,740.22 |
小计 | 1,538,621,718.59 | 710,320,361.14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466,932,690.26 | 192,454,268.61 |
合计 | 1,071,689,028.33 | 517,866,092.53 |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
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附回购义务投资款 | 229,000,000.00 | 217,000,000.00 |
合计 | 229,000,000.00 | 217,000,000.00 |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87,609,407.00 | 573,317,253.00 | -37,100.00 | 573,280,153.00 | 1,960,889,560.00 |
其他说明:
详见附注一、1、公司概况。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85,752,504.89 | 98,774,653.59 | 554,134,049.73 | 730,393,108.75 |
其他资本公积 | 73,472,898.97 | 23,739,435.44 | 97,212,334.41 | |
合计 | 1,259,225,403.86 | 122,514,089.03 | 554,134,049.73 | 827,605,443.1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资本公积的影响参见附注五、40。
(2)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该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3年3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减少股本37,1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5,150元。
(3)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1,391,942,0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7,885,980股后的1,384,056,09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部分,全部取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553,622,438股,每股面值1元,合计增加股本553,622,438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53,622,438元。
(4)根据公司2022年11月9日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6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47.156万份股票期权及1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4.234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根据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因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由10.50元/股调整为7.41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559.90万份调整为4,983.86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98.65万份调整为838.11万份。根据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司因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价格由7.41元/股调整为5.29元/股,同时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368.1893万份调整为6,115.4650万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实际通过自主行权方式累计行权1,107.4015万份(其中:436.9767万份,行权价格为7.41元/股;670.4248万份,行权价格5.29元/股),导致股本增加11,074,015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56,771,430.39元。
(5)根据公司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87.9952万份股票期权及10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1.4212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
/
行权价格均为5.29元/股。本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实际通过自主行权方式累计行权370.904万份,导致股本增加3,699,24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15,869,739.60元。
(6)根据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议案,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因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由8.84元/股调整为6.31元/股,同时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09.8万份调整为2,953.72万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实际通过自主行权方式累计行权492.156万份,行权价格均为6.31元/股,导致股本增加4,921,56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26,133,483.60元。
(7)根据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向符合条件的79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570.7515万份,行权价格为10.50元/股,预留部分为600万份。根据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6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2.50元/股。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为23,739,435.44元,本期增加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3,739,435.44元。同时,以母公司权益结算,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股份支付,作为一项母公司与少数股东之间的利益让渡形成的权益性交易,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6,461.73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激励员工回购股份 | 51,172,250.00 | 1,000,000.00 | 172,250.00 | 52,000,000.00 |
合计 | 51,172,250.00 | 1,000,000.00 | 172,250.00 | 52,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公司2023年3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该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导致库存股减少172,250元。
(2)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4月4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85,98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成交总额5,100万元,本期库存股增加100万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3,511,449.08 | 12,597,501.16 | 106,108,950.24 | |
合计 | 93,511,449.08 | 12,597,501.16 | 106,108,950.24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98,214,853.59 | 1,373,809,894.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2,221,620.2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98,214,853.59 | 1,386,031,515.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0,844,324.77 | 639,725,837.1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597,501.16 | 13,007,993.3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4,534,505.32 | |
应付其他权益持有者的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86,461,677.20 | 1,898,214,853.59 |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参见附注三、35。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12,441,396.87 | 2,346,623,351.26 | 3,250,817,983.14 | 1,606,519,827.63 |
其他业务 | 31,140,218.74 | 30,473,759.81 | 27,380,280.66 | 23,808,698.96 |
合计 | 4,443,581,615.61 | 2,377,097,111.07 | 3,278,198,263.80 | 1,630,328,526.59 |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主营业务 |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4,369,945,766.38 | 2,342,088,237.24 | 4,369,945,766.38 | 2,342,088,237.24 |
加工销售 | 42,495,630.49 | 4,535,114.02 | 42,495,630.49 | 4,535,114.02 |
其他业务: | ||||
租赁费 | 16,765,169.38 | 11,763,153.65 | 16,765,169.38 | 11,763,153.65 |
废铝废铁销售 | 7,114,901.13 | 7,022,892.17 | 7,114,901.13 | 7,022,892.17 |
维护保养费 | 2,567,036.86 | 7,730,320.04 | 2,567,036.86 | 7,730,320.04 |
其他 | 4,693,111.37 | 3,957,393.95 | 4,693,111.37 | 3,957,393.95 |
合计 | 4,443,581,615.61 | 2,377,097,111.07 | 4,443,581,615.61 | 2,377,097,111.0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印花税 | 5,316,543.63 | 3,435,863.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10,121.21 | 3,007,472.81 |
房产税 | 2,403,293.84 | 1,387,515.20 |
教育费附加 | 1,793,729.08 | 1,436,802.1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95,819.27 | 959,974.30 |
其他 | 124,319.77 | 121,733.99 |
合计 | 14,943,826.80 | 10,349,361.77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0,260,202.73 | 163,547,904.33 |
仓储、物业水电及房租费 | 47,496,605.07 | 45,338,408.97 |
办公车辆费 | 34,612,437.49 | 13,176,384.55 |
折旧与摊销 | 18,165,587.96 | 16,131,462.35 |
差旅费 | 13,412,384.00 | 11,871,110.57 |
业务招待费 | 10,607,485.73 | 9,083,607.34 |
物料消耗 | 9,425,104.25 | 8,805,532.91 |
其他 | 23,915,744.31 | 19,186,082.05 |
合计 | 397,895,551.54 | 287,140,493.07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1,560,554.38 | 80,933,045.47 |
股权激励款 | 18,750,935.68 | 30,608,475.16 |
中介机构费 | 17,735,955.02 | 18,786,084.77 |
业务招待费 | 10,894,834.75 | 13,551,114.01 |
折旧与摊销 | 10,407,093.25 | 9,058,434.34 |
办公车辆费 | 8,536,976.11 | 8,229,674.31 |
差旅费 | 7,207,660.22 | 5,167,069.56 |
仓库费用及房租物业费 | 3,924,875.94 | 4,538,650.69 |
其他 | 9,502,317.73 | 6,836,646.24 |
合计 | 178,521,203.08 | 177,709,194.55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867,923.31 | 40,180,743.59 |
直接投入 | 9,666,282.78 | 9,769,486.27 |
设计及样品费 | 8,778,341.36 | 8,082,402.35 |
折旧与摊销 | 3,095,417.21 | 2,766,979.14 |
加工检验费 | 2,762,500.83 | 2,377,308.67 |
租赁费 | 1,714,793.23 | 2,962,821.04 |
技术服务费 | 917,147.20 | 1,862,298.03 |
其他 | 4,520,768.18 | 4,158,939.52 |
合计 | 83,323,174.10 | 72,160,978.61 |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85,185,816.64 | 310,819,799.10 |
减:利息收入 | 386,808.57 | 618,686.09 |
手续费及其他 | 2,851,823.26 | 2,511,630.64 |
合计 | 487,650,831.33 | 312,712,743.65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803,150.99 | 10,324,801.30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26,216,205.08 | 25,762,618.08 |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09,450.44 | 153,947.29 |
合计 | 34,428,806.51 | 36,241,366.67 |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政府补助。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6,809.59 | 13,588,292.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684.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8,749.51 | |
合计 | -1,279,125.22 | 13,449,542.78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合计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81,522.59 | 667,427.9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6,539,083.10 | -75,446,117.6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891,498.88 | -8,831,686.57 |
合计 | -93,149,059.39 | -83,610,376.28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581,892.13 | -17,472,370.3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9,611,424.51 | |
十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852,398.14 | |
合计 | -21,193,316.64 | -18,324,768.45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1,234,793.70 | 8,806,546.58 |
使用权资产终止租赁利得(损失以“-”填列) | 82,778.22 | 143,932.93 |
合计 | 1,317,571.92 | 8,950,479.51 |
其他说明: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3,619,952.40 | 993,859.03 | 3,619,952.40 |
违约金及罚金收入 | 857,361.39 | 1,220,290.06 | 857,361.39 |
企业取得子公 | 631,565.77 |
/
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其他 | 1,116,248.99 | 268,161.89 | 1,116,248.99 |
合计 | 5,593,562.78 | 3,113,876.75 | 5,593,562.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597,856.52 | 4,724,455.02 | 5,597,856.52 |
违约赔偿损失 | 2,834,228.85 | 369,273.60 | 2,834,228.85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51,929.20 | 215,000.00 | 51,929.20 |
其他 | 1,275,148.01 | 338,150.12 | 1,275,148.01 |
合计 | 9,759,162.58 | 5,646,878.74 | 9,759,162.58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 116,111,582.54 | 98,186,309.3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038,757.01 | -21,056,631.01 |
合计 | 136,150,339.55 | 77,129,678.3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76,350,298.87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6,452,544.83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486,718.93 |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 81,080.51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96,021.4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5,421,499.67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642,557.36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2,329,225.41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7,369,478.55 |
其他 | 168,722.53 |
所得税费用 | 136,150,339.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66,491,553.04 | 169,666,684.90 |
预缴所得税退税 | 15,330,651.30 | |
政府补助 | 8,638,329.21 | 10,478,208.59 |
利息收入 | 308,498.83 | 545,799.72 |
其他 | 1,973,610.09 | 2,551,471.07 |
合计 | 92,742,642.47 | 183,242,164.2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60,818,988.61 | 96,144,080.10 |
付现费用 | 277,218,394.50 | 265,294,493.86 |
合计 | 438,037,383.11 | 361,438,573.96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款 | 17,181,600.00 | |
合计 | 17,181,6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绩完成解锁履约保证金 | 33,296,891.20 | |
合计 | 33,296,891.2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取得的现金 | 2,545,484.75 |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 | 861,170.49 | |
合计 | 3,406,655.2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 | 999,920.00 | |
合计 | 999,92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占用 | 198,985,000.00 | 332,000,000.00 |
融资租赁收到的现金 | 195,530,000.00 | 423,000,000.00 |
非关联方资金占用 | 287,850,000.00 | 301,060,000.00 |
收到应收款项融资 | 13,410,000.00 | 33,900,000.00 |
收到融资性票据款 | 30,088,677.74 | 17,681,308.06 |
收到受限货币资金 | 5,164,626.27 | 5,920,561.13 |
合计 | 731,028,304.01 | 1,113,561,869.1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1,765,099,546.26 | 937,690,154.03 |
关联方资金占用 | 367,178,595.45 | 413,027,732.77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 | 391,910,000.00 | |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 270,522,510.73 | 151,773,429.72 |
非关联方资金占用 | 304,843,009.81 | 267,105,817.16 |
回购股份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 | 51,000,000.00 |
支付限制股票回购款 | 881,017.88 | |
支付受限货币资金 | 658,537.72 |
/
合计 | 2,709,302,199.97 | 2,213,388,151.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期末余额 | |||
现金流入 | 现金流出 | 计提的利息 | 新增租赁 | 其他 | |||
短期借款 | 918,815,869.18 | 1,267,882,261.07 | 1,301,667,750.31 | 49,396,223.15 | -15,367,100.35 | 919,059,502.74 | |
长期借款 | 390,322,844.44 | 731,000,000.00 | 239,058,530.71 | 33,746,494.40 | 916,010,808.13 | ||
租赁负债 | 5,295,868,169.51 | 1,765,099,546.26 | 343,858,691.75 | 4,306,245,201.59 | -197,189,564.73 | 7,983,682,951.86 | |
长期应付款 | 710,320,361.14 | 195,530,000.00 | 270,522,510.73 | 107,927,346.47 | - | 323,278,028.80 | 419,977,168.08 |
合计 | 7,315,327,244.27 | 2,194,412,261.07 | 3,576,348,338.01 | 534,928,755.77 | 4,306,245,201.59 | 535,834,693.88 | 10,238,730,430.8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40,199,959.32 | 682,022,181.7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193,316.64 | 18,324,768.45 |
信用减值损失 | 93,149,059.39 | 83,610,376.2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5,592,444.80 | 240,130,195.2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69,989,819.61 | 620,516,485.94 |
/
无形资产摊销 | 2,377,422.69 | 2,196,361.6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255,355.38 | 12,343,593.9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17,571.92 | -8,950,479.5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77,904.12 | 3,730,595.9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6,241,103.80 | -17,181,652.2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83,678,728.61 | 309,872,538.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79,125.22 | -13,449,542.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699,453.14 | 8,026,310.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9,303.87 | -29,082,941.6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3,122.02 | 13,935,004.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0,839,354.63 | -979,625,299.7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7,225,449.83 | 425,920,662.74 |
