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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证监会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相应变更,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证监会颁布文件的要求作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执行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23,771.46元,全部系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系“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少27,578.92元。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发布日执行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要求作出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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