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65 公司简称: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苗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该前瞻性陈述受制于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因而可能造成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与该前瞻性陈述所暗示的任何未来表现、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存有重大不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事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
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宿迁联盛 | 指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 | 指 |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宏经贸 | 指 | 上海联宏经贸有限公司,联宏新材全资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实际控制人/实控人 | 指 | 项瞻波、王小红 |
沿海投资 | 指 |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联拓合伙 | 指 | 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发合伙 | 指 | 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宏合伙 | 指 | 宿迁联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恒合伙 | 指 | 宿迁联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盛经贸 | 指 | 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项王机械 | 指 |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联盛助剂 | 指 |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联宏新材 | 指 | 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盛瑞新材 | 指 | 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南充联盛 | 指 | 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联盛精细 | 指 | 南充联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盛锦新材 | 指 | 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南充项王 | 指 | 南充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联盛上海 | 指 | 联盛(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盛宏新材 | 指 | 宿迁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联盛全资子公司 |
联盛德国 | 指 | Unitechem GmbH,中文名称为联盛化学(德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德国杜塞尔多夫 |
联盛美国 | 指 | Unitechem North America Inc.,中文名称联盛化学(北美)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美国新泽西州 |
联新阀门 | 指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盛友氢能 | 指 |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盛职业培训学校 | 指 | 宿迁市宿豫区联盛职业培训学校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立信/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股东大会 | 指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宿迁联盛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qianUnitechCorp.,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Uni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项瞻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谢龙锐 | |
联系地址 |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 | |
电话 | 0527-82860006 | |
传真 | 0527-82889099 | |
电子信箱 | irm@china944.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3800 |
公司网址 | www.unitechem.cn |
电子信箱 | irm@china944.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本报告期公司基本情况信息未发生变更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日报网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本报告期公司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未发生变更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宿迁联盛 | 603065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98,794,516.12 | 916,580,547.14 | -23.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186,338.15 | 165,368,226.83 | -78.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944,072.98 | 165,145,409.38 | -80.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71,693.18 | 98,963,748.52 | -137.9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51,348,626.21 | 1,630,006,874.55 | 25.85 |
总资产 | 3,085,839,172.43 | 2,799,175,818.99 | 10.2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09 | 0.4386 | -79.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09 | 0.4386 | -79.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28 | 0.4380 | -81.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4 | 11.29 | 减少9.3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6 | 11.27 | 减少9.5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同比下降主要系化工行业需求疲软,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售价大幅回落导致的经营业绩下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13,477.9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82,39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6,024.0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4,431.2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8,247.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242,265.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其发展现状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中的化学助剂子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下的“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根据MarketsandMarkets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2023年全球光稳定剂(受阻胺光稳定剂、紫外线吸收剂、猝灭剂)的市场规模约为13.90亿美元,预计2028年全球光稳定剂市场规模将达到18.38亿美元,2023年至2028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5.7%。根据MarketsandMarkets统计,预计2023年至2028年亚太地区、南美、中东和非洲、北美、欧洲复合增长率分别为7.2%、5.9%、5.6%、5.5%、4.0%。
中国在全球光稳定剂的生产和消费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根据MarketsandMarkets统计,从销售规模来看,中国2022年在亚太地区光稳定剂总市场比重为56.2%,市场规模为2.56亿美元,预计2023年市场规模为2.74亿美元,2028年市场规模为3.92亿美元,2023年至2028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7.5%,是光稳定剂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竞争进一步加剧,不确定性因素日益 增加。上半年化工行业遭遇了原料和产品价格同步下滑、上半年行情恢复不及预期、国际和国内市场需求不振等困难。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0.36 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中的化学助剂子行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受阻胺光稳定剂、复配助剂、中间体、阻聚剂等,主要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 | 主要用途 |
受阻胺光稳定剂 | 光稳定剂944 光稳定剂622 光稳定剂770 光稳定剂119 | 抑制或减弱塑料、合成纤维、粘胶剂等高分子材料制品因光照引发的氧化降解。 |
复配助剂 | 混料系列 母粒系列 | 用于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通过将光稳定剂、抗氧剂或其他化学助剂产品进行特定比例的组合,以达到客户设定的预期效果。 |
中间体 | 三丙酮胺 四甲基哌啶醇 | 生产光稳定剂、阻聚剂等产品过程中的重要中间产品。 |
阻聚剂 | 阻聚剂701 | 主要用于防止或减弱苯乙烯、丁二烯等烯烃类单体在加工、精制、存储和运输等过程中发生聚合。 |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规模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历经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构建了规模优势,并已成长为全球最主要的光稳定剂制造与服务商之一。公司受阻胺光稳定剂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规模化生产不仅能带来直接的成本优势,还有效的推动了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关键中间体、原材料和其他功能助剂领域的延伸,带动了公司新业务的持续拓展。
2、产业链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在构建规模优势的同时,主动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从而不断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已具备“关键中间体→光稳定剂产品→防老化解决方案”完整产业链条的生产服务能力,并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防老化助剂产品系列。
产业链的稳定是提高公司竞争力的最大保障,也能够为消化生产成本上涨所导致的利润下降提供动力。完整的产业链布局有助于公司在各个生产阶段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实现产品原料自给,降低经营风险;能够有效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同时,还有利于进行产品的品质管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市场综合竞争优势。
3、安全环保优势
公司一直恪守“安全环保先行”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较高的安全环保工作标准,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未受到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包括DCS自动控制系统、SIS安全仪表系统、高盐高氨
氮高COD废水处理系统、RTO蓄热焚烧废气处理系统、危险废物焚烧系统等环保基础设施,并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安全环保团队。DCS自动控制系统在大幅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工操作带来的不确定性的同时,起到了减少了一线生产工人的数量,降低了一线生产人员的相关支出的作用,安全环保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在安全环保方面持续投入,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公司均属环保守信企业。在当前趋严的安全环保政策下,部分防老化助剂生产企业由于安全环保工作不到位正面临停产或关停,该类企业的逐步淘汰,将会为安全环保优势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4、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为把握发展机遇、夯实长远发展基础,高度重视研发与创新,设立了聚合物耐候助剂工程研究中心、聚合物光稳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高分子材料功能化工程技术中心、阻燃耐候材料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中心。目前,公司聚合物耐候助剂工程研究中心被评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同时,公司始终将研发人才培养与研发设备投入作为研发的重点工作,研发设备投入充足,有效推动了技术研发工作的开展。
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建立了上海、宿迁两个研发基地,并借助上海研发中心的平台吸引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不断补充新的技术力量,壮大研发团队。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联合发展,坚持产学研深度融合与长期共赢的发展思路,实现技术的不断更新,营造良好的研发氛围。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校企合作等模式,在防老化助剂的新品种与新应用、关键中间体的合成技术及与防老化助剂高关联产品开发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先进的技术研发优势。
5、定制化的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应用研究,成立了功能化助剂应用研发中心,深耕高分子材料各个领域的防老化需求,如农膜、人造草、汽车改性料、塑编等,积累了深厚的防老化应用技术和经验。同时,为更好地给下游高分子材料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公司在上海、宿迁建立了高分子材料老化加速实验室,配备多台荧光老化测试仪、氙灯老化测试仪、热氧老化测试仪等实验测试设备,可为下游客户提供材料防老化效果测试服务。
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具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高效的服务机制,客户可直接或通过销售人员与相关技术负责人对接,反馈其防老化产品需求和遇到的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根据已有的配方数据库及行业经验,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样品,客户进行试样后,并可在公司进行防老化效果验证。目前,公司已为众多客户成功提供了定制化防老化解决方案,赢得了市场广泛认可。
6、工艺设备自主配套优势
项王机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涉及压力容器、化工设备、管道阀门和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具有较强的设备制造与安装能力。项王机械优先对内提供服务,有效降低了公司的建设成本、提高了建设效率;同时,项王机械对公司设备提供快速、专业的维护和保养,避免了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不必要停产,有效提升了生产效率。项王机械掌握自有全套工艺设备的独立设计、制造技术,使公司在设备建造方面保持显著的成本领先优势,在设备性能方面保持高效、领先,为公司的高速发展奠定了生产基础。
7、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具备出色的创新思维与经营理念,具有高效的执行能力。团队领头人项瞻波先生是国内较早从事受阻胺光稳定剂研究的人员之一,拥有20年以上的光稳定剂合成、应用技术经验。团队核心成员林俊义、缪克汤、项有和等人均具有10年以上的光稳定剂行业生产、推广、技术研发等经验。公司管理团队形成了积极、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并始终保持团结互助、开拓创新的进取状态,为企业的管理提供重要的保障。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多种超预期的困难挑战,全体联盛人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强化公司内部治理,提速创新发展步伐。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6亿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实施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从生产、采购、销售、人力等多个维度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工艺创新,优化工艺流程,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降低产品成本;为提升全员降成本意识,公司将成本控制指标由
公司分解到各部门,再由部门分解到班组,将“成本最优化”的理念从经营团队渗透到生产一、二线员工,有效的控制产品制造成本和各项费用。
2、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000吨光稳定剂、5000吨阻聚剂及15000吨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正在持续稳步建设中。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依托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2023年5月举行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业务情况、未来发展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切实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建立并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4、强化风险防范,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公司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升总体风险管控能力水平。公司进一步深化内控和法治合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抓好内控评价质量,落实好问题整改;强化风险排查,提升业务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管理水平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5、夯实安环管控
安全方面,公司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例会,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企业全面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通过安全教育月、安全督导员机制等方式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环保方面,公司加大环保、节能设施的投入,降低碳排放,获得了:“江苏省绿色工厂”的称号,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检测指标全部达标,无环保事故发生。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98,794,516.12 | 916,580,547.14 | -23.76 |
营业成本 | 553,644,038.34 | 615,966,380.73 | -10.12 |
销售费用 | 23,280,819.56 | 19,174,497.61 | 21.42 |
管理费用 | 48,158,618.45 | 63,069,433.96 | -23.64 |
财务费用 | 5,398,231.66 | 1,506,592.08 | 258.31 |
研发费用 | 31,048,122.14 | 20,286,072.12 | 53.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71,693.18 | 98,963,748.52 | -137.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98,819.52 | -204,527,541.6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229,790.03 | 223,703,478.95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本期资金占用金额增加,及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积极开展研发新项目导致材料、人员等增长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75,874,252.51 | 8.94 | 201,882,184.69 | 7.21 | 36.65 | 主要是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00,000.00 | 2.27 | 20,000,000.00 | 0.71 | 250.00 | 主要是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44,841.47 | 0.39 | 18,488,507.49 | 0.66 | -35.39 | 主要是本期应收承兑汇票余额减少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 | 2,789,716.15 | 0.1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减少房屋租赁业务 |
短期借款 | 664,229,655.72 | 21.53 | 498,119,514.02 | 17.80 | 33.35 | 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07,461.67 | 0.50 | 41,588,715.54 | 1.49 | -62.71 | 主要是本期发放上年度计提的部分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6,193,190.24 | 0.20 | 25,774,077.89 | 0.92 | -75.97 | 主要是本期应交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975,000.20 | 1.10 | 73,645,439.31 | 2.63 | -53.87 | 主要是本期提前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4,601,604.03 | 0.15 | 3,150,509.58 | 0.11 | 46.06 | 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55,490,000.00 | 1.80 | 220,500,000.00 | 7.88 | -74.83 | 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
递延收益 | 16,367,680.58 | 0.53 | 11,901,757.76 | 0.43 | 37.52 | 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 | 2,762,500.40 | 0.10 | -100.00 | 主要为本期期末满足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抵消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净额列示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8,988,900.4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253,618.0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90,514,203.80 | 银行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9,745,854.33 | 银行贷款抵押 |