其他 | 18,574,809.17 | 32,206,534.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917,243.46 | 1,404,545,693.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4,306,245,201.59 | 3,238,826,585.22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6,635,616.77 | 128,202,772.1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8,202,772.15 | 122,909,251.9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1,567,155.38 | 5,293,520.2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6,635,616.77 | 128,202,772.15 |
其中:库存现金 | 95,588.44 | 104,821.3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1,579,155.11 | 124,700,152.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960,873.22 | 3,397,798.7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635,616.77 | 128,202,772.1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6,119,629.77 | 2,140,873.28 | 保函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2,644,931.77 | 诉讼冻结资金 | |
其他货币资金 | 500.00 | 500.00 | ETC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433.84 | 未在银行变更法人、营业执照信息 | |
其他货币资金 | 5,164,626.27 | 借款保证金 | |
合计 | 8,765,495.38 | 7,305,999.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1月3日与丽水舒扬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大黄蜂国际,注册资本为301.18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271.062万美元,持有90%股权,丽水舒扬出资30.118万美元,持有1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黄蜂国际尚未立账。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2,466,143.55 |
低价值租赁费用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合计 | 2,466,143.55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775,996,637.0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本期发生额 | 4,343,051,976.79 | |
合计 | 4,343,051,976.7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1,867,923.31 | 40,180,743.59 |
直接投入 | 9,666,282.78 | 9,769,486.27 |
设计及样品费 | 8,778,341.36 | 8,082,402.35 |
折旧与摊销 | 3,095,417.21 | 2,377,308.67 |
加工检验费 | 2,762,500.83 | 1,862,298.03 |
租赁费 | 1,714,793.23 | 2,962,821.04 |
技术服务费 | 917,147.20 | 2,766,979.14 |
其他 | 4,520,768.18 | 4,158,939.52 |
合计 | 83,323,174.10 | 72,160,978.6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3,323,174.10 | 72,160,978.6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擎天系统 | 24,233,125.18 | 24,233,125.18 | ||||
预应力型钢支撑装置 | 3,281,257.61 | 3,281,257.61 | ||||
新型H型钢支撑装置 | 3,210,308.90 | 3,210,308.90 | ||||
稳定性钢支撑系统 | 3,209,646.64 | 3,209,646.64 | ||||
组合型钢支护结构 | 3,136,416.54 | 3,136,416.54 | ||||
新型钢支撑结构及组件 | 2,480,060.22 | 2,480,060.22 | ||||
承插式盘扣脚手架 | 2,466,980.25 | 2,466,980.25 | ||||
其他 | 41,305,378.76 | 41,305,378.76 | ||||
合计 | 83,323,174.10 | 83,323,174.10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出资设立子公司6家、孙公司33家。
上级公司 | 新增合并单位 | 新增合并方式 | 设立时间 |
本公司 | 浙江艾达 | 出资设立 | 2023-02-15 |
本公司 | 浙江哈雷 | 出资设立 | 2023-06-09 |
本公司 | 哈雷建筑 | 出资设立 | 2023-08-30 |
本公司 | 上海科思翰 | 出资设立 | 2023-09-19 |
本公司 | 北京华铁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2-07 |
本公司 | 上海思玖麟 | 出资设立 | 2023-12-26 |
华铁大黄蜂 | 浙江华铁供应链 | 出资设立 | 2023-03-06 |
华铁大黄蜂 | 华硕建筑 | 出资设立 | 2023-07-27 |
浙江大黄蜂 | 洛阳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02-01 |
/
浙江大黄蜂 | 扬州赫雷特 | 出资设立 | 2023-02-06 |
浙江大黄蜂 | 宜宾华铁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02-16 |
浙江大黄蜂 | 淮安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02-23 |
浙江大黄蜂 | 上海启蜂 | 出资设立 | 2023-02-27 |
浙江大黄蜂 | 上海旻蜂 | 出资设立 | 2023-03-01 |
浙江大黄蜂 | 苏州华铁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03-16 |
浙江大黄蜂 | 临沂华铁哈雷 | 出资设立 | 2023-03-17 |
浙江大黄蜂 | 重庆闳雷特 | 出资设立 | 2023-04-11 |
浙江大黄蜂 | 盐城华铁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04-18 |
浙江大黄蜂 | 烟台赫雷特 | 出资设立 | 2023-05-15 |
浙江大黄蜂 | 杭州可生 | 出资设立 | 2023-05-17 |
浙江大黄蜂 | 德州赫雷特 | 出资设立 | 2023-05-19 |
浙江大黄蜂 | 长春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06-12 |
浙江大黄蜂 | 北京邦博比 | 出资设立 | 2023-06-12 |
浙江大黄蜂 | 石家庄闳雷特 | 出资设立 | 2023-06-26 |
浙江大黄蜂 | 天津哈雷 | 出资设立 | 2023-06-27 |
浙江大黄蜂 | 郑州赫雷特 | 出资设立 | 2023-07-06 |
浙江大黄蜂 | 天津邦博比 | 出资设立 | 2023-07-18 |
浙江大黄蜂 | 青岛赫雷特 | 出资设立 | 2023-07-25 |
浙江大黄蜂 | 呼和浩特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0-07 |
浙江大黄蜂 | 泸州华铁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0-08 |
浙江大黄蜂 | 福鼎华铁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1-01 |
浙江大黄蜂 | 昆明邦博比 | 出资设立 | 2023-11-07 |
浙江大黄蜂 | 赣州华铁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1-10 |
浙江大黄蜂 | 大黄蜂国际 | 出资设立 | 2023-11-03 |
/
浙江大黄蜂 | 襄阳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2-19 |
浙江大黄蜂 | 柳州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2-20 |
浙江大黄蜂 | 成都哈雷 | 出资设立 | 2023-12-28 |
浙江大黄蜂 | 贵阳大黄蜂 | 出资设立 | 2023-12-28 |
浙江恒铝 | 恒铝新材料 | 出资设立 | 2023-08-04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黄山华铁 | 黄山 | 500万人民币 | 黄山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100 | 出资设立 | |
湖北仁泰 | 武汉 | 6830万人民币 | 武汉 |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100 | 股权收购 | |
杭州成昇 | 杭州 | 3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其他软件开发 | 100 | 出资设立 | |
杭州铭昇 | 杭州 | 3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 | 100 | 出资设立 | |
杭州广昇 | 杭州 | 3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100 | 出资设立 | |
成都华诚 | 成都 | 2600万人民币 | 成都 |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100 | 股权收购 | |
浙江明思特 | 杭州 | 20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55 | 出资设立 | |
浙江大黄蜂 | 丽水 | 11676万人民币 | 丽水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华铁大黄蜂 | 丽水 | 800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100 | 出资设立 | |
大数据运营 | 杭州 | 1000万人民币 | 杭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 | 出资设立 | |
江苏瑞成 | 淮安 | 2502.5万人民币 | 淮安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60 | 股权收购 | |
浙江粤顺 | 丽水 | 69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 100 | 出资设立 | |
浙江吉通 | 杭州 | 6885万人民币 | 杭州 |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100 | 股权收购 | |
浙江恒铝 | 金华 | 4748.07万人民币 | 金华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 | 股权收购 | |
浙江双资 | 杭州 | 50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51 | 股权收购 | |
杭州启 | 杭州 | 500万人 | 杭州 | 建筑工程 | 100 | 股权收购 |
/
宇 | 民币 | 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
浙江艾达 | 丽水 | 10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商务服务业 | 100 | 出资设立 | |
浙江哈雷 | 杭州 | 200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其他数字内容服务 | 100 | 出资设立 | |
哈雷建筑 | 丽水 | 500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100 | 出资设立 | |
上海科思翰 | 上海 | 9900万人民币 | 上海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1 | 出资设立 | |
北京华铁大黄蜂 | 北京 | 1000万人民币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 | 出资设立 | |
上海思玖麟 | 上海 | 1000万人民币 | 上海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1 | 出资设立 | |
杭州大黄蜂 | 杭州 | 1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济南大黄蜂 | 济南 | 100万人民币 | 济南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广州大黄蜂 | 广州 | 100万人民币 | 广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东莞大黄蜂 | 东莞 | 100万人民币 | 东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成都大黄蜂 | 成都 | 100万人民币 | 成都 |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北京大黄蜂 | 北京 | 100万人民币 | 北京 | 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西安大黄蜂 | 西安 | 100万人民币 | 西安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郑州大黄蜂 | 郑州 | 100万人民币 | 郑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赁 | |||||||
无锡大黄蜂 | 无锡 | 100万人民币 | 无锡 |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上海闳雷特 | 上海 | 100万人民币 | 上海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天津赫雷特 | 天津 | 100万人民币 | 天津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重庆赫雷特 | 重庆 | 100万人民币 | 重庆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浙江景天 | 丽水 | 10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48.0473 | 出资设立 | |
钰程大黄蜂 | 丽水 | 10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48.0473 | 出资设立 | |
杭州赫雷特 | 杭州 | 10万人民币 | 杭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青岛大黄蜂 | 青岛 | 10万人民币 | 青岛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南昌赫雷特 | 南昌 | 10万人民币 | 南昌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长沙赫雷特 | 长沙 | 100万人民币 | 长沙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珠海大黄蜂 | 珠海 | 10万人民币 | 珠海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徐州大黄蜂 | 徐州 | 10万人民币 | 徐州 | 管道和设备安装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南通大黄蜂 | 南通 | 10万人民币 | 南通 |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常州赫雷特 | 常州 | 10万人民币 | 常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北京闳雷特 | 北京 | 10万人民币 | 北京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济南闳雷特 | 济南 | 10万人民币 | 济南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乌鲁木齐大黄蜂 | 乌鲁木齐 | 10万人民币 | 乌鲁木齐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武汉赫雷特 | 武汉 | 10万人民币 | 武汉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南京大黄蜂 | 南京 | 10万人民币 | 南京 |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西安赫雷特 | 西安 | 10万人民币 | 西安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广州赫雷特 | 广州 | 10万人民币 | 广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太原大黄蜂 | 太原 | 10万人民币 | 太原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兰州大黄蜂 | 兰州 | 10万人民币 | 兰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上海邦博比 | 上海 | 10万人民币 | 上海 | 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杭州闳雷特 | 杭州 | 10万人民币 | 杭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吉安大黄蜂 | 吉安 | 100万人民币 | 吉安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浙江哈雷 | 杭州 | 2000万人民币 | 杭州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64.7696 | 出资设立 | |
南宁大黄蜂 | 南宁 | 10万人民币 | 南宁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赁 | |||||||
深圳赫雷特 | 深圳 | 10万人民币 | 深圳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福州大黄蜂 | 福州 | 100万人民币 | 福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北京赫雷特 | 北京 | 10万人民币 | 北京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昆山大黄蜂 | 苏州 | 10万人民币 | 苏州 |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金华赫雷特 | 金华 | 10万人民币 | 金华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厦门赫雷特 | 厦门 | 10万人民币 | 厦门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滨州赫雷特 | 滨州 | 10万人民币 | 滨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淄博赫雷特 | 淄博 | 10万人民币 | 淄博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宁波哈雷 | 宁波 | 10万人民币 | 宁波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宜宾华铁大黄蜂 | 宜宾 | 10万人民币 | 宜宾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苏州华铁大黄蜂 | 苏州 | 10万人民币 | 苏州 |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重庆闳雷特 | 重庆 | 10万人民币 | 重庆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上海旻蜂 | 上海 | 10万人民币 | 上海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上海启蜂 | 上海 | 10万人民币 | 上海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临沂华铁哈雷 | 临沂 | 10万人民币 | 临沂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洛阳大黄蜂 | 洛阳 | 10万人民币 | 洛阳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扬州赫雷特 | 扬州 | 10万人民币 | 扬州 |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淮安大黄蜂 | 淮安 | 10万人民币 | 淮安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盐城华铁大黄蜂 | 盐城 | 100万人民币 | 盐城 |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烟台赫雷特 | 烟台 | 10万人民币 | 烟台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杭州可生 | 杭州 | 10万人民币 | 杭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德州赫雷特 | 德州 | 10万人民币 | 德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长春大黄蜂 | 长春 | 10万人民币 | 长春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北京邦博比 | 北京 | 10万人民币 | 北京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石家庄闳雷特 | 石家庄 | 10万人民币 | 石家庄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天津哈雷 | 天津 | 10万人民币 | 天津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郑州赫雷特 | 郑州 | 10万人民币 | 郑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天津邦 | 天津 | 1000万人 | 天津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博比 | 民币 | ||||||
青岛赫雷特 | 青岛 | 10万人民币 | 青岛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呼和浩特大黄蜂 | 呼和浩特 | 10万人民币 | 呼和浩特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泸州华铁大黄蜂 | 泸州 | 10万人民币 | 泸州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福鼎华铁大黄蜂 | 宁德 | 10万人民币 | 宁德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昆明邦博比 | 昆明 | 10万人民币 | 昆明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赣州华铁大黄蜂 | 赣州 | 10万人民币 | 赣州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襄阳大黄蜂 | 襄阳 | 10万人民币 | 襄阳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柳州大黄蜂 | 柳州 | 10万人民币 | 柳州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成都哈雷 | 成都 | 10万人民币 | 成都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贵阳大黄蜂 | 贵阳 | 10万人民币 | 贵阳 | 租赁业 | 94.2103 | 出资设立 | |
华铁宇硕 | 杭州 | 50000万人民币 | 杭州 |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 99.5000 | 出资设立 | |
浙江华铁供应链 | 金华 | 10000万人民币 | 金华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 | 出资设立 | |
华硕建筑 | 金华 | 1000万人民币 | 金华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100 | 出资设立 | |
贵州恒铝 | 黔东南 | 1000万人民币 | 黔东南 | 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100 | 股权收购 | |
贵州华胜 | 黔东南 | 1000万人民币 | 黔东南 |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100 | 出资设立 | |
浙江优高 | 丽水 | 30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100 | 股权收购 | |
华铁优高 | 丽水 | 2500万人民币 | 丽水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 | 100 | 出资设立 |
/
务 | |||||||
恒铝新材料 | 金华 | 2000万人民币 | 金华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 100 | 出资设立 | |
华铁双资 | 丽水 | 5000万人民币 | 丽水 |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51 | 股权收购 | |
大黄蜂国际 | 香港 | 301.180万美元 | 香港 |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 84.7893 | 出资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浙江大黄蜂 | 5.7897 | 22,872,666.67 | 61,410,590.8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浙江大黄蜂 | 1,814,942,056.11 | 10,413,918,379.64 | 12,228,860,435.75 | 4,242,100,524.06 | 6,892,297,771.15 | 11,134,398,295.21 | 1,046,962,760.92 | 7,169,793,303.87 | 8,216,756,064.79 | 2,895,073,598.45 | 4,637,077,482.53 | 7,532,151,080.98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浙江大黄蜂 | 3,110,475,220.48 | 403,600,142.82 | 403,600,142.82 | 1,540,997,463.25 | 1,827,205,060.07 | 249,228,504.51 | 249,228,504.51 | 994,517,412.54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华铁租赁 | 舟山 | 舟山 | 融资租赁 | 20.00 | -- | 权益法 |
华铁设备 | 杭州 | 杭州 | 租赁服务 | 49.00 | -- | 权益法 |
华铁支护 | 杭州 | 杭州 | 租赁服务 | 49.00 | -- | 权益法 |
城投华铁 | 东阳 | 东阳 | 租赁服务 | 49.00 | --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华铁租赁 | 华铁设备 | 华铁租赁 | 华铁设备 | |
