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082.37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充分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