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相关参会人员发出。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畏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年4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1.71元/股调整为61.3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外,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3、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1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9名激励对象授予93.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1.3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