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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基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邦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5,3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分别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开发区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研县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235,580,491.48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金额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80110130142103739067,124,714.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开发区支行81125010116013299944,411,544.2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85201020077801511,025,648.99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80110130142103853154,614,043.6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县支行241295010400171576,717,773.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行043490010400251635,420,101.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县支行065601010400187704,404,470.48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无棣支行801116301421010308662,558.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研县支行22-37510104001507881,199,637.76
合计235,580,491.48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597.60 万元,具体如下:

单元: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8,292.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319.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6,389.7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597.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4.0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5,888.6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15,999.9915,999.9915,999.9910,718.9414,492.63-1,507.3690.582023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14,389.0214,389.0214,389.021,097.8410,345.47-4,043.5571.902022年9月1,070.96
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慧化生产车间5,888.635,888.635,888.635,097.355,097.35-791.2886.56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
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10,501.0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10,224.7810,224.7810,224.781,313.277,570.17-2,654.6074.042022年12月-397.94
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400.165,400.165,400.166.186.18-5,393.980.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27万吨无抗饲料项目5,763.005,763.005,698.805,698.80-64.2098.892023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
井研县邦基新建高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线项目10,500.0010,500.002,387.002,387.00-8,113.0022.7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8,292.2868,165.5868,165.5826,319.3845,597.60-14,390.79--673.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原因公司“年产18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未达预计收益,主要原因如下:(1)该部分项目前期处于产能爬坡的阶段,整体产能利用率偏低,单位固定成本增加,毛利率偏低;(2) 2023年度,饲料行业面临上下游双重挤压。上游以玉米、豆粕等大宗商品为代表的原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整体居于高位运行;下游养殖端受消费低迷的影响,整体景气度较差,全年生猪价格在低位振荡。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正文“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后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正文“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正文“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 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注2:公司“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慧化生产车间项目”、“年产27万吨无抗饲料项目”分别于2023年10月、12月、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运行尚未满一年,不适用效益测算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后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长春邦基-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5,888.69万元,其中5,763.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年产27万吨无抗饲料项目”,其余125.69万元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司滨州惠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已经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张家口邦基-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1.01万元,其中10,5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井研县邦基新建高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线项目”第一、二期建设,其余1.01万元变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邦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已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7万吨无抗饲料项目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5,763.005,763.005,698.805,698.8098.892023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
井研县邦基新建高端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10,500.0010,500.002,387.002,387.0022.7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6,263.0016,263.008,085.808,085.8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正文“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变更后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原项目“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以子公司长春邦基为实施主体,该公司产品主要服务于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公司设计该募投项目是依据当时的东北三省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当时的实际产能情况等因素确定的,主要为了解决长春邦基高峰期产能不足的问题。2022年上半年开始,受行业周期性下滑以及北方地区动物疫病的影响,东北地区短期的市场需求相对低迷;同时公司另外一个募投项目“辽宁邦基-年产12万吨高档饲料生产车间项目”的建成投产,长春邦基原有的辽宁市场的产能转移至辽宁邦基,使得长春邦基高峰期产能不足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短期内继续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降低。原项目“新建年产12万吨高档配合猪饲料、浓
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以子公司张家口邦基为实施主体,该公司产品主要服务于河北省。公司设计该募投项目是依据当时的河北省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意向目标客户的养殖存栏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当时的实际产能情况等因素确定的。受行业周期性下滑以及北方地区动物疫病的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重要意向目标客户养殖存栏的规划目标下滑,无法消化公司新建项目增加的产能,短期内继续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降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 1: 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6,272,956.19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2年度全部完成。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投资产品已全部赎回,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相关投资产品的余额为0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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