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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74期

? 委托理财期限: 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95,3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74.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273,957.4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3,726,016.91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9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1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351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主体
1年产650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59,748.0046,000.00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
2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7,372.60公司
合计78,748.0063,372.6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万元)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参考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如有)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74期3,0001.518%/年- 3.2%/年11.23-23.6790天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始日:2021年6月9日产品到期日:2021年9月7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1.518%-3.2%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参考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两个东京工作日(含)。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3.2%×n1/N+1.518%×n2/N,3.2%及1.518%均为年化收益率,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共计人民币3,000万元,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是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风险较小。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建设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1年3年31年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46,720.30382,516.47
负债总额200,118.80229,43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5,503.94151,960.88
项目2020年度 (经审计)2021年1-3年 年年年年年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10.558,537.84

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议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结构性存款5,0005,00041.97-
2结构性存款4,0004,00020.16-
3结构性存款5,0005,00013.94-
4结构性存款7,0007,00014.52-
5结构性存款8,0008,00045.25-
6结构性存款5,0005,00044.11-
7结构性存款7,0007,00038.05-
8结构性存款6,0006,00044.01-
9结构性存款5,0005,00018.70-
10结构性存款7,0007,00035.12-
11结构性存款8,0008,00057.50-
12结构性存款5,0005,00044.11-
13结构性存款6,0006,00047.87-
14结构性存款5,0005,00041.87-
15结构性存款2,0002,00016.27-
16结构性存款6,0006,00049.32-
17结构性存款4,0004,0009.91-
18结构性存款5,0005,00031.78-
19结构性存款4,0004,00019.64-
20结构性存款2,0002,0005.89-
21结构性存款3,000--3,000
22结构性存款3,000--3,000
23结构性存款3,000--3,000
合计115,000106,000639.999,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31,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21.3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5.1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9,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6,000
总理财额度15,0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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