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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海汽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金永(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涂显亚和董事李奇胜。换届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金永(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涂显亚和董事王兵,李奇胜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任何职务。

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分别由2名独立董事以及1名董事组成。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1项。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1项议案。

(二)2020年4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三届七次会议,会议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0年7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届八次会议,会议对分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0年7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三届九次会议,会议对公司收购乐东海汽新能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乐东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0年8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届十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六)2020年10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届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办法(试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七)2020年10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三届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转让海南海汽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等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及重大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在审计期间对审计重点工作进行全程评估与监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数据准确,不存在重大遗漏。

2020年8月,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2020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同时,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另为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办法(试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等2项制度,同意将报告和该2项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永、涂显亚、王兵

2021年4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金 永 涂显亚

王 兵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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