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针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4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交易区间 | 累计买入(股) | 累计卖出(股) |
1 | 赵定勇 | 2020.11.19-2020.12.15 | - | 1,199,920 |
2 | 马洪奎 | 2020.11.16-2020.12.15 | - | 499,998 |
3 | 王存江 | 2020.11.12-2020.12.15 | - | 599,960 |
4 | 王彦荣 | 2020.11.16-2020.12.15 | - | 500,000 |
5 | 赵琦 | 2020.11.16-2020.12.15 | - | 499,984 |
6 | 袁鹏 | 2020.11.4-2020.11.5 | - | 210,700 |
7 | 于钦远 | 2020.11.4-2020.11.5 | - | 249,000 |
8 | 侯亚茜 | 2020.10.23-2021.3.3 | 2,300 | 1,200 |
9 | 徐政 | 2020.12.11-2021.3.12 | 5,300 | 5,100 |
10 | 张超 | 2020.10.23-2021.4.6 | 4,100 | 4,900 |
11 | 于良丽 | 2020.11.26-2020.12.28 | 1,500 | 7,500 |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