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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江山欧派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司代码:603208 公司简称:江山欧派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 5%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 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 1%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2、公 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外部审计发现的却未被 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重大错报;4、控制环境无效;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 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1、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2、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3、 关键岗位人员舞弊;4、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5、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它内部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或 间接财产损失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500 万 元 ( 含 500 万 元)~1000 万元10 万元(含 10 万元)~ 500 万元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决策程序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3、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阻;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 失效;5、对子分公司管控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6、媒体负面新闻多次曝光,对 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 关键风险领域;2、内部信息沟通存在障碍;对外部信息披露未经审核;信息披露 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3、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内部控 制制度不完善。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它内部控制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围绕经营目标,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深化业务流程改造,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各类权限控制,规范业务执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立改废”,夯实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石;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优化绩效考评体系;开展系列监督和检查,对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形成风险防控闭环。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2021 年,公司的内部控制将继续随着市场环境、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完善,同时逐步完善公司核心业务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将内部控制作为一项常态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安全、稳健、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水根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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