流动资产 | 1,140,996,431.07 | 88,755,778.71 | 1,194,089,105.22 | 90,673,953.79 |
非流动资产 | 2,203,155,367.55 | 338,479,885.92 | 2,112,116,700.24 | 378,628,716.20 |
/
资产合计 | 3,344,151,798.62 | 427,235,664.63 | 3,306,205,805.46 | 469,302,669.99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74,054,171.72 | 100,145,982.12 | 44,370,598.59 | 86,598,227.51 |
非流动负债 | 208,047,044.37 | 267,057,558.56 | ||
负债合计 | 74,054,171.72 | 308,193,026.49 | 44,370,598.59 | 353,655,786.07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54,019,525.38 | 58,330,892.70 | 652,367,041.37 | 56,666,973.13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54,019,525.38 | 58,330,892.70 | 652,369,714.37 | 56,666,973.1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94,350,866.21 | 57,920,121.52 | 117,362,717.72 | 51,761,853.53 |
净利润 | 8,262,420.03 | 3,395,754.22 | 8,209,578.84 | 18,597,265.9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62,420.03 | 3,395,754.22 | 8,209,578.84 | 18,597,265.9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城投华铁 | 华铁支护 | 城投华铁 | 华铁支护 | |
流动资产 | 82,982,615.17 | 181,760,406.14 | 974,806.54 | 183,760,980.76 |
非流动资产 | 431,578,089.28 | 66,247,164.42 | 94,046.10 | 72,253,817.77 |
资产合计 | 514,560,704.45 | 248,007,570.56 | 1,068,852.64 | 256,014,798.53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370,997,310.11 | 10,148,725.38 | 662,766.57 | 10,174,333.50 |
非流动负债 | 135,642,828.75 | |||
负债合计 | 506,640,138.86 | 10,148,725.38 | 662,766.57 | 10,174,333.5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881,077.14 | 116,550,834.14 | 198,982.17 | 120,461,827.8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 118,438,217.97 | 709,546.44 | 122,349,211.7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8,089,548.70 | 36,132.63 | 13,839,289.89 | |
净利润 | -2,485,520.48 | -7,981,619.85 | -593,913.93 | 4,682,003.9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85,520.48 | -7,981,619.85 | -593,913.93 | 4,682,003.9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7,803,150.99 | 10,324,801.30 |
合计 | 7,803,150.99 | 10,324,801.3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
/
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相关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这些部门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①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1.89%(2022年:28.57%);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6.74%(2022年:62.68%)。
②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
/
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两年 | 两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短期借款 | 919,059,502.74 | 919,059,502.74 | |||
应付账款 | 1,145,869,970.52 | 1,145,869,970.52 | |||
其他应付款 | 556,703,313.81 | 556,703,313.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9,741,409.19 | 2,649,741,409.19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26,829,257.76 | 26,829,257.76 | |||
长期借款 | 180,900,000.00 | 607,970,000.00 | 788,870,000.00 | ||
租赁负债 | 1,582,929,252.53 | 1,521,593,901.06 | 2,823,491,887.47 | 5,928,015,041.06 | |
长期应付款 | 414,786,721.24 | 302,480,306.01 | 354,422,001.08 | 1,071,689,028.33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5,298,203,454.02 | 2,178,615,973.77 | 2,432,044,207.07 | 3,177,913,888.55 | 13,086,777,523.41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两年 | 两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短期借款 | 918,815,869.18 | 918,815,869.18 | |||
应付账款 | 1,001,594,689.67 | 1,001,594,689.67 |
/
其他应付款 | 901,309,922.70 | 901,309,922.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85,752,466.44 | 1,385,752,466.44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13,910,858.97 | 13,910,858.97 | |||
长期借款 | 112,200,000.00 | 252,500,000.00 | 364,700,000.00 | ||
租赁负债 | 1,172,790,790.13 | 1,009,665,930.94 | 1,945,736,095.05 | 4,128,192,816.12 | |
长期应付款 | 233,185,781.50 | 153,708,155.42 | 130,972,155.61 | 517,866,092.53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221,383,806.96 | 1,518,176,571.63 | 1,415,874,086.36 | 2,076,708,250.66 | 9,232,142,715.61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③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短期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
期末,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4,924.21万元(上年年末:3,201.24万元)。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汇率风险主要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除了在香港设立的孙公司持有以美元为结算货币的资产外,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
(2)资本管理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0.54%(上年年末:67.32%)。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6,241,103.80 | 156,241,103.8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3,067,800.66 | 3,067,800.6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9,308,904.46 | 159,308,904.46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长期借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不再详细披露。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华铁租赁 | 联营企业 |
华铁设备 | 联营企业 |
/
热联华铁 | 过去十二个月内联营企业 |
华铁支护 | 联营企业 |
城投华铁 | 联营企业 |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银金租) | 本公司董事益智任职独立董事的企业 |
天津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租赁) | 华铁租赁的全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大黄蜂控股) | 胡丹锋控制的企业 |
潘倩 | 胡丹锋配偶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热联华铁 | 采购资产 | 4,028,056.07 | 54,316,388.82 | ||
华铁支护 | 采购资产 | 359,307.4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热联华铁 | 服务费 | 861,448.53 | 1,582,237.8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华铁设备 | 经营性固定资产 | 303,081.69 | 117,073.25 |
热联华铁 | 经营性固定资产 | 36,043.12 | 852,086.66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热联华铁 | 经营性固定资产 | 1,021,206.18 | 20,167,743.92 | ||||||||
华铁设备 | 经营性固定资产 | 62,608.01 | |||||||||
浙银金租 | 经营性固定资产 | 41,401,194.15 | 18,302,541.52 | ||||||||
城投华铁 | 经营性固定资产 | 17,041,747.0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胡丹锋、潘倩 | 2,500 | 2023/4/21 | 2024/4/20 | 否 |
胡丹锋、潘倩 | 2000 | 2023/5/31 | 2024/2/24 | 否 |
胡丹锋、潘倩 | 5000 | 2023/6/8 | 2024/6/8 | 否 |
胡丹锋、潘倩 | 15900 | 2023/3/9 | 2026/3/9 | 否 |
胡丹锋、潘倩 | 4000 | 2023/12/22 | 2026/12/22 | 否 |
胡丹锋、潘倩 | 900 | 2023/7/13 | 2024/7/12 | 否 |
胡丹锋、潘倩 | 950 | 2023/7/20 | 2024/7/12 | 否 |
胡丹锋、潘倩 | 850 | 2023/7/31 | 2024/7/12 | 否 |
胡丹锋、潘倩 | 300 | 2023/8/28 | 2024/7/12 | 否 |
胡丹锋、潘倩 | 5000 | 2023/7/18 | 2024/7/18 | 否 |
胡丹锋、潘倩 | 7000 | 2023/7/20 | 2024/7/18 | 否 |
胡丹锋、潘倩 | 3000 | 2023/8/8 | 2024/8/6 | 否 |
胡丹锋、潘倩 | 2500 | 2023/8/24 | 2024/8/24 | 否 |
胡丹锋、潘倩 | 2000 | 2023/6/14 | 2024/6/13 | 否 |
胡丹锋、潘倩 | 5000 | 2023/9/26 | 2024/9/25 | 否 |
胡丹锋、潘倩 | 5000 | 2023/10/19 | 2024/10/18 | 否 |
胡丹锋、潘倩 | 5000 | 2023/10/24 | 2024/10/23 | 否 |
胡丹锋、潘倩 | 6000 | 2023/11/9 | 2024/11/8 | 否 |
胡丹锋、潘倩 | 3000 | 2023/11/17 | 2024/11/16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1000 | 2023/12/7 | 2024/12/5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5000 | 2023/12/11 | 2024/12/5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5000 | 2023/12/12 | 2024/12/5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5000 | 2023/12/13 | 2024/12/5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4000 | 2023/12/13 | 2024/12/5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5000 | 2022/10/24 | 2024/12/16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 | 3100 | 2022/10/24 | 2025/6/28 | 否 |
/
租赁 |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5000 | 2022/10/25 | 2025/10/17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2900 | 2022/11/22 | 2025/10/23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1500 | 2023/4/19 | 2025/10/16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2500 | 2023/5/23 | 2025/10/16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2000 | 2023/11/23 | 2026/11/21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7000 | 2023/12/14 | 2026/11/13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4100 | 2023/12/21 | 2026/11/13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5000 | 2023/12/15 | 2026/12/14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7500 | 2023/12/19 | 2026/12/17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7500 | 2023/12/19 | 2026/12/18 | 否 |
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浙江租赁 | 7800 | 2023/12/27 | 2024/12/26 | 否 |
胡丹锋、潘倩 | 4900 | 2023/2/28 | 2024/3/28 | 否 |
胡丹锋、潘倩 | 1500 | 2023/7/6 | 2026/7/5 | 否 |
胡丹锋、潘倩 | 2000 | 2023/9/7 | 2026/9/6 | 否 |
胡丹锋、潘倩 | 4500 | 2023/12/5 | 2026/12/4 | 否 |
胡丹锋、潘倩 | 1592.54 | 2022/5/10 | 2024/11/10 | 否 |
胡丹锋、潘倩 | 3198.81 | 2021/5/11 | 2026/5/11 | 否 |
胡丹锋、潘倩 | 2529.93 | 2023/4/28 | 2029/4/28 | 否 |
胡丹锋 | 4201.83 | 2023/4/27 | 2029/4/27 | 否 |
胡丹锋、潘倩 | 4,533.56 | 2023/9/18 | 2029/9/1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拆入 | 归还 | 期末余额 |
天津租赁 | 14,174,096.45 | 205,406,670.15 | 207,000,000.00 | 12,580,766.60 |
华铁租赁 | 145,269,481.24 | 4,252,079.62 | 147,896,867.67 | 1,624,693.19 |
大黄蜂控股 | 12,166,461.11 | 115,266.67 | 12,281,727.78 |
公司参考LPR确定资金拆借利率,本期拆入金额包括天津租赁本期计提的利息费用807,715.33元,华铁租赁本期计提的利息费用4,252,079.62元,大黄蜂控股本期计提的利息费用115,266.67元。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3.71 | 317.6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热联华铁 | 354,679.39 | 37,187.54 | 1,228,810.24 | 70,165.06 |
应收账款 | 华铁设备 | 7,360.88 | 241.44 | 762,210.01 | 38,339.27 |
其他应收款 | 城投华铁 | 506,721.19 | 25,336.06 | ||
其他应收款 | 浙银金租 | 6,000,000.00 | 900,000.00 | 4,000,000.00 | 200,000.0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华铁支护 | 17,405,485.48 | 39,311,502.95 |
应付账款 | 热联华铁 | 32,651,535.64 | 82,634,000.14 |
应付账款 | 华铁设备 | 1,443,267.23 | 2,469,851.64 |
应付账款 | 城投华铁 | 11,466,783.02 | |
其他应付款 | 华铁支护 | 461,091.34 | 461,091.34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租赁 | 12,580,766.60 | 14,174,096.45 |
其他应付款 | 热联华铁 | 330,000.00 | 3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铁融资 | 1,624,693.19 | 145,269,481.24 |
其他应付款 | 大黄蜂控股 | 12,166,461.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浙银金租 | 50,811,409.89 | 32,495,067.84 |
长期应付款 | 浙银金租 | 46,967,389.93 | 52,443,177.42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1)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管 | 47,040 | 248,841.60 | 47,040 | 248,841.60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14,783,055 | 87,466,266.99 | 14,047,124 | 74,309,285.96 | 8,517,662 | 45,058,431.98 | ||
合计 | 14,783,055 | 87,466,266.99 | 14,094,164 | 74,558,127.56 | 8,564,702 | 45,307,273.58 |
(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授予对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 | 金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象类别 | 量 | 额 | ||||||
董事/高管 | 3,863,160 | 24,376,539.60 | 3,863,160 | 24,376,539.60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4,921,560 | 31,055,043.60 | 4,998,000 | 31,537,380.00 | 76,440 | 482,336.40 | ||
合计 | 4,921,560 | 31,055,043.60 | 8,861,160 | 55,913,919.60 | 3,939,600 | 24,858,876.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1)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董事/高管 | 5.29 | 2个会计年度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5.29 | 2个会计年度 |
(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董事/高管 | 6.31 | 2个会计年度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6.31 | 2个会计年度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行权价格、期权期限、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股价预计波动率、股份的预计股利、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预计行权数量决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9,556,124.47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1)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管 | 37,373.35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11,393,298.85 | |
合计 | 11,430,672.20 |
(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管 | 5,366,196.05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6,942,567.19 | |
合计 | 12,308,763.24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改情况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7.41元/股调整为5.29元/股;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368.1893万份调整为6,115.4650万份;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749.3540万份调整为1,049.0956万份。具体调整原因: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1日为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97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570.7515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50元/股。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10.50元/股调整为7.41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763人调整为664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27人调整为117人;首次授予
/
的数量由3,559.90万份调整为4735.78万份;预留部分授予的数量由598.65万份调整为
821.17万份。2022年8月-2023年4月,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39.406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367.590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71.8160万份。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87,609,40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768,700股后的1,379,840,70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式P=P0/(1+n),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1+n)=7.41/(1+0.4)=5.29元/股;根据公式Q=Q0×(1+n),调整后的首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Q=Q0×(1+n)=4,368.1893×(1+0.4)=6,115.4650万份,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9.5653万份调整为811.3914万份。调整后的预留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Q=Q0×(1+n)=749.3540×(1+0.4)=1,049.0956万份,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2.4180万份调整为129.3852万份。
(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改情况1)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股调整为8.84元/股,激励对象的人数由45人调整为41人,授予的数量由1,566万份调整为2,192.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数量82.60万份,注销后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92.4万份调整为2109.8万份。具体调整原因: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2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1,566.0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50元/股。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01,846,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式P=P0/(1+n)和P=P0–V,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V)/(1+n)=(12.50-0.127)/(1+0.4)=8.84元/股。根据公式Q=Q0×(1+n),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Q0×(1+n)=1,566×(1+0.4)=2,192.4万份。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2.6万份(调整后)将由公司统一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5人调整为4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92.4万份(调整后)调整为2109.8万份。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84元/股调整为6.31元/股;授予的数量由2,109.8万份调整为2,953.72万份。具体调整原因:
/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87,609,40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768,700股后的1,379,840,70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式P=P0/(1+n),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1+n)=8.84/(1+0.4)=6.31元/股;根据公式Q=Q0×(1+n),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Q0×(1+n)=2,109.8×(1+0.4)=2,953.72万份,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32.94万份调整为886.116万份。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对外投资承诺 | 265,549,408.27 | 8,000,000.00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担保单位名称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担保金额(万元) | 借款余额(万元) | 期限 |
本公司[注1] | 浙江吉通 | 保证担保 | 4,000.00 | 2,000.00 | 2023/7/14-2024/7/11 |
本公司[注2] | 浙江吉通 | 保证担保 | 1,000.00 | 1,000.00 | 2023/11/22-2024/5/6 |
本公司[注3] | 湖北仁泰 | 保证担保 | 3,000.00 | 3,000.00 | 2023/12/13-2025/6/6 |
本公司[注4] | 江苏瑞成 | 保证担保 | 1,000.00 | 1,000.00 | 2022/3/17-2024/2/15 |
本公司[注5] | 江苏瑞成 | 保证担保 | 1,000.00 | 1,000.00 | 2023/8/15-2024/8/8 |
华铁宇硕[注6] | 本公司 | 抵押担保 | 24,300.00 | 5,000.00 | 2023/9/27-2024/9/25 |
5,000.00 | 2023/10/19-2024/10/18 | ||||
5,000.00 | 2023/10/25-2024/10/23 |
/
华铁宇硕[注7]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 | 2,500.00 | 2023/4/21-2024/4/20 |
浙江大黄蜂[注8]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2,000.00 | 2,000.00 | 2023/5/31-2024/2/24 |
华铁宇硕、浙江大黄蜂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9,000.00 | 5,000.00 | 2023/6/8-2024/6/8 |
15,900.00 | 2023/3/9-2026/3/9 | ||||
杭州启宇[注9]
杭州启宇[注9] | 本公司 | 抵押担保 | 24,000.00 |
4,000.00
4,000.00 | 2023/12/22-2026/12/22 | ||||
浙江大黄蜂[注10]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2,000.00 | 2,000.00 | 2023/6/14-2024/6/13 |
浙江大黄蜂[注11]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 | 900.00 | 2023/7/13-2024/7/12 |
950.00 | 2023/7/20-2024/7/12 | ||||
850.00 | 2023/7/31-2024/7/12 | ||||
3,000.00 | 2023/8/28-2024/7/12 | ||||
华铁宇硕[注12]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 | 5,000.00 | 2023/7/18-2024/7/18 |
浙江大黄蜂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8,000.00 | 7,000.00 | 2023/7/20-2024/7/18 |
浙江恒铝[注13]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7,000.00 | ||
华铁宇硕、浙江大黄蜂[注14]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2,500.00 | 2,500.00 | 2023/8/24-2024/8/24 |
华铁宇硕、浙江大黄蜂[注15]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6,000.00 | 6,000.00 | 2023/11/9-2024/11/8 |
华铁宇硕、浙江大黄蜂[注16]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3,000.00 | 3,000.00 | 2023/11/17-2024/11/16 |
华铁宇硕[注17]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80,410.00 | 1,000.00 | 2023/12/7-2024/12/5 |
5,000.00 | 2023/12/11-2024/12/5 | ||||
5,000.00 | 2023/12/12-2024/12/5 | ||||
5,000.00 | 2023/12/13-2024/12/5 | ||||
4,000.00 | 2023/12/13-2024/12/5 | ||||
华铁宇硕[注18] | 5,000.00 | 2021/12/28-2024/12/16 | |||
3,100.00 | 2022/9/26-2025/6/28 | ||||
5,000.00 | 2022/10/25-2025/10/17 | ||||
2,900.00 | 2022/11/22-2025/10/23 |
/
1,500.00 | 2023/4/19-2025/10/16 | ||||
2,500.00 | 2023/5/23-2025/10/16 | ||||
2,000.00 | 2023/11/23-2026/11/21 | ||||
7,000.00 | 2023/12/14-2026/11/13 | ||||
4,100.00 | 2023/12/21-2026/11/13 | ||||
5,000.00 | 2023/12/15-2026/12/14 | ||||
7,500.00 | 2023/12/19-2026/12/17 | ||||
7,500.00 | 2023/12/19-2026/12/18 | ||||
华铁宇硕[注19]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7,800.00 | 7,800.00 | 2023/12/27-2024/12/26 |
浙江大黄蜂[注20]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 | 4,900.00 | 2023/2/28-2024/3/28 |
浙江大黄蜂[注21]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6,000.00 | 1,500.00 | 2023/7/6-2026/7/5 |
浙江大黄蜂[注22]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8,000.00 | 2,000.00 | 2023/9/7-2026/9/6 |
4,500.00 | 2023/12/5-2026/12/4 | ||||
浙江大黄蜂[注23]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3,000.00 | 3,000.00 | 2023/8/8-2024/8/6 |
本公司 | 贵州恒铝 | 保证担保 | 2,500.00 | 2,100.00 | 2021/7/1-2024/12/31 |
华铁大黄蜂[注24] | 本公司 | 保证抵押担保 | 5,509.64 | 1,592.54 | 2022/5/10-2024/11/10 |
华铁大黄蜂[注25] | 本公司 | 抵押担保 | 12,058.77 | 4,132.19 | 2020/11/12-2025/11/12 |
华铁大黄蜂[注26] | 本公司 | 保证抵押担保 | 6,820.00 | 3,198.81 | 2021/5/11-2026/5/11 |
浙江大黄蜂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2,486.70 | 2,004.75 | 2023/12/14-2029/12/14 |
浙江大黄蜂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4,970.11 | 4,425.12 | 2023/12/18-2028/12/18 |
浙江大黄蜂[注27] | 本公司 | 保证担保 | 5,395.22 | 4,201.83 | 2023/4/27-2029/4/27 |
本公司、浙江大黄蜂 | 浙江吉通 | 保证担保 | 5,422.49 | 5,150.00 | 2023/12/18-2029/12/18 |
本公司[注28] | 华铁优高 | 保证担保 | 5,420.52 | 4,533.56 | 2023/9/18-2029/9/18 |
本公司、浙江大黄蜂[注29] | 华铁大黄蜂 | 保证担保 | 10,865.92 | 5,432.53 | 2022/04/20-2025/04/22 |
本公司、浙江大 | 华铁大黄蜂 | 保证担保 | 10,981.53 | 5,490.76 | 2022/05/27- |
/
黄蜂[注30] | 2025/05/27 | ||||
本公司[注31] | 华铁大黄蜂 | 保证担保 | 2,245.12 | 1,122.57 | 2022/06/15-2025/06/15 |
本公司、浙江大黄蜂[注32] | 华铁大黄蜂 | 保证抵押担保 | 11,105.48 | 5,545.38 | 2022/06/29-2025/06/15 |
本公司、浙江大黄蜂[注33] | 华铁大黄蜂 | 保证担保 | 5,798.70 | 3,266.01 | 2022/07/06-2025/07/05 |
本公司[注34] | 浙江大黄蜂 | 保证担保 | 814,278.29 | 484,308.58 | 2019/06/25-2032/01/18 |
华铁大黄蜂[注35] | 华铁供应链 | 保证担保 | 446,052.95 | 385,912.69 | 2023/03/30-2030/02/28 |
注1: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由浙江吉通以持有的H型钢提供抵押担保。注2: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提供保证担保。注3:该笔借款同时由陈晓娟、王小磊提供保证担保,由湖北仁泰以持有的685项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注4:该笔借款同时由陈慧、颜廷坚、张艳、王智和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注5:该笔借款同时由颜廷坚提供保证担保。注6: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7: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8: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9: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10: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11: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12: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13: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由质押物华铁应急四个仓库设备最高额8,75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注14: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15: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景宁恒发以本公司股权2125万流通股最高额12,49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注16: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17: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浙江租赁和天津租赁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以持有浙江恒铝30%股权和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注18: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浙江租赁、天津租赁、和其他个人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以持有应收账款和浙江恒铝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注19: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天津租赁和浙江租赁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以持有浙江租赁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注20: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21: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22: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23:该笔借款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24:该笔融资租赁业务同时由胡丹锋和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注25: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华铁大黄蜂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保,由本公司以持有钢材制品提供抵押担保。注26:该笔融资租赁业务同时由胡丹锋和潘倩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以持有钢材制品提供抵押担保。注27: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胡丹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8: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胡丹锋和潘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29: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华铁大黄蜂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保。注30: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胡丹锋、潘倩提供保证担保,由华铁大黄蜂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注31: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华铁大黄蜂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注32: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胡丹锋提供保证担保,由浙江大黄蜂、华铁大黄蜂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保。注33:该笔售后回租业务同时由华铁大黄蜂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注34:该笔融资租赁业务同时由浙江大黄蜂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保。注35:该笔融资租赁业务同时由华铁供应链以高空作业平台提供抵押担保。
(2)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诉讼1)本公司与福建景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1,719,157.65元,包括考虑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曾通过银行转账及委托案外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代付的方式向被告先行支付的劳务费1,565,711.37元及应补偿租金、材料扣款、税金、维修费、材料丢失赔偿的差额153,446.28元。2023年6月16日,本案已判决。判决福建景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返还已付款人民币2,096,769.37元及租金、维修费、丢失赔偿差额人民币153,446.28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23年6月28日,福建景程建设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金额合计1,328,371.38元。2023年12月27日,本公司向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对福建景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异议项即中铁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代付农民工工资1,318,258.00元申请调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等待二审中,本公司账面预付账款余额374,383.36元。2)本公司与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
/
合计人民币2,089,713.01元,包括租金805,150.48元、超期租金744,478.51元、超期材料费46,860.89元及违约金72,144.67元、丢失的配件价值100,573.34元、未收回的材料价值320,505.12元。2023年8月4日,本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铁应急支付租金1,334,222.1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报废模板赔偿款190,704.24元、丢失配件赔偿款75,000.00元。2023年9月6日,本公司未收到任何款项,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仍在执行中,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645,393.01元,已计提坏账645,393.01元。3)本公司与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提起仲裁,申请如下: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合同款857,600.77元人民币;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款的逾期付款利息347,822.27元(以未付款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自2020年12月9日暂算至2022年11月1日共计347,822.27元,具体金额以实际付清止。);三、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裁决书,判定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裁决生效十五日起支付本公司租金、运输费、维修费等合计55,7600.77元。本公司未收到任何款项,2023年12月5日,本公司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金额合计569,345.7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收回款项,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57,600.5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74,488.33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已收回款项557,600.59元。4)本公司与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5,641,453.55元,包括应付租杂费2,621,882.63元、违约金89,215.84元、未归还租赁物新产生的租杂费1,034,818.32元及如不能归还租赁物的折价赔偿款1,895,536.76元。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641,453.55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901,855.69元,已计提坏账368,466.98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已收到回款500,000.00元。5)本公司与广西建工集团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广西建工集团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3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708,073.48元。2023年7月收到判决书,判广西建工集团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480,000.00元及违约金。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未收到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合计金额486,180.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执行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06,461.74元,已计提坏账131,621.76元。
/
2024年本案执行终本,截至报告日未收回款项。6)本公司与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4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1,217,235.48元。2023年12月26日收调解书,约定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前支付500,000.00元,2024年4月30日前支付100,000.00元,2024年8月30日前支付593,134.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1,104,456.07元,已计提坏账124,697.47元。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已收到第一期款项500,000.00元。7)本公司与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包括租金、逾期付款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8,935,864.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4,782,989.61元,已计提坏账2,237,351.46元;本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100,000.00元,已计提坏账100,000.00元。2024年2月,本公司收调解书,但对方未支付款项,2024年4月本公司申请强制执行。8)本公司与深圳中航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深圳中航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费、逾期付款利息等合计人民币2,736,525.16元。同时提交诉讼保全,请求冻结深圳中航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2,736,525.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018,161.54元,已计提坏账2,018,161.54元。9)本公司与杭州禹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杭州禹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保证人胡铁丰自愿为该租赁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对杭州禹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胡铁丰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764,620.93元,包括尚欠的租金、维修费、运费、丢失赔偿费等费用共计5,827,90.34元及违约金181,830.5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82,790.34元,已计提坏账582,790.34元。2024年3月,本案已调解并结清款项。10)本公司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9月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合计2,031,048.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896,231.08元,已计提坏账925,171.14元。2024年3月收调解书,约定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前、7月20日前分别支付500,000.00元、896,231.08元。本公司已收回第一期款项500,000.00元。
/
