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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达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2023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67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6.63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3日、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度报告审计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制作、出具相关文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反馈答复等,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非经常性损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四)2024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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