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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德创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材料,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资料,认为: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议案无异议。

七、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且在公司内部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长勇:

吕岩:

李俊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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