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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莎普爱思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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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2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 5 -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5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15 -议案三: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0 -议案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1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22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 25 -议案七: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27 -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9 -议案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30 -议案十: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31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2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4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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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经核对确认参会资格后,方可出席会议、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现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将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可进行网络投票表决。

三、为保障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尊重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3个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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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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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0:0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鄢标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1.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等;

2.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3. 推选股东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4. 宣读本次大会各项议案;

5.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提问进行回答;

6. 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7. 监票、计票;

8. 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现场会议暂时休会;

9. 取得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0. 宣读法律意见书;

11. 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12.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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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均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实可信,勤勉尽职,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技能和经验,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的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宏观经济及各大行业均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在医疗就诊受限、患者减少、医药消费降低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销售目标面临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在确保员工个人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安排复工复产,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公司推进营销改革、布局医疗新产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组织架构、完善管理体系、严控质量推进研发。虽然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但公司经营仍受到一定影响。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23.13万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15,772.58万元,同比下降30.57%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滴眼液、大输液等产品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出现明显下滑所致。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36.93万元,亏损主要系1)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收入下滑;2)因强身药业100%股权挂牌转让事项,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8,539.45万元;3)因公司战略调整,关停亏损及低毛利率产品生产线,公司计提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2,052.74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强身药业本期发生亏损3,724.9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进一步提升完善和规范治理的同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经营治理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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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营销改革,提高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营销改革,引进优秀营销人才,整合销售团队,精耕团队建设,调整激励政策,强化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巩固原有市场份额情况下,努力拓展新渠道。公司对莎普爱思大药房各门店进行重新规划,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大药房盈利能力和客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的产品线进行充分的评估,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关停部分亏损及低毛利产品生产线,全力确保盈利品种的生产计划,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收购泰州医院,布局医疗新产业

公司原有医药业务盈利能力下降、产品较为单一,为延伸公司产业链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收购泰州医院100%股权,主营业务拓展到医疗服务行业。泰州医院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2020年5月9日泰州医院挂牌成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10月底,泰州医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12月,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的建成将较大程度的提升泰州医院的业务规模与服务水平,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挂牌出售强身药业,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做好存量资产的运营和经营工作的同时,公司加快低效资产处置。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强身药业100%股权。截至披露日,公司已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吉林省岳氏天博医药有限公司,并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交易对手、交易价格及产权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4、强化生产过程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公司严格按照GMP、GSP要求,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两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公司生产产品质量和产品经营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质量第一”方针,不断完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执行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品质。生产产品方面,公司组建GMP检查组实施随机检查,确保生产全过程符合GMP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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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辅料、中间体到成品建立了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从而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可控。产品经营方面,公司组建GSP检查组实施随机检查,确保产品经营全过程符合GSP要求,从药品采购、存储、分拨、运输、销售等建立了产品经营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从而保证经营药品合法合规,更好的服务于用药群体。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GMP、GSP和安全生产等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2020年度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抽样合格率为100%,无不合格产品被质量公告、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无因违反《药品管理法》等规定被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的药品生产条线及药品经营部门接受药监部门飞行检查、日常检查等,均无严重缺陷。

5、以一致性评价为重心,加大投入推进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以做好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一致性评价工作为重心。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项目临床试验方案已通过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等9家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其中南昌市第一医院等6家单位已启动筛选招募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支出2,780.09万元,同比增长3.01%,占营业收入的7.76%。报告期内,按化学药品4类申报的左氧氟沙星片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证书;单剂量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获得国家药监局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头孢克肟颗粒一致性评价、头孢地尼胶囊等产品的申报资料提交国家药监局并获受理,正在CDE审评中;硫酸阿托品滴眼液(0.01%)等项目的研究开发积极推进中。母公司完成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相关工作,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2020-2022年)。