合计 | 140,513,676.2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566,024.04 | 270,000,000.00 | 220,566,024.04 | 70,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488,507.49 | 181,777,456.47 | 188,321,122.49 | 11,944,841.47 | ||||
合计 | 38,488,507.49 | 566,024.04 | 451,777,456.47 | 408,887,146.53 | 81,944,841.4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率(%)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联盛助剂 | 有限责任公司 | 防老化助剂、光稳定剂中间体、阻聚剂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8,000.00 | 62,404.38 | 30,647.98 | 16,523.23 | -106.10 | -40.24 |
盛瑞新材 | 有限责任公司 | 防老化助剂、光稳定剂中间体、阻聚剂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 | 50,000.00 | 72,017.98 | 67,346.22 | 8,160.76 | -1,939.94 | -1,401.34 |
Unitechem GmbH | — | 光稳定剂、紫外线吸收剂、抗氧剂、光稳定剂中间体、防老化母粒、阻聚剂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 100 | 5万欧元 | 6,667.18 | 260.59 | 4,706.27 | -613.03 | -421.2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行业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同行业公司或通过登陆资本市场迅速扩大资产规模,或通过收购兼并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全球大型精细化工企业如Basf(巴斯夫)、Solvay(索尔维)、Songwon(松原集团)等,通过直接在我国建厂或者与内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全面进入国内市场,未来可能还会出现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从而加剧行业的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产品价格、销售规模,对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存在由于不能达到环保要求或发生环保事故而被有关部门处罚,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持续投入。未来,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不断提高及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可能会提高环保标准,增加公司排污治理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持续投入。若公司出现安全管理不善,或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高安全生产的更高标准,可能致使公司安全投入增加、安全运营压力加大,进而对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4、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境外市场是公司产品实现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贸易大环境的稳定是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若全球主要经济体与我国之间持续发生大规模的贸易摩擦,导致对我国产品加征关税、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限制措施,将对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5、宏观经济波动与市场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产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存在较高关联度,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时,可能对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6、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产品以防老化助剂系列为主,主要应用于塑料、合成纤维、涂料等高分子材料。随着高分子材料应用要求复杂化,高分子添加工艺也趋于复杂,市场对包括防老化助剂在内的高分子材料化学助剂的产品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复合化、高效化、系列化、环保化的趋势;同时,客户对一站式解决材料添加助剂的个性化需求不断上升。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创新能力,无法及时研发出业内领先的新技术,无法及时响应客户提出的定制化要求,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2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项瞻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38名,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329,627,10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78.676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联盛助剂、盛瑞新材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联盛助剂、盛瑞新材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等法律法规标准,制定了废水管理等制度
文件,建有完善废水管理体系,对废水的产生、治理、排放进行全流程管理,废水均达标后排放。上述公司排放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具体情况如下:
废水排放量情况 | |||||
公司 | 废水量(吨) | 化学需氧量(吨) | 氨氮 (吨) | 总氮 (吨) | 总磷 (吨) |
宿迁联盛 | 66,484 | 22.206 | 0.039 | 1.989 | 0.028 |
联盛助剂 | 61,436 | 10.448 | 0.254 | 0.563 | 0.037 |
盛瑞新材 | 74,385 | 30.391 | 0.220 | 3.790 | 0.029 |
公司及子公司宿迁联盛、联盛助剂、盛瑞新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451-2016),制定了废气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建有完善的废气管理体系。
废气排放量情况 | |||
公司 | 氮氧化物(吨) | 颗粒物(吨) | 挥发性有机物(吨) |
宿迁联盛 | 6.590 | 0.872 | 0.899 |
联盛助剂 | 1.290 | 0.038 | 1.393 |
盛瑞新材 | 14.660 | 0.895 | 0.295 |
公司及子公司宿迁联盛、联盛助剂、盛瑞新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有完善的固废管理制度及一般固废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共计产生固废3,671.006吨,其中自行处置625.862吨,委外处置3,097.424吨。其中废包装袋、过滤残渣、废有机残渣、蒸馏残渣、蒸馏残液等焚烧处置,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废盐、污泥、循环池渣等填埋处置,废催化剂等综合利用,均实现合规化处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项目均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具体如下:
(1)废水方面:宿迁联盛、联盛助剂、盛瑞新材3个厂区共建有3套预处理系统(宿迁联盛1套、联盛助剂1套、盛瑞新材1套),污水处理站4套(即宿迁联盛2套、联盛助剂1套、盛瑞新材1套),对各条生产线产生的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通过“一企一管”排放至园区集水点,排放口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宿迁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在线数据实时上传至国、省、市监管平台,监测数据合格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安装有废水在线监测设施,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废气方面:经过冷凝回收、酸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布袋过滤、脱硝、急冷、干式脱酸、RTO 焚烧处置等废气治理设施,宿迁联盛、联盛助剂、盛瑞新材3个厂区共建5套RTO焚烧炉(宿迁联盛2套100000Nm?/h ,联盛助剂1套50000Nm?/h和1套30000Nm?/h,盛瑞新材2套100000Nm?/h),提升废气处理效率。蒸汽锅炉排口装有低氮燃烧器,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设有专岗专人对厂区进行全覆盖检查,专人负责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开展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均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取得环评批复。项目投产前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宿迁联盛、联盛助剂、盛瑞新材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宿迁联盛经宿迁市宿豫生态环境局办理备案,其备案文号为:
321311202313H。联盛助剂、盛瑞新材未发生变更。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宿迁联盛、联盛助剂、盛瑞新材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根据项目及政策变化修订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开展废水、废气、土壤,完成企业信息公开,上传监测方案及监测信息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及共享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宿迁联盛、联盛助剂通过宿迁市第五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市级验收。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除公司、联盛助剂、盛瑞新材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之外,公司其他下属分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下属分子公司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环保管理工作需要,宿迁联盛、联盛助剂、盛瑞新材、联宏新材四家公司通过ISO14001:2015标准,并顺利完成年度复审,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节能提效。引进先进蒸汽闪蒸技术,其中单套设备预计投资130万元,单套设备一年的节能收益约100余万元。未来三年内,宿迁联盛预计投资4-6套此项节能设备,预计节约800-1000吨标煤。通过此项技术,生产区域现场大大减少出现“白烟”现象,车间生产环境也将得到改善;
2、提升自动化水平。逐步安装自动化控制仪表、阀门,并与信息化公司合作,运用Batch系统,实现生产系统全流程监控与自动操作,现场人员只需要进行巡检、确认、检查,充分保证生产有序进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工时,减少能源损耗;
3、技术改造。精馏系统进行再升级改造,实现精馏塔24小时平稳运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同时,减少了不必要的升温、降温操作带来的能源浪费。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 | 注1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的亲属王宝光、项有智、王秀云、王桂芬、王莲钗、张作晓、王奕仁、王馨禾、王红专、王侃、吴丽芬、项光华、项怀艅、项小霞、孙作席及联宏合伙 | 注2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方源智合、方源创盈、沿海投资、邦盛聚源、新工邦盛 | 注3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国发新兴二期、高投毅达、招商招银、永达资产、中银资本、方源创盈、国发盈辰、国发盈嘉 | 注4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俊义、缪克汤、项有和、李利、谢龙锐 | 注5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 |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梁小龙、陈瑾琨 | 注6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联恒合伙、联拓合伙、联发合伙、王永昌 | 注7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12个月 | 是 | 是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分红 | 公司、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持股5%以上股东 | 注8 | 承诺时间:2021年9月3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 | 注9 | 承诺时间:2021年9月3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0 | 承诺时间:2021年9月3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 | 注11 | 承诺时间:2021年9月3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持股5%以上股东 | 注12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3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36个月 | 是 | 是 | - |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宿迁联盛、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 | 注15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6 | 承诺时间:首发前,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 | 注17 | 承诺时间:2021年9月3日,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实际控制人项 | 注18 | 承诺时间:2021年9 | 否 | 是 | - | - |
瞻波、王小红 | 月3日,期限:长期有效 |
注1:控股股东联拓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宿迁联盛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已持有的宿迁联盛的股份,则本人/本公司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宿迁联盛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宿迁联盛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宿迁联盛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宿迁联盛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3、本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此外,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承诺,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宿迁联盛任职、未来在宿迁联盛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宿迁联盛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项瞻波作为宿迁联盛董事长,承诺在担任宿迁联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宿迁联盛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宿迁联盛股份。本人如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
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注2: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的亲属王宝光、项有智、王秀云、王桂芬、王莲钗、张作晓、王奕仁、王馨禾、王红专、王侃、吴丽芬、项光华、项怀艅、项小霞、孙作席及联宏合伙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宿迁联盛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企业已持有的宿迁联盛的股份,则本人/本企业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宿迁联盛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宿迁联盛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宿迁联盛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宿迁联盛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3、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此外,王宝光、项有智、王秀云、王桂芬、王莲钗、张作晓、王奕仁、王馨禾、王红专、王侃、吴丽芬、项光华、项怀艅、项小霞、孙作席承诺,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宿迁联盛任职、未来在宿迁联盛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宿迁联盛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注3: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方源智合、方源创盈、沿海投资、邦盛聚源、新工邦盛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宿迁联盛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方源创盈作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承诺自方源创盈取得宿迁联盛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方源创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注4: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国发新兴二期、高投毅达、招商招银、永达资产、中银资本、方源创盈、国发盈辰、国发盈嘉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宿迁联盛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本企业取得宿迁联盛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
2、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注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俊义、缪克汤、项有和、李利、谢龙锐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宿迁联盛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宿迁联盛的股份,则本人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宿迁联盛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宿迁联盛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宿迁联盛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宿迁联盛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3、在担任宿迁联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宿迁联盛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宿迁联盛股份。本人如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宿迁联盛任职、未来在宿迁联盛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宿迁联盛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注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梁小龙、陈瑾琨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宿迁联盛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宿迁联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宿迁联盛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宿迁联盛股份。本人如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不论本人目前是否在宿迁联盛任职、未来在宿迁联盛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宿迁联盛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注7:其他股东联恒合伙、联拓合伙、联发合伙、王永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宿迁联盛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宿迁联盛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此外,王永昌承诺不论其目前是否在宿迁联盛任职、未来在宿迁联盛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宿迁联盛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注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宿迁联盛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本人将根据《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三)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本人将根据《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以任何方式间接投资、从事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未在与宿迁联盛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也未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2、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目前和未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以任何方式间接从事与宿迁联盛及或其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如未来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拟进行与宿迁联盛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本公司将行使否决权,避免与宿迁联盛相同或相似;本人/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不会亲自或委派任何人在任何竞争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任何职务;本人/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拓展后业务相竞争的业务;针对可能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A.停止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拓展后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B.将同业竞争业务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纳入到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经营;C.将同业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从事、参与可能对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经营业务造成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本人/本公司应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宿迁联盛,在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宿迁联盛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人/本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按照不差于提供给本人/本公司或任何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给予宿迁联盛;对宿迁联盛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本公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宿迁联盛相同或相似。