11)本公司与福建省宸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福建省宸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吴春金、林星虹签署了《个人不可撤销担保书》,对该合同项下债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对福建省宸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吴春金、林星虹共同起诉,请求合计金额1,666,663.22元,包括尚欠的租费1,209,712.40元、运费1,200.00元、维修费7,6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37,933.36元、未归还租赁物资租金人民币1,516.46元;请求判令福建省宸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归还未归还的租赁物资,如不能归还的则折价赔偿人民币8,701.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484,296.04元,已计提坏账36,884.39元。12)本公司与陕西洋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陕西洋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周慧敏、耿家伟在合同上作为保证人签署了姓名,对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对陕西洋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慧敏、耿家伟共同起诉,请求合计金额1,431,300.63元,包括尚欠的租费519,270.20元、维修费1,897.5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1,035.66元、未归还租赁物租金4,892.27元;请求判令陕西洋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返还未归还租赁物,若不能归还则折价赔854,205.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33,515.78元,已计提坏账10,939.32元。13)本公司与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铝模版租赁费、回收铁配件差额、超期费用、利息损失合计3,875,152.24元,同时,本公司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875,152.24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判决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523,935.96元,已计提坏账964,087.27元。14)本公司与南通梵特船务有限公司、沙小冰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南通梵特船务有限公司、沙小冰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对南通梵特船务有限公司、沙小冰共同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杂费、违约金合计人民币970,414.95元,并请求立即解除合同,归还超期租赁物。同时,本公司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70,414.95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915,713.40元,已计提坏账915,713.40元。15)本公司与中建二局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二局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5,535,006.44元,包括工程款5,350,417.4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84,589.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开庭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350,422.36元,已计提坏账1,525,253.98元。
/
2024年4月,本案已开庭,调解协议协商签订中。16)本公司与中建二局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建二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二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二局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人民币905,983.3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350,422.36元,已计提坏账645,308.11元。17)本公司与江西沃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江西沃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肖铮、肖国庆在合同上作为保证人签署了姓名,对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对江西沃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肖铮、肖国庆提起诉讼,请求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3,696,248.4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839,459.20元,已计提坏账3,839,459.20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收到回款700,000.00元。18)本公司与河南丰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河南丰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3,126,140.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3,184,777.62元,已计提坏账325,697.61元。19)本公司与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3,567,886.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2,944,772.94元,已计提坏账1,027,321.57元。2024年4月工程部出具支付计划,款项分期于2024年7月40日前支付完毕。20)本公司与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2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7,512,121.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6,192,071.32元,已计提坏账667,097.59元。21)本公司与广州市鑫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广州市鑫辉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979,303.9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290,763.51元,已计提坏账12,881.27元。2024年已收回款项238,000.31元。22)本公司与成都吉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二处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成都吉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没有
/
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2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937,322.2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645,218.22元,已计提坏账42,655.72元。23)本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4,000,230.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3,658,754.72元,已计提坏账380,953.93元。2024年1月,本案已调解,约定分别于2024年2月8日前支付150万元,于2024年5月31日前支付60万元,于2024年7月31日前支付80万元,于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839853.42元。24)本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2月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523,521.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1,356,946.33元,已计提坏账430,557.95元。2024年,本案已撤诉。本公司收回款项700,000.00元。25)本公司与深圳中航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深圳中航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2月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2,736,525.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1,050,817.02元,已计提坏账34,466.80元。26)本公司与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天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5,156,426.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5,022,025.94元,已计提坏账436,994.67元。27)杭州铭昇与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杭州铭昇于2022年11月24日提起诉讼,请求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678,382.3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铭昇账面应收账款余额922,582.95元,已计提坏账159,459.18元。2024年1月26日,杭州铭昇自愿撤回起诉,并达成和解,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前支付780,000.00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270,000.00元,于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130,000.00元,于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1,312,63.56元。2024年2月7日,杭州铭昇收到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第一期款项780,000.00元。
/
28)成都华诚与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唯一股东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成都华诚于2023年3月31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2,465,513.39元。2023年7月6日,本案调解,约定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前支付300,000.00元、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300,000.00元、2023年11月30日支付209,700.00元。因被告沈阳腾越逾期未履行付款义务,2023年8月,成都华诚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合计金额为1,771,949.0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强制执行中。成都华诚应收账款余额1,477,520.00元,已计提坏账1,477,520.00元。2024年本案执行终本,成都华诚未收回款项。29)成都华诚与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成都华诚于2023年6月15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950,696.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仍在待开庭中,成都华诚应收账款余额902,056.02元,已计提坏账902,056.02元。2024年3月收到判决书,本案待申请执行。30)成都华诚与江西腾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江西腾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江西腾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唯一法人股东,应对江西腾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都华诚于2023年10月23日提起诉讼并提交保全申请,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942,126.49元。2023年10月,成都华诚收到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江西腾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成都华诚应收账款余额776,200.00元,已计提坏账76,146.40元。2024年本案调解,正在履行中。31)成都华诚与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成都华诚于2023年11月1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2,092,672.30元。2023年12月12日,成都华诚收到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092,672.30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开庭中,成都华诚应收账款余额1,813,040.00元,已计提坏账1,813,040.00元。2024年1月,本案开庭审理并判决。2024年3月22日,成都华诚未收到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截至报告日成都华诚仍未收到款项。
/
32)成都华诚与规矩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规矩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成都华诚于2023年11月18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205,007.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成都华诚应收账款余额911,414.2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6,285.37元。2024年,本案已调解。成都华诚收到回款520,000.00元。33)成都华诚与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成都华诚于2023年12月1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432,090.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成都华诚应收账款余额713,56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9,724.97元。2024年3月,本案已调解。成都华诚收到回款321,866.96元。34)浙江明思特与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明思特于2023年5月20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3,396,235.97元,其中伺服系统1,460,851.32元,包括伺服系统服务费合计1,429,274.20元、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11,577.12元及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钢支撑1,935,384.65元,包括安拆费、租赁费合计1,919,833.99元及利息损失15,550.66元。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浙江明思特应收账款余额3,113,930.00元,已计提坏账312,043.48元;其他应收款余额20,000.00元,已计提坏账20,000.00元。2024年1月,钢支撑合同已判决,伺服系统合同尚在待判决中。35)浙江明思特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明思特于2023年8月1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871,897.00元,包括履约保证金830,00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41,897.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浙江明思特其他应收款余额830,000.00元,已计提坏账830,000.00元。2024年本案已调解,正在履行中。36)浙江双资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双资于2023年11月27日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237,985.88元。2024年1月25日,双方自愿和解:约定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浙江双资工程款2,100,000.00元、租赁费89,631.40元,该款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2月9日前支付1,000,000.00元,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700,000.00元,2024年10月31日前支付余款489,631.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双资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189,631.40元,已计提坏账346,709.91元。截至报告日,浙江双资收到回款1,000,000.00元。
/
37)浙江粤顺与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粤顺于2023年7月12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698,341.61元,包括工程款及超期费用人民币617,045.10元、违约金35,496.51元、律师费40,000.00元及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58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浙江粤顺应收账款354,965.10元,已计提坏账40,484.14元。2024年4月7日,本案和解,约定天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355,000.00元。截至报告日,已付清款项。38)浙江粤顺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粤顺于2023年10月20日向南宁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4,064,665.36元,包括履约保证金445,0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5,798.68元、工程款3,423,398.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80,451.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浙江粤顺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275,590.89元,已计提坏账558,565.39元;其他应收款余额445,016.00元,已计提坏账222,508.00元。39)浙江粤顺与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粤顺于2023年向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金额合计521,327.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粤顺账面应收369,216.40元,已计提坏账60,440.72元。2024年3月,法院已做出判决,判令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浙江粤顺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支付441.389.16元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损失30.000.00元以及保全保险费损失800.00元。截至报告日,已签订以房抵债协议,尚在办理抵房过户手续中。40)江苏瑞成与广东省惠勘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广东省惠勘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江苏瑞成于2023年11月23日向惠州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6,876,144.21元,包括工程款6,502,785.21元及逾期利息暂计373,359.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江苏瑞成账面应收账款余额8,966,057.38元,已计提坏账1,221,439.94元。41)浙江吉通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浙江吉通于2023年5月22日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5,560,04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浙江吉通账面应收账款余额4,566,439.88元,已计提坏账721,191.51元。42)浙江吉通与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吉通于2023年6月12日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金额合计641,671.75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开庭中,浙江吉通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94,532.95元,已计提坏账594,532.95元。43)浙江吉通与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吉通于2023年6月12日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金额合计2,957,842.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开庭中,浙江吉通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730,016.70元,已计提坏账2,730,016.70元。44)浙江吉通与浙江虹海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浙江虹海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吉通于2023年12月18日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金额合计2,743,338.00元.2024年2月5日,本公司收到全部款项,已撤诉。45)浙江吉通与浙江虹海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浙江虹海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吉通于2023年12月18日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金额合计973,032.00元.2024年浙江吉通与浙江虹海建设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2024年5月31日前浙江虹海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50,000.00元。截至报告日,浙江吉通暂未收到款项。账面应收账款余额950,000.00元,已计提坏账130,569.98元。46)浙江吉通与杭州宏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杭州宏旭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1,412,097.81元。2023年,浙江吉通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但杭州宏旭建设有限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并提起上诉。2024年1月14日,本案二审开庭。截至报告日,本案仍在待判决中。浙江吉通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391,858.81元,已计提坏账1,391,858.81元。47)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10月25日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8,101,160.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仲裁委受理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383,837.99元,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94,975.99元;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138,445.68元,已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7,689.14元。48)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5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仲裁请求金额包括合同价款人民币2,422,376.00元、逾期付款损失70,723.29元、律师费78,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已立案,尚在待开庭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350,000.00元,已计提坏账260,615.00元。
/
