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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初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袁广达先生、胡祖敏先生、丁涛先生;因部分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离任,本报告期末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汤胜先生、唐佛南先生、黄纯安先生。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发挥各自专长,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的议案
2023年4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计委员会核实,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在外部审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定期与其会晤,同时对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体审计执业人员能恪尽职守,认真负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其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控工作,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公司相关内部审计部门在2023年度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指导意见,良好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勤勉尽责。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对于少量的非财报内部控制的一般执行缺陷、缺失已及时发现并进行了整改,所有的缺失现象从内控流程设计上作了补充控制环节,避免相同缺陷再次发生。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1—9月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也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管理层、公司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并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对于少量的非财报内部控制的一般执行缺陷、缺失已及时发现并进行了整改,所有的缺失现象从内控流程设计上作了补充控制环节,避免相同缺陷再次发生。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汤胜、唐佛南、黄纯安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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