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一)变更的内容
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实际使用年限的基础上,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机器设备 | 3-10 | 3-10 | 9.00-32.33 | 3-10 | 0-10 | 9.00-33.33 |
运输设备 | 4-10 | 3-10 | 9.00-24.25 | 4-10 | 0-10 | 9.00-25 |
(二)变更的原因
会计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并定期进行检修及年修,公司基于以往年度实际情况统计,为了更好地管理固定资产及更准确的估计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对部分类别的固定资产净残值进行变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固定资产相关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和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2023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初步测算,若以公司调整后的部分固定资产残值率模拟计算,2023年度公司将增加折旧15.30万元、2022年将增加折旧11.50万元、2021年将增加折旧45.94万元,上述折旧金额将直接增加对应年度的期间费用,或计入存货成本中,随着存货的销售进而结转至营业成本中。根据模拟测算结果,预计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残值率调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以上数据仅为模拟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不影响以往年度财务数据)。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会计估计变更。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