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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年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背景方年锁,男,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2003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台州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2013年5月至2017年7月,先后担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在浙江森川家具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在北京盈科(台州)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工作;现任浙江璟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正裕工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

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各自的专长方面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4001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0次,战略委员会会议0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次。

(三)现场考察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数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按时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3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年度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现金分红情况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本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6,195,481.4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186,691.10元),按照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618,669.11元(按母公司的净利润计提)。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332,763,002.73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4,571,878.34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现提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6,630,40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8.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工作已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本人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现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具有制度、人员、外部监督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风控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同时,本人也将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意识。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年锁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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