5、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宿迁联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注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除已经向宿迁联盛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严格规范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必要且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遵守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3、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宿迁联盛《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敦促宿迁联盛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依法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宿迁联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宿迁联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公司/本人保证,作为宿迁联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所作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宿迁联盛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
7、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公司/本人将赔偿宿迁联盛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宿迁联盛所有。
(二)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除已经向宿迁联盛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企业/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严格规范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必要且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遵守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3、本企业/本人及附属企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企业/本人及附属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本人保证,作为宿迁联盛股东期间,所作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企业/本人及附属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宿迁联盛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
5、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企业/本人将赔偿宿迁联盛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宿迁联盛所有。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除已经向宿迁联盛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严格规范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必要且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开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遵守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3、本人及附属企业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附属企业将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保证,作为宿迁联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作出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及附属企业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
5、如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将赔偿宿迁联盛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宿迁联盛所有。
注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房产瑕疵事宜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已投入使用的房产及建筑物中,部分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该等建筑物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搭建的生产辅助和生活配套设施,建筑结构简单,不属于宿迁联盛核心经营资产,其账面价值占宿迁联盛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较低。本公司/本人承诺,如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因存在违法建设等而面临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拆除、整改、搬迁或其他处置,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罚款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公司/本人承诺,若宿迁联盛或联盛助剂已投入使用的房产建筑物,因在建设过程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相关事宜,而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无法继续使用或其他风险,使宿迁联盛或其子公司或第三方相关权益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罚款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本公司/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责任后不向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追偿,保证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注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宝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王宝光承诺
1、本人/本公司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本公司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方源智合、方源创盈、沿海投资、邦盛聚源、新工邦盛承诺
1、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宿迁联盛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注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宿迁联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已知悉并理解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
2、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本人/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宿迁联盛承诺
1、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本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本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4、如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6、若因本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上述机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7、本承诺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宿迁联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为宿迁联盛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宿迁联盛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承诺,如宿迁联盛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宿迁联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将督促宿迁联盛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宿迁联盛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停止在宿迁联盛处领取薪水(如有)及/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宿迁联盛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为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证券主管机关处罚或司法机关裁判。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本承诺系本公司/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宿迁联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公司本次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本人应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的,同时承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因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及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的,同时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相关事项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未能在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的期限内对投资者进行足额赔偿的,公司有权扣除本人在公司的薪酬,用以对投资者进行赔偿,直至足额承担本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止。
5、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5:宿迁联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宿迁联盛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承诺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宿迁联盛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或分配红利或派发红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宿迁联盛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宿迁联盛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
(3)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股份(如有)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公司/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本人将不收取宿迁联盛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
(5)如本公司/本人因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宿迁联盛所有;因此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宿迁联盛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本人应在宿迁联盛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本人未能充分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宿迁联盛和宿迁联盛投资者的利益。
(三)宿迁联盛股东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宿迁联盛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宿迁联盛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
(3)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宿迁联盛股份(如有)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本人将不收取宿迁联盛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
(5)如本企业/本人因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宿迁联盛所有;因此给宿迁联盛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宿迁联盛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本人应在宿迁联盛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本人未能充分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宿迁联盛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企业/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宿迁联盛和宿迁联盛投资者的利益。
注1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如下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并承诺如下:
1、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精细化运营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各业务板块、内部流程持续优化。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及内部控制,合理降低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公司将继续完善员工培训及考核激励体系建设,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创造力和潜在动力。
2、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及行业资源积累,积极拓展并引入新客户,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完善渠道网络及服务范围,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4、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使得本次募投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并实现预期效益,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6、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及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承诺若上述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履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宿迁联盛和公众利益,加强宿迁联盛的独立性,完善公司治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宿迁联盛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宿迁联盛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注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由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宿迁联盛的资金,也不会要求宿迁联盛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3、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宿迁联盛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予以全额赔偿。
注1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如宿迁联盛或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前未严格执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而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承担任何罚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宿迁联盛或其控股子公司追索,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或因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给宿迁联盛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其他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对宿迁联盛作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连带责任后不向宿迁联盛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宿迁联盛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
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2,194.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9,255.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9,255.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3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7,067,572 | 100.00 | 377,067,572 | 9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77,067,572 | 100.00 | 377,067,572 | 9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38,973,455 | 63.38 | 238,973,455 | 57.0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8,094,117 | 36.62 | 138,094,117 | 32.9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900,000 | 41,900,000 | 41,900,000 | 1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900,000 | 41,900,000 | 41,900,000 | 1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77,067,572 | 100.00 | 41,900,000 | 41,900,000 | 418,967,572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并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7,067,572股增加至418,967,572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41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80,000,000 | 19.09 | 80,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王宝光 | 0 | 65,433,334 | 15.62 | 65,433,33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5,698,757 | 8.52 | 35,698,757 | 无 | 0 | 其他 |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34,280,000 | 8.18 | 34,280,000 | 无 | 0 | 其他 |
项瞻波 | 0 | 32,500,000 | 7.76 | 32,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200,000 | 3.39 | 14,200,000 | 无 | 0 | 其他 |
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100,000 | 3.37 | 14,100,000 | 无 | 0 | 其他 |
深圳市招商盈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714,284 | 3.27 | 13,714,284 | 无 | 0 | 其他 | |
中银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中银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714,284 | 3.27 | 13,714,284 | 无 | 0 | 其他 | |
孙作席 | 0 | 10,000,000 | 2.39 | 10,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冉源 | 866,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866,073 | |||||
张伟 | 671,263 | 人民币普通股 | 671,263 | |||||
张海燕 | 36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2,500 | |||||
王国辉 | 24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800 | |||||
黄勇 | 230,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6 | |||||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CO.LLC | 210,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357 | |||||
严红英 | 19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000 | |||||
高庆海 | 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 | |||||
刘邵院 | 188,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181 | |||||
王莉莉 | 1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8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项瞻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 | 2026年3月23日 | 首发限售36个月 | |
2 | 王宝光 | 65,433,334 | 2026年3月23日 | 首发限售36个月 |
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698,757 | 2024年3月21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4 |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4,280,000 | 2024年3月21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5 | 项瞻波 | 32,500,000 | 2026年3月23日 | 首发限售36个月 | |
