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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江山欧派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为保证公司可转债的顺利推进,公司

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304,821.0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623,691,558.70元,扣除2020年已分配现金股利80,816,061.0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共计935,361,973.05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18,010,214.35 元。

公司为保证可转债的顺利推进,同时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已通过发审会审核并获得核准,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顺利实施,故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以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回报投资者。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等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秉承着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理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履行利润分配义务,择机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公司所处阶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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