6、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疫情爆发后,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做好疫情防护情况下,积极复工复产,保障急救药品、医疗物资的供应。在努力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及自身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综合性制药企业的优势,生产疫情亟需医疗物资,并面向社会进行捐赠。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开展白内障防治宣传活动和扶贫工作。2020年底,公司成功协办了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医疗器械管理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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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第二届学术年会暨南湖高峰论坛,在论坛上举办了《看清美好——新时期眼药治疗需求及方向》专题会。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5)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7) 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3) 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8) 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9)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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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4、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 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3) 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 关于聘任胡建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 关于聘任江建斌先生、姚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 关于聘任王金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 关于聘任朱卫忠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8) 关于聘任温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9) 关于聘任李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5、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 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 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 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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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8)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9)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现金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8、202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挂牌转让后续事宜的议案。

(3) 关于聘任林秀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0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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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2)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时披露了2020年度历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相关事项的公告等。

(三)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至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度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均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尤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及披露;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也按规定执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经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均进行了及时披露。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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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履行相应职能,均及时召开会议,主要对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的制定、定期报告的编审、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内部审计报告的审议、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非独立董事的提名、董事和高管的津贴和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完善治理、财务审计、规范运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指导意见和精神,规范、尽责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各项议案认真研究,结合专业知识,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身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独立董事无提出否定意见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医药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高技术密集型特点,有很强的技术壁垒。同时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化学制剂药行业是医药制造业最重要的分支之一。2020年以来,国家继续贯彻落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及两票制、“4+7”集带量采购、医保降价控费、分级诊疗等系列政策法规,医药制造业政策导向“质高价低”,产品核心竞争力逐渐转向创新、质量和成本,在此背景之下,化学制剂行业收入和利润增速持续放缓。

我国近年来医疗服务投入不断加大,2019年人均卫生总费用4,656.7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6%,后续卫生筹资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居民医疗卫生费用的个人负担相对减轻的趋势将进一步得到强化。我国医疗产业发展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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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资源稀缺的情况长期存在,同时也为民营医院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国民营医院数量从2013年的1.1万个增长到2020年的2.4万个,2020年民营医院的数量占比已经接近70%。在政策积极鼓励的环境下,由于融资渠道广、管理和服务机制灵活,民营医院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医疗服务行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坚持“医+药”双轮驱动的战略,推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在眼药版块,公司将紧密把握眼药需求稳步增长的发展机遇,加快营销改革,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打造新的运营模式;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和丰富眼科产品结构。在普药版块,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快速打开市场,提高产品销量。在医疗服务版块,公司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标准化运营体系;同时,推进泰州医院二期工程建设,打造重点学科,向区域民营妇儿医院龙头的目标迈进。

(三)2021年度生产经营治理计划

2021年,是公司转型升级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68亿元,净利润0.37亿元(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为实现上述目标,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方面:面对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提出“做存量、抓增量”的销售路径,以核心产品和核心区域为立足点,提高产品覆盖率;大力推进电商渠道建设,线上线下共同发力,相辅相成;采用专业化营销方式,加强核心渠道与百强连锁的战略合作,构建多层次的、更加完善的营销网络;积极的探索终端下沉,扩大销售渠道,以便更好的服务消费者;坚持不懈,打造高执行力的营销服务团队;坚持品牌宣传和公益活动相结合,努力保持主要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

2、一致性评价和研发方面:加快推进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上市后临床研究等有关工作进度。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改善研发环境,不断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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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产品结构。同时,强化校企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公司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并推广应用。

3、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GMP、GSP,以确保药品质量稳定。合理安排月度、季度和年度生产计划,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考核,强化基层管理,积极开展监控核查、现场检查和随机检查等。

4、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方面:不断优化组织和人才体系,完善人才激励约束制度和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与留住核心人才,保障公司持久健康发展。秉承“以人为本”、“精简高效”的原则,致力于培养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充分发挥党群工会组织作用,打造健康企业文化。

5、规范运作和完善治理方面: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组织结构、子公司管理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继续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风险和危机管控,提升公司内控水平。加强对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莎普爱思大药房等的管理,改善其经营状况。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规范运作,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6、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方面:子公司泰州医院加快人才培养,注重学科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向患者提供礼貌、热情、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的认可度;加强与优秀医院的业务合作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诊疗水平,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

