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皇马尚宜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皇马尚宜本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已实际对皇马尚宜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25,181.86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皇马尚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马尚宜”)自身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皇马尚宜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上虞支行”)于近日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上虞)字00569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
为保障借款行为的顺利实施,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工行上虞支行于同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1年上虞(保)字0015号,公司所担保的债权为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债权担保实际发生金额具体以借款人实际发生的借款额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4月8日、2021年5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浙江皇马尚宜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绿科安化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7亿元,绿科安拟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亿元,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担保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皇马尚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兴军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七东路8号
(3)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粘合剂新材料树脂、半导体及电子化学品新材料树脂、UV光固化涂料新材料树脂、特种表面活性剂(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皇马尚宜总资产为70,405.92万元,净资产为14,269.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73%。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68.06万,净利润为-306.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甲方)保证人: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本次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皇马尚宜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固定资产借款合
同;编号:2021年(上虞)字00569号)而享有的对债权人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合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皇马尚宜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5,181.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