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4 点30 分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2.07 | 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 |
2.08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3223 | 恒通股份 | 2021/10/22 |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5 -26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联系人:崔裕昌联系电话:0535453777传真:0535-3453777邮箱:htgf@lkhengtong.com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05 | 发行数量 | ||||
2.06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2.07 | 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2.08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