6 | 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200,000 | 2024年3月21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7 | 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100,000 | 2024年3月21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8 | 深圳市招商盈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714,284 | 2024年3月21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9 | 中银投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中银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714,284 | 2024年3月21日 | 首发限售12个月 | |
10 | 孙作席 | 10,000,000 | 2026年3月23日 | 首发限售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项瞻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75,874,252.51 | 201,882,184.6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0,000,000.00 | 2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402,895,092.12 | 340,693,700.1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1,944,841.47 | 18,488,507.49 |
预付款项 | 七7 | 16,395,462.11 | 15,052,722.1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3,018,807.51 | 31,696,209.0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12,876,159.13 | 285,087,801.9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2,303,375.33 | 57,709,533.37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5,307,990.18 | 970,610,658.8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789,716.15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39,185,765.60 | 905,218,847.69 |
在建工程 | 七22 | 739,264,356.17 | 692,282,421.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255,871.23 | 7,202,054.60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0,113,452.79 | 108,483,383.0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5,677,013.49 | 30,073,170.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6,994,006.09 | 43,472,031.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2,040,716.88 | 39,043,535.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10,531,182.25 | 1,828,565,160.18 | |
资产总计 | 3,085,839,172.43 | 2,799,175,818.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64,229,655.72 | 498,119,514.0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5,500,000.00 | 59,44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53,244,474.44 | 203,258,819.9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601,604.03 | 3,150,509.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507,461.67 | 41,588,715.54 |
应交税费 | 七40 | 6,193,190.24 | 25,774,077.8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751,169.53 | 20,949,518.9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3,975,000.20 | 73,645,439.3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617,766.55 | 1,831,720.60 |
流动负债合计 | 956,620,322.38 | 927,758,315.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5,490,000.00 | 220,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128,838.11 | 3,685,072.2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883,705.15 | 2,561,298.19 |
递延收益 | 七51 | 16,367,680.58 | 11,901,757.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762,500.4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870,223.84 | 241,410,628.58 |
负债合计 | 1,034,490,546.22 | 1,169,168,944.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18,967,572.00 | 377,067,5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95,656,550.49 | 570,929,444.4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46,211.83 | -342,040.70 |
专项储备 | 七58 | 3,590,349.77 | 1,464,356.81 |
盈余公积 | 七59 | 62,059,123.28 | 62,059,123.2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71,221,242.50 | 618,828,418.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51,348,626.21 | 1,630,006,874.5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51,348,626.21 | 1,630,006,874.5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85,839,172.43 | 2,799,175,818.99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7,715,027.77 | 36,759,218.8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53,021,796.95 | 110,859,422.86 |
应收款项融资 | 3,864,600.00 | 49,792,972.19 | |
预付款项 | 102,624,634.13 | 84,235,343.3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96,862,837.64 | 297,908,224.0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2,236,394.93 | 143,316,443.8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61,498.11 | 12,166,322.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878,686,789.53 | 735,037,947.23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09,668,504.20 | 810,791,398.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8,237,131.91 | 393,346,488.19 | |
在建工程 | 46,413,938.89 | 41,912,682.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32,669.42 | 3,510,225.88 | |
无形资产 | 14,974,513.99 | 15,342,230.8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241,404.63 | 7,223,931.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7,174.77 | 2,291,173.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05,887.66 | 1,573,885.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59,661,225.47 | 1,275,992,016.21 | |
资产总计 | 2,638,348,015.00 | 2,011,029,963.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61,025,291.75 | 323,361,789.8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500,000.00 | 31,950,000.00 | |
应付账款 | 53,408,918.86 | 65,855,719.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4,709,844.34 | 42,316.68 | |
应付职工薪酬 | 6,979,204.12 | 19,256,857.52 | |
应交税费 | 1,991,713.32 | 13,824,739.36 | |
其他应付款 | 81,453,348.11 | 69,292,668.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60,075.58 | 1,919,733.4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65,279.76 | 1,698,473.36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7,293,675.84 | 527,202,298.3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5,490,000.00 | 40,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22,037.98 | 1,599,678.0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9,240.14 | 293,578.60 | |
递延收益 | 10,841,572.98 | 11,322,447.4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17,998.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252,851.10 | 55,933,702.92 | |
负债合计 | 774,546,526.94 | 583,136,001.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8,967,572.00 | 377,067,57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5,656,550.49 | 570,929,444.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6,124.29 | ||
盈余公积 | 62,059,123.28 | 62,059,123.28 | |
未分配利润 | 387,052,118.00 | 417,837,822.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63,801,488.06 | 1,427,893,962.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38,348,015.00 | 2,011,029,963.44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98,794,516.12 | 916,580,547.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98,794,516.12 | 916,580,547.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68,036,485.38 | 726,959,166.0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53,644,038.34 | 615,966,380.7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506,655.23 | 6,956,189.55 |
销售费用 | 七63 | 23,280,819.56 | 19,174,497.61 |
管理费用 | 七64 | 48,158,618.45 | 63,069,433.96 |
研发费用 | 七65 | 31,048,122.14 | 20,286,072.12 |
财务费用 | 七66 | 5,398,231.66 | 1,506,592.08 |
其中:利息费用 | 15,135,707.78 | 13,048,193.19 |
利息收入 | 1,051,138.05 | 243,583.2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682,398.23 | 2,768,241.6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0,000.00 | 63,148.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566,024.04 | 609,006.8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612,907.15 | -626,094.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7,610.62 | -4,640.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411,156.48 | 192,431,042.6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33,511.01 | 697,402.4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89,030.80 | 4,543,418.4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055,636.69 | 188,585,026.6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130,701.46 | 23,216,799.7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86,338.15 | 165,368,226.8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86,338.15 | 165,368,226.8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86,338.15 | 165,368,226.8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5,828.87 | -275,200.0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5,828.87 | -275,200.0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5,828.87 | -275,200.0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5,828.87 | -275,200.09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382,167.02 | 165,093,026.7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382,167.02 | 165,093,026.7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09 | 0.438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09 | 0.4386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36,649,435.00 | 595,493,376.1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38,642,170.46 | 401,259,802.34 |
税金及附加 | 3,030,488.03 | 3,125,326.32 | |
销售费用 | 981,034.35 | 3,414,592.93 | |
管理费用 | 28,441,525.31 | 38,546,220.18 | |
研发费用 | 17,300,514.17 | 19,159,820.16 | |
财务费用 | 7,702,502.62 | 7,006,864.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7,966,854.76 | 7,011,334.80 | |
利息收入 | 319,458.24 | 83,576.59 | |
加:其他收益 | 2,658,889.40 | 1,925,595.6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9,448,767.10 | 63,148.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666.66 | 150,417.5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3,357.56 | 152,645.2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610.62 | 14,946.7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659,776.28 | 125,287,503.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84,463.29 | 263,501.70 | |
减:营业外支出 | 849,286.22 | 2,777,803.4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894,953.35 | 122,773,201.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12,856.55 | 13,800,385.5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007,809.90 | 108,972,816.0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007,809.90 | 108,972,816.0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007,809.90 | 108,972,816.0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3,007,809.90 | 108,972,816.0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6,498,093.12 | 723,987,281.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594,606.72 | 102,910,841.9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4,466,269.28 | 9,142,560.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0,558,969.12 | 836,040,683.7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1,640,319.63 | 498,413,265.8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936,798.82 | 119,812,935.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435,073.95 | 85,510,363.6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33,118,469.90 | 33,340,370.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8,130,662.30 | 737,076,935.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71,693.18 | 98,963,748.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0,000,000.00 | 20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6,024.04 | 672,155.3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1,643.8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566,024.04 | 209,793,799.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7,564,843.56 | 230,321,340.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0,000,000.00 | 18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7,564,843.56 | 414,321,340.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998,819.52 | -204,527,541.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8,911,981.1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2,900,000.00 | 368,93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4,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1,811,981.15 | 372,93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3,832,380.93 | 133,150,152.7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8,249,057.66 | 16,076,368.2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 15,500,752.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7,582,191.12 | 149,226,521.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4,229,790.03 | 223,703,478.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6,294.47 | 3,361,938.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285,571.80 | 121,501,624.3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335,062.63 | 129,651,377.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620,634.43 | 251,153,001.90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72,017,336.20 | 591,859,818.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591,420.13 | 4,950,772.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7,608,756.33 | 596,810,590.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9,465,237.56 | 386,363,343.6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245,151.53 | 67,902,429.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051,283.20 | 43,509,243.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668,312.43 | 198,472,080.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7,429,984.72 | 696,247,098.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21,228.39 | -99,436,507.6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7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598,476.75 | 213,566.0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26,595.1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598,476.75 | 75,840,161.1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54,703.38 | 18,509,043.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9,017,106.07 | 134,445,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6,271,809.45 | 152,954,043.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6,673,332.70 | -77,113,882.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8,911,981.1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6,630,000.00 | 232,74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5,541,981.15 | 236,74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7,364,038.90 | 35,172,143.2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1,096,609.69 | 7,507,818.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00,752.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3,961,401.12 | 42,679,961.5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1,580,580.03 | 194,060,038.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086,018.94 | 17,509,648.1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979,008.83 | 34,151,436.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065,027.77 | 51,661,084.74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342,040.70 | 1,464,356.81 | 62,059,123.28 | 618,828,418.75 | 1,630,006,874.55 | 1,630,006,874.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342,040.70 | 1,464,356.81 | 62,059,123.28 | 618,828,418.75 | 1,630,006,874.55 | 1,630,006,874.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900,000.00 | 424,727,106.08 | 195,828.87 | 2,125,992.96 | -47,607,176.25 | 421,341,751.66 | 421,341,751.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5,828.87 | 36,186,338.15 | 36,382,167.02 | 36,382,167.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900,000.00 | 424,727,106.08 | 466,627,106.08 | 466,627,106.08 | |||||||||||