7、投资并购方面:公司在持续做好内生增长的同时,不断寻求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或具有协同效应的优质标的,适时开展投资并购活动,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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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本着忠实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监事会全体监事积极有效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参与公司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的审核,并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公司健康、持续、规范运作。

2020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4)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6) 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7)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确认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 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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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4、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豁免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5、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现金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8、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9、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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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查阅或审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反应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并及时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且有效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较好地落实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公司财务状况基本正常,财务结构较为合理,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进行了及时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

3、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20]195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在2019年度执行内部控制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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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4、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相关摘要(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所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及摘要(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5、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监事会同意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收购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要求。本次交易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和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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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要求。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即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养和实业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弘远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94,191,522股,以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股票的定价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回避,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重点做好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财务状况的检查、生产经营的规范,以及围绕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运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加强监督,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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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发展情况,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经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媒体上披露。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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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36.93万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及《莎普爱思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决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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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数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06,780,573.186.38223,489,307.4914.06-52.22注1
预付款项5,039,306.540.3015,949,735.801.00-68.41注2
其他应收款3,057,152.390.1813,999,304.560.88-78.16注3
存货56,534,682.423.3886,326,668.665.43-34.51注4
其他流动资产113,270,781.876.77212,578,833.4213.38-46.72注5
在建工程1,014,000.000.062,282,116.460.14-55.57注6
无形资产177,287,309.8310.6051,145,095.373.22246.64注7
商誉336,158,071.6220.090.000.00不适用注8
长期待摊费用3,370,500.040.200.000.00不适用注9
递延所得税资产84,759.350.01720,445.330.05-88.24注10
预收款项0.000.0018,283,017.691.15-100.00注11
合同负债33,392,442.882.000.00不适用注12
应付职工薪酬11,975,393.680.724,800,382.920.30149.47注13
应交税费22,543,645.371.358,718,357.830.55158.58注14
其他应付款255,809,826.4115.2929,890,202.531.88755.83注15
其他流动负债4,321,816.840.260.000.00不适用注16
预计负债2,241,522.810.131,380,000.000.0962.43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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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主要系期末公司预付广告款减少所致。注3:主要系本期收回应收土地处置款所致。注4:主要系期末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金额减少所致。注5:主要系期末公司持有的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注6:主要系本期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所致。注7:主要系本期收购泰州医院,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注8:主要系本期收购泰州医院所致。注9:主要系本期收购泰州医院,待摊装修支出增加所致。注10:主要系期末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注11: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所致。注12:主要系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所致。注13:主要系公司期末应付人员工资增加所致。注14:主要系公司期末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注15:主要系本期收购泰州医院,40%股权款尚未支付所致。注16:主要系待转销项税从“应交税费”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注17:主要系本期计提诉讼赔偿款所致。

二、经营情况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23.13万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15,772.58万元,同比下降30.57% ,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滴眼液、大输液等产品销售收

项目名称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58,231,310.50515,957,073.58-30.57
营业成本184,222,275.42174,138,840.925.79
销售费用149,136,491.03249,735,724.19-40.28
管理费用86,882,551.6759,040,310.6947.16
研发费用27,800,948.8526,989,476.123.01
财务费用-6,931,483.04-2,539,200.18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369,256.257,857,251.11-2,382.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272,767.68-38,697,895.67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02-2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02-29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6-0.12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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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出现明显下滑所致。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36.93万元,亏损主要系1)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收入下滑;2)因强身药业100%股权挂牌转让事项,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8,539.45万元;3)根据公司经营决策,公司关停部分亏损及低毛利产品生产线,公司计提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2,052.74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强身药业本期发生亏损3,724.91万元。

三、现金流情况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090,367.2159,469,247.04-25.86%注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250,584.0318,855,560.63-933.97%注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8,517.490.00不适用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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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我们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说明

(一)合并范围: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合并预算是在母公司预算基础上合并了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平湖莎普爱思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平湖市莎普爱思贸易有限公司、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泰州泓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康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泰州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的预算编制完成的。

(二)本预算是在参考2020年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同时根据2021年的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等编制而成的。若2021年发生非预期的变动,将对本预算产生影响。

