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孙琳芸召集,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缪春云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激励条件,公司拟对缪春云等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2,320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