1.所有者投 | 41,900,000.00 | 424,727,106.08 | 466,627,106.08 | 466,627,106.08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3,793,514.40 | -83,793,514.40 | -83,793,51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 |
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3,793,514.40 | -83,793,514.40 | -83,793,514.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 |
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25,992.96 | 2,125,992.96 | 2,125,992.96 |
1.本期提取 | 8,226,530.95 | 8,226,530.95 | 8,226,530.95 | ||||||||||||
2.本期使用 | 6,100,537.99 | 6,100,537.99 | 6,100,537.9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8,967,572.00 | 0.00 | 0.00 | 0.00 | 995,656,550.49 | 0.00 | -146,211.83 | 3,590,349.77 | 62,059,123.28 | 0.00 | 571,221,242.50 | 2,051,348,626.21 | 2,051,348,626.2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513,286.85 | 45,856,226.05 | 388,696,795.46 | 1,382,036,751.07 | 1,382,036,751.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513,286.85 | 45,856,226.05 | 388,696,795.46 | 1,382,036,751.07 | 1,382,036,751.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5,200.09 | 1,099,418.11 | 10,897,281.61 | 154,470,945.22 | 166,192,444.85 | 166,192,444.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5,200.09 | 165,368,226.83 | 165,093,026.74 | 165,093,026.7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0,897,281.61 | -10,897,281.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897,281.61 | -10,897,281.6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99,418.11 | 1,099,418.11 | 1,099,418.11 | ||||||||||||
1.本期提取 | 10,612,749.40 | 10,612,749.40 | 10,612,749.40 | ||||||||||||
2.本期使用 | 9,513,331.29 | 9,513,331.29 | 9,513,331.2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788,486.94 | 1,099,418.11 | 56,753,507.66 | 543,167,740.68 | 1,548,229,195.92 | 1,548,229,195.92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62,059,123.28 | 417,837,822.50 | 1,427,893,962.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62,059,123.28 | 417,837,822.50 | 1,427,893,962.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900,000.00 | 424,727,106.08 | 66,124.29 | -30,785,704.50 | 435,907,525.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007,809.90 | 53,007,809.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900,000.00 | 424,727,106.08 | 466,627,106.0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900,000.00 | 424,727,106.08 | 466,627,106.0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3,793,514.40 | -83,793,514.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3,793,514.40 | -83,793,514.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66,124.29 | 66,124.29 | |||||||||
1.本期提取 | 4,083,027.65 | 4,083,027.65 | |||||||||
2.本期使用 | 4,016,903.36 | 4,016,903.3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8,967,572.00 | 995,656,550.49 | 66,124.29 | 62,059,123.28 | 387,052,118.00 | 1,863,801,488.0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28,878,476.99 | 156,918,763.06 | 1,133,794,256.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28,878,476.99 | 156,918,763.06 | 1,133,794,256.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977,749.06 | 115,092,984.36 | 132,070,733.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9,777,490.62 | 169,777,490.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977,749.06 | -54,684,506.26 | -37,706,757.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977,749.06 | -16,977,749.06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706,757.20 | -37,706,757.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785,813.62 | 3,785,813.62 | |||||||||
2.本期使用 | 3,785,813.62 | 3,785,813.6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7,067,572.00 | 570,929,444.41 | 45,856,226.05 | 272,011,747.42 | 1,265,864,989.88 |
公司负责人:项瞻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苗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宿迁万康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康新材”)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宿迁市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成立。2017年7月7日,公司更名为宿迁联盛科技有限公司(“联盛有限”)。2018年12月20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311571420690C。本公司的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为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聚合物添加剂、药品、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甲醇、石油醚的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高分子材料抗老化助剂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受阻胺光稳定剂、复配制剂、中间体、阻聚剂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项瞻波、王小红夫妇。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集团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集团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集团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
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集团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照受益期限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照不低于3年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
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集团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集团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1)商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国内销售业务:在将产品按照合同约定运至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由购货方接收后确认后或交与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业务:采用FOB、CIF、CFR、FCA贸易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在根据销售合同条款完成出口报关工作并取得海关报关单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DAP、DDP、DPU贸易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在完成产品报关后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在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2)设备销售收入
本集团的设备销售收入在本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安装调试完毕并由购货方验收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构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
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集团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集团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三十一)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集团处置或被本集团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集团。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集团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
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 | 13%、9%、6%、3%、1% |
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 25 |
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 25 |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5 |
温州项王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联宏经贸有限公司 | 25 |
南充联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5 |
宿迁市宿豫区联盛职业培训学校 | 5 |
联盛(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5 |
宿迁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5 |
境外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Unitechem GmbH(“联盛德国”)位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国”)杜塞尔多夫,联盛德国按照当地的税收法规申报纳税。报告期内,联盛德国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21%、19%,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825%,营业税税率为15.4%。本公司的子公司Unitechem North AmericaInc.(“联盛美国”)位于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新泽西州,联盛美国按照当地的税收税收法规申报纳税。报告期内,联盛德国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625%,企业所得税税率包括联邦税率和州税税率,联邦税率为21%,新泽西州州税税率为全额累进税率,按照阶梯征收,联盛美国适用税率为6.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2006499,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至202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232013603,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南充联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联盛职业培训学校、联盛(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宿迁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税〔2022〕13号、税总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宿迁市宿豫区联盛职业培训学校在2022年度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总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65,605,430.97 | 175,334,208.25 |
其他货币资金 | 10,268,821.54 | 26,547,976.44 |
合计 | 275,874,252.51 | 201,882,184.6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269,976.69 | 3,857,953.1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中: | ||
合计 | 7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16,254,127.78 |
1年以内小计 | 416,254,127.78 |
1至2年 | 5,474,738.06 |
2至3年 | 2,146,600.00 |
3至4年 | 1,362,337.76 |
4至5年 | 639,788.14 |
5年以上 | |
合计 | 425,877,591.7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5,877,591.74 | 100 | 22,982,499.62 | 5.40 | 402,895,092.12 | 360,063,292.66 | 100 | 19,369,592.47 | 5.38 | 340,693,700.19 |
其中: | ||||||||||
销售业务类款项 | 425,877,591.74 | 100 | 22,982,499.62 | 5.40 | 402,895,092.12 | 360,063,292.66 | 100 | 19,369,592.47 | 5.38 | 340,693,700.19 |
合计 | 425,877,591.74 | / | 22,982,499.62 | / | 402,895,092.12 | 360,063,292.66 | / | 19,369,592.47 | / | 340,693,700.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销售业务类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425,877,591.74 | 22,982,499.62 | 5.40 |
合计 | 425,877,591.74 | 22,982,499.62 | 5.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19,369,592.47 | 3,612,907.15 | 22,982,499.62 | |||
合计 | 19,369,592.47 | 3,612,907.15 | 22,982,499.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淄博鑫恒佳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 38,862,807.82 | 9.13 | 1,943,140.39 |
上海缔睿化工有限公司 | 36,665,897.22 | 8.61 | 1,833,294.86 |
陕西秦盛化工有限公司 | 16,779,425.07 | 3.94 | 838,971.25 |
TOSAF COMPOUNDS LTD | 16,778,773.66 | 3.94 | 838,938.68 |
温州百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550,000.00 | 2.71 | 577,500.00 |
合计 | 120,636,903.77 | 28.33 | 6,031,845.1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944,841.47 | 18,488,507.49 |
合计 | 11,944,841.47 | 18,488,507.4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488,507.49 | 181,777,456.47 | 188,321,122.49 | 11,944,841.47 |
合计 | 18,488,507.49 | 181,777,456.47 | 188,321,122.49 | 11,944,841.47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567,886.78 | 94.95 | 14,688,531.38 | 97.58 |
1至2年 | 576,849.18 | 3.52 | 113,401.64 | 0.75 |
2至3年 | 129.42 | 0.00 | 135,078.44 | 0.90 |
3年以上 | 250,596.73 | 1.53 | 115,710.69 | 0.77 |
合计 | 16,395,462.11 | 100.00 | 15,052,722.1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宿迁亿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45,302.54 | 25.89 |
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2,043,885.30 | 12.47 |
凯赛(太原)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312,849.57 | 8.01 |
盐城市国投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18,880.00 | 4.38 |
安徽天大石化有限公司 | 672,849.56 | 4.10 |
合计 | 8,993,766.97 | 54.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018,807.51 | 31,696,209.02 |
合计 | 23,018,807.51 | 31,696,209.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491,893.89 |
1年以内小计 | 13,491,893.89 |
1至2年 | 379,831.86 |
2至3年 | 20,200.00 |
3至4年 | 506,424.76 |
4至5年 | 8,620,457.00 |
5年以上 | 0.00 |
合计 | 23,018,807.51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出口退税款 | 11,705,409.15 | 10,092,833.33 |
保证金及押金 | 9,826,613.97 | 20,035,852.03 |
代扣代缴款项 | 1,158,348.89 | 1,235,844.36 |
员工备用金 | 328,435.50 | 331,679.30 |
合计 | 23,018,807.51 | 31,696,209.02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应收补贴款 | 出口退税款 | 11,705,409.15 | 1年以内 | 50.85 | |
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财政审计局 | 保证金及押金 | 8,570,457.00 | 3年以上 | 37.23 | |
代扣代缴养老保险 | 代扣代缴款项 | 558,505.92 | 1年以内 | 2.43 | |
上海奂亿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452,624.76 | 3年以上 | 1.97 | |
BMW AG NL DUSSELDORF, FIL.RATH | 保证金及押金 | 259,944.30 | 1至2年 | 1.13 | |
合计 | / | 21,546,941.13 | / | 93.61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6,786,705.80 | 46,786,705.80 | 46,118,008.08 | 46,118,008.08 | ||
