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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数控: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证券代码:603185证券简称:上机数控公告编号:2021-056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0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275,253,7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647,165.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的薪酬按照制度确定的标准执行,因不存在调整事宜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查,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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