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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3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章茂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40股。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8.04元/股,因公司已实施2017-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分别为现金分红0.6元/股、现金分红0.5元/股、现金分红0.8元/股、现金分红0.45元/股。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45.69元/股。另,公司在进行2020年度现金分红时,上述需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的股份的现金分红款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暂由公司代为管理,根据以上情况综合计算后,本次回购支付的价款为46.1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合计5,692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合计11,789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考核指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688,530份,行权价格为82.47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考核指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11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19,22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7。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考核指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4,80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

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465,891份,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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