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圣龙股份:圣龙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1-036),根据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176,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1,139,000股变更为200,963,000股,注册资本将由201,139,000元变更为200,963,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6月11日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邮编:315104电话:0574-88167898传真:0574-88167123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