二、财务预算指标

(一)营业收入

2021年预计营业收入为5.68亿元,上年为3.58亿元,同比增加58.66%。

(二)营业成本

2021年预计营业成本为2.26亿元,上年为1.80亿元,同比增加25.56%。

(三)税金及附加

2021年预计税金及附加为0.064亿元,上年为0.057亿元,同比增加12.28%。

(四)四项费用

2021年预计四项费用总额为2.97亿元,上年为2.61亿元,同比增加13.79%。

(五)净利润

2021年预计净利润为0.37亿元,上年为-1.79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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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所得税税率按15%计算,子公司所得税税率按25%计算。

2、公司预测的2021年净利润,未考虑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3、上述预算考虑了强身出售事项对公司财务预算指标的影响。

4、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公司经营、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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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确认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情况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鄢 标董事长(新选举)22.06
2胡建辉董事(新选举)、总经理(新聘任)21.65
3胡正国董事、副总经理(辞职)28.31
4汪为民董事0.00
5吴建国董事(新选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26.57
6温 玄董事(新选举)、董事会秘书(新聘任)17.04
7傅元略独立董事(新选举)2.16
8徐国彤独立董事(新选举)2.16
9葛盛芳独立董事(新选举)2.16
10陈德康董事长(辞职)37.90
11王友昆董事(辞职)、总经理(辞职)39.47
12陈伟平董事(辞职)、常务副总经理(辞职)34.29
13刘 林董事(辞职)0.00
14徐萍平独立董事(辞职)4.05
15董作军独立董事(辞职)4.05
16崔晓钟独立董事(辞职)4.05
合计245.92
序号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1汪 燕监事主席(新选举)0.00
2蔡 立监事(新选举)0.00
3冯 晓职工监事11.69
4时 亮监事会主席(辞职)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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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缪跃英监事(辞职)0.00
合计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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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0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23)。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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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经过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108.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金额(万元)2019年金额(万元)
存货跌价损失1,516.781,757.3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9,728.601,906.5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863.590.00
合 计12,108.973,6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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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在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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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鄢标先生、林秀松先生、温玄先生、胡正国先生、吴建国先生、汪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的简介如下:

鄢标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公益事业部副总监等。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温玄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投资经理,上海赛领博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资总监,河南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林秀松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三嘉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福建欧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中科环境(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胡正国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平湖制药厂质监科长,浙江莎普爱思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嘉兴市药学会副理事长、平湖市药学会理事长,浙江省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吴建国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曾任嘉兴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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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为民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上海茉织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上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提名人及相关候选人均已确认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27)。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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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傅元略先生、徐国彤先生、葛盛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葛盛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196股。各候选人简介如下:

傅元略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亚太管理会计学会副主席。爱德力智能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及元创百融智能科技研发(厦门)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68)、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46)、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61)、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46)、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徐国彤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医学博士(眼科学)、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医学中心药理学系药理学博士,同济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同济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Cellular BiomedicineGroup (NASDAQ: CBMG)独立董事。现任同济大学新生院济人学堂执行院长、眼科研究所所长、药理学教学团队负责人、华东干细胞库主任、中华医学会(眼科)专家会员、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基础与转化研究分委会主任、上海药学会理事、上海药学会药理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3168)、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24)、亘喜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奥德干细胞再生医学研究中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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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郑州奥博细胞医学实验室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葛盛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在英国Roslin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2001年回国后在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参与国家一类新药H101的研发和临床试验等工作。近年来,发表SCI收录论文143篇,曾获2018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第五)、2013和2017年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第四和第六)。现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专家、中国生物物理学会辐射与环境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述提名人及相关候选人均已确认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27)。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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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5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经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的初步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汪燕女士、蔡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的简介如下:

汪燕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海军四一一医院护士,上海肺科医院护士、上海朝晖医院有限公司护士长,现任上海天伦医院有限公司医保办主任,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蔡立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上海天伦医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以上监事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期满之日止。

在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冯晓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期间,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任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公司的经营成果显著。借此机会,对汪燕女士、蔡立先生、冯晓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27)。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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