周转材料 | 4,800,286.64 | 4,800,286.64 | 5,431,297.12 | 5,431,297.12 | ||
在产品 | 39,518,475.62 | 39,518,475.62 | 30,756,804.58 | 30,756,804.58 | ||
库存商品 | 193,805,813.95 | 193,805,813.95 | 179,566,655.28 | 179,566,655.28 | ||
发出商品 | 24,170,420.40 | 24,170,420.40 | 13,626,208.97 | 13,626,208.97 | ||
委托加工物资 | 3,794,456.72 | 3,794,456.72 | 9,588,827.87 | 9,588,827.87 | ||
合计 | 312,876,159.13 | 312,876,159.13 | 285,087,801.90 | 285,087,801.9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 | 62,266,223.83 | 47,557,066.43 |
上市费用 | 10,016,981.14 |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37,151.50 | 116,334.52 |
预缴所得税 | 19,151.28 | |
合计 | 62,303,375.33 | 57,709,533.37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04,693.65 | 2,904,693.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4,693.65 | 2,904,693.65 | ||
(1)处置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2,904,693.65 | 2,904,693.65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4,977.50 | 114,977.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991.00 | 45,991.00 | ||
(1)计提或摊销 | 45,991.00 | 45,991.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968.50 | 160,968.50 | ||
(1)处置 | ||||
(2)转出至固定资产 | 160,968.50 | 160,968.50 |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0.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89,716.15 | 2,789,716.1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39,185,765.60 | 905,218,847.6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39,185,765.60 | 905,218,847.69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1,040,673.70 | 790,809,465.16 | 19,041,077.80 | 29,582,076.38 | 9,528,619.91 | 1,180,001,912.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187,522.79 | 49,418,358.15 | 208,248.67 | 929,784.26 | 359,258.94 | 88,103,172.81 |
(1)购置 | 152,102.65 | 11,864,753.25 | 208,248.67 | 929,784.26 | 359,258.94 | 13,514,147.77 |
(2)在建工程转入 | 34,130,726.49 | 37,553,604.90 | 0.00 | 0.00 | 0.00 | 71,684,331.3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904,693.65 | 0.00 | 0.00 | 0.00 | 0.00 | 2,904,693.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057.14 | 7,193,739.54 | 771,041.20 | 90,793.69 | 20,793.50 | 8,091,425.07 |
(1)处置或报废 | 15,057.14 | 7,193,739.54 | 771,041.20 | 90,793.69 | 20,793.50 | 8,091,425.07 |
4.期末余额 | 368,213,139.35 | 833,034,083.77 | 18,478,285.27 | 30,421,066.95 | 9,867,085.35 | 1,260,013,660.6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043,592.29 | 204,481,972.21 | 9,947,007.53 | 20,361,492.81 | 2,949,000.42 | 274,783,06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17,748.33 | 36,581,736.49 | 1,886,374.57 | 2,321,743.71 | 921,998.36 | 50,429,601.46 |
(1)计提 | 8,556,779.83 | 36,581,736.49 | 1,886,374.57 | 2,321,743.71 | 921,998.36 | 50,268,632.96 |
(2)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60,968.50 | 160,968.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53.70 | 3,635,258.90 | 644,500.87 | 80,126.20 | 17,531.96 | 4,384,771.63 |
(1)处置或报废 | 7,353.70 | 3,635,258.90 | 644,500.87 | 80,126.20 | 17,531.96 | 4,384,771.63 |
4.期末余额 | 45,753,986.92 | 237,428,449.80 | 11,188,881.23 | 22,603,110.32 | 3,853,466.82 | 320,827,895.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2,459,152.43 | 595,605,633.97 | 7,289,404.04 | 7,817,956.63 | 6,013,618.53 | 939,185,765.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3,997,081.41 | 586,327,492.95 | 9,094,070.27 | 9,220,583.57 | 6,579,619.49 | 905,218,847.6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30,884,918.96 | 尚未办妥相关手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57,187,372.53 | 609,519,863.15 |
工程物资 | 82,076,983.64 | 82,762,558.33 |
合计 | 739,264,356.17 | 692,282,421.48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30000吨己二腈、己二胺系列、10000吨癸二酸系列及8000吨光稳定剂622系列项目 | 455,749,698.60 | 455,749,698.60 | 389,250,525.98 | 389,250,525.98 | ||
年产12000吨光稳定剂、5000吨阻聚剂及15000吨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 | 71,709,893.17 | 71,709,893.17 | 113,311,426.56 | 113,311,426.56 | ||
年产27000吨耐候助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 | 30,221,251.79 | 30,221,251.79 | 20,114,011.64 | 20,114,011.64 | ||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化工成套设备建设项目 | 8,328,305.58 | 8,328,305.58 | 15,341,848.10 | 15,341,848.10 | ||
年产20000吨塑料功能性母粒及改性专用料项目一期 | 40,777,187.03 | 40,777,187.03 | 33,629,953.08 | 33,629,953.08 | ||
科技高盐处理车间 | 26,946,442.64 | 26,946,442.64 | 20,230,183.65 | 20,230,183.65 | ||
年产27000吨耐候助剂系列产品项目二期 | 3,414,073.70 | 3,414,073.70 | 576,303.99 | 576,303.99 | ||
其他 | 20,040,520.02 | 20,040,520.02 | 17,065,610.15 | 17,065,610.15 | ||
合计 | 657,187,372.53 | 657,187,372.53 | 609,519,863.15 | 609,519,863.1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30000吨己二胺系列、10000吨癸二酸系列及8000吨光稳定剂622系列项目 | 7.33亿 | 389,250,525.98 | 66,499,172.62 | 0.00 | - | 455,749,698.60 | 64.04 | 64.04 | 自筹 | |||
年产12000吨光稳定剂、5000吨阻聚剂及15000吨癸二酸二甲酯系列新材料项目 | 7.88亿 | 113,311,426.56 | 14,288,583.28 | 55,890,116.67 | - | 71,709,893.17 | 60.70 | 60.70 | 5,832,154.33 | 325,252.57 | 4.55 | 自筹、募集资金 |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化工成套设备建设项目 | 6218万 | 15,341,848.10 | 510,749.02 | 7,524,291.54 | 8,328,305.58 | 91.34 | 91.34 | 自筹 |
年产27000吨耐候助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 | 3.82亿 | 20,114,011.64 | 11,092,500.10 | 985,259.95 | - | 30,221,251.79 | 16.57 | 16.57 | 自筹 | |||
年产27000吨耐候助剂系列产品项目二期 | 1.47亿 | 576,303.99 | 2,837,769.71 | 0.00 | - | 3,414,073.70 | 2.32 | 2.32 | 自筹 | |||
科技高盐处理车间 | 2897万 | 20,230,183.65 | 6,716,258.99 | 0.00 | - | 26,946,442.64 | 93.01 | 93.01 | 自筹 | |||
年产20000吨塑料功能性母粒及改性专用料项目一期 | 8481万 | 33,629,953.08 | 7,147,233.95 | 0.00 | - | 40,777,187.03 | 48.08 | 48.08 | 自筹 | |||
合计 | 222596万 | 592,454,253.00 | 109,092,267.67 | 64,399,668.16 | 637,146,852.51 | 5,832,154.33 | 325,252.5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专用设备 | 29,820,883.45 | 29,820,883.45 | 30,467,424.52 | 30,467,424.52 | ||
专用材料 | 52,256,100.19 | 52,256,100.19 | 52,295,133.81 | 52,295,133.81 | ||
合计 | 82,076,983.64 | 82,076,983.64 | 82,762,558.33 | 82,762,558.33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824,593.56 | 817,455.41 | 12,642,048.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9,701.22 | 1,609,701.22 | |
(1)新增租赁 | 1,609,701.22 | 1,609,701.22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434,294.78 | 817,455.41 | 14,251,750.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113,150.21 | 326,844.16 | 5,439,994.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1,325.59 | 114,559.00 | 1,555,884.59 |
(1)计提 | 1,486,209.04 | 144,579.10 | 1,630,788.14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4,883.45 | -30,020.10 | -74,903.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554,475.80 | 441,403.16 | 6,995,878.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79,818.98 | 376,052.25 | 7,255,871.23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11,443.35 | 490,611.25 | 7,202,054.60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234,044.69 | 1,456,310.68 | 4,830,631.88 | 117,520,987.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051,665.60 | 13,051,665.60 | |||
(1)购置 | 13,051,665.60 | 13,051,665.6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4,285,710.29 | 1,456,310.68 | 4,830,631.88 | 130,572,652.8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967,908.88 | 12,135.92 | 1,057,559.38 | 9,037,604.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9,724.47 | 30,339.80 | 241,531.61 | 1,421,595.88 | |
(1)计提 | 1,149,724.47 | 30,339.80 | 241,531.61 | 1,421,595.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117,633.35 | 42,475.72 | 1,299,090.99 | 10,459,200.0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5,168,076.94 | 1,413,834.96 | 3,531,540.89 | 120,113,452.7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266,135.81 | 1,444,174.76 | 3,773,072.50 | 108,483,383.0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
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公共设施项目 | 22,499,794.52 | 104,048.01 | 3,061,362.29 | 19,542,480.24 | |
装修费 | 6,981,054.82 | 1,950,438.30 | 5,030,616.52 | ||
“安全和卓越运营”实施咨询和辅导服务费 | 65,660.36 | 1,969,811.33 | 1,641,509.82 | 393,961.87 | |
其他 | 526,660.51 | 327,281.95 | 143,987.60 | 709,954.86 | |
合计 | 30,073,170.21 | 2,401,141.29 | 6,797,298.01 | 25,677,013.49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1,221,508.63 | 9,667,758.30 | 56,428,888.14 | 13,326,990.01 |
未弥补亏损 | 118,791,004.40 | 31,045,812.28 | 87,281,886.88 | 21,970,061.44 |
减值准备 | 22,823,156.04 | 5,537,703.53 | 19,076,088.93 | 4,675,217.52 |
递延收益 | 11,415,710.90 | 1,767,921.87 | 11,901,757.76 | 1,843,194.70 |
预计负债 | 2,607,820.60 | 616,942.31 | 2,479,927.54 | 586,868.86 |
租赁负债 | 4,183,125.48 | 791,983.13 | 5,656,474.83 | 1,069,699.24 |
合计 | 201,042,326.05 | 49,428,121.43 | 182,825,024.08 | 43,472,031.7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4,755,588.90 | 925,630.29 | 5,364,265.03 | 1,022,440.37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10,056,567.00 | 1,508,485.05 | 11,600,400.18 | 1,740,060.03 |
合计 | 14,812,155.90 | 2,434,115.34 | 16,964,665.21 | 2,762,500.4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34,115.34 | 46,994,006.09 | 43,472,031.7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34,115.34 | 0.00 | 2,762,500.4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738,098.31 | 659,920.38 |
合计 | 738,098.31 | 659,920.3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1,649.04 | 1,649.04 | |
2026年 | 276,083.39 | 277,639.52 | |
2027年 | 374,244.87 | 380,631.82 | |
2028年 | 86,121.01 | ||
合计 | 738,098.31 | 659,920.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32,040,716.88 | 32,040,716.88 | 39,043,535.21 | 39,043,535.21 | ||
合计 | 32,040,716.88 | 32,040,716.88 | 39,043,535.21 | 39,043,535.21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60,142,252.05 | 94,619,456.04 |
保证借款 | 291,595,616.44 | 403,500,057.98 |
信用借款 | 212,491,787.23 | |
合计 | 664,229,655.72 | 498,119,514.02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500,000.00 | 59,440,000.00 |
合计 | 55,500,000.00 | 59,440,000.0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74,819,766.54 | 70,024,472.27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78,424,707.90 | 133,234,347.66 |
合计 | 153,244,474.44 | 203,258,819.9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601,604.03 | 3,150,509.58 |
合计 | 4,601,604.03 | 3,150,509.5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1,252,227.55 | 99,656,515.72 | 126,630,123.39 | 14,278,619.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3,987.99 | 8,408,122.49 | 8,463,458.69 | 38,651.79 |
三、辞退福利 | 242,500.00 | 1,884,521.00 | 936,831.00 | 1,190,19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1,588,715.54 | 109,949,159.21 | 136,030,413.08 | 15,507,461.6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767,561.74 | 88,558,309.26 | 115,165,094.00 | 14,160,777.00 |
二、职工福利费 | 3,908,888.39 | 3,908,888.39 | ||
三、社会保险费 | 350,304.73 | 4,414,077.83 | 4,740,174.23 | 24,208.3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04,529.15 | 3,347,366.04 | 3,631,702.24 | 20,192.95 |
工伤保险费 | 1,366.21 | 587,988.17 | 588,795.50 | 558.88 |
生育保险费 | 44,409.37 | 478,723.62 | 519,676.49 | 3,456.50 |
四、住房公积金 | 44,280.00 | 1,797,702.00 | 1,826,646.00 | 15,33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0,081.08 | 977,538.24 | 989,320.77 | 78,298.5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1,252,227.55 | 99,656,515.72 | 126,630,123.39 | 14,278,619.8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1,137.12 | 8,151,003.00 | 8,204,662.30 | 37,477.82 |
2、失业保险费 | 2,850.87 | 257,119.49 | 258,796.39 | 1,173.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3,987.99 | 8,408,122.49 | 8,463,458.69 | 38,651.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4,166,220.51 | 14,033,782.83 |
增值税 | 13,355.82 | 8,666,273.38 |
房产税 | 692,697.66 | 585,510.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800.57 | 566,854.17 |
印花税 | 541,470.13 | 536,164.71 |
个人所得税 | 355,971.45 | 509,723.83 |
土地使用税 | 323,960.30 | 323,960.30 |
教育费附加 | 4,628.82 | 242,937.4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85.88 | 161,958.30 |
环境保护税 | 80,999.10 | 146,912.07 |
合计 | 6,193,190.24 | 25,774,077.89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1,751,169.53 | 20,949,518.99 |
合计 | 21,751,169.53 | 20,949,518.99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类支出 | 15,325,395.10 | 15,166,630.52 |
保证金及押金 | 5,629,568.28 | 4,533,710.00 |
应付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款项 | 11,330.00 | 104,695.00 |
其他 | 784,876.15 | 1,144,483.47 |
合计 | 21,751,169.53 | 20,949,518.9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363,575.62 | 70,415,241.97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11,424.58 | 3,230,197.3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合计 | 33,975,000.20 | 73,645,439.31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462,236.00 | 1,692,972.19 |
合同负债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 | 155,530.55 | 138,748.41 |
合计 | 1,617,766.55 | 1,831,720.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8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55,490,000.00 | 40,5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55,490,000.00 | 220,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740,262.69 | 6,915,269.5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11,424.58 | 3,230,197.34 |
合计 | 3,128,838.11 | 3,685,072.23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2,561,298.19 | 2,883,705.15 | 按照具有质量保证义务的收入总额的0.05%计提 |
