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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基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邦基科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依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有关协议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预计金额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290,000.00290,000.00/
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租赁处485,000.00485,000.00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290,000.0072,500.00290,000.00/
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租赁处租赁房屋485,000.00121,250.00485,000.00/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山东鹏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饲料原料3,000,000.000.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珍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具、动植物助长剂、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朱俊波持股70.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二)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租赁处

法定代表人:褚艳丽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子公司烟台兴基饲料有限公司40%股权的少数股东直系亲属担任经营者的单位。

(三)山东鹏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克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肥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经济开发区中创路3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山东鹏肽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00%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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