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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剑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剑敏)本人吴剑敏作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该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和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剑敏,男,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上海浦江金属品厂技术员、技术科长、技术厂长,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缝纫机四厂经理,上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上工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质量部经理,上海上工针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上工方天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所长,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缝制机械行业协会秘书长。2021年6月至今担任苏州琼派瑞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吴剑敏5550001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会议参加次数战略委员会参加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次数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次数
吴剑敏3010

1、审计委员会会议

会议名称会议内容发表意见审议结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 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同意本次会议议案通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会议名称会议内容发表意见审议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通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非常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四)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或认可意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严格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或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自2023年5月18日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用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以2023年7月24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31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91.58万份,行权价格为54.84元/股。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履行职责,通过参加会议、与管理层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特此报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剑敏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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