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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温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温平)

本人作为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温平: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曾任天津液压机械集团工程师,天津宝利福金属有限公司厂长,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多种会议召开方式。2023年度,公司共举行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充分发 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上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断、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含视频方式)
442003

2、日常经营工作

本人在2023年履职期间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建设的汇报,还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管理层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也及时进行了通报,能够切实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3、任职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履职期间内召开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会议1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第六届董监高换届事项,其中聘任王烨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通过了解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相关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其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履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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