49)湖北仁泰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9月1日对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唯一股东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1,481,204.52元。2023年10月24日,湖北仁泰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北仁泰支付租赁费1,452,794.74元及利息。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于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仍在强制执行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457,085.65元,已计提坏账361,393.70元。50)湖北仁泰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9月1日对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唯一股东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6,557,317.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202,399.9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80,279.13元。51)湖北仁泰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9月10日对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唯一股东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4,154,865.23元。2023年12月10日,湖北仁泰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超期租赁费标的为1,242,289.8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已开庭两次,尚在等待下一次开庭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040,517.5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64,640.48元。52)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包括未支付合同价款、逾期付款利息、律师费及诉讼费用合计2,750,16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已立案,尚在待开庭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690,160.00元,已计提坏账435,422.2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已撤诉。53)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合计金额4,062,332.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864,063.50元,已计提坏账1,023,270.51元。54)湖北仁泰与中建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二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3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工程款、逾期利息及诉讼费合计人民币2,534,460.69元。
/
2023年12月7日,湖北仁泰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内7日起向湖北仁泰支付工程款20,55,440.00元及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仍未收到款项,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439,000.00元,已计提坏账435,849.30元。55)浙江大黄蜂与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8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3,478,790.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3,216,227.8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24,136.03元。56)浙江大黄蜂与广州泰堡特种涂料工程有限公司、朱启明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3,968,856.8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1,859,647.5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5,652.50元。57)浙江大黄蜂与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0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979,871.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1,599,923.3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33,338.41元。58)浙江大黄蜂与董海强、深圳市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0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946,286.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1,596,937.0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2,379.53元。59)浙江大黄蜂与宝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卑博文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2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730,458.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1,427,437.1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6,819.94元。60)浙江大黄蜂与中能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牟玉龙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405,531.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976,875.9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1,764.51元。61)浙江大黄蜂与深圳市鹏盛泰吊装搬运有限公司、朱亚苏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132,287.51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933,888.8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8,166.49元。62)浙江大黄蜂与安徽蓝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乐平分公司、方小明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4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671,859.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864,045.93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25,652.86元。63)浙江大黄蜂与四川宇翼汇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喻迁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087,800.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859,775.4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1,963.20元。64)浙江大黄蜂与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彭志增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097,794.3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853,047.1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5,021.81元。65)浙江大黄蜂与杭州骏浙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孔晓秋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9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098,328.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847,129.98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3,376.73元。66)浙江大黄蜂与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335,394.7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807,990.3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4,768.79元。67)浙江大黄蜂与广州市力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赵其武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062,520.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780,563.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3,670.73元。68)浙江大黄蜂与湖南凯博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4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985,965.9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771,534.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20,217.01元。
/
69)浙江大黄蜂与汕头市潮阳第一建安总公司、刚忠飞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4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022,171.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753,031.3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2,557.80元。70)浙江大黄蜂与肖林立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2年11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961,903.7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681,083.5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8,275.11元。71)浙江大黄蜂与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801,778.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654,760.3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7,337.01元。72)浙江大黄蜂与宁波尚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薛彬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001,382.6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646,100.57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14,692.26元。73)浙江大黄蜂与北京华奥瑞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淑明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412,460.7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643,468.48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3,815.78元。74)浙江大黄蜂与广州市东峰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文旭东、李兴和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290,912.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634,177.27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6,772.95元。75)浙江大黄蜂与宁波龙山建筑有限公司,徐愉东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955,991.1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601,764.9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8,251.67元。76)浙江大黄蜂与福建菁华宜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符必清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4月提
/
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765,08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570,666.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8,114.59元。77)浙江大黄蜂与广东佰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付晓明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83,124.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568,058.29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7,546.48元。78)浙江大黄蜂与杭州禹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军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8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917,517.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532,794.5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4,594.90元。79)浙江大黄蜂与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41,925.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531,757.3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8,971.89元。80)浙江大黄蜂与李咏袍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0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74,269.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521,899.88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5,716.68元。81)浙江大黄蜂与四川锐坤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蒲超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2年11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99,847.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503,800.6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03,800.66元。82)浙江大黄蜂与广西恒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894,203.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499,280.1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0,819.52元。83)浙江大黄蜂与深圳市林鹿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徐亚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9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06,325.99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469,952.7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7,697.34元。84)浙江大黄蜂与宁波金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金国烨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5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95,849.9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450,433.4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7,701.28元。85)浙江大黄蜂与李燕军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6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11,204.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442,231.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6,339.95元。86)北京华铁大黄蜂与中安金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崔俊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3年10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655,828.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411,466.3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7,357.04元。87)浙江大黄蜂与租赁客户发生其他零星合同纠纷,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0,349,471.4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合计6,748,770.71元。截至报告日,浙江大黄蜂已收回款项合计1,566,586.71元。88)浙江恒铝与安徽琪万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签订《铝模板租赁合同》,浙江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安徽琪万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恒铝于2023年8月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琪万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12,687,175.3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恒铝对安徽琪万建设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9,747,611.2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15,875.06元。89)贵州恒铝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021年签订《雅云花园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珠海琴语新澳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知识城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贵州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贵州恒铝于2023年11月分别向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8,440,412.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贵州恒铝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6,830,908.5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17,473.43元。90)浙江恒铝与江西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签订《铝模板租赁合同》,浙江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江西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恒铝于2023年7月向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西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3,973,397.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恒铝对江西卓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2,930,855.2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45,312.58元。
/
91)贵州恒铝与广西甬桂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苹果元四期B区铝模板租赁合同》,贵州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广西甬桂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贵州恒铝于2023年11月向广西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西甬桂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7,072,066.6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贵州恒铝对广西甬桂建设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2,686,509.7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88,276.75元。92)浙江恒铝与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铝模板租赁合同》,浙江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恒铝于2023年8月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2,5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恒铝对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2,500,0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71,876.91元。93)浙江恒铝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签订《铝模板租赁合同》,浙江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恒铝于2023年10月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2,382,324.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恒铝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2,424,226.4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694,036.85元。94)浙江恒铝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签订《铝模板租赁合同》,浙江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恒铝于2023年8月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2,399,818.0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恒铝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575,692.4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6,176.95元。95)浙江恒铝与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于2021年签订《铝模板租赁合同》,浙江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恒铝于2023年8月向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219,862.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恒铝对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159,454.9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5,282.30元。96)浙江恒铝收到由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兑、安徽琪万建设有限公司背书转让的三张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908,513.96元。浙江恒铝提示付款时提示拒付。浙江恒铝于2023年5月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琪万建设有限公司兑付票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
(3)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不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
(1)本公司与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623,946.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994,489.29元,已计提坏账332,088.86元。期后已收到回款1,900,000.0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已申请中止仲裁程序,尚在协商中。