合计 | 2,561,298.19 | 2,883,705.15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901,757.76 | 4,973,500.00 | 507,577.18 | 16,367,680.58 | 本集团所在地相关政府补贴 |
合计 | 11,901,757.76 | 4,973,500.00 | 507,577.18 | 16,367,680.5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补偿款 | 7,185,574.58 | 88,148.76 | 7,097,425.82 | 与资产相关 |
生产车间技改补助 | 2,144,106.98 | 237,512.88 | 1,906,594.10 | 与资产相关 | |||
设备改造补助 | 2,072,076.20 | 160,385.22 | 1,911,690.98 | 与资产相关 | |||
建设项目补助 | 500,000.00 | 4,973,500.00 | 21,530.32 | 5,451,969.6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1,901,757.76 | 4,973,500.00 | 507,577.18 | 16,367,680.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77,067,572 | 41,900,000 | 41,900,000 | 418,967,572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41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627,106.0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70,929,444.41 | 424,727,106.08 | 995,656,550.49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70,929,444.41 | 424,727,106.08 | 995,656,550.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41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627,106.0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2,040.70 | 195,828.87 | 195,828.87 | -146,211.8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2,040.70 | 195,828.87 | 195,828.87 | -146,211.8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42,040.70 | 195,828.87 | 195,828.87 | -146,211.83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464,356.81 | 8,226,530.95 | 6,100,537.99 | 3,590,349.77 |
合计 | 1,464,356.81 | 8,226,530.95 | 6,100,537.99 | 3,590,349.77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2,059,123.28 | 62,059,123.2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2,059,123.28 | 62,059,123.28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8,828,418.75 | 388,696,795.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18,828,418.75 | 388,696,795.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186,338.15 | 246,334,520.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202,897.2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3,793,514.4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1,221,242.50 | 618,828,418.75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97,017,553.81 | 552,938,429.49 | 912,707,378.08 | 614,856,350.58 |
其他业务 | 1,776,962.31 | 705,608.85 | 3,873,169.06 | 1,110,030.15 |
合计 | 698,794,516.12 | 553,644,038.34 | 916,580,547.14 | 615,966,380.73 |
2023 年1-6月营业收入中,来源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为698,717,451.89元,租赁收入77,064.23元2022 年1-6月营业收入中,来源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为916,502,198.50元,租赁收入78,348.64元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 | 合计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境内 | 297,152,322.95 | 297,152,322.95 |
境外 | 401,565,128.94 | 401,565,128.9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间点确认 | 698,717,451.89 | 698,717,451.89 |
在贸易时间段内确认 | ||
合计 | 698,717,451.89 | 698,717,451.89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62,268.15 | 2,103,937.12 |
土地使用税 | 1,305,798.10 | 1,280,339.97 |
房产税 | 1,394,100.16 | 961,999.88 |
印花税 | 1,216,927.21 | 822,189.99 |
教育费附加 | 626,686.40 | 963,425.5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17,790.95 | 622,125.94 |
环境保护税 | 83,084.26 | 202,171.14 |
合计 | 6,506,655.23 | 6,956,189.55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995,444.51 | 9,974,264.39 |
市场开发费 | 4,111,603.13 | 5,411,418.33 |
办公费 | 1,564,252.09 | 1,642,904.16 |
差旅费 | 1,104,847.94 | 497,105.53 |
售后服务费 | 322,406.96 | 453,409.28 |
其他 | 3,182,264.93 | 1,195,395.92 |
合计 | 23,280,819.56 | 19,174,497.61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883,120.55 | 24,983,680.70 |
折旧摊销 | 9,086,542.31 | 7,507,004.91 |
聘请中介费用 | 6,484,690.07 | 3,987,611.52 |
办公费 | 3,928,004.03 | 3,384,778.24 |
业务招待费 | 3,231,231.68 | 2,531,020.07 |
其他 | 2,259,306.96 | 1,823,457.49 |
修理费 | 951,421.02 | 12,548,514.95 |
差旅费 | 334,301.83 | 310,969.96 |
低值易耗品 | 7,128.44 | |
停工损失 | 5,985,267.68 | |
合计 | 48,158,618.45 | 63,069,433.9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12,607,310.30 | 8,701,276.26 |
材料费用 | 10,377,192.63 | 5,564,845.53 |
折旧及待摊费用 | 4,375,014.10 | 2,821,515.85 |
委外开发费用 | 2,304,854.46 | 2,415,048.55 |
其他 | 1,383,750.65 | 783,385.93 |
合计 | 31,048,122.14 | 20,286,072.12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5,135,707.78 | 13,048,193.1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51,278.30 | 167,018.78 |
利息收入 | -1,051,138.05 | -243,583.21 |
汇兑损益 | -9,070,315.09 | -11,755,185.75 |
其他 | 383,977.02 | 457,167.85 |
合计 | 5,398,231.66 | 1,506,592.0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574,597.13 | 2,627,164.3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07,801.10 | 141,077.37 |
合计 | 4,682,398.23 | 2,768,241.69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摊余成本计量)投资收益 | 63,148.58 | |
合计 | -40,000.00 | 63,148.5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6,024.04 | 609,006.8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566,024.04 | 609,006.81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612,907.15 | 626,094.5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612,907.15 | 626,094.5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或损失 | 57,610.62 | -4,640.99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
合计 | 57,610.62 | -4,640.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废料收入 | 222,276.96 | 680,429.12 | 222,276.96 |
其他 | 411,234.05 | 16,973.36 | 411,234.05 |
合计 | 633,511.01 | 697,402.48 | 633,511.0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31,088.55 | 3,681,222.06 | 1,131,088.5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31,088.55 | 3,681,222.06 | 1,131,088.5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112,631.47 | 200,000.00 |
其他 | 657,942.25 | 749,564.96 | 657,942.25 |
合计 | 1,989,030.80 | 4,543,418.49 | 1,989,030.80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94,877.23 | 40,738,467.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325,578.69 | -17,521,667.24 |
合计 | -5,130,701.46 | 23,216,799.7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1,055,636.6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658,345.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28,235.5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72,528.27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10,253,450.1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06,302.9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3,807.43 |
所得税费用 | -5,130,701.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缴所得税退回 | 2,967,653.33 | 4,443,389.30 |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及递延收益 | 9,901,779.66 | 3,972,742.78 |
保证金及押金 | 10,545,698.24 | 258,120.00 |
利息收入 | 1,051,138.05 | 243,583.21 |
其他 | 224,725.00 | |
合计 | 24,466,269.28 | 9,142,560.2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管理、研发等费用类支出 | 31,748,455.40 | 32,678,046.42 |
保证金及押金 | 874,535.64 | 300,930.00 |
营业外支出 | 202,380.78 | 188,697.36 |
其他 | 293,098.08 | 172,696.92 |
合计 | 33,118,469.90 | 33,340,370.70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 | 0.00 | 4,000,000.00 |
合计 | 0.00 | 4,000,000.00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 15,500,752.53 | 0.00 |
合计 | 15,500,752.53 | 0.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186,338.15 | 165,368,226.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3,612,907.15 | 626,094.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6,044,829.83 | 46,200,648.59 |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114,977.50 | 45,991.0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87,327.57 | 1,363,090.15 |
无形资产摊销 | 1,421,595.88 | 421,878.7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794,847.53 | 6,444,143.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610.62 | 4,640.9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1,088.55 | 3,681,222.0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6,024.04 | -609,006.8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726,055.91 | 10,686,254.6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000.00 | -63,148.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21,974.32 | -17,521,667.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62,500.4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788,357.23 | -119,516,398.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277,403.01 | -58,202,213.5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627,836.63 | 60,033,992.2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71,693.18 | 98,963,748.5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5,620,634.43 | 251,153,001.9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5,335,062.63 | 129,651,377.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285,571.80 | 121,501,624.3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5,620,634.43 | 175,335,062.6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5,605,430.97 | 175,334,208.2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203.46 | 854.3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620,634.43 | 175,335,062.6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253,618.0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90,514,203.80 | 银行贷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9,745,854.33 | 银行贷款抵押 |
合计 | 140,513,676.21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65,879.89 | 476,034.94 | |
其中:美元 | 65,879.85 | 7.2258 | 476,034.62 |
欧元 | 0.04 | 7.8771 | 0.32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15,088,157.78 | 109,024,010.53 | |
其中:美元 | 15,088,157.78 | 7.2258 | 109,024,010.53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22,220.71 | 160,562.41 | |
其中:美元 | 22,220.71 | 7.2258 | 160,562.41 |
欧元 |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土地补贴款 | 8,372,760.00 | 递延收益 | 88,148.76 |
生产车间技改补助 | 3,293,000.00 | 递延收益 | 237,512.88 |
设备改造补助 | 2,540,000.00 | 递延收益 | 160,385.22 |
建设项目补助 | 5,473,500.00 | 递延收益 | 21,530.32 |
2020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 | 900,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00 |
2022年度绿色金融奖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 | 368,200.00 | 其他收益 | 368,200.00 |
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奖励 | 360,000.00 | 其他收益 | 360,000.00 |
2019-2020年度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表彰奖励 | 310,000.00 | 其他收益 | 310,000.00 |
2022年研发投入财政奖励 | 305,000.00 | 其他收益 | 305,000.00 |
2021年度技术转移奖 | 202,500.00 | 其他收益 | 202,500.00 |
2022年支持外资外贸企业纾困解难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0年度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表彰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宿豫区2020年度中小微工业企业银行借款贴息补助资金 | 165,000.00 | 其他收益 | 165,000.00 |
培训补贴 | 112,280.49 | 其他收益 | 112,280.49 |
2019年引进人才计划奖励 | 80,440.00 | 其他收益 | 80,440.00 |
2021年度科创奖补资金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 |
2022年科学技术局重认高企奖励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 |
2022年省双创博士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 |
中国银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 | 54,124.46 | 其他收益 | 54,124.46 |
2021年度省高企培育库入库奖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化工总控工技师培训补助 | 47,800.00 | 其他收益 | 47,800.00 |
扩岗补贴 | 28,500.00 | 其他收益 | 28,500.00 |
2022年机电第三期 | 20,453.00 | 其他收益 | 20,453.00 |
疫情期间协助园区设立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奖励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22年宿迁“百企强链”工程产改优秀企业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6,361.00 | 其他收益 | 6,361.00 |
2022年度省级绿色金融奖补资金 | 6,361.00 | 其他收益 | 6,361.00 |
全区基层工会服务职工项目评审奖励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2022年度全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先进个人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合计 | 23,746,279.95 | 4,574,597.1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南充项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与2023年6月28日取得工商注销登记通知书。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联盛助剂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制造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联盛经贸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项王机械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温州贸易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联宏新材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盛瑞新材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南充联盛 | 四川省南充市 | 四川省南充市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联盛精细 | 四川省南充市 | 四川省南充市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盛锦新材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联盛德国 | 德国杜塞尔多夫 | 德国杜塞尔多夫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联宏经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联盛学校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100 | 投资设立 | |
联盛上海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研发、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盛宏新材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制造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联盛美国 | 美国新泽西州 | 美国新泽西州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集团对此风险的管理政策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集团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报告期,本集团所面对的由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市场风险主要源于银行借款利息。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集团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集团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和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 | 欧元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476,034.62 | 0.32 | 476,034.94 |
