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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邦股份:诺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他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批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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