(2)本公司与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754,274.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72,242.04元,已计提坏账31,156.66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已开庭,尚在等待判决中。
(3)本公司与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978,584.9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953,678.31元,已计提坏账71,278.82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4)本公司与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903,088.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900,549.45元,已计提坏账123,753.98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5)本公司与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694,929.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526,427.73元,已计提坏账379,683.49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已调解,正在履行中。
/
(6)本公司与广西永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广西永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895,824.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893,144.55元,已计提坏账52,382.24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
(7)本公司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341853.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340,512.76元,已计提坏账142,361.56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
(8)本公司与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023,24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801,172.2元,已计提坏账138,685.73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
(9)本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7,686,376.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7,270,796.79元,已计提坏账769,942.99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
(10)本公司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673,605.1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701,297.63元,已计提坏账76,314.5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
(11)本公司与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524,97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497,319.16元,已计提坏账150,936.37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
(12)本公司与广西双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舒双文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广西双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舒双文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314,991.2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26,887.67元,已计提坏账44,100.50元。
/
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13)本公司与广西正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广西正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662,246.8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48,479.44元,已计提坏账4,870.13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14)本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2,081,609.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659,370.23元,已计提坏账546,481.37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审理中。
(15)本公司与福建省国龙劳务发展有限公司、刘国章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福建省国龙劳务发展有限公司、刘国章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4年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租金、违约金合计人民币630,732.7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68,208.3元,已计提坏账49,826.91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诉前调解阶段。
(16)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1,561,137.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206,233.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561,137.25元,已计提坏账431,498.34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
(17)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1,000,152.0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8,954.4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000,152.01元,已计提坏账67,269.1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
(18)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4,454,717.0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594,199.57元,已计提坏账242,760.5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
/
(19)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645,999.9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81,017.7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645,999.99元,已计提坏账315,183.4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
(20)湖北仁泰于2022年1月收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背书票据合计金额300万元,均于2022年到期,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拒付。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郑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定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票面金额合计300万元及利息。截至报告日,本案仍在待裁决中。
(21)湖北仁泰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1,678,459.12元。2024年2月29日,湖北仁泰收到回款100,000.0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裁决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785,804.22元。
(22)湖北仁泰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计金额4,897,077.45元。2024年2月8日,湖北仁泰收到回款100,000.0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005,138.64元。
(23)湖北仁泰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计金额3,683,617.8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683,617.83元,已计提坏账579,709.01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
(24)湖北仁泰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计金额5,607,055.25元。2024年2月7日,湖北仁泰收到回款404,698.35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364,455.28元。
(25)湖北仁泰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计金额1,283,621.0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尚在待受理中,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1,274,157.04元,已计提坏账563,966.31元。
/
(26)湖北仁泰与中铁建设集团中南分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建设集团中南分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湖北仁泰于2024年申请仲裁,请求裁决中铁建设集团中南分公司支付合同价款6,851,145.69元及利息、律师费205,2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431,693.23元,已计提坏账335,002.63元。2024年湖北仁泰收到回款80,802.84元。截至报告日,本案仍在待裁决中。
(27)浙江大黄蜂与深圳中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4年2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1,763,164.37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1,519,798.2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2,737.96元。
(28)浙江大黄蜂与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浙江大黄蜂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大黄蜂于2024年1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租金、运杂费、维修费、违约金、折价赔偿共计人民币4,552,263.17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3,907,882.4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42,883.61元。
(29)浙江大黄蜂与租赁客户发生其他零星合同纠纷,截至本报告日,相关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大黄蜂应收账款余额合计1,788,619.4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87,220.81元。截至报告日,浙江大黄蜂已收回款项合计133,466.00元。
(30)贵州恒铝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贵州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贵州恒铝于2024年1月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9,746,366.78元、超期费用12,654,808.93元、丢陪金额417,078.14元、变更费用34,763.02元等合计23,651,279.50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恒铝对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9,922,342.4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426,813.38元。
(31)贵州恒铝与湖南永州扬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贵州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湖南永州扬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贵州恒铝于2024年1月向三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永州扬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4,211,828.30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恒铝对湖南永州扬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1,716,273.68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35,830.22元。
(32)浙江恒铝与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签订《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浙江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浙江恒铝于2024年1月向金华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违约金等合计471,708.28元。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恒铝对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425,163.9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57,433.29元。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2024年3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黄蜂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控股孙公司大黄蜂国际增资698.82万美元,用于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增资完成后,大黄蜂国际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万美元。截至2024年4月15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目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丹锋及其一致行动人,胡丹锋直接持有公司235,890,704股股份并分别通过大黄蜂控股、华铁恒升间接控制公司175,000,000股股份、27,440,000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38,330,7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胡丹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5,946,704股股份质押予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11月2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华铁恒升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73,296股股份质押予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11月2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华铁恒升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6,366,704股股份质押予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3月15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胡丹锋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80,146,704股,华铁恒升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7,440,000股,胡丹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铁恒升合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07,586,704股,占胡丹锋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36%,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59%。
2、其他
(1)本公司与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19年2月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723,646.18元。
/
2019年9月4日,本案调解。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22年9月20日,本公司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被执行人支付尚欠货款341,100.92元人民币及逾期违约金人民币50,000.00元。2023年8月31日,本公司收回全部款项。
(2)本公司与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5,809,410.45元。2022年2月24日,本案和解后由于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拒绝支付款项,本公司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请求追加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而后知悉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尚有一套不动产已被查封,本公司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请求参与分配已被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2022年10月20日,本公司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2023年1月29日,本公司收到胜诉判决书。2023年2月22日,本公司再次申请对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2023年5月25日,本公司收回全部款项。
(3)本公司于2016年1月5日与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提起仲裁,要求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1,306,413.09元、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损失25,567.59元、履约保证金100,000.00元。本公司于2022年6月6日收到仲裁裁定书,裁决对方支付工程款1,006,413.09元、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32,416.93元、履约保证金100,000元、仲裁费37,817.06元。2022年7月4日,公司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合计金额为1,176,647.08元。2022年已执行终本。
(4)本公司与中铁六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中铁六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572,817.83元。2022年11月22日本案已判决,本公司胜诉。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收回款项500,000.00元,剩余款项中铁六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金额合计76,704.4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收回款项。
(5)本公司与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但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803,154.15元。2022年7月12日本案和解。2022年11月14日本公司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合计2,841,878.11元。
/
2023年6月26日,本公司与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和解,约定对方在2023.7.31前支付803,154.15元,在2023.8.31前支付100万元,在2023.9.30前支付100万元及利息4万元。2023年8月,法院依法作出终结执行裁定。但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故本公司于2023年10月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到回款4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303,154.25元,已计提坏账801,135.73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已收回全部款项。
(6)本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支撑安拆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本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8月4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1,387,331.49元。2022年11月3日本案和解,约定对方于2023年1月20日之前支付746,000.00元,余款182,528.95元于2023年12月17日之前付清。2023年1月16日,本公司收到回款100,000.00元,而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23年10月,本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款项848,528.95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3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剩余款项948,528.95元,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400,000.00元,2024年2月8日前付清余款448,528.95元。本公司向法院提交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已收到票据400,000.00元,回款448,528.95元。
(7)本公司与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依约如期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6月19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405,787.35元。2023年5月29日,本案已判决,判被告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公司租金、运费、维修费及租赁物丢失赔偿共计2,160,542.5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金额合计2,188,011.54元,包括租金、运费、维修费及租赁物丢失赔偿共计2,160,542.5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1,799.99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023.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647.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回全部款项。
(8)本公司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1,891,899.73元。
/
2023年3月8日,本案和解,根据约定对方于2023年3月22日前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30万元,于2023年5月6日前向本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本金1,187,503.12元、本案诉讼费10,913.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回全部款项。
(9)成都华诚与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成都华诚于2022年8月19日申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213,539.10元。2022年12月30日,本案已裁决。2023年5月,成都华诚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合计金额为1,567,943.91元。2023年6月27日已全部收回强制执行款项。