应收账款 | 109,024,010.53 | 0.00 | 109,024,010.53 |
其他应付款 | 160,562.41 | 0.00 | 160,562.41 |
合计 | 109,660,607.56 | 0.32 | 109,660,607.88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1,944,841.47 | 11,944,841.4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1,944,841.47 | 81,944,841.4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本集团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了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估值模型为贴现现金流量模型。由于
银行承兑票据的期限均在6个月以下,管理层认为2023年7月31日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本集团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了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输入的观察值为预期收益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加权平均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00,000.0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收益率 | 预期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44,841.47 | 贴现现金流量 | 贴现利率 | 贴现利率越高, |
公允价值越低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宿迁市 | 实业投资 | 50,000.00 | 19.0946 | 19.094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项瞻波、王小红夫妇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万康置业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林俊义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董海燕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项有和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何艳婷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张她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787,456.13 | 29,300,000.00 | 否 | 13,562,647.91 |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5,435,178.96 | 12,432,000.00 | 否 | 6,286,065.43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7,274.34 | 是 | 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464.60 | 1,376,523.46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82,991.14 | |
宿迁盛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8,734.5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办公用房等 | 77,064.23 | 78,348.6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厂房、办公用房等 | 275,229.36 | 504,587.16 | 600,000.00 | 1,100,000.00 | ||||||
万康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7,200.00 | 10,800.00 | ||||||||
林俊义、董海燕 | 办公室 | 126,837.50 | 126,837.50 | 6,490.88 | 9,061.59 | ||||||
项有和、张她 | 办公室 | 90,651.40 | 90,651.40 | 4,639.08 | 6,476.36 | ||||||
何艳婷 | 办公室 | 228,745.50 | 228,745.50 | 11,706.08 | 16,342.1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项瞻波、王小红 | 5,000.00 | 2021年10月9日 | 2024年10月8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10,000.00 | 2021年9月26日 | 2024年9月25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9,450.00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7日 | 否 |
项瞻波 | 1,350.00 | 2021年11月24日 | 2024年11月23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10,000.00 | 2022年4月11日 | 2023年4月10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5,000.00 | 2022年4月11日 | 2023年4月10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12,000.00 | 2022年5月26日 | 2023年8月11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10,000.00 | 2022年6月27日 | 2027年6月27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3,000.00 | 2022年7月20日 | 2023年7月19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10,000.00 | 2022年7月13日 | 2023年7月13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15,000.00 | 2022年8月18日 | 2025年8月18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6,000.00 | 2022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3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8,000.00 | 2022年11月22日 | 2023年10月7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3,000.00 | 2022年12月12日 | 2025年12月12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4,000.00 | 2022年12月16日 | 2023年10月20日 | 否 |
项瞻波、王小红 | 3,500.00 | 2022年12月16日 | 2023年10月20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 项瞻波、王小红分别与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2021年保字第210903636-2号)、
(2021年保字第210903636-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助剂在招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注2、 项瞻波、王小红分别与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577XY202103129201)、
(577XY20210312920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宿迁联盛在招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7,983.00 万元。注3、 项瞻波、王小红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32100520220026549)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宿迁联盛在农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6,999.00 万元。注4、 项瞻波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3210052021002442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项
王机械在农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
际担保余额为1,000.00 万元。注5、 项瞻波、王小红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为(111009022009A002)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宿迁联盛在兴业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
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1,085.00万元。注6、 项瞻波、王小红与兴业银行签订编号为(111009022008A002)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联盛助剂在兴业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
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350.00 万元。注7、 项瞻波、王小红分别与交通银行签订编号为(C220524GR3984902)、
(C220524GR398490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宿迁联盛在交行的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2,640.00万元。注8、 项瞻波、王小红与工商银行签订编号为《0111600075-2022 年经营(保)字0077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助剂在工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
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8,975.00万元。注9、 项瞻波、王小红分别与民生银行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DB2200000045300
号)、(公高保字第 DB220000004530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宿迁联盛在民
生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
余额为0元。注10、项瞻波、王小红与中信银行签订编号为(2022 信宁银最保字第个 00174号)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宿迁联盛在中信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
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0 元。注11、项瞻波、王小红与建设银行签订编号为(KHBGR20220815BZ)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宿迁联盛、盛瑞新材、联盛经贸在建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盛瑞新材和联盛经贸的借款实际占用宿迁联盛在建行的授信额度,截止资产负
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4,500.00万元。注12、项瞻波、王小红与华夏银行签订编号为《SQ01(高保)20220015-12》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宿迁联盛在华夏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
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2,230.00万元。注13、项瞻波、王小红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为(2022 年宿企保字447519056号)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宿迁联盛在中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
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借款担保为8,000.00万元。
注14、项瞻波、王小红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为(2022 年宿企最保字499231694-1号)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宏新材在中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00万元。注15、项瞻波、王小红与江苏银行签订编号为(BZ131122000790)的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书,为宿迁联盛在江苏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4,000.00万元。注16、项瞻波、王小红与江苏银行签订编号为(BZ131122000788)的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书,为联盛助剂在江苏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资产负债表日,该担保合同下实际担保余额为2,93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长期资产清理 | 0.00 | 43,274.34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28.81 | 251.7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2,943,016.60 | 147,150.83 | 24,484.60 | 1,224.23 | |
预付款项 |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275,229.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57,308.6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474,739.27 | 2,937,912.72 | |
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1,492.56 | 296,003.40 |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56,520.00 | ||
其他应付款 | |||
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 11,330.00 | 104,695.00 | |
合同负债 |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9,022.6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857.35 | ||
租赁负债 | |||
董海燕 | 122,973.23 | 246,012.68 | |
何艳婷 | 221,776.46 | 443,672.35 | |
张她 | 87,889.58 | 175,826.48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
董海燕 | 117,396.43 | 114,703.60 | |
何艳婷 | 211,718.97 | 206,862.58 | |
张她 | 83,903.82 | 81,979.2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
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2,693,361.36 |
1年以内小计 | 152,693,361.36 |
1至2年 | 68,008.27 |
2至3年 | 530,000.00 |
3至4年 | 108,055.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53,399,424.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3,399,424.63 | 100 | 377,627.68 | 0.25 | 153,021,796.95 | 111,073,692.98 | 100 | 214,270.12 | 0.19 | 110,859,422.86 |
其中: | ||||||||||
销售业务类款项 | 4,922,050.27 | 3.21 | 377,627.68 | 7.67 | 4,544,422.59 | 1,276,996.27 | 1.15 | 214,270.12 | 16.78 | 1,062,726.15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148,477,374.36 | 96.79 | 148,477,374.36 | 109,796,696.71 | 98.85 | 109,796,696.71 | ||||
合计 | 153,399,424.63 | 100 | 377,627.68 | 0.25 | 153,021,796.95 | 111,073,692.98 | 100.00 | 214,270.12 | 0.19 | 110,859,422.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销售业务类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15,987.00 | 210,799.35 | 5.00 |
1至2年 | 68,008.27 | 6,800.83 | 10.00 |
2至3年 | 530,000.00 | 106,000.00 | 20.00 |
3至4年 | 108,055.00 | 54,027.50 | 50.00 |
合计 | 4,922,050.27 | 377,627.6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 214,270.12 | 163,357.56 | 377,627.68 | |||
合计 | 214,270.12 | 163,357.56 | 377,627.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 69,310,122.25 | 45.18 | |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 30,612,587.06 | 19.96 | |
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35,618.03 | 9.80 | |
上海联宏经贸有限公司 | 24,872,098.80 | 16.21 | |
宿迁璟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15,987.00 | 2.75 | 210,799.35 |
合计 | 144,046,413.14 | 93.90 | 210,799.3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96,862,837.64 | 297,908,224.07 |
合计 | 396,862,837.64 | 297,908,224.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0,845,212.88 |
1年以内小计 | 220,845,212.88 |
1至2年 | 175,500,000.00 |
2至3年 | 15,000.00 |
3至4年 | 452,624.76 |
4至5年 | 50,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396,862,837.6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395,796,957.01 | 296,60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521,949.74 | 773,124.76 |
代扣代缴款项 | 481,930.89 | 526,099.31 |
员工备用金 | 62,000.00 | 9,000.00 |
合计 | 396,862,837.64 | 297,908,224.0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 | 395,700,000.00 | 1年以内、1至2年 | 99.71 | |
上海奂亿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452,624.76 | 3至4年 | 0.11 | |
代扣代缴养老保险 | 代扣代缴 | 281,504.16 | 1年以内 | 0.07 | |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 代扣代缴 | 113,778.00 | 1年以内 | 0.03 | |
南充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代扣代缴 | 96,957.01 | 1年以内 | 0.02 | |
合计 | / | 396,644,863.93 | / | 99.9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09,668,504.20 | 1,309,668,504.20 | 810,791,398.13 | 810,791,398.1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09,668,504.20 | 1,309,668,504.20 | 810,791,398.13 | 810,791,398.1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 131,529,444.84 | 131,529,444.84 | ||||
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 13,035,165.58 | 13,035,165.58 | ||||
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09,495,238.59 | 109,495,238.59 | ||||
南充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40,000.00 | 140,000.00 | 0.00 | |||
宿迁盛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 65,400,000.00 | 2,700,000.00 | 68,100,000.00 | |||
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750,000.00 | 50,750,000.00 | ||||
温州项王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南充联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3,090,000.00 | 496,027,106.07 | 719,117,106.07 | |||
联盛(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 450,000.00 | 290,000.00 | 740,000.00 | |||
宿迁市宿豫区联盛职业培训学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Unitechem GmbH | 1,168,789.12 | 1,168,789.12 | ||||
UNITECHEM NORTH AMERICA INC. | 1,432,760.00 | 1,432,760.00 | ||||
宿迁盛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合计 | 810,791,398.13 | 499,017,106.07 | 140,000.00 | 1,309,668,504.2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30,661,041.23 | 432,878,129.26 | 579,864,864.05 | 386,793,364.07 |
其他业务 | 5,988,393.77 | 5,764,041.20 | 15,628,512.09 | 14,466,438.27 |
合计 | 536,649,435.00 | 438,642,170.46 | 595,493,376.14 | 401,259,802.3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491,810.09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3,042.9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摊余成本计量)投资收益 | 63,148.58 | |
合计 | 9,448,767.10 | 63,148.58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13,477.9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82,39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 566,024.04 |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4,431.2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8,247.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242,265.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4 | 0.0909 | 0.09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6 | 0.0828 | 0.082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项瞻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