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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自控: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0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917,7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55元,共计募集资金50,710.00万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014.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95.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79.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516.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号)。

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9,239,3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1元,共计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税)1,0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83.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9号)。由于相关印花税减半征收,减征额12.17万元调增募集资金净额,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48,668.96万元。

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2号)核准,公司由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74,56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7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4,969.13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2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719.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券商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69.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9.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49,516.0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8,342.38
利息收入净额B2889.3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642.41
利息收入净额C27.8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9,984.79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897.1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28.3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8.33
差异G=E-F4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428.33万元,实有余额为

28.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原因系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48,668.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3,066.79
利息收入净额B281.8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725.13
利息收入净额C211.0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5,791.9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92.89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2,969.9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69.93
差异G=E-F12,8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12,969.92万元,实有余额为

169.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差异原因系将闲置募集资金12,8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4,549.7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4,549.75
利息收入净额B23.5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0.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4,549.7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52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3.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52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对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浙江天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科技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并于2020年8月16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对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和子公司天成科技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19940101040035668-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405245988883283,306.89
小计283,306.8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199401010400426492,700.42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392278319621121,866.96
3714783705411,518,284.0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8107007880180000048717,179.00
8107007880130000049339,224.52
小计1,699,254.9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8107007880180000072635,161.96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小计35,161.96
合计2,017,723.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根据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客户的生产布局及市场情况,为了调整公司乘用车座椅在不同地区的产能布局、充分提高产能利用率,实现就近供货、降低运输成本,公司新增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郑州天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天成”),同时相应增加对应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乘用车座椅产能布局调整及增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天成自控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成”)和宁德天成自控

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天成”)作为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调整完成后,“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相关产能布局如下:

变更前后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产能
变更前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年产乘用车座椅30万套、核心件140万套
变更后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年产乘用车座椅5万套、核心件140万套
郑州天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乘用车座椅15万套
南京天成南京市江北新区年产乘用车座椅5万套
宁德天成宁德市蕉城区年产乘用车座椅5万套

(二)根据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拟将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3,656.79万元的投入方式由向子公司天成科技增资变更为向其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2023年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该款项自动续期。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4685号),结论性意见为:天成自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视频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天成自控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关于募集资金的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成自控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成自控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516.0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42.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9,984.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2,915.0042,915.0040,307.08 [注1]1,642.4139,909.79-397.29[注1]99.012020-6-30 [注2]1,719.08否[注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601.016,601.016,601.016,602.321.31[注4]100.00-不适用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472.68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49,516.0149,516.0146,908.091,642.4149,984.79-395.9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6年9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702.9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出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02.99万元,本次置换经公司2016年 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6日。公司已于2017年9月26日前
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9月26日。公司已于2018年9月26日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6月19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9年5月21日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7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9年7月29日、2019年12月30日和2020年4月30日分别将其中的800.00万元、200.00万元和6,000.00万元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0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0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5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8月7日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和2021年8月6日分别将其中1,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7月4日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公司已于2023年7月3日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3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将其中600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相关余额为400.00万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经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4,000.00万元,委托认购日为2016年9月27日,到期日为2017年4月7日。公司已于2017年4月7日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20,000.00万元,委托认购日为2017年10月20日,到期日为2018年4月23日。公司已于2018年4月23日将上述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无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19年5月24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募集资金节余3,472.68万元,系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省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另募集资金存放期间收到的利息减去手续费的净收入有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经公司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472.68万元(包括节余资金2,607.92万元以及截至2019年5月24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864.7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1]该项目最终实际投资金额40,307.08万元,故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项下列示实际投资金额40,307.08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 -397.29 万元系尚未支付的项目余款及质保金;[注2] 经公司 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在本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郑州天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天成”),同时相应增加对应的实施地点。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5月建设完工。后根据客户及市场情况,实现就近供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天成和宁德天成作为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于产能布局调整,相关项目整体在2020年6月投产;[注3]本年度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系公司乘用车座椅业务客户不断拓展中,尚未实现规模效应;[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所致。

附件2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668.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25.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791.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8,668.9628,668.9628,668.962,047.6918,659.19-10,009.7765.08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0.005,000.005,000.00677.442,132.73-2,867.2742.65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48,668.9648,668.9648,668.962,725.1335,791.92-12,877.0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受全球航空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还在恢复当中,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该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项目实施周期至2024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0年8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008.2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出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08.23万元,本次置换经公司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公司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9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已于2021年5月7日、2021年7月9日和2021年8月6日分别将其中的1,000.00万元、1,000.00万元和26,000.00万元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2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4日、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分别将其中2,000 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和18,500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15,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日、2023年3月28日、2023年7月3日分别将其中1,000万元、1,000万元、13,500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23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13,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将其中1,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末相关余额为 12,800.00万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陆续投入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经公司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航空座椅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座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从2023年10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附件3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549.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549.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14,549.7514,549.7514,549.7514,549.75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4,549.7514,549.7514,549.7514,549.7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募集资金节余3.52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收到的 利息减去手续费的净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俊清陈华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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