(10)杭州广昇与浙江中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浙江中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554,204.99元。2023年7月4日,本案和解,约定对方浙江中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杭州广昇租金248,922.20元、维修费2,620.00元、运费2,844.54元、违约金80,000.00元并赔偿不能归还的租赁物损失人民币30,836.62元,合计365,223.36元,于2023年7月12日前付清。2023年8月31日,杭州广昇已收回全部款项。
(11)湖北仁泰与湖北大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湖北大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提起诉讼,请求金额包括工程款918,590元逾期付款损失41,405.71元。湖北仁泰于2022年12月16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令湖北大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仁泰支付工程款352,2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23年湖北大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新证据,申请再审。湖北仁泰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民事裁定书,判定驳回湖北大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已收回全部款项。
(12)湖北仁泰与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提起仲裁,请求金额包括工程款2,914,738.49元、超期使用费345,600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共计3,752,139.21元。湖北仁泰于2023年1月19日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2,914,738.49元、逾期付款利息84,281.98元。2023年湖北仁泰收到美好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回款1,047,122.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仁泰账面应收账款余额3,182,620.47元,已计提坏账2,453,300.00元。
/
(13)湖北仁泰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提起仲裁,请求金额包括工程款人民币8,989,520元、违约金387,427.92元。湖北仁泰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仲裁裁决书,裁决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474,440元及逾期违约金、律师费7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1,664,999.99元,已计提坏账1,664,999.99元。
(14)浙江吉通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提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093,561.00元。2023年5月17日,本案已调解,约定欠付工程款1,800,000.00元,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600,000.00元,于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600,00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申请人6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吉通已收回所有款项。
(15)浙江吉通与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提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875,919.65元。2023年5月8日,本案调解,约定未付工程款为332,519.29元,履约保证金105,000.00元,合计437,519.29元,中铁二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支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吉通已收回所有款项。
(16)浙江吉通与江西省昌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江西省昌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577,620.69元。2023年6月12日,浙江吉通收到民事裁定书,诉讼请求被驳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吉通账面应收账款余额2,314,555.69元,已计提坏账639,743.19元。
(17)贵州恒铝与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签订《西双版纳项目二期3组团高层住宅主体项目铝模板材料租赁合同》、《西双版纳项目四期1-2组团高层、四期3-3组团多层住宅主体及样板房土建及水电安装总承包工程项目铝模板材料租赁合同》、《瑞丽飞海项目三期1组团主体土建、水电安装及外环境零星工程铝模板材料租赁合同》,贵州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贵州恒铝于2022年6月、8月分别就上述租赁合同向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等合计37,733,065.90元。2022年8月,贵州恒铝追加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雅居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2022年12月,贵州恒铝与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房屋价款抵消合同》,双方商定以房屋抵销应付铝模板租赁费,抵销金额为21,934,949.00元。
/
2023年5月,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判决贵州恒铝胜诉。2024年1月,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判决贵州恒铝胜诉。根据判决书,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向贵州恒铝支付瑞丽飞海项目铝模板租赁费用等合计2,924,795.9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支付截至至2022年8月16日的超期租赁费7,890,300.00元;支付西双版纳项目二期、四期项目铝模板租赁费用等合计5,299,016.12元,并支付截至至2022年6月14日的超期租赁费11,342,792.08元。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案件仍在法院二审审理中。贵州恒铝对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29,585,545.5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949,646.85元。
(18)贵州恒铝与南通市中南裕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建筑铝模租赁合同》,贵州恒铝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南通市中南裕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贵州恒铝于2022年9月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市中南裕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铝模板租赁费、超期费用、赔偿款等合计3,070,890.81元。2023年7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贵州恒铝胜诉,南通市中南裕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贵州恒铝1,949,445.50元及利息。2022年12月,南通市中南裕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提起反诉。2023年12月,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恒铝对南通市中南裕筑模板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应收账款余额1,949,445.5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19,124.23元。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73,468,184.76 | 499,952,899.11 |
1年以内小计 | 373,468,184.76 | 499,952,899.11 |
1至2年 | 232,003,064.64 | 201,923,767.00 |
2至3年 | 116,851,699.37 | 108,887,441.39 |
3至4年 | 70,182,168.66 | 84,915,015.74 |
4年以上 | 68,968,390.62 | 49,318,525.83 |
合计 | 861,473,508.05 | 944,997,649.0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 | 20,224,7 | 2.3 | 20,224,7 | 100 | 26,417,6 | 2.8 | 26,417,6 | 100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2.74 | 5 | 52.74 | .00 | 60.80 | 0 | 60.80 | .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1,248,755.31 | 97.65 | 94,745,258.34 | 11.26 | 746,503,496.97 | 918,579,988.27 | 97.20 | 98,456,827.52 | 10.72 | 820,123,160.75 |
其中: | ||||||||||
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 452,382,556.43 | 52.51 | 68,969,227.99 | 15.25 | 383,413,328.44 | 504,565,463.27 | 53.39 | 68,401,285.51 | 13.56 | 436,164,177.76 |
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 192,590,572.66 | 22.36 | 25,383,479.10 | 13.18 | 167,207,093.56 | 231,732,295.00 | 24.52 | 29,690,977.55 | 12.81 | 202,041,317.45 |
应收合并关联方 | 196,275,626.22 | 22.78 | 392,551.25 | 0.20 | 195,883,074.97 | 182,282,230.00 | 19.29 | 364,564.46 | 0.20 | 181,917,665.54 |
合计 | 861,473,508.05 | 100.00 | 114,970,011.08 | 13.35 | 746,503,496.97 | 944,997,649.07 | 100.00 | 124,874,488.32 | 13.21 | 820,123,160.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2,538,791.14 | 2,538,791.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单位2 | 2,352,900.34 | 2,352,900.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15,333,061.26 | 15,333,061.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0,224,752.74 | 20,224,752.7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7,637,312.50 | 8,010,491.52 | 5.82 |
1至2年 | 167,903,400.01 | 18,620,487.05 | 11.09 |
2至3年 | 63,731,134.24 | 11,388,753.71 | 17.87 |
3至4年 | 45,391,109.02 | 12,546,102.53 | 27.64 |
4年以上 | 37,719,600.66 | 18,403,393.18 | 48.79 |
合计 | 452,382,556.43 | 68,969,227.99 | 15.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民营企业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9,325,193.08 | 2,929,866.39 | 3.28 |
1至2年 | 45,077,765.76 | 3,773,009.00 | 8.37 |
2至3年 | 28,319,062.70 | 4,635,830.56 | 16.37 |
3至4年 | 15,880,720.03 | 4,819,798.55 | 30.35 |
4年以上 | 13,987,831.09 | 9,224,974.60 | 65.95 |
合计 | 192,590,572.66 | 25,383,479.10 | 13.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合并关联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6,245,060.37 | 292,490.13 | 0.20 |
1至2年 | 18,305,459.26 | 36,610.91 | 0.20 |
2至3年 | 21,800,623.66 | 43,601.25 | 0.20 |
3至4年 | 6,424,998.30 | 12,849.99 | 0.20 |
4年以上 | 3,499,484.63 | 6,998.97 | 0.20 |
合计 | 196,275,626.22 | 392,551.25 | 0.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金额 | 124,874,488.32 | 9,904,477.24 | 114,970,011.08 | |||
合计 | 124,874,488.32 | 9,904,477.24 | 114,970,011.0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原确定坏账准备的依据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单位1 | 收到款项 | 货币 | 预计无法回收 | 1,560,788.04 |
单位2 | 收到款项 | 货币 | 预计无法回收 | 1,416,203.88 |
合计 | / | / | 2,976,991.92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52,230,336.68 | 32,098,240.20 | 184,328,576.88 | 19.94 | 37,015,455.97 |
第二名 | 129,978,672.31 | 2,187,014.33 | 132,165,686.64 | 14.30 | 20,861,515.60 |
第三名 | 57,285,998.71 | 8,150,855.29 | 65,436,854.00 | 7.08 | 6,395,244.38 |
第四名 | 56,217,961.93 | 56,217,961.93 | 6.08 | 112,435.93 |
/
第五名 | 56,106,380.37 | 56,106,380.37 | 6.07 | 112,212.77 | |
合计 | 451,819,350.00 | 42,436,109.82 | 494,255,459.82 | 53.47 | 64,496,864.6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7,100,000.00 | 17,1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639,802,517.60 | 1,034,612,844.39 |
合计 | 1,656,902,517.60 | 1,051,712,844.3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华铁宇硕 | 17,100,000.00 | 17,100,000.00 |
合计 | 17,100,000.00 | 17,1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华铁宇硕 | 17,100,000.00 | 1-2年 | 未支付 | 否 |
合计 | 17,100,000.00 | / | / | /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96,498,700.21 | 763,209,956.51 |
1年以内小计 | 1,096,498,700.21 | 763,209,956.51 |
1至2年 | 367,822,474.27 | 178,869,018.04 |
2至3年 | 122,866,041.75 | 92,105,781.95 |
3年以上 | 75,426,613.56 | 19,555,505.23 |
合计 | 1,662,613,829.79 | 1,053,740,261.7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1,616,543,287.98 | 1,025,523,035.02 |
保证金及押金 | 29,040,029.26 | 24,171,414.90 |
股权转让款 | 14,598,245.48 | |
暂借款 | 2,160,156.31 | 2,107,231.31 |
/
备用金 | 198,368.78 | 838,508.50 |
其他 | 73,741.98 | 1,100,072.00 |
合计 | 1,662,613,829.79 | 1,053,740,261.7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912,781.93 | 16,214,635.41 | 19,127,417.3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716,120.84 | 716,120.84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本期计提 | 2,325,064.58 | 1,358,830.27 | 3,683,894.85 | |
本期转回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521,725.67 | 18,289,586.52 | 22,811,312.1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金额 | 19,127,417.34 | 3,683,894.85 | 22,811,312.19 | |||
合计 | 19,127,417.34 | 3,683,894.85 | 22,811,312.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539,880,919.43 | 1年以内 | 32.47 | 1,079,761.84 |
第二名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199,055,351.52 | 1年以内88,464,017.69;1-2年34,130,333.83;2-3年76,461,000.00 | 11.97 | 398,110.71 |
第三名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186,900,000.00 | 1年以内147,700,000.00;1-2年39,200,000.00 | 11.24 | 373,800.00 |
第四名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137,966,227.88 | 1年以内68,520,547.18;1-2年68,889,917.65;2-3年555,763.05 | 8.3 | 275,932.46 |
第五名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125,694,462.04 | 1年以内44,800,562.58;1-2年38,956,876.61;2-3年11,600,000.00;3年以上30,337,022.85 | 7.56 | 251,388.92 |
合计 | 1,189,496,960.87 | 71.54 | 2,378,993.9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86,050,128.89 | 2,786,050,128.89 | 2,546,323,500.72 | 2,546,323,500.7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31,822,554.87 | 831,822,554.87 | 891,494,662.00 | 891,494,662.00 | ||
合计 | 3,617,872,683.76 | 3,617,872,683.76 | 3,437,818,162.72 | 3,437,818,162.72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 | 其他 | |||||
华铁大黄蜂 | 788,585,582.01 | 788,585,582.01 | ||||||
浙江 | 672,170,202.64 | 482,796.00 | 672,652,998.64 |
/
恒铝 | ||||||
浙江吉通 | 534,297,733.45 | 22,719.04 | 534,320,452.49 | |||
浙江大黄蜂 | 122,939,347.04 | 6,257,013.91 | 129,196,360.95 | |||
湖北仁泰 | 167,084,105.57 | 75,517.97 | 167,159,623.54 | |||
浙江粤顺 | 179,000,000.00 | 179,000,000.00 | ||||
江苏瑞成 | 15,089,583.53 | 35,498.51 | 15,125,082.04 | |||
浙江明思特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成都华诚 | 26,150,000.00 | 26,150,000.00 | ||||
华铁宇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浙江双资 | 6,800,000.00 | 6,800,000.00 | ||||
杭州成昇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杭州铭昇 | 2,900,000.00 | 2,900,000.00 | ||||
黄山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华铁 | |||||||
大数据运营 | 2,306,946.48 | 1,343,082.74 | 3,650,029.22 | ||||
浙江艾达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哈雷建筑 | 237,510,000.00 | 237,510,000.00 | |||||
合计 | 2,546,323,500.72 | 241,510,000.00 | 10,000,000.00 | 8,216,628.17 | 2,786,050,128.8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浙江华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52,369,714.37 | 1,649,811.01 | 654,019,525.38 | ||||||||
浙江华铁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 59,588,275.77 | 1,663,919.57 | 61,252,195.34 | ||||||||
浙江华铁建筑支护技术有限公司 | 120,461,827.88 | -3,910,993.73 | 116,550,834.15 | ||||||||
浙江城投华铁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709,546.44 | -709,546.44 |
/
杭州热联华铁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 58,365,297.54 | 58,365,297.54 | ||||
合计 | 891,494,662.00 | 58,365,297.54 | -1,306,809.59 | 831,822,554.87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95,683,006.53 | 220,531,544.64 | 470,516,701.92 | 199,064,482.47 |
其他业务 | 20,018,299.89 | 13,412,211.30 | 13,966,333.75 | 9,592,004.67 |
合计 | 415,701,306.42 | 233,943,755.94 | 484,483,035.67 | 208,656,487.1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主营业务: | ||||
经营租赁及服务 | 395,298,031.65 | 220,531,544.64 | 395,298,031.65 | 220,531,544.64 |
加工销售 | 384,974.88 | 384,974.88 | ||
其他业务: | ||||
租赁费 | 10,071,317.74 | 3,136,943.85 | 10,071,317.74 | 3,136,943.85 |
维护保养费 | 5,359,852.21 | 6,408,449.06 | 5,359,852.21 | 6,408,449.06 |
其他 | 4,587,129.94 | 3,866,818.39 | 4,587,129.94 | 3,866,818.39 |
合计 | 415,701,306.42 | 233,943,755.94 | 415,701,306.42 | 233,943,755.9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600,000.00 | 17,1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6,809.59 | 13,588,292.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33,277.16 | |
子公司注销收回投资 | -47,136.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8,749.51 | |
合计 | 16,426,467.57 | 30,502,406.03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32,647.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12,601.4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56,241,103.80 | 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8,309.7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680,424.8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87,695.6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011,893.2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149.00 |
合计 | 147,336,054.0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87 | 0.42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95 | 0.34 | 0.3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
董事长:胡丹锋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