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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5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魏荣明、马建忠、陈传亮、胡建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237五芳斋2024/5/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签章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股东也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以2024年5月21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1日,9:00-12:00 ,13:00-17: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09室。

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于莹茜、张瑶

(三)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四)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五)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09室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报备文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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