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0人因离职失去本次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181名调整为1,161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496,961份调整为4,495,499份。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将仍属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5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6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495,499份,行权价格为119.29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鉴于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汇顶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新加坡”)作为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电”)、力晶集成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晶”)、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mpany,Ltd.(以下简称“TSMC”)的客户,拟向联电、力晶及TSMC购买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集成电路、制造光罩(mask)、封装、测试及与集成电路有关的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和咨询等(以下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基于汇顶新加坡上述购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汇顶新加坡与联电、力晶、TSMC就上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购买事项产生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联电1,350万美元、力晶3,000万美元、TSMC3,500万美元。当汇顶新加坡延迟或无法履行与联电、力晶、TSMC就上述集成电路制造服务购买事项产生的付款义务时,由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效期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40个月,自担保函签署日起